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楠, 请看进来。。。
Dear Qiaonan,
我觉得你跟律师本着和雇主沟通达到” 和解“ (reconciliation ) 的目的来谈判。 我的想法如下:
1) 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的经济补偿因为被霸凌。 这个律师知道如何做。
2) 我不知加拿大的劳务市场。假如在加拿大很难找到工作, 就让公司给你一个modified 半职的工作( 这个新的安排的工作的条件应该符合你的医生的建议)。 你接受这个安排的话, 同时, 也要做好被新的部门的领导刁难的心理准备。假如在新的部门被刁难的话, 就立刻果断离职。
3) 通过律师出面, 沟通让雇主给你一封positive 的推荐信( 这一要求写进沟通的协议的条款中) , 找工作, 拿到补偿金, 彻底离开现在的公司。
4) 我感觉你的律师对案子比较” 悲观“。 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做”假设“( Never make an assumption. )。 你已经斗争到了这一步, 还有一条路就是媒体的报导。 假如你接受了在现任的雇主做半职工, 新部门的领导继续刁难你的话, 就联系媒体报道, 通过媒体的报导, 可能找到大的律师接案子。 零售业在乎消费者对公司的形象, 这跟他们的经济命脉相关。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美国有政府对雇主的的监管部门EEOC, 保护少数族裔的平等权利。 我不知加拿大的情况。 我个人认为你拿到了足够的经济补偿:back pay , front pay 加上 positive 的推荐信, 那么就可以考虑离开公司。争取到一封positive 的推荐信尤其重要。 在没有没有拿到positive 的推荐信之前, 就不要离开现在的公司。
I feel proud of you fighting against the work bullying.
苏梅
julie116
2024-09-07 09:54:10Reference 和信用制度是现代奴隶制的狗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