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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说你是文科生,还是学法律的,怎么这么差?连我这个理科生都不如?就是在《国籍法》第十四条上啊

精木 2026-02-19 21:36:44 ( reads)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跟帖(5)

天青水蓝

2026-02-19 21:40:34

如果她出生后申请并获得了中国旅行证,就是办理了获得中国国籍的手续呀。她既然没有"自愿"加入外籍,就不存在丧失和恢复的问题

天青水蓝

2026-02-19 21:41:40

所以看不出她有任何违反第十四条的地方

精木

2026-02-19 21:47:05

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在美国出生的就是美国公民,你这个在律所混了大半辈子的连这个都不知道?

精木

2026-02-19 21:47:53

未见弃籍记录:截至2026年 2 月,在美国财政部定期公布的“放弃美国国籍人员名单”中,依然没有出现谷爱凌的名字

天青水蓝

2026-02-19 22:02:52

对出生时就有中国国籍的人,中国国籍法并没有要求他们放弃外国籍。要求放弃外国籍的只是归化的(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