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一个字,我写一个鬼故事 (作者:背着蛋壳)
1.爱唱歌的路人和牛
董海从来没有这样近距离地看过一头牛。
他以前最多也只在超级市场里见过盒装的。
但是现在,他就站在一头活生生的老牛边,闻着牛身上散发出来热烘烘的腥臭,还有,一群苍蝇,悠哉地在牛和他之间转悠。
他有些莫名其妙,但是又无可奈何。
谁让这头牛,突然从路边的田里溜达了出来,占了整条马路,害得他只能在按了半天喇叭后,熄火下车。
他四下里张望,这么大的日头,是个人都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了,这头牛的主人,估计也正摇着扇子打着盹。
董海费了半天功夫,赶又赶它不动,拖也拖它不走,自己倒是满身的臭汗,苍蝇渐渐向他这边围了过来,显然发现他身上比牛身上更臭了。
董海刚想放弃,回车里吹空调去,突然,他听见不知从哪里传来了歌声。
他到处张望,却看不见人,一低头,吓了一跳,原来他面前不知道什么时候蹲了个男孩,他穿了件白色的褂子,头上带了个斗笠,嘴里兀自哼着小曲,正在看董海的车子。
董海回过神来,问:“哎?这牛是你的么?能不能麻烦你叫它让个路?”
那男孩也不抬头,只是停下嘴里的小曲,说:“我只是路人,这牛可不是我的,你要它走,就到那块地里去,牛一看你抢它地盘,一急,自然就走了。”
说完,他又继续哼着他的小曲。
董海傻了眼,这个赶牛的法子,他听都没有听说过。
他抬了抬脚,看看自己簇新的皮鞋,又看了看泥泞的田,正犹豫着要不要再换个别的方法试试,那头牛居然两条前脚一屈,舒舒服服地趴在了他的车头前。
这下董海彻底没辙了,他咬了咬牙,走到路边,小心翼翼地找了块干燥些的地方跨下一只脚,然后,再跨下另外一只。
果然,那头牛抬起头来望向他。
董海又往下走了几步,牛已经支起了前半身。
这下董海放心了,那个男孩的方法真的奏效了。
他正想抬脚再退几步,谁知突然一个没站稳,向前扑倒在地。这一扑倒不要紧,董海居然发现,自己再也直不起腰来。
他额头上满是汗珠,苍蝇耐心地在他身边转来转去,他想呼救,谁知一开口,听见自己的喉咙里,竟然发出一声哞的牛叫声!他惊呆了,低头一看,看见自己原来双手撑地的位置竟然是两只牛蹄子!
这时,那本来蹲着的男孩站起身向他走来,嘴里还是那首小曲,董海此刻听来,却觉得特别怪异,简直像是一种咒语。
男孩走到他面前,摸了摸他的头,十分满意地笑了起来,他转头对着路边叫了一声:“嘿,你现在可以走了!有人当你的替身啦!”
原本路上那头牛不见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中年男子站在董海车头,他几乎不敢相信地反复看着自己的身体,又反复摸着自己的脸,最后终于欢呼了一声,头也不回地跑了。
男孩哼着小曲,又看了一眼董海,哦不,看了一眼田里的牛,然后三两步跨上路面,打开车门坐了进去,然后发动引擎,扬长而去。
牛,无措地在田里踱了几步,然后,费力地,一步一步,走向路面……
2.奇爱微蓝之灭
珍妮有一双蓝色的眼睛。
她是道道地地的东方人,她的父母也都是黑褐色眼睛,但只有她,长着标准东方人的脸,却独独有一双微蓝的眼。
也因此,父亲曾经悄悄给她做过亲子鉴定,鉴定结果,真的是他女儿。
后来,医生给了一个姑且值得相信的解释:先天性眼球黑色素缺失。
父亲给她取名王珍妮,好对得起她错生的老外眼珠子。
珍妮的眼睛虽然缺乏色素,却得到一个别人没有的功能,看得见死亡。
她第一次知道自己有这个功能,就是在母亲临死前,她和父亲在等红灯,母亲就在马路对面,她着急着过来,竟然不顾还没有转灯。
这时珍妮看见一个穿黑色风衣的男人凭空出现,拍了拍母亲的肩,母亲停下脚步回头看,冷不防被疾驶的卡车撞得横飞出去,当场断气。
后来,她又先后见过那个穿黑色风衣的男人,分别是在坍塌的危楼上和着火的民居旁。
她渐渐明白,那个男人,就是死亡。
她不是很害怕,倒是有点敬仰,那男人冷俊、邪恶、但带着亲和力的笑,黑色风衣飘逸在空气中,制造着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画面。每次他一出现,都令她心跳不已,但他,好像永远只关心那些即将死去的人,从来都没有看过她一眼。
她已经有很久没有见他了,她有时候为了见他一面,会常常去一些重病医院,每一次,她都打算好要上前去跟他打个招呼,但等他出现,总是会有一群惊呼的旁人或哭叫的家属阻挠她的计划。
她已经不耐烦了,甚至已经迫不及待了。
这一次,她计划好,等父亲一断气,马上就抬头给他一个微笑,然后自然地捋一下头发,跟他打个招呼。 她很自信,从小到大,所有人都说她是绝色的美人,她笑一笑,浅蓝色的眼睛眨一眨,男人的心都会停止跳动,她觉得自己的笑,一定能吸引他的目光,博得他的好感。
她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换了父亲治糖尿病的药。
父亲爱吃甜食,只当是药物能够合理控制血糖,谁知道他的药,根本就已经被调了包。等父亲发现情况不妙时,已经太迟了。
他躺在病床上,珍妮安安静静陪在旁边,寸步不离,父亲很安心,他觉得女儿难得的孝顺。
突然,珍妮的呼吸急促起来,她的目光注视着床的另外一边,是他!
他来了!
珍妮立刻露出一个甜蜜的微笑,努力眨着她微蓝的眼睛,而他,竟然也向她风度翩翩地点了点头,珍妮的心怦怦直跳,甜蜜到快要晕过去了。
不,她不是快要晕过去,而是真的晕了过去。
医生来了,是珍妮父亲按了铃,他的女儿不知怎么,突然站起身来向着空气微笑,然后就倒了下去,停止了呼吸。
医生翻开她美丽的双眼,发现原本蓝色的眼珠暗淡了下去,如同熄灭的火一般,成了死灰。
3.偷
牌桌上,三个人的神情都有些古怪。
周围满满站了一圈观众,大家都屏住了呼吸,脸上的表情有不同程度的抽筋。
此时,老婆婆笃笃定定摊开一张牌。
她褶皱的眼皮都快松弛得要搭到眼袋上了,只微微透出目光,倒有几分犀利。
她穿了古董似的旧粗布褂子,一只手从腋下盘扣间抽出一方手帕,不时用它在脸颊边扇扇风,抖出一股有点过期的花露水味儿,另一只手却专注于摆放这几张牌,像陈列艺术品一样,将它们端端正正排好,并两两之间形成一个相同的夹角。
她的面前已有五张牌,底牌之外,分别是黑桃A、黑桃KING、黑桃JACK、黑桃10。
显然,如果那张底牌是黑桃QUEEN,就是一把最大的同花顺。
周围,没有人出声,大家的目光都死死盯着老婆婆左边的男人。
老婆婆左手边坐的是一个胖胖的中年男子,下巴挂着层层脂肪,油腻的汗水不停滋滋冒出来,又顺着脖子流进领口,再从胸口和腋下的衣服里渗透出来。
他一只手紧紧按住自己新拿到的一张牌,然后合着之前那张梅花A,小心翼翼展开一个角,又迅速按回桌面,就这一个动作,衣服又湿了一大片。
他看牌的时候,脸上的横肉一抖,然后立刻恢复原状,却藏不住眼角贪婪的笑。
他宝贝似的将这张牌压在最下面,摊了原先那张底,局面上的牌成了三张A和一张红心QUEEN。
老婆婆那里是一张A,他这张底,当然不可能是A。那么,除非也是一张黑桃QUEEN,他的牌才有胜算! 周围的人轻呼了一声,这一声呼到最高点又煞住了,静得连眨眼皮的声音都听得见。
因为,老婆婆右手边的穿露胸晚礼服的女子突然从牙缝里挤出两声冷笑,手一扬,优雅地摊开手里的牌,分别是梅花QUEEN、方块QUEEN和两张KING。
这下,所有人都哗然了,包括那胖男人在内。
她如果底牌是KING,那无论黑桃QUEEN在老婆婆那里还是在男人那里,她都是输。
因此,除非这张黑桃QUEEN是在她的手里!
胖男人瞪着露胸晚礼服的女子,他的手一直紧紧按着那张底牌。
从摊开的牌面来看,胖男人的三张A最大,应该他先叫。
看他的样子,像是要把自己的牌再翻开确认一下,但是又觉得这样做未免输了气势,硬生生忍住,但却止不住浑身颤唞,最后一咬牙,叫道:“五千万!”
众人一片唏嘘,这胖男人看来已是稳操胜券。五千万,几乎就是他全部身家!
老婆婆扇着小风儿的手帕突然停住了,她不急不慢地将一堆筹码推到桌子中央,跟了五千万。她瞄了一眼那女子,女子也神情自若,嘴角一丝得意的笑,她轻巧地一挥手,筹码稀里哗啦落下,“我跟,然后再加五千万。”
众人这下哗然了,如果胖男人手里真的是黑桃QUEEN,那这女人简直就是疯了!
胖男人用力咽了几下口水,汗啪啪啪地滴在绒布桌面,他声音都走了调子:“不可能!你那张牌,绝对不可能是黑桃QUEEN!凭什么赢?!”
他急得抓耳挠腮,最后他突然想起了什么,慌忙从内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破纸,竟然是地契!
“我这块地,应该至少也值五千万,跟!”
老婆婆丝毫不看胖男人,自顾自摆弄着面前的牌,然后伸出一只手推出所有筹码,气定神闲地说:“那干脆赌大点,我跟你,然后我再加一亿吧。”
胖男人像被雷劈了一样,唰地一下站了起来,嘴巴张大得可以吃掉整张牌桌了。
众人诧异地看着他,他的眼球几乎凸出了眼眶,布满了血丝,满脸肥肉不停抖动着起伏变化,就像他体内有一头怪兽,挣扎着要破皮而出。
他突然狞笑起来,齿间挤出几个字:“我跟!就拿我这条命!”
老婆婆抬起头,终于看了看他,点点头,然后平静地又把目光转向那女人。
女人生得极美,却笑容冰冷,长波浪的头发像蛇一般妖娆在脸颊边,看起来动人,更“冻”人。 “唷!你这条命算是值多少钱呢?那我就不跟了吧。”说着,女人优雅地往椅背上一靠,纤细的手指一伸,翻开了自己的底牌,赫然就是一张黑桃QUEEN!
男人的眼珠瞪得快比他的头都大了,脖子伸得有原来三倍长,青筋从肥肉里一一暴起,喉咙里发出古怪的声音,像是有千条虫要从那里面爬出来。
他颤唞地将手下压得死死的那张牌拿了起来,才看了一眼,整个人就僵住了,全身的肥肉瞬间石化般,身体笔笔直站起,然后笔笔直向后倒了下去。
围观的人集体倒抽了一口气,愣了半天,终于有人大着胆子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竟然已经断了气! 那人好奇地翻开他的手,里面紧紧攥着一张湿答答的黑桃3。
这时,他们惊讶地看见,那个露胸晚礼服的女子向着她和胖男人中间一直空着的位置盈盈一笑,然后道了声谢,接着又说:“婆婆,他的命,归你了。当初他为了赌钱拐卖了我,现在,算是报应!”
