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加职场艰难--我花了7个月时间想明白-走法律程序是维护尊严尽职业道德本分,但识时务绝不硬磕,中年转型需要金钱时间缓冲
乔楠
2024-09-07 2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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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国际跨国公司,但加拿大业务不大,即使提供Modify Duty我也不会去--工作除了提供金钱还应提供被认可被肯定的情绪价值,我的感情上已经被深深伤害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天主让这一切发生是在提醒我重新梳理生命中的Priority并给我一个契机让我换“跑道”。
我的律师另外一个客户WSIB也被拒了,但是他寻求1-2年的LTD(65%-75%工资),之后再看形势决定如何起诉公司。她本来也暗示过我,在精神评估时不要表现的太“positive”如果LTD qualify,我会有更长的缓冲期。我想还是要诚实,而且觉得Positive的自我暗示对身心健康恢复作用重大。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每天都在想“媒体曝光”的事,但是思前想后,觉得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方案,而且对于”坏人“更是要留有”余地“,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不可控的风险,所以,这口气我要忍,这个亏,我要吃一些。
把案子闹大?
安省Kitchener地区有一个案例,高科技公司女高管57岁,要求150万和解费,第一次庭外调解公司提出60多万和解不报备她没接收,第二次庭上调节因为已经上庭公司方不接受和解(公司一旦上庭记录将保留。劳动局留底,公司因为曝光而恼怒)最后上到庭审。这边的法律原则“疑罪从无”-陪审团10个人必须7个人认为被告有罪才罪行成立,结果少了一票,最后女事主败诉,案子拖了4年,按法官的说法,双方非常close。但是女事主还是败诉了,按安省的法律,谁输谁付庭审费,大约16万。
上述是我的律师讲给我的,做为最极端的例子给我一个参考。我不会选,风险很大。
假如上述案例原告赢了,她大约要给律师15%-22%的提成+小时费。
现在的加拿大自由党政府倾向于“包庇雇主”,现在打这种官司绝对不是好时机。
加州lalin
2024-09-07 22:55:52回头看了楼主之前的帖子,真不容易啊。无论选哪个,都希望您能顺利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