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我的过户律师的email。
买家在过户后,一是置换了oil tank,5000, 现在又发现下大雨时,地下室会进水,找人估价重修地基要50K.
他们认为我有刻意隐瞒。
我联系上我的过户律师,再一次告诉了律师助理,这房自我买下后的全部过程(之前我对卖方代理和律师都有过陈述)。助理告诉我,她会简单回复买家律师,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房子我买于2019年,银行屋。买的时候查过oil tank, 旧是旧,没有坏,出租4年,房客也从未报告过油缸有问题。我买下后翻修,其中包括修好了室内所有管道。出租四年,2任房客,各住两年。两任房客都没有报告过地下室淹水。现在买家联系上第二任房客,第二任房客说他报告过(第二任房客我知道他会胡说八道,他说他从不找我修东西,我涨租就是坏人---这是他对我的卖房代理说的话)。
现在回到地下室漏水问题。房子是超过60年的老房子,地处山坡,我在那附近住过几年,大多房子都很老,那里地下室漏水确实比较普遍。地下室我配有除湿机,在卖房披露中,我如实报告过。
这种情况,我做为卖家,有责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