她说完,转头扬长而去。
所有人都愣在当场。半响,才有人说了一句:“咦?不是只有两个人么?哪里来的婆婆呢?”
4.玉瑛
玉色流瑛,光华照人,温润无瑕,白若凝脂。
啊猪小姐那双美丽的眼,此刻正紧紧盯着福来堂柜面上这块巴掌大的羊脂玉,惊艳得说不出话来。 她从来没有见过品相如此完美的玉,更何况是大如巴掌的一块,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福来堂的杜掌柜笑眯眯地看着啊猪,这位县太爷家的大小姐,从来都是他的大主顾,她生来身子羸弱,算命的说,必得取个超级无敌的贱名让所有人叫,才能保得住性命,所以全县的百姓不分贵贱都管她叫啊猪小姐。
啊猪小姐平日最爱,不是诗词女红,也不是大戏小曲,而是各色美玉。
全县所有玉器行和珠宝铺,都是她每日必逛之地,她甚至比那些店里的伙计更熟悉每一块玉的来历和价值。
她整日搜罗玉中珍品,而且出手阔绰,再高的价都不会皱一下眉头。因此,掌柜们都竞相将最好的货留给她看,希望得到她的垂青。
福来堂这块羊脂玉,是前日里掌柜的无意间从一西域商人手中购得,他珍藏在密室的暗格里,连自己老婆都不让看一眼。
果然,这块玉如他所料,深深迷住了啊猪小姐。
他满意地欣赏着她如痴如醉的目光,心里默默将原先定下的价格又翻了好几番。
啊猪小姐无比小心地将这块玉托在手里,细细观赏。
奇怪,一般来说,这么大的玉多多少少都会有些瑕疵,或玉色不匀,因此多会雕琢一些云纹或花枝,以线条和凹凸来掩饰不足之处。
而这块玉,没有任何雕琢痕迹,甚至连打磨都不曾打磨,完全浑然天成,形如鹅蛋,匀称通透,手感细腻非凡。
最最奇怪的是,玉瑛流转,日头下竟如此耀目!
玉,可不是夜明珠,通透者,也不过给人莹润之感,但耀目?!
真真是奇哉怪哉!
啊猪小姐忍不住赞叹了又赞叹,目光再也舍不得离开,“杜掌柜,这块玉,你开个价吧。”
“这……八,八千两?”杜掌柜一开口,又有点心虚了。
谁料想啊猪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杜掌柜心里连连骂自己愚蠢,早知道就该多加个几千两。不过,他不愧是机敏不凡的商人,立刻眼珠一转,接着说道:“啊猪小姐,我说的是黄金唷……”
啊猪小姐捧着美玉,抬头盈盈一笑,“是黄金,否则怎么对得起这块玉?”
于是,半日里,啊猪小姐一掷八千金购得一块夺目美玉的事情,瞬间就传遍了全县上下,老百姓都好奇地不时向县衙后院张望,想要一睹玉的风采。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自打啊猪小姐买玉回府那天起,就再也没有出过门,甚至连人都不见,就痴痴躲在屋里,眼睛都不眨地看着这块玉,甚至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夜不能寐!
府里的人都吓得不知所措,说那块玉真是邪了,小姐被它给勾了魂魄了。
县太爷急得不得了,到处寻医问药,但却没有人能治得好小姐。
小姐就这样日渐消瘦了下去,原本身体就弱,不出半个月,已经奄奄一息,她一直到断气的时候,手里都死命攥着那块玉,眼睛瞪得大大的,直勾勾地看着手里的玉,任谁都扮不开她的手指。
县太爷心疼得不得了,但也没办法,只能停尸三日准备发丧。
更爆炸性的事情又发生了,就在发丧当日,啊猪小姐的尸体突然不见了!
守灵的丫头说,三更添香烛的时候尸体还在,等四更再去看时,就不见了!
棺材里只有那块小姐死都紧紧攥着的玉,烛光下,玉瑛幽然,而且好像比先前又大了一圈!
大街小巷,啊猪小姐尸体被玉吞噬的传言铺天盖地传开了。
巷子尾的小酒馆,一个西域打扮的商人正在悠哉地自斟自饮,杜掌柜跌跌撞撞地跑进来,一脸慌张,他一见那商人,立刻两只眼睛瞪得溜圆,一把上去揪住了他的领口问:“你卖给我的,到底是什么妖物?怎么就把啊猪小姐给,给吃了?!”
商人轻松拍开掌柜的手,冷冷一笑。
“我没告诉过你么?那块玉的名字,叫作“民脂民膏”。买家出的价越高,它就越是光芒耀目,但是,也终有一天,买家会被它渐渐毁灭,最后纳入其中。”
5.罗
今年的雪,下得特别猛,而且,来势汹汹,没有半点征兆,霎那间天一黑,就劈头盖脸地下了起来。 冰雪封路,这半山腰上,连半只鸟兽的影子都看不见了,幸好钟老庄主一早有预见,囤积了足够的白菜和腌肉,这才能有心情,听着女儿钟瑶的琴声,品着雪水烹的香茗,舒舒服服地享受清闲的日子。 山庄里,好久没有这么清静了,老庄主为人豪迈,交际甚广,平日里往来山庄的各路英豪都快把山门踩塌了。要不是今年突然冰雪降临,那就算是冬日,山庄门前不用扫雪,也能走出一条道来。
钟瑶今年十六了,相貌虽然不能说是如花似玉,却弹得一手好琴。
老庄主眯着眼睛喝茶,余光却扫在女儿的身上,这么一个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宝贝闺女,到底要许给谁才好呢?
年前,刘知府和巡抚大人都各自明示暗示了好几回,这两个人官场里打滚,免不得有些迂腐;孙将军也派了亲信来打听,一介武夫太过鲁莽粗俗;淮安罗帮主虽然只见过一次面,竟然也已经提出下次要带着儿子一同前来,也不知道他是哪个路数的;唯独人品相貌都出众的钱塘赵公子倒是和瑶儿挺般配,但可惜家道中落……
他想了半天,长长叹了口气。
钟瑶停了下来,“爹爹,是不是听得闷了?”
老庄主连忙摆摆手,示意她接着弹下去。
就在此时,管家突然来报,说有客登门,要见庄主。
老庄主奇了,这冰天雪地的,上山的路都看不见了,哪里来的客人?
他站起身来迎出去,前厅里,站了一个美貌的少年,他面如珠玉,眉头和发髻上都凝了密密一层霜,正在抖落披风上的沾着的雪。
那披风,一看便知是用一层褐色的狗熊皮毛所缝制,镶着一圈金丝锦边,领口处,垂了绣花的丝质缎带。 这可不是一般的披风,整张狗熊皮,加上这细腻的绣工,绝对是大富人家的手笔。
但这位公子看着身娇肉贵,怎么会大雪天的跑来他的山庄拜会?
他心里虽狐疑,嘴上已经客气地招呼起来,拱手作揖道,“这位公子您是?”
少年娴熟地还礼,“小侄姓罗,奉家父之命,从淮安特来拜见钟庄主。”
啊?竟然是罗帮主的公子!
庄主暗暗打亮了又打亮,罗帮主看起来是个江湖上混的粗人,怎么他这个儿子却这么温文尔雅斯文得体! 他少不得心下一阵暗喜,这么出色的少年,家底又厚实,绝对配得上自己的宝贝千金!
嘴上却问:“呀,这大雪封山,罗公子是如何上得山来?“
那少年有些愧色,再深深一揖,说:“小侄不才,初来山庄不识得路,在这山里寻了三日,偏偏大雪突降,更是迷失了方向,幸好遇到一樵夫,便在他山间小屋借宿,今日雪停了,才照樵夫指示,寻到此处!” 原来是这样。
当下,钟庄主引他入了内堂,升起一个大炭炉,派人斟了茶,便吩咐人请女儿出来见他。
女儿倒也丝毫不忸怩,盈盈一拜,杏眼含笑,与那罗公子相互问候了一番,钟庄主便着她弹奏一曲,以款来宾。
罗公子品着杯里香茶,听着美人弹曲,心下好不得意,父亲说了,钟庄主出手阔绰,富可敌国,膝下只有一女,如果能娶得她做妻,那帮派必定能发扬光大,一统大江南北。
但是,这么多人觊觎,平日里庄主接见都来不及,当然要选个好时机,好叫庄主得闲,细细赏识我这个出色的人选。
刚巧今年大雪,山庄定是无人登门,这时候前往,除了一表诚意,更是无人竞争,妙哉妙哉!
他越想越是得意,看着钟瑶含情脉脉地瞥了一眼自己,更是飘飘然不能自已。
这么轻易就博得美人欢心,也不枉自己在这深山小屋里住了一个多月,就等着冰雪降临。
很顺理成章的,罗公子听完一曲,露出惊为天人的表情,旋即亮出了父亲叫他带来的聘礼——翡翠金如意,这把如意,乃是前朝宫廷的遗物,流落民间,后来辗转到了父亲手里,算是帮里上下最值钱的玩意,帮里这些年来赚取的一些金银,都悉数拿去换了一件狗熊皮的披风,穿在他身上,成了他家世的证明。 庄主满心欢喜,女儿坐在琴后,望着罗公子的背影,频频微笑点头。
亲事,就这么定了。
半夜,罗公子睡得很香。
他听不见钟庄主和女儿爽朗的笑声。
“哈哈哈哈,女儿,他人品相貌样样都好,为父的,也算是能安心将你托付给他了!”
“嘻嘻,爹爹,这位公子这么有财有势,山庄欠下的那十万两纹银终于可以还清了!爹爹也不用再屈居这深山老林!”
——罗,是细细编织的一个陷阱,罗公子在梦中,想必还以为自己是那个设陷阱的猎人。
6.王大林的宝
阿四来镇上也有几个月了。
这几个月来,他白天睡觉,晚上就和镇上那些地痞赌钱,输急了,竟然还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来。 镇上好几户人家都被阿四光顾过了,现金不多,都是些半旧的手机照相机,偶尔摸到过几件首饰,去当铺一估,还都是次品,气得阿四嘴里不停地骂娘。
今天,阿四手气还是背,八圈打下来,兜里就只剩一个窟窿了,他呸一下吐了嘴里的牙签,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蹲到墙角去打瞌睡。
“喂,阿四,醒醒!” 阿四不耐烦地抬起眼皮子,一看,原来是刚才一直站他后面“飞苍蝇”的老芋头。 老芋头其实年纪不大,秃着个尖尖的头,挂着毛茸茸的鬓角,他只要一闭眼,活脱脱就是一颗芋头。 “娘额拉里!今天就是你把老子搞霉了!老子以后打牌你少插嘴!滚滚滚……”
老芋头一看阿四发火,还是嬉皮笑脸地贴上去,挨着阿四蹲下,然后小声在阿四耳边说:“阿四,别恼哇你,我这不是给你赔罪来了嘛!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好消息?老子连裤衩都输没了,还有什么好消息!”
阿四虽然嘴里还是发难,音量已经调到最低,老芋头可是镇上有名望的“包打听”,他这么一说,估计是要透露盗窃情报啦!
