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ch,疼!Ouch again,细!先说疼。我一直在严谨性与可读性之间走钢丝。主要论据都来自Copeland的文章,

来源: 来罘 2024-04-07 05:06:23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437 bytes)
回答: 稍微给挑个小刺木有文化2024-04-06 18:09:32

给出了观点出处,却没有区分直接引语与间接引语。没有推卸责任的意思。Copeland的文章发表于1939年,碳14测法还没有发明,误差达500年,引用前我应该核对才是。这一刺扎对地方了!

再说细。Yale Law School那个版本的Code of Hammurabi就是在我眼前过,我也未必能注意到第13条的缺失。佩服你的仔细。不过,我手头有University of Chicago 1904版本的Code of Hammurabi。那里有第13条,详情如下,

§13 如果那个人的证人不在身边,法官将宣布推迟六个月;如果在六个月的时间内还找不到证人,那个人就是图谋欺诈,他自己将承受该案件应有的惩罚。

问题出在哪里很难说。似乎忌讳13的不是苏美尔人而是现代人。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意外找到Squatter's Right的源头。最近案件在加州和纽约州闹得挺凶,佛州干脆将其取消。我也赶一回时髦,下周聊聊Squatter's Right的源头。

所有跟帖: 

嗯,很期待听听你对 Squatter's Right 的看法 -木有文化- 给 木有文化 发送悄悄话 木有文化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7/2024 postreply 16: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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