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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的reletting fee更像精神损失,是法律范畴内允许的

sac 2025-12-19 09:49:12 ( reads)

但不在landlord law,在common law里。而且court也支持。但是多数人特别是私人地主 没有时间精力打官司,所以就像你说的,写不写 结果都一样。

但是我还是会写,丑人做在前 比以后让人corner要好点

跟帖(5)

Sunbury

2025-12-19 11:34:27

如果已经有两个月租金补偿就够了。找不到房客可以降价可以趁机装修嘛。我一般要到一个月补偿然后降低租金无缝衔接觉得挺好。当然

守月

2025-12-19 13:33:40

法律上有两种情况,1,无条件允许房客离开(有条件,查州法),2,actual damages. 我们通常建议收两个月租金

sac

2025-12-20 11:55:36

有时出租法没有明细 common law也可作为依据

守月

2025-12-20 12:47:54

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大家讨论的目的仅仅是如何保护房东。这个房客在利用你,用这点讲价明显是画大饼,他以前的房东也不懂,

sac

2025-12-20 14:51:53

他们以前住的是luxury high rise condo,我问他们为什么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