果然,老芋头伏他在耳边说:“西边那条公路旁,就是王大林他们家,今天起新房子的那家,你知道吧?” 阿四一下来了神,连蹲都蹲都有气势起来。
老芋头接着说:“本来是今天鞭炮也放了,地基也挖开了,结果你猜怎么着?突然又没动静啦!为啥?就是因为挖到了好东西啊!他们家今天下午好端端地又把挖开的地填上了,说是怕坏了风水,你说说看,你信不信嘛?”
阿四眨眨眼,用力搓了搓手,唰一下从地上站起身来,连声谢过老芋头,就出了门直奔西边。
镇上的房子,本来都造得款式基本一致,尖尖的顶,底下一个大院子,方方正正,两边对称,唯独王大林家的房子,三层楼高,却是平顶,正中央凸了个烟囱头,一楼的右边比左边多开一扇高出来的窗户,且没有起院子。
阿四在四处转悠了半天,觉得这家人多半是藏着些古怪,难怪经济危机的当口,他家还有富裕的钱造房子。
阿四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在镇上混了那么些日子,只要能干一票大的,哪怕天天赌钱输了,也可以翘起二郎腿过日子。
三四点钟,天将亮未亮,最是人容易睡得死的时间,阿四一看差不多了,连忙抖擞精神勒紧了裤腰,顺利卸了一楼一扇铁窗,爬进里面。
屋里倒也没有漆黑一片,借着稍亮的天光,一切都看得清晰。
王家底楼是个客厅,左边是吃饭的,右边是一个杂物间,一家人都睡二楼。
阿四心跳得快了起来,好像那样挖着的好东西正在某个地方呼唤他。
终于,就在那个比左边多出来一扇窗的杂物间里,阿四发现了一个还带着些许尘土的旧箱子!
箱子因为常年埋在土里,有的地方已经霉烂,发出一阵怪怪的腥味儿来。
阿四激动地差点叫出声来,他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箱子,定睛一看,里面居然只有一张薄薄的纸。 窗外光线投射进来,纸上每一个字都看得清清楚楚。
吾儿大林:
为父没有什么像样的资产留给王家后代,这栋风水良宅,乃依风水秘术所造,上下三层,中间有楼梯贯通,一层右边比左边多一扇窗,此窗高出三尺,屋为平顶,上有一个烟囱头,整个屋,组成一个“宝”字,多一笔少一笔都不行!吾儿切不可擅自改造或另起新楼,否则会遭杀身之祸。为父将此信埋入地里,十年后,吾儿必将无意间挖出,并招贼入屋偷盗,吾儿可将他杀死,埋入屋后荒地,可兴旺家门,永保富贵! 阿四看罢,已是吓得舌头冰冷,差点尿了裤子,他刚想转身,却突然被人从身后蒙住了口鼻,耳边传来轻轻的嘿嘿笑声。
王大林一手捂着阿四的口鼻,一手已经拿着粗绳,套上了他的脖子
7.信
史内从小就有3000多度的近视。
他其实从来没有看清过哪个女孩子的脸。
但此时,他就是认定了那是个美少女。
她一身雪白连衣裙,轻飘飘地站在阳光下的苗圃里,手捧一盆紫色花蕊的瓜叶菊。
这盆瓜叶菊,是他年前精心栽培。
四五月时节,正是盛花期,一团锦绣的紫,衬她如雪般飘逸,叫人看了说不出地惬意。
她站在他的苗圃里,捧起他栽种的美丽,一切就像他梦中的情形。
史内轻轻走过去,不敢惊动她似的,走近几步,再走近几步,那女子倒也没有发现,只是兀自低头细细赏菊。
史内终于靠近到她身边。
她的身上,有一股沐浴后的淡淡清香,不是苗圃老板的婆娘身上那种嚣张刺鼻的香水味儿,也不是村里虎妞带着酸涩的汗味儿,这自然清新的芬芳,比任何花草的香又多了暖意,似有似无地,撩动着史内的心。 女子看得入神,冷不防身边站了个人,她转身的时候吓了一跳,差点连手里的花都捧不稳。
史内有些窘,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开口跟她打招呼:“对……对不起,吓到你了,我是这里的园丁。” 女子拍拍胸口,点着头,格格笑了起来。
她轻快的笑声,宛若一阵春风,听得史内有点心跳加速。
女子一指手里的花,说:“园丁哥哥,这花真好看,多少钱哪?”
史内凑过头去,他平日只管打理花,倒也没留意老板贴的价码。 他的鼻子触及花瓣的时候,终于看见了花盆底那个小小的价码牌。
女子惊讶地叫道:“呀!你的眼睛这么近视?那怎么也不带眼镜呢?”
史内羞涩地笑笑,“平日也没什么用得到细看的,所以……”
女子接过他手里的花盆,放在一边,却把自己的脸凑到史内的面前。
她好奇地打量着史内的眼睛,“我还从来没见过深度近视的眼睛到底长什么样儿呢!”
说着她把脸又凑近了一些。
史内紧张地有些不知所措了。
她嘴里的气息喷在他的脸颊上,让他有些不能自已。
他喜欢她身上的味道,喜欢她嘴里的馨香,他忍不住想要用力地摄取……
突然,那女子突然尖叫了一声,一头栽倒在地,晕了过去。
史内愣住了,他突然想起,自己变换了人的身体,却独独没有变去那条分叉的,不安分的,仰仗它感知一切的,蛇信!
8.“良”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善的。
黄岛主傲视着桃花岛外的江湖。
他凝着眉,捋一把花白的须,视若珍宝的女儿已经出嫁三年整。
从前,她是东邪黄岛主的女儿,但现在,江湖上都称她是郭大侠的夫人。
她,竟不再属于他。
黄岛主打心底里恨郭靖这个傻小子。
他侠义,却愚忠,愚忠于整个世俗。
女儿跟着他满江湖行侠仗义穷吃亏,磨尽一身灵气,成了安分守己的寻常妇人,到头来,没有过上神仙美眷的日子,只担了侠义二字,难道能当饭吃?!
但女儿也愚忠,她虽绝世聪明,却和她的娘一般,愚忠于自己的丈夫。
想到这里,他又长长叹了一声,三年了,郭靖把我蓉儿拐到哪里去了,过年也不回来吃顿年夜饭!可恶可恶!
正在岛主咬牙切齿的当口,海面突然飘来一艘小船。
远看似是无人,飘近了才发现,舱里躺着一个青年男子,已经奄奄一息。
那男子面色如纸,嘴唇干裂,眼窝深陷。
岛主一看便知,又是个因迷航而脱水的人。
他这个桃花岛,地理位置真是好。
闹中取静,交通方便,虽是隐世,出门逛街也还不算太遥远,但却也因此,常常有些莫名其妙的船只,载着莫名其妙的人或物随随便便就抛锚靠岸。
也难怪,这岛上桃花常年盛开,海中远远看像是一朵粉红的云彩,确实是高调了一点。
幸好他的桃花阵法将那些大活人搞得团团转,是死是活?他堂堂东邪可用不着管。
可眼下这个半死不活的人飘到了眼皮子底下,该怎么处置呢?
黄岛主思忖了半天,想想自己也实在清闲,不如救了他,权当解闷!
东邪要救一个人,就和他杀一个人一样简单。
不出半个时辰,青年男子悠悠醒转,第一句话便是,“我是不是到了扶桑?”
东邪背对着他,冷冷地说:“你到了地狱。”
男子显然一愣,四处打量着。
幽幽烛火映照着一副冷冷摇曳的背影,倒确实有几分恐怖。
“啊?我难道真的已经死了么?!我照足了岳母大人图上的指示,行船七个日夜,不是应该就能到达扶桑么?我怎么会就死了呢?”
他说着,悲从中来,呜呜哭了起来,跪倒在岛主身后。
“阎王老爷,求你行行好,放我回去吧!我还要去扶桑找五彩灵芝,然后向岳父大人行大聘呢!月妹妹还等着我娶她过门,我死了她可怎么办呢!”
岛主仰天大笑了起来,“你死了,她自当嫁给别人,有什么难办?”
“不!不会的!月妹妹和我情深意笃,她绝不会嫁给别人!”
哼!又是一个蠢货!她爹也白养了这么个闺女!
黄岛主扬起手中一张破旧的羊皮,上面曲曲折折画了航行的线路。
男子一看便慌忙接了过去,“呀!这是岳母大人给我的那张指航的羊皮图!”
岛主摇了摇头,“如果这张图可以带你去扶桑,那只能说明,世界是个圆球!傻小子,你岳母大人是要你去送死啊!”
那男子又是一愣,仔细捧着图看了又看,最后悲嚎一声瘫倒在地,晕死过去。
黄岛主也不理会,他低下头,走出了屋子。
屋外,夜色正浓,潮声暗涌,刚好配他起伏翻滚的笛声。
人家心里虽恨,却不动声色扮演良母,嘤嘤叮嘱未来女婿去拿灵芝来下聘礼,好讨岳父欢心。
过了几年,他没回来,是他对女儿变了心,不够诚恳。
女儿只能乖乖另觅他人。
岛主吹着笛子,心头暗自感慨。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善的。
为了女儿,良母可以千方百计杀死女儿的心上人。
而江湖上,说他是邪是恶,其实他才是以真本色示人。
女儿爱那傻小子,他纵有千百恨,却也只能化作长叹一声。
所谓的“良”,只是藏起自己内心的“恨”,却在脸面上加“一点”掩饰,杀人不见血痕。
9.彩
上海的博物馆终于免费向市民开放了。
在这之前,豢旖从来没有想过要进去看看,他每天在人民广场这里转巴士去学校,无数次经过那像口大锅的建筑物,却对里面的那些老古董丝毫没有参观的兴致。现在免费了,每天更是有无数人顶着烈日排着长龙,看在他眼里,只觉得这些人都有毛病。
那天,下大雨。
夏天的雨,要么不下,要下就是没命地下。
他下午四点的课,却早了一个小时出门。
博物馆门口难得冷清。
豢旖站在广场上,撑了把没骨气的折伞,一双球鞋已经完全泡在了水洼里。
他突然有点想进去看一看。
可能是被雨下得烦了,也可能是觉得不去太对不起市政府处心积虑搞文化普及。
反正,鬼使神差,他,走了进去。
过了安检,豢旖湿透了的鞋呱唧呱唧地在的雪白大理石地面上留下了一串脚印。
大厅里空荡荡,只有几个年纪大的人蹒跚着点缀其间。
豢旖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他背了个斜跨的牛仔包,踩了一双又湿又破的球鞋,还拎着软趴趴的折伞,完全就不该出现在这里。
他自嘲地一笑,随便找了个馆走了进去。
这个馆,展出的是唐代陶器。
最眼熟的么,当然是那些颜色乌糟糟的三彩。
豢旖不喜欢那种浑浑噩噩的色彩,不耐烦地扫了一眼,却突然被一个独立放在玻璃罩内的人俑吸引了。
那是一个侍女彩陶俑。
身上失尽了颜色,露出灰白的素胎,只有脸颊,是丰润的粉红,透出无限娇艳。 “有没有觉得,她很美?”
