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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最高法院如何裁定特朗普政府的关税政策

金笔 2025-11-09 15:15:55 ( reads)

从最高法院在民主党人状告特朗普政府(与其他国家)的关税协议违反美国宪法案的法庭辩论中,法官们的提问和发言来看,尤其是这其中最高法院大法官罗伯茨的问题,到底是谁在支付新征的关税?很明显美国公民也支付了相当的关税收入。按照宪法,向美国人民征税以及向其他国家征税的责任和权力是在国会。

但是很明显,目前或一直以来,美国国会很难就向美国人民征税达成统一。同时,美国国会也没有能力和资源与其他国家就互惠关税进行谈判。但是,联邦政府中有一位经由国会认证的贸易代表的。而贸易代表即代表国会也代表美国联邦政府,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谈判。这其中就包括了贸易政策和互惠国和互惠关税等等事宜。所以联邦政府也具有一定的权力代表与其他国家,并代表国会,就贸易问题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谈判的。并且这也不是先例。其他的例子比如以前的北美自贸区谈判,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和CPTPP的谈判等,都是由联邦政府牵头,当然最终的决定权是在国会。

特朗普总统在竞选期间是把他要对其他国家征(增)收关税写进他的竞选纲领中的,并且特朗普总统赢得了包括所有摇摆州在内的选举胜利(大胜)。所以增加对包括中共国,欧盟,加拿大墨西哥以及东南亚等一概国家的关税是代表民意的。你也可以把它看作是一种新民意。而这“新民意”也是具有一定的法理依据的。

记得在奥巴马总统竞选期间,他提出包括“全民医保”在内的竞选口号。赢得选举以后,他以全民医保是新民意为理由,要求国会通过“奥巴马医保”。但是奥巴马医保法案里,强制要求美国公民购买美国联邦政府的“产品”(医保)是很明显违反美国宪法的。就此,共和党人向联邦法院提出了诉讼。此案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最后最高法院在裁定奥巴马医保是否违宪时,共和党的大法官罗伯茨“临阵倒戈”,他加入其他四位民主党法官,以五比四的投票结果,最终维护奥巴马医保平安过关。

所以,最高法院(尤其是大法官)是有屈就民主党人并迎奉所谓“新民意”的历史的。现在为什么不能也屈就共和党人,也迎奉新民意呢?!

同时,正如特朗普总统指出,如今联邦政府半年多新政下来,已经征收了将近一万亿美金的关税,毕竟这其中的绝大部分是来自其他国家。并且这些收入还在继续增加中。面对美国联邦政府的巨额亏损(联邦财政赤字),这钱怎么还,从哪里拿钱来还?!

所以,我认为最高法院的裁决一定会折中,也必须折中。即,要求联邦政府将目前谈判取得的各国关税协议悉数交与国会,由国会一项一项(各国国家)表决通过(或不通过)成为法律。如果没有通过,国会应该进一步投票表决是放弃(abandon)该协议呢,还是指令特朗普政府(与某特定国家)继续谈判。

这应该是最高法院的最终选择(没有其他可能)。

 

跟帖(8)

天青水蓝

2025-11-09 15:35:27

其次法官在做出裁决的时候也会充分考虑到国家利益,如判需获得国会授权那也不等于是要refund,只把最后裁决权交回国会而已

天青水蓝

2025-11-09 15:37:58

国会可以表决以往收取的关税怎么处理。当然法院也可以宣布此裁决不追朔既往,那么这个裁决就只对将来的关税生效。

天青水蓝

2025-11-09 15:47:55

法律裁决不追朔既往是通例,并非中国人特有的做法。除非以往已经有判例存在。但如这样判老川就已经算是败诉了。

金笔

2025-11-09 15:37:39

大法官是个软脚虾,这个大家都知道。

天青水蓝

2025-11-09 15:39:26

大法官不是一个,共有九位,到现在还没看见过联邦政府拒不执行最高法做出的裁决。

L

2025-11-09 15:52:53

有道理。大法官不会傻乎乎的否定或支持谁,这样判很好:川普政府有权力谈判关税,有争议议会讨论举手通过

时空穿越

2025-11-10 14:16:34

对已有协议的国家由国会重审,还没有协议的国家怎么办?是否还允许总统任意发布?如果最终结果如此,实际是川普大输,不是折中。

Guerrilla

2025-11-10 16:21:11

不是折中,而是为川普保驾护航(6:3或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