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出了观点出处,却没有区分直接引语与间接引语。没有推卸责任的意思。Copeland的文章发表于1939年,碳14测法还没有发明,误差达500年,引用前我应该核对才是。这一刺扎对地方了!
再说细。Yale Law School那个版本的Code of Hammurabi就是在我眼前过,我也未必能注意到第13条的缺失。佩服你的仔细。不过,我手头有University of Chicago 1904版本的Code of Hammurabi。那里有第13条,详情如下,
§13 如果那个人的证人不在身边,法官将宣布推迟六个月;如果在六个月的时间内还找不到证人,那个人就是图谋欺诈,他自己将承受该案件应有的惩罚。
问题出在哪里很难说。似乎忌讳13的不是苏美尔人而是现代人。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意外找到Squatter's Right的源头。最近案件在加州和纽约州闹得挺凶,佛州干脆将其取消。我也赶一回时髦,下周聊聊Squatter's Right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