豢旖一惊,转身一看,身后不知何时站了一个老妪,花白的头发,一丝不苟梳理得整整齐齐。
她笑眯眯地看着他,随后一点一点走上前来,和他并排站在一起,痴痴看那侍女。
他也呵呵笑了,“嗯,很美,很像……很像我阿妹,我们是龙凤胎。”
老妪点点头,她枯槁的手指贴着玻璃,描摹着侍女的形体,她的脸透过光线折射,重叠着侍女的脸,形成强烈的对比,但又遥相呼应。 “
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随葬品,和其他的随葬品一起,被深埋在地底,然后等待着某一天,被挖掘开,又辗转迁徙到一处博物馆里,放入玻璃罩,静静等她所爱的人。”
豢旖听得痴了,她的声音,带着厚重的沧桑感,将“她”的故事,拂去尘土,展现在他眼前。
“你知道么,她爱上的那个人,是当朝最出名的乐师。
他的一双手,能敲出最美丽的调子。
她初次见他,就失了所有方寸,手里的托盘打翻在地,他却弯腰帮她拾起。
她羞涩一笑,脸颊两抹娇红,艳如一朵牡丹,盛开在他面前。
他敲击着他的钟,玲珑一曲,余音轻扬,送入她耳里,却成了他悄悄的甜言蜜语。
他一曲奏罢出宫,她站在宫门前,人群中默默目送他的背影,心追随他去。
就这样,她的一抹娇红,被制成了俑,固定在岁月里,化作唯一的彩,成了千年不变的期待。”
老妪说到这里,停住了,转而看他,淡然一笑。
豢旖惊愕。
他的妹妹豢旎,丰腴的脸颊,娇艳的红霞,算命先生曾说,她今世注定晚婚。
龙凤胎,多是缘于前世未了的情,她痴痴追随他而来,当然很难爱上他人。
10.馈
馈,最基本的意思,是以食赠于。最典型的关系,就是母子关系。
母亲可以咯血劳作,可以省下每毫每厘,甚至可以饿死自己,只为以食赠于你。 但,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等孩子长大了,也要反馈于母亲,不是么?
因此,她当初生下他,她,它,有没有问过当事人愿不愿意?
照儒家说的,子女就是要尽孝滴。
好端端地被人生了出来,就是来尽孝,你愿不愿意?
她馈你,却给了你毕生无形的压力,你愿不愿意?
愿不愿意嘛??
好了,废话说到这里,这个故事很短,但我却觉得很值得深思。起码,我深思到现在,还写不出个所以然来,因此,也算是抛砖引玉,希望大家能一起讨论。 故事的名字,叫做 ——馈
我生活在2040年,你没有经历过这个年代,因为这个年代,在你的未来。
你知道我们这个年代的中国,最怕的是什么吗?
不是石油匮乏,不是泡沫经济,不是核战危机,而是,老人。
我们的上一辈,也就是你们80年代这群独生子女,经历了出生人口高峰,入学高峰,就业高峰,现在,已经进入了老龄化高峰。
你们现在也许想象不到,走在路上到处都可以看见乌泱泱的老人是什么样的情景。
他们步履蹒跚,无所事事,因为独生子女的关系,他们孤僻,也大多没有手足兄弟。 因为出生人口低,难得看见路上有个孩子,老人们就成群成群拥上去逗弄,把孩子吓得直叫救命。
托儿所一家一家关,敬老院一家一家开,但还是可以看见许多流浪在城市各个角落的老人。很多人宁愿孤零零呆在家里,也不愿意到敬老院去。
社会新闻里,报道得最多的,就是孤寡老人死于家里却无人问津。
媒体杂志里,宣传得最多的,就是多多关心身边的老人。
电视广告里,播放得最多的,就是哪里哪里有比较好的养老院,有比较好的墓地。
每个人家里,都有许多许多的老人,除了老人,还是老人。
我的爸爸和我老公的爸爸,同时得了重病,分别住进了两家相隔很远的医院里。
我的妈妈和我老公的妈妈因为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本来也需要人照顾,根本不可能去医院照顾他们。
还有,我的外婆外公爷爷奶奶和我老公的外婆外公爷爷奶奶,分别住在不同的地方,需要时时去探望他们,否则就会说我们不孝顺。
12位在不同地方、身体有着不同程度病痛的老人,就指望着我和我老公两个人。
哦,还有我的孩子,今年才5岁,更不可能自力更生。
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请佣人?
那么请问我一个月就这么点收入,我可以请几个佣人?我请了佣人,我孩子明年上学的学费怎么办?
国家有养老补助?
那么请问一个国家要养这么多老人,补助能补助多少?
我不知道我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就为了伺候这些老人?
那我生孩子又是为了什么?为了接着伺候更多的老人?
你们活在许多大人呵护着一个独生子女的年代,而我们,却活在一个子女要照顾一群老人的年代。
你们生了我们出来,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养育之恩,有没有想过,我们到底愿不愿意?
你们也许会说,这就是中国千年来的传承,父母养育子女,无私奉献所有,而子女,也应当孝敬父母,回报他们的滴水之恩。
可是如果你们真的爱我们,怎么能忍心我们现在忍受这样的生活压力?
须知,施比受有福,馈比还容易!
11.花
小雪第一次面对这么浓重的血腥。
它首先是一种浓艳的红,略带黏稠,热腾腾的温度,渐渐渗透出微微甜腻的芬芳。 不怕,不怕,他还是他。
只不过扭曲了一张俊脸,脖子上多了一道深深的口子。
小雪静静趴在他软软的身体上面,他余温犹存,在清凉的夜里,是最后的温存。 他这时对她好极了,不动粗,不破口大骂,也不再喷射出满口难闻的酒臭,他就这样乖乖躺在那儿,任小雪抚摸他一脸的胡渣,然后轻轻吻他失色的唇。
她和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如此甜蜜,久到她此时竟然羞怯起来,像和他第一次接吻。 血,蜿蜒流出口子。
氤氲血腥,充斥着她的视觉和嗅觉,像是酝酿自他体内的酒,发酵多年,如今终得以开封,散发着神秘,令她雀跃不已。
他的身体却渐冷却,那冰凉的感觉沿着小雪的身体,勾勒出一道轮廓来,最后她发现,终于侵入她体内,令她瑟缩起来。
她有点伤心,也不太多,只有一点点。
他的身体还在,只是没了体温,煞白着脸,黯然的眼神。
小雪依依不舍地起来,手里一把冻肉刀,比划了半天,无从下手。
最后,她决定从脖子微微内卷的伤口处切入。
很好,轻轻一划,干干净净,连皮一起割下,看见他空空的咽喉。
她捧起那块肉,反复欣赏,当它从他身体上分离,就看起来跟别的肉没有任何不同,就像是一块普通的猪肉,有着清楚的肌理,剖面略带粉红,连着细密的血管,甚至,勾起食欲。
第二块,第三块,第四块,刹那间脖子就只剩骨头,他的头还完整连在上面,和身体脱节。
小雪觉得,那颗头要保持这样的完整,她喜欢看他的脸。
很简单的,她用刀剖开胸膛,直直一条线,用力一掰,连着胸骨打开,看见他满膛内脏,滑腻的肺叶,纠结的肠子,心脏,像一颗饱满的果实,还有很多器官,她不太认识。
她看看他的脸,带点俏皮的威胁,掏了他的心脏,伸到他面前。
她说:“你看,你的心就在我手里面呢!”
他不回答,她还是觉得很满意,嘿嘿笑着将手缩回来,继续她的解剖。
整个躯体,掏掏干净,割了几大块沉甸甸的肉,没有什么脂肪,脂肪大概都燃烧到酒精里了。
最最不喜欢,就是他的生殖器。
丑得很,萎顿在黑色的体毛间,令她有点恶心。
它是他对自己行凶的武器。
它弄痛她,撕裂她,令她臣服,却万分惧怕。
没关系,现在一一割去。
爱的,不爱的,美的,丑的,堆砌在一起,她将他均匀撒在花园的土里,滋养着满园春意。 这年三月,海边一座无人小屋外,荒废的花园突然百花盛放,姹紫嫣红开遍。
桂,兰,菊,茉莉,玫瑰,蔷薇,紫罗兰,腊梅。
不同时令的花,同时争艳,散发浓郁到窒息的香气。
引得数里外的邻居前来围观。
警方觉得可疑,挖开了泥,发现底下竟是一副男性的骨架,和零星没有腐烂的毛发。
四月,清明,小屋外的海边,一个废旧的码头重新修葺,刷了湛蓝的漆。
工人无意间打捞起一个塑胶袋,里面是一具赤摞的女性尸体,她身上又多处遭殴打的伤痕。
最最蹊跷,她的手里,还紧紧捧着一个男人的头,男人显然死得比较晚,脸还没有完全腐烂。
12.海
周先生,我可以叫你Joey么?这样亲切。
嗯,那么Joey,我们就开始了。
看着我的手势,听着我的声音,你的眼睛跟随着我手里的怀表,左,右,左,右,左…… 你觉得,眼皮越来越沉,越来越沉,不要挣扎,就阖上眼睛吧。
你有没有看见一座楼梯?楼梯是往下的,你不要害怕,来,一步一步,跟我一起往下走。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告诉我,你看见了什么?
是地下车库?
哦?还有你的妻子?
她在拿车?要去哪里?
你阻止得了她这一次,难道阻止得了每一次吗?
那么,你是不是很爱她?很害怕她离开你?
可是你知道么?她已经不爱你了。
她特地给了我很大一笔钱,让我为你做一次深度催眠,好让你彻底忘记她,不要再纠缠她。
嘘,安静,安静,别伤心,我有一个很好的办法,让你可以立刻忘记她,不用忍受任何痛苦。 来,跟着我,我带你去一个很美丽的地方。
你一步一步往前走,走出车库,有没有看见阳光?
对,有点刺眼,但是不要紧,你会适应的。
现在是不是好一点?
有没有觉得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
对,我们一起继续往前走。
听,这是什么声音?
对,是海浪声。
那边就是栈桥了,看见了吗?
跑过去,跑快一点!
哇,终于上了栈桥了对吗?
踩在暖暖的木板上,脚底觉得很舒坦。
看,多清澈的海水,还有好多美丽的鱼!
深呼吸一口——嗯,海风的味道,有没有觉得心情好多了?
对了,Joey,你热不热?是不是很想下水痛快地游个泳?
水里很凉快,你还可以看见水底的珊瑚群。
嗯,可是现在不行,因为你没有带游泳裤呀。
没关系,等一下你从我的诊所回家去,然后你会拿上你的游泳裤,开车到海边,然后你就跳下去,记住,不要呼吸,慢慢游,一直游,不要抬头换气,一直游到深海里。
你会很喜欢那里,那里十分宁静。
你和海底的鱼一起游戏,它们不会抛弃你。
忘记你的妻子,离开她,搬到海底,永远不要回去……
明白了吗?好,那我们往回走,从栈桥下来,看见楼梯了吗?
这次我们要往上走。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Joey,你可以睁开眼睛了!
告诉我,你觉得心里有没有舒服些?
嗯嗯,很好,那你现在打算做什么?
哦?要去海边游泳?这是个好主意,那今天我们就到这里。
再见,Joey!
13.姿
是爱情,但无关风月。
他爱上的,是笔墨纸砚。
近三十的人了,没有谈过一次恋爱,甚至,没有注意过任何一个女性。
他沉浸在自己的书斋里,持一支狼毫,泼墨写意。
忘了吧,大多数人都已经忘了吧?
