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民主是这种耍赖的玩法,有何值得人们尊崇的理由在?
外国人当然没投票权。但宪法第一条第四款规定选举是州的事务,联邦介入侵犯了州权构成违宪,反对的是联邦就此立法,应由各州立法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联邦国会就此立法不违宪,那也能解决这个问题。
再有道理的事,程序正义也还是需要的。宪法应得到尊重,任何人都不能公然违宪,但可以考虑用变通的方法来解决
少见多怪了吧。加州有个城市concil里都有非移
天青水蓝
2026-02-12 14:53:16外国人当然没投票权。但宪法第一条第四款规定选举是州的事务,联邦介入侵犯了州权构成违宪,反对的是联邦就此立法,应由各州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