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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交通手册这样规定:

前后左右 2010-08-16 23:24:57 ( reads)

“绿色信号灯的含义是通行。但通行之前应避让已经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脚踏车和行人。你如果要左转,必须有足够的空间来完成转弯,同时应避免迎面而来的车辆、自行车或行人构成危险。如果您在信号灯变成红色之前无法完全穿越路口,则不应驶入路口。您如果在路口阻碍交通,可能会被罚款。”

如此看来你也违反了交通规则。但违反交规并不意味这你是肇事者。因为你是在绿灯时进入路口,只是在红灯之前没有完成穿越。所以在其他人都遵守交规的情况下,你的危害只是阻碍交通,不会造成事故。虽然这时你没路权,但其他启动车辆不能有意撞你。那便构成谋杀罪。
抢红灯的车辆跟你不同。他是在红灯开始之后进入路口的,是不可预测的。这时横向车辆已经启动。路权是横向车辆的。他即使没有撞到你也可能会撞到横向车辆。所以判他100%责任合情合理。但有时候这种情况可能会判你有少部分责任。

跟帖(2)

二泉映月09

2010-08-17 04:31:26

同意你说的.

e带渐宽

2010-08-18 00:17:53

说说我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