那个挑灯展卷,月下研墨的书香时代。
他却还活在那里,仿佛被时光遗忘,留他静悄悄在所有人泛黄淡却的记忆里。
入春了,单薄的衣衫,兜一袖晚风,他觉得,恰好配一行狂草。
张旭怀素的帖,心底浮现上来,镜花水月,泼洒开,运挥手之间。
素雅玉版,像是一方舞台,尽由他笔下线条游走盘旋,扭转乾坤。
他那时只消眯起眼,甚至无需呼吸,脸上表情随手势变化,像是一场欢爱般全情投入,抵死缠绵,仿佛他整个人是虚无,而手中的笔,才是真身,云雨雪白卷面。
知道么?
狂草的境界,不是字的本身。
而是一种姿态。
人的姿态,字的姿态,人和字纠缠在一起,姿态万千。
他的笔,略带倾斜,落笔狠,转而轻柔一抹,像是挑逗,又在嬉戏间轻佻一收,欲擒故纵。那一撇,毫无顾虑地洒出去,分割出一片独白的空间,拉开了上下间的牵扯,又藕断丝连。
再一捺,稍带枯竭,迎向另一个字的空隙,是一场欲拒还迎的邀约。
虚虚实实,浓情蜜意,墨香盛了酒意,醉了他的人,狂了他的心,满纸游云,丝丝缕缕眉目传情。 恍惚间,他看见一个水袖女人。
她轻盈坐在桌案,一挥长袖妖娆的白,自浓艳的墨中奔舞而出,缠绕上他发烫的身体。
她妖媚体态,一个眼神,极尽风流之姿。
他痴了,她是他笔下的字.
他狂笑起来,傲世豪迈,她无限娇姿,迎风飞舞,独独取悦他一人。
书斋里,暗香流转,他和她,是灵动的墨魂,不沾任何世俗,写春意入骨。
天亮的时候,阳光撩动浮尘,他的家人,发现他倒在书斋案前。
狂草,一气呵成,却尚未落款。 他垂着眼,嘴角恣意的笑,衣衫上,满是墨痕,浓淡飘逸。
14.晏公子
晏公子吃一口酒,柳絮飞处,是人间百态。
这市集来来往往不少过客,他独独等一个女子。
但他并无把握她会来。
昨日,女子肩挑一副轻便的担子,在这酒楼对面的树荫下,摆卖珠钗首饰。
她的唇若朱红一点,柳眉不扫而黛,穿着粗布的衣裳,却艳胜所有珠玑。
公子发乎心底一笑,万千遐思。
呀!她来了!
女子还是昨日装束,放下担子,熟练抖开裹着首饰的软布,一一排开,罗列整齐,然后静静坐在树荫下,抱着双膝静静等待。
晏公子走上前,折扇于手中唰地收拢,直指一根艳绿的碧玉簪子,问她:“姑娘,这个多少银子?” 女子嫣然一笑,伸出纤纤手指,“五两,公子。”
天气焗热,虽然是树荫底下,她依然脸颊娇红,额上还有一层细密的汗珠,沾湿了几缕发丝,垂在眉边,分外动人。
晏公子着小厮给了银子,自己拿起了碧玉簪,折扇一伸,抬了她的下巴,便要将簪子戴上她的发髻。 女子羞怒了起来,一手拍开折扇,头一偏,躲开他的手势,抬眼瞪着这个轻薄的陌生男人。
晏公子是家里娇宠惯了的,平日丫鬟们见了他,都是极献媚的,他是家里独子,恁谁不想得他垂青? 但眼前这女子,愤恨地眼神,紧咬着唇,让晏公子失了方寸。
“姑娘,我见这簪子极是匹配你姣好样貌,特地买下,送给你戴的。”
女子听罢更是怒了,干脆起身挑了担子就走。
公子心急,一把抓住她的手臂,“姑娘!你为何要走?”
女子想转身推开他,谁料脚下一滑,整个人跌入他的怀里,只听她“啊”地一声惊呼,抬头狠狠望向他,霎时间眉宇凝结,朱唇一张一翕,却发不出声音。
晏公子吓得松开手,女子脱离了怀抱。
一根碧簪,直插入心!
她软柳般摇晃,软软瘫伏在地,胸口盛开一朵殷红的花,从碧绿簪下晕染开来,猩然欲滴。 黄昏渐浓,晏公子吃下最后一口酒,他叹了一声,怕是那女子今日不会出现了,又或者,去了别处摆卖? 小厮轻声地哄孩子一般,“公子,天色不早了,等不到那位姑娘,咱们该回了?”
晏公子痴痴点头,给了一锭碎银,伙计收下,恭恭敬敬送他出门。
晏公子每日都来这家酒楼,他的记忆,永远停留在一年前的那个三伏天。
他每天守候在窗口,只为与她再次相遇。
她穿粗布的衣裳,比所有耀目珠钗都赏心悦目,然后,他放下酒杯,向她走去……
他无心取了她的性命,她夺去他一半的魂灵,两下里扯平。
15.乾
第六次,三枚铜钱纷纷落下,贞贞紧张地和老胡一同凑上去看,居然还是全部背面朝上。
老胡的脸被她的头发撩拨得直痒痒,他一掌推开她的头,问:“你看得懂?”
贞贞摇摇头,俏皮地吐吐舌头。
老胡学着大师的模样一撩袖子,摸摸自己没有胡子的下巴,说“嗯!这是个乾卦!”
贞贞一听是“钱”,拼命拍手叫好。
“大师”狠狠打了一下她的头,把她敲得踏实了,安安静静坐下。
“知道什么叫乾卦?”
“是不是发达了?可以找个好男人?”
“……”
老胡抬眼看着她一张天真无暇的脸,盈盈双眼满是对爱情的憧憬。
他觉得有点不是滋味。
他和她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怎么她的眼里就只有别的男人?
还是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男人”?
到底“男人”和男狐狸又有什么区别?不是都是公的么?
无非就是道行深些,喝醉了酒也不会露出狐狸尾巴来,其实内心一样阴险,否则怎么会每次都是她被他们玩弄了之后哭着回来抱怨?
当狐狸精当到她这个份上,也算是丢脸了。
不但全心全意付出身心,还甚至倒贴煮饭洗衣收拾房间。
男人说要带她出去吃饭K歌旅行,她居然不肯,说是要帮他省钱。
到头来男人没了兴致,觉得她除了脸蛋漂亮,其他和自己的老婆有什么区别?!
唉,也怪她道行不深,才会被“人”玩于股掌之间。
她屡战屡败,败到后来,整天以泪洗面,窝在他这里,哭得他心烦意乱。
他只能安慰,以前都是出门没看黄历,未卜凶吉,这次他给她好好算上一卦,让她好重振旗鼓,再战江湖!
老胡叹了一口气,“乾,卦象喻示天、龙,以元、亨、利、贞为卦辞,是吉祥如意的意思,圆满、亭通,成功,而且秋天最盛,利于一切行动……”
贞贞听得似懂非懂,但吉祥如意四个字让她的脸上已经笑开了花。
她搂住他的脖子,毫不顾忌地亲吻他的脸。
“老胡,真的呀?现在不就是秋天?那我现在就出发,这次一定能找个真正的好男……”
她话还没说完,咻一下从他怀里消失不见,他空怀几根飘下的狐狸毛,最后飘落在显现玄机的桌面。 她的上上卦,是他的下下签。
他不忍看她整日愁眉苦脸,连做狐狸精都做得没了自信心。
三个铜板,他一早做了手脚,两面都是背面。
随便掷几次,都是“乾”。
从此她义无反顾地离开,带着卦象中最美好的祝愿,爱上别的男人,别的女人的男人,或许还有别的男人的男人。也许,她这次能真的修成了正果,永远不用再回来。
16.使
男人的游戏,付出代价的,永远是女人。
运筹帷幄的君主,藏千万将领,于她一弱女子身后。
桂儿想不到,自己昨日得了公主的名号,今日就被钦点,出使番邦,前去和亲。
主使的人,正是自己的父亲。
元宵,一年初始的第一个月圆之夜。
桂儿吃过最后一口汤圆,甜蜜才下咽喉,泪水涌上心头。
母亲身子弱,哭得嘶哑了,说不出话,只将这蔷薇馅的圆子,一口一口,慢慢送入女儿嘴中,弄花了才上好的口红,不要紧,再补一补,好多拖得须臾也好。
这粉色汤圆,是她亲手做的。
蔷薇和了蜜糖,捣碾成糊状,再入桃仁、花生碎和脂油,添些桂花,香气四溢,粉艳艳一团,裹了雪白的糯米粉,手心里细细搓揉,微微有些黏滞,但终究越来越圆浑,表面有她手心细腻掌纹,烙在上面了,是一个母亲的最后心意。
热腾腾的汤圆,剔透晶莹,沉浮于白瓷碗里,朦胧的,看不真切,像故土最后的色相与滋味。
桂儿吃完,便要启程。
那些同行护送的官员,门外一声声催喊,他们看见的是两国交好的希望,而她,看见的是绝望。
父亲也在他们之中,微笑着看她,脸上灼灼生辉。
他的女儿,带给他光宗耀祖的机会。
只有母亲,颤巍巍端着那个碗,殷殷地再勺起一个汤圆,劝她多吃一口,再多吃一口。
她的泪滴下来,落在碗里,烫痛母亲的心。
再不舍,也终归要上路。
父亲扶了她的手,送她上了轿子。
这豪华的轿子,是皇帝御赐,她坐在其中,看不见家门渐行渐远,只听得母亲凄厉地一声呼喊,声音划破夜空中,一轮明朗的圆。
桂儿觉得胸口一闷,咳了一声,只觉咽头有灼热感、一阵恶心。
这轿子,八人抬得甚稳,怎的却令她晕眩?
再走一程,还没出得城门,她更觉腹疼起来,只得喊停了轿夫。
她开始呕吐,最初吐出食物,继之吐出黄水。
粉红色的馅料,此时不再香甜,从她喉中涌出,泛着阵阵辛酸。
她没有难受太久,轿子停在城门口,所有官员束手无策,出使和亲的桂公主,突然身体不适,腹中绞痛,一阵呕吐之后,便命丧途中。
母亲抚着女儿的尸身,她被原封不动地送回了府,脸色发青,四肢僵硬,但面带笑容。
砒霜汤圆,无色无味,伴她桂儿甜蜜上路,又适时发作,将她永远留在自己的国土。
17.明
对一个青楼女子来说,最残忍的,不是死,而是老去。
她对了菱花八宝镜,眼角深深一道纹,再厚的粉,也遮不尽。
那些新雏暗地里笑,她们青春正茂,盛气凌人。
那天,是她二十九岁生日,妈妈摘了她的头块牌子,换上了新人的名字。
没办法,她的客人一天比一天少,用的脂粉钱却一天比一天多。
妈妈看她的眼神有些冷。
她想了想,这应该是报应。
当年她刚夺得花魁称号,万千宠爱,何尝不是轻视了那些年老色衰的姐姐们。
但她以为她会不同的,她能歌善舞,还写得一手好诗。
赫赫有名的风流才子张子野,为她一度沉迷青楼,甚至误了仕途前程。
整整十年了,她的风光,无人能及。
可是,子野最近来得少了,不对不对,他,已经很久没有来了。
也许是最近公务繁忙?又或者是抱恙在身?
她惊觉自己的天真。
其实她知道的,只是不愿意相信。
她时而恨,时而又忍不住再等等。
错过了许多公子哥儿收房纳妾的良机。
等到现在,成了昨日残花,再无人问津。
罢了罢了,今日一并做个了断。
与其忍受这样的凄冷,不如给自己安排一个体面的结局。
她今日不画浓妆了,收起眉墨,收起胭脂,只略施了薄粉,再点一点朱红,配了一身素雅的裙,挽了一个松松的发髻。
镜中一看,虽然面有倦容,但却比往日虚假的鲜艳更自然美丽。
江畔,水波荡漾,天朗气清,她决定为自己歌舞一曲。
她从来都是取悦男人,但现在,她想最后愉悦一下自己。
唱的是子野为她而作的《菩萨蛮》。
这歌词几分香艳,几分旖旎,是他和她相互调情。
她此时唱来,还带几分向往。
一曲还未唱完,她忍不住哭了,轻轻为自己鼓掌,是给自己的犒赏。
江水有点凉,不过没关系,洗去她一身风尘,还她清白之躯。
她终于能为自己赎身。
舞雪歌云,闲淡妆匀。
蓝溪水、深染轻裙。
酒香醺脸,粉色生春。
更巧谈话,美情性,好精神。
江空无畔,凌波何处。
月桥边、青柳朱门。
断钟残角,又送黄昏。
奈心中事,眼中泪,意中人。
三七那天,她回魂,才知道子野为她写了这首《行香子》。
一时间,大街小巷都称他作“张三中”,这首词,传得沸沸扬扬,成就他与柳永齐名的身份。
真是讽刺,原来他是知道的,他那日也在江畔!
但他竟然一直冷眼旁观,看着她舞雪歌云,闲淡妆匀,看着她走在蓝溪水边湿了罗裙,看着她断钟敲响时一步一步走入江里,流着泪,轻了身。
他竟然,竟然没有阻止,只当是一道风景,大笔一挥,写就一首词,好令自己流芳百世。
她恍然大悟,心下澄明,这就是她空等一生的爱情。
18.璇声
上海的确很安静呢!
这次回来真是高兴,到底在家舒服呢!
一切都没变,衣服也随便穿,很是自由的。
哦,而且仍有很好的西乐唱片听,都是最新的,我不曾听过呢!
可是奇怪!这些都是西洋的新玩意儿吧?
我们那时候都是用黑胶唱片,现在可不一样了,只要看着一个电视机的屏幕,然后按几个按钮,就能从两个大大的黑箱子里放出音乐。
嘻嘻,真滑稽!
周璇觉得一切都好新鲜,快六十年了,她第一次有机会“上来”,回到上海。
她去了以前和怀德常去听歌的夜总会,现在变了,不叫夜总会,而叫KTV。
她不习惯那些一间间的包间,没有炫目的大舞台,只有好多好多电视机,人们挤在小小一间里,各自唱各自的歌曲。
她觉得有些陌生,但是又觉那些客人肆无忌惮歌舞升平,好熟悉……
一间包厢里,几个女孩子正在点歌,她们都是学生打扮,喜欢同样类型的偶像,爱唱同样风格的歌曲。 梁静茹,蔡健雅,杨丞琳……
点了几首,大家都会唱,便抢着麦克风,唱得咿咿呀呀,好不得意。
呀?怎么这首像是
一直不停讲话?这也叫歌?
这首也好奇怪呢,从头叫嚣到底,像是在胡乱呐喊……
还有这首,明明是传统折子戏的词儿,却配了西洋乐的调子,真滑稽!
唉……现在的女孩子,唱的歌都不是她那个年代的样子了。
她叹了口气,欣赏不来,又有些不甘……
女孩们看着屏幕上的菜单,翻呀翻,周璇也凑过去看。
突然,闪过她的名字,忍不住一阵欣喜!
呀!是我的名字!还有我的歌呢!!
点歌的女孩,鬼使神差,就点了周璇。
另外两个笑了起来,“呀!你吃错药了?点这么老掉牙的歌?”
周璇有点不悦,当初她是什么样的地位——上海歌后!
旧货币3000块,都不一定买得到她一张热销的唱片呢!
她不屑地向她们一吹气,女孩们突然静下来,不由自主地拍起了手。
《四季歌》,《天涯歌女》,《何日君再来》……都是她唱红了半边天的,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不爱听了,说那是上海滩的“靡靡之音”。
唉……
周璇前思后想,最后选定一首歌。
它虽不是那么红极一时,但最衬现在的心情!
这么多年了,她已经被时代渐渐忘记,但她还拥有一颗不变的心,她爱她的这些歌,丝毫不舍忘记! 点歌的女孩着魔似的,一手捏起兰花指,站立在房间中央,灯光射在她青春洋溢的脸上,眼神里有些忧伤。
她清了清嗓子,好久没唱了,竟然有些紧张。
音乐从黑箱子里幽幽传来,呀,是它了!
这活泼的调子,带了尘封的记忆,它,和她的时代一起,回魂了!
你是我的灵魂,你是我的生命,我们像鸳鸯般相亲,鸾凤般和鸣,你是我的灵魂,你是我的生命,经过了分离,经过了分离,我们更坚定。
你就是远得像星,你就是小得像萤,
我总能得到一点光明,只要有你的踪影,一切都能改变,变不了是我的心,一切都能改变,变不了是我的情,你是我的灵魂,也是我的生命!
女孩用心地唱,指如兰花,轻轻送出去,又转而收回胸`前,娇媚尖细的声音,分明就是当年赫赫有名的“金嗓子”周璇!
进来送饮料的侍应生愣住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副景象:
包厢里,像另一个时空,唱的人带着旧时代歌女特有妩媚表情,而听的人,陶醉如泥,嘴角带着无限欢欣。
19.兰
1982年,这一年,长春市的人都疯了。
几乎家家户户都种三五十盆兰。
说是卖得好,一盆可以值上一万元!
陈有娣不太相信,她和她爱人都是三十六块基本工资,除去吃用开销,存了足足两年,才够买一台缝纫机。
而一盆除了用来观赏之外没有任何别他价值的花,能值一万???
陈有娣家倒是原就有一盆兰,是她姥爷种的,说是“垂笑种”,结婚的时候送了给她,放在新房子里,添些生气。
她左看右看,这兰的叶子钝钝的,花儿又不够艳,总是耷拉着头,像是挨批斗似的,孤零零摆在窗台上,怎么看也不觉着好看。
她心头一动,不如拿到市场上去卖卖看?
如果是真的,哪怕一个零头,那也起码值一台电冰箱了呀!
星期天一大清早,天还没亮透,陈有娣就起来了。
她细细把那盆兰打理了一遍,擦干净叶子,修剪了几处瑕疵,最后还在花骨朵上喷了些水,让爱人快快捧了出门,并嘱咐他要一路小心,听说谁谁谁家里种的那些几盆,前几天就在路上被人抢了去呢! 她爱人半信半疑地出了门,回来的时候,手上却捧了大大小小几十株兰的苗子。
陈有娣傻眼了,她爱人却兴奋得不得了,还不等她开口,就迫不及待地将花鸟市场的所见所闻说给陈有娣。
“你是不知道啊!花鸟市场就像炸了似的!都是去买卖兰花儿的!嘿,那阵势!要不是我够机灵,那可根本进不去!有一个卖花的,一见我手里捧的,就伸出一只手,我说‘五十?’你猜人家说的啥数儿?‘五百!!!!’”
“五百?我的妈呀!那钱呢?!”
“喏!都在这里!”
爱人把双手朝她面前一伸,那堆兰花苗根子上的土扑簌簌往下直掉。
“有娣同志!告诉你,国家已经有了新政策,说是每株成龄的兰花,最高不能超过五百,苗子呢,不能超过五块! 但实际上呢?哪儿能啊! 黑市上,有一个老外拿了一辆进口小轿车来换一株,老板都还不肯换呢! 你是不知道啊,最贵的一盆,已经炒到了十五万啦! 你想,咱这盆,现在拿去卖了,就只能卖五百,但咱要是有了这八十株苗子,养好了,再一转手,那得是多少钱啊?!”
“是啊!哎呀妈,你忒英明了!”
陈有娣眼珠子都快要掉在苗上了。
她宝贝似的将它们一一种上,屋里霎时就成了苗圃子!,
小两口心头那叫一个热啊,巴不得能将它们一夜之间种大了,好拿去换成沓成沓的大票子!
过了半年,到了翌年春天,兰已经成了长春市的市花了,连长春市的领导都开始重视兰花疯狂飙涨的价格问题,好多单位竟然挪用公款买卖兰花,涉及的金额之高更是耸人听闻。
同年六月,国家突然颁布了多条规定,严格控制兰花价格,严禁任何企业挪款涉入兰花买卖行为。而长春市的兰花,也已经到了铺天盖地泛滥成灾的地步……
忽的,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矜贵无比的兰,就这样瞬间失去了所有价值。
陈有娣家里的八十盆苗子,花了她大半年积蓄施肥搭棚换土的精心料理,刚刚长出些像样的叶子,还没有来得及面市,就成了无人问津的闲花了。
这一盆盆抽了枝的兰,热热闹闹张牙舞爪,占了她大半个屋子,扔又不舍得,留着也不是个事儿,不能吃,不能用,甚至也不太好看,成了陈有娣夫妇心头一块挪不开砸不碎的巨石。
空谷生幽兰。
兰,最令人倾倒之处是“幽”。
因其生长在深山野谷,才能洗净那种绮丽香泽的姿态,以清婉素淡的香气长葆本性之美。
这种不以无人而不芳的“幽”,不只是属于林泉隐士的气质,更是一种文化通性,一种“人不知而不愠”的君子风格,一种不求仕途通达、不沽名钓誉、只追求胸中志向的坦荡胸襟,象征着疏远污浊政治、保全自己美好人格的品质。
兰花从不取媚于人,也不愿移植于繁华都市,一旦离开清幽净土,则不免为尘垢玷污。
因此,兰花只适宜于开在人迹罕至的幽深所在,只适宜于开在诗人们的理想境界中。
而这一场兰花掀起的泡沫事件,全然违背了所有前人赋予它的高雅定义,折腾了整整一年,像一场梦,老百姓们守着梦中的绮丽醒来,发现整个生活都已经为之摧毁了大半。
20.乙
不是甲丙丁。
只是路人,但却也不是首选,只是一个次之又次的搭配,让镜头看来丰富,让背景立体真实,让主角,更显主角身份。
飞凡有点失望,她打扮了足足5个小时才出门,拿到剧本一看,只是一个“乙”。
好在,有一句念白:“姐姐,看,飘渺峰就在上面!”
唉……也算是句相当有份量的词儿吧,起码为剧情交代了一个重要的地点。
她的手里,捏了方才山脚下一个老道给的灵符。
老道见了她,惊讶地瞪大了眼,“姑娘,你将是个祸害啊!”
飞凡脸唰地绿了,“神经病!”
老道一把拉了她的手臂,“姑娘你今日会惹出人命啊!而且,凭这事儿,你能成为大红大紫的人物,但也因这事儿,你会短寿三十年啊!”
说着,怀里摸出一张符,塞在她的手里。
“这符,定得戴在身上,可以帮你化解!”
飞凡低头一看,简直就是拍戏常见的道具,正好笑呢,一抬头,哪还有道士的影子!
杂乱的化妆间,设在外景地的帐篷里,没有大镜子,甚至连坐的地方都没有。
十几个像她一样的“串场人物”挤在一起,服装都是堆在一个大麻袋里,几个人抢着自己合身又不太旧的,像菜市场里挑拣剩下的菜皮。
飞凡被一个瘦高个儿的女人用力一推,跌倒在地,等她爬起来,衣服都已经被挑得差不多了。
她好容易找了件土黄色的布衫,围了灰突突的底裙,再扎一条白色的宽腰带,最后套上一顶乱糟糟的假发。
她努力将头发梳理得整齐些,恰好又看见谁无意掉在地上的一支荆钗,忙捡了插上,掏出小镜子一看,总算有些体面。
外面有人扯着嗓子喊:“甲乙,到你们了,动作快点,太阳就要落山了!”
乙这才知道,甲原来就是方才抢了最好的一套行头还推了她一把的瘦高个儿。
助理一打板,《飘渺峰客》scene13,导演喊:“ ready——rolling,start!”
男主角是当红的明星,一袭白色袍子,长发飘逸,背了一把剑,潇洒地一撩前襟,跃步跨上石阶。
甲和乙是上山拾柴的姐妹花,姐姐背着一捆柴,台阶上摇摇欲坠,妹妹帮着她托起柴,而后遥遥一指,“姐姐,看,缥缈峰就在上面!”
镜头摇过来,男主角听了,微微一笑,举目遥望,三两步登了台阶,就出了镜头外。
“Cut!” 导演怒气冲冲,“那个乙,你怎么回事?手往高了指啊!还有词儿,说清楚点!再来!” 乙心里委屈,那个甲,把所有的份量都压在她身上,柴加上她百来斤的重量,压得飞凡喘不过气来,怎么可能好好说词儿?!”
罢了罢了,再来就再来。
“Cut!” “Cut!” “Cut!”
导演骂得越来越难听,“妈的!那个乙!你到底会不会演戏!谁找她来的!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再演不好,就给我滚蛋!”
一边有副导演殷切给男主角赔不是,男主角看了一眼娇小的飞凡,她的脸涨得通红,倒令他有几分不忍,便安抚导演,“算了算了,导演,新人嘛,大概紧张了,咱们再来吧!“
甲用袖子扇着小风,看着男主角,又斜过眼看飞凡,嘴角轻蔑地笑。
乙眼里蓄了泪,不,不要让我滚!我要红!我要红!我不要天天吃着盒饭想着下一次什么时候才有工开!那臭老道说我会大红大紫,对!我要大红大紫!!
她想起身上还藏着那张劳什子的符,这时恨恨掏出来,捏成一团,抛到山外。
一下子,心里静了许多,甲已经摆好了开机的姿势,这女人更过份了,甚至还用力往后一躺,飞凡看见她踏在台阶上的前脚,脚底都已经离开地面抬了起来。
她心头恨意翻涌,都是她!她不给我活路!
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导演一声“Start“,她疯了似的一使劲儿,卯足力气一抬,那甲丝毫不备,身体一阵摇晃,加背上柴的重量,突然踉跄了几步,身体向旁边一歪。
旁边本来是有围栏的,为了拍戏,早已拆除,一步就是悬崖,甲这一歪,连人带柴滚跌了下去,“啊”得惨叫,空谷下撕声裂肺传来,所有人都呆了。
飞凡被她顺势一带,也在崖边晃了一下,脸色都变了,突然一只有力的手及时抓住了她,将她身体拽了回来,搂入怀中,她抬头一看,竟然是男主角!
所有人都胆战心惊地趴在崖边看,没人怀疑是她,大家都以为是甲自己没有站稳,失身落了悬崖。 第二天,《缥缈峰客》剧组上了头版,开机第一天就见了“红”。
而更加劲爆的是,当红男星英雄救美并恋上剧中“乙”,种种揣测和绯闻便铺天盖地传开……
飞凡的“乙”,一夜之间成了所有新闻的主角,她,从此红了起来。
21.败
二月十四,情人节,是他永远的分手日。
她的诅咒,如此灵验。
他甩了她,便会永远被所有其他女人甩,且就在这世上最甜腻的一天!
她没料到,耗了千年道行,逃过了高僧,避过了佛祖,蒙蔽了世人,却被区区爱情所伤。
那凡夫俗子,他凭什么!
她将自己打回原形,栖息在枯藤间,依然是一只丑陋的乌鸦。
旁他族类惊觉她的怨气,纷纷扑翅逃离。
她孤零零形单影只,但依然觉得很值。
千年修得的人形,换一句永世轮回的咒语,多酣畅痛快!
今日,又逢二月十四。
她知道自己一手导演的好戏,即将登台。
她激动得有些放肆,展翅盘旋了好几圈,不停欢呼着,啊——啊——啊——
凄厉的乌鸦叫,突兀出现在城市上空。
男人听了,隐约不安。
去年,前年,再前年,好像每一年的这天,他都会听见这不祥的叫声,而后,交往得还不错的女友便会在午夜之前,提出分手。
而今年,不知是工作太忙,亦或受了太多次伤害,他竟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一起过情人节。
他有些落寞地走在大街上,花店里铺天盖地的花束,还有餐馆海报特别突出的情人套餐。
不知怎么,他想起自己很多年前甩掉的一个女孩。
她长相十分甜美,有点贪吃,很可爱。
唯一不好,就是太呱噪,还乌鸦嘴,老爱说些不吉利的话,害他押上全副身家的那支股票跌到了停牌。 一气之下,他忍不住提出分手。
但现在想来,好像也不该归咎于她。
当初年少气盛,确实有些过份。
还记得她有一双巧手,情人节那天,送他一件亲手织的黑色T恤,宽宽大大,松松软软,他穿了,将她包容在黑色的温柔里,她便安安静静贴着他的身体,唉……有多甜蜜!
他叹了一口气,不知不觉,竟然走到了那女孩住的公寓。
门,还是那样,贴着一幅传统的年画,显得喜气洋洋。
他想了又想,还是忍不住敲了敲门。
开门的却是个陌生男人。
他有些尴尬,但还是问:“对不起,请问,春娅还住这儿吗?”
陌生男人摇摇头,嘭地关了门。
他有些失落,原来她早就搬了,那她去了哪儿?是不是还单身?或者已经嫁人?
他翻了半天手机,竟然找不到和她相关的任何一个号码。
又叹一口气。
去了和她初次相识的露天酒吧。
天冷,酒吧里没有几个人。
好多年没来,原来酒保也已换人。
他的记忆里,一切和她相关的线索都消失殆尽。
新的酒保有些年纪,北方人,很有亲切感。
三五杯Tequila,从喉咙口一直辣到心里。
酒保笑了笑,随意问:“哥们儿,失恋?今儿可真不是时候啊!”
他惺忪看了一眼空杯,又推过去,再要一杯。
“失恋?不不不,今年可没有。“
“那你这是?“
“好多年前的事儿了……我曾伤了一个女孩,唉……不知道怎么,我今天突然很想见到她,很希望能找回她,找回我们之间的一切。”
乌鸦无声地落在露天酒吧的一张小桌上,她和他,曾面对面坐在这里。
烛光依旧闪烁,她现在,却只能看见自己鸟类的身影。
这么多年,她都以为自己赢了回来,起码借由其他女人的嘴,一次一次狠狠伤了他的心。
但这一刻,她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是惨败。
败给了自己不顾一切的复仇心态。
21.萌生
「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
Kallen沐浴在这句宽容且充满了诱惑力的话中。
她开始觉得有些心动。
像是有一股不知名的力量,从心底最深处悄悄萌生。
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
Kallen觉得很恐怖。
但就是忍不住,一次次心中诵读。
一边害怕,一边憧憬。
她不敢让家里人知道。
见了父母,赶紧低下头,装得有倦意,回自己的棺材里睡觉去。
她其实睡不着,睁了眼睛,不停质疑。
难道今天吸了一个虔诚教徒的血?
那少女很饱满,没有戴任何十字架的饰品,她干干净净躺在月下的秋千,纯白的裙在夜风中荡漾,紧闭着眼,微微发出熟睡的鼾声,像是专程等自己来吸血。
Kallen动作很快,轻松找到大动脉,尖尖牙齿一插入,舌头便卷住飙射出的血液,对方还不察觉痛楚,她已吸干最后一滴。
她已是老手,不比刚出道的时候,下嘴不够快准狠,往往搞得自己脸上衣服上都是血,浪费粮食。 吸完,不要留恋,虽然她很想坐上那月下秋千,但她知道该赶紧闪身撤退。
可就是那一瞬间,无端端的,听见了悠扬的歌声。
奇怪,是从秋千下传来。
可能是她刚才动作时,不小心碰到了下面一台录音机的PLAY键。
教堂风琴声伴了少女纯澈的歌声。
听得Kallen这个吸血鬼瑟瑟发抖。
但旋律如此甜美,她又忍不住深深陶醉。
这是她听过最好听的歌声。
不不不,或许她从来没有听过歌。
她的世界,只有阴郁的猫头鹰懂得咕咕咕叫唤。
少女的歌声,在她耳朵里,产生一种极荒唐的和谐。
让她在颤唞中,不断被征服,更迷失本性。
黑暗中,她带回了那台录音机。
棺材里,她偷偷掏出耳机,塞入耳里。
这歌声又扬起,她浑身一颤,赶紧按下暂停,但余音袅袅,还是不停在她耳朵里打转。
她又不得不想,那少女唱得真美,可是她怎么就把她给吸干了呢?
以后,再也听不见她唱这么好听的歌了……
她心情变得越来越差,后悔莫及。
听说教徒就可以去一个地方忏悔,然后会被饶恕一切过失。
真好!这样的帮派,真是有人性。
可是,她这辈子都不能靠近这样的地方。
记得有一次她顽皮,追一只猫到了教堂附近。
结果,突然全身火烧般疼痛难忍。
当时,她多恨这方禁地。
为什么她和她的家人,就只能昼伏夜出,诸多顾虑,而这些教徒,却仿佛无所不能?
现在她细细想来,竟然不是恨,而是有些叹息,更多可能是向往。
终于,她偷偷溜了出来,白天的阳光太烈,她戴了墨镜,穿了密不透风的黑色风衣,撑了一把伞。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铤而走险,白天,可不是她的世界。
她走到教堂附近,那焚身的感觉再次出现,但这次,好像有些不同。
她觉得疼痛中生出筷感,心中充满了愉悦。
她没有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慢慢流血。
从黑色风衣里渗透出来,湿漉漉的,却看不出那是血,还是汗。
当她溶化在教堂门前,她才明白,那少女其实是真的在秋千上专程等待自己去吸血。
她奉献自己的生命,遏止一个吸血鬼的罪行。
耶稣死而基督生。
少女做了同样的事情,用自己的牺牲,来救赎黑暗的灵魂。
萌生的信仰,从体内将Kallen整个毁灭,但亦是她的一种重生。
22.黄
在红与绿之间,是黄。
那是一个信号,行与止的边界,一个犹豫的时间,它总是闪闪烁烁,让人不敢果断。
冲还是不冲?
冲的话,左边路口那辆蠢蠢欲动的土方车会不会相让?右手边人行道上的人是不是跑得够快可以闪开? 但不冲,前一个路口的转弯灯要三分钟长,如果这里吃了红灯,到那边刚好也是红灯,那今天就有很大可能会迟到。
别的时候也就算了,今天是和爱尔兰那边电话会议,两边老大都在,要是迟了就惨了……
严卓的脚放在油门上,黄色越闪越快,他的心也越跳越快,心一横,踩了下去,车身像野兽般发出一声怒吼,窜了出去。
严卓得意地看见土方车在他车屁股后发出刺耳的一声急刹,连带着好几辆工程车也轰轰烈烈地刹了下来,好像有几个司机摇下了车窗对着他怒骂起来,但顾不了那么多,他胜利越过了他们,直奔自己光明似锦的前程。
到了公司,会议室里已经坐满了人,老大们还没来,严卓舒了一口气。
今天他是主讲,新的这个项目由他全权负责开发。
如果这一轮的提案能顺利过关,那么很有可能他就会被正式提升为项目经理,工资翻一番不算,更能有机会出国进修。
他打开笔记本调试投影仪的时候,激动得手都有些发抖。
这个PPT,他做了整整一个晚上,从资料整理到板式设计都经过深思熟虑,绝对可以赢得老大们的赞誉! 他准备好一切,抬头环视四周,几个下属都摊好了笔记,几近虔诚地仰视他。
余光一扫,发现会议室的角落里坐了一个女人,她低了头,默默玩弄着自己手指上的戒指,也没带笔记本,也没带录音笔,不知道是来自哪个部门。 严卓正想发问,老大们进来了,他忙殷勤安排入座,招呼秘书端上咖啡。
会议正式开始。
如他所料,一切都很顺利。 P
PT开始,他还别出心裁地做了一些动画效果,大家一扫上班途中的疲惫,全身心投入他的提案。 无论从项目设计到人手安排,都令两方老大十分满意。
最后,电话那头传来爱尔兰同事鼓掌的声音,那边的老大还恭喜严卓的上司找到了这样一位出色的人才。 严卓心里已经开起了狂欢派对,但面子上还带几分谦虚,又俏皮地学了一句小警员说的“Thank you,Sir!”,惹得全场一片笑声。
一切都刚好做到有礼有节,不卑不亢。
散会了,他的上司临出门口前,重重地拍了几下他的肩,眼神里充满了赞许。
严卓回到位子上,坐都坐不住了,好像那边空着的经理办公室正在向他频频招手。
他忍不住站起来,走到茶水间给自己泡杯咖啡,也好借机经过那间办公室,看一眼那里明媚的阳光和舒适的老板椅。窗明几净,只待他登基。
茶水间,不知怎么的,地上几摊泥泞的鞋印。
严卓一脚踩在上面,差点滑倒。
他顺着鞋印去向一看,发现咖啡机那里站了个人,就是方才坐在会议室角落里的那个女人。
女人穿了干练的职业装,但高跟鞋却沾了很多脏兮兮的水泥,她低头泡着咖啡,根本没有转而看他的意思,但她又好像是专等他来似的,将刚泡好的咖啡一递,送到他手里。
严卓接过咖啡,有些奇怪,这女人到底是谁?
他还是礼貌地谢了,而后喝了一口。
“请问,你是?”
他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刚喝的那一口,分明是咖啡的味道,但却像是泥一般口感,他咽不下去,吐出来,竟然是和女人沾在鞋底一般的水泥!
女人抬头,脸色煞白,一说话,嘴角竟不停有水泥涌出来。
“你有机会考虑的。一个黄灯,两三秒时间。
你有机会考虑的,但你考虑的只是前程。
我呢?
你知不知道,我昨天刚找到工作?一个已婚女人,要找一份工作有多难?!
我的上家 ,看我准备要孩子了,就马上让我离职,可我和老公要还三百五十几万的房贷。
一份工作,对我有多重要,你知道么?
今天,是我第一天上班,过了那条马路,就可以到新公司,开始我新的生活。
可却因为你,我永远都到不了那里!
你闯了那个黄灯!你害死了我!我,又怎么会让你好过?”
那女人的五官不停流出水泥,那些水泥像蛇一般滑落她的身体,蔓延在地面,又向严卓扭行缠绕过去,他,渐渐动不了了。
他当时不知道,自己的车开走后,土方车一刹,后面一辆混凝土卡车里的水泥夹头夹脸朝刚过了马路的女人浇下来,她一下子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发狂地乱跑,结果撞上了后面一辆没刹住的卡车,当场死亡。
23.秋
弑妻。
他的脖子后插了他的罪名。
菜市中,他和那些案板上的猪牛一样,待人宰割。
秋,是肃杀季。
囤积了一年的死囚,都被推了出来,先是在街口游行,任人唾弃,而后便拉去菜市口,等待斩首。 为什么是秋?
隔壁牢里那个酸秀才告诉他,黄帝内经曾说,万物生于春,盛于夏,而衰于秋。
秋后,霜降,万物凋零,就可以杀生。
真是讲究,杀头还要看季候。
他心里暗暗好笑。
他杀人时,可没有研究过这些。
只是凭一腔愤恨。
他的婆娘,挨不住穷日子,背着他,勾搭上了王员外的儿子。
他想起自己做工做得咯血都不敢歇,舍不得每天三个铜板,存起来好为她修葺一下房屋。
过年了,她嫌自己没有首饰,他就去当了最后一件冬袄,给她买一个镯子。
她戴了镯子的手,却摸到别的男人裤裆里。
该死!!
他杀不了那奸夫,便杀这淫妇泄愤!
就算搭了他这条命,他也要叫她死!
他的囚车颠簸一路,家门口,做工的米铺,歇脚的石桥墩,沿街那些相熟的贩子,还有常去的当铺。 他的一生,周转于此,操劳辛苦,却换了一顶绿帽。
没关系,等死了,找到那婆娘,也许她知道悔改,能一同在阴间好好过日子!
日头越升越高,是正午。
没有人法场送饭,他饥肠辘辘,头也晒得发昏。
浑浑噩噩,正好方便上路。
等三刻一到,一声令下,手起刀落,想必也不会太疼。
他被松开镣铐,按在了断头台上。 周围黑压压一群人。
突然,他发现人群中竟然还有奸夫!打着扇子,悠哉悠哉看着自己,像是在等一场好戏。
他鼻子里一哼。
这男人,做了鬼再同他清算!
侩子手豪饮了几口白酒,最后一口,干净利落喷在白刃上,祭了刀,好叫它快而狠。
手指,熟练丈量他颈后三指处最柔软的一个关节,认准了位置,扬了刀,只听——
斩!!!!!!!
一股劲风,刃未到,锋先至,他觉得自己的脖颈有些麻痒,还来不及疼,只觉一阵凉,脸突然撞着地面,几个翻滚,落在了不远处。
真是诡异,他发现自己还是能看见,能听见旁人的唏嘘!
他眨眨眼,自己的身体还在原处。
没了头,四肢还在挣扎,但它们被绑得实实的,不知是疼还是怕。
他的头歪在地面,从未有过的奇怪角度,刚好可以抬眼看见奸夫表情,几分得意,几分恐惧。
他愣住了,因为他还看见,那婆娘就在他身边,她凄然一笑,飘在半空,依偎着他的肩。
她说:“官人,你这是何苦?我爱的是他,死了也要追随他。你却白白送了性命……”
他一口血,喷了出来,足有三尺。
人群惊呼着后退,奸夫奔窜逃走,她紧紧贴着他,飘然而去。
他的头,被人拎起,抛在一堆头里,渐渐失去知觉
纵然杀了她,却斩不断她对奸夫的情分,他送上自己的头颅,不过得到这样的真相。
何苦?
24.臻臻
小羽躺在床上。
她的最后一个冬季,不要在医院里,不要吊那些没完没了的点滴。
她喜欢这样安静地躺在自己的房间里。
看着窗外的风景。
“小羽,来,快把鸡汤喝了,身体才能好得快。”
妈妈的声音,特别温柔,她总是对着小羽轻松微笑,再转过身去,用力深吸一口气。
小羽明白,妈妈是怕她知道自己的病情。
但她早就知道的,她不点破,怕辜负她一番苦心。
小羽很清楚,这是她最后一个冬季。
已经为每个同学都写了一封感谢信,他们折的纸鹤,此刻挂在她的房间里,十分美丽。
也录好了一首歌,刻了一张CD,她走了之后,还可以在CD里,唱歌给妈妈听。
许多心事,都一一了结。
但还是有些遗憾的,毕竟才十八岁的年纪……
她喝着暖暖的汤,胃里翻搅一样地疼痛,但还是满脸装出欢喜,“妈妈,真好喝,我觉得身体舒服多了。” 妈妈的手有些发抖,她看见小羽额前渗出细密的汗珠,还一直紧紧捏着拳头。
但妈妈还是微微笑着点头,站起身来,端着空碗走出去。
小羽揉着胃,还是转头去看窗外。
冬日的阳光柔柔弱弱,窗外除了一棵树,其实也没有什么风景。
但她很开心。
因为那一棵,是她亲自种下的幸福树。
她种的时候,也把少女最美好的心愿一并埋入土里。
幸福是什么呢?
和隔壁班的那个帅男生说上一句话?
还是考上心仪的大学?
或者是以后带着妈妈一起去旅行?
她精心呵护,松土施肥,满心希望它生机勃勃,茁壮成长,好给她带来许多数不完的幸福。
而现在,它果然枝繁叶茂呢!
几个月不见,竟然比之前更粗壮,树冠丰满,叶片艳绿,即使在这么冷的冬天,都不见丝毫凋零。
她笑了,这幸福,没有离她而去,隔了窗户,触手可及。
窗外的小院子里,所有的植物都只剩光秃秃的枝桠,唯有女孩的一棵幸福树。
绿叶臻臻。
它,好像忘记了时令,突兀地茂盛在冷冷的寒风里,用尽所有的生命力,陪伴着当初种它的人,以最繁茂的姿态,甘愿为她化作冬日最后的盎然绿意,给她满满一树幸福的期许。
25.无
表演课,一直是高嘉最害怕的。
她故意拖沓着脚步,慢吞吞走进教室,选了个最不起眼的位置。
方老师来了。
一上台,先叫大家做无实物练习——串珠子。
他说,表演前,要摒弃一切杂念,专心串起手里的虚幻。
高嘉不太自然地摊开双手,她的脸色刷白,整个人都僵硬了,只是呆呆地看着自己的膝盖,半天都没有任何动作。
她怯怯地望向坐在她左边的赵小月,只见她右手兰花指高高一扯,左手细细挑拣,拇指与食指拢起了一个空间,而后作势对准右手指端,顺着一线慢慢送下去,像是一颗珠子又漂亮地串好了。
她又转身看着自己的膝盖。
脸色更惨白。
不是本该“无”实物吗?
她此刻,却真的能看见!
膝盖上就真真实实摆了一盒珠子!
珠子有黄有白,大大小小,有些圆浑,有些畸形,甚至还有些,连孔都没有打穿。
她吓得双脚微微颤唞,那些珠子也跟着在盒中滚动,两腿稍稍一松,哗啦啦撒了满地,滚落到各处。 高嘉猛得从位子上站起来。
没有人注意她。
所有同学都好像进入了各自的虚幻境界,大家都只专注于自己的双手,旁若无人,心无杂念。
方老师呢?
高嘉抬头看向讲台,老师正弯下腰,去捡一颗滚到他脚边的珠子,“这是哪位同学掉的?怎么那么不小心啊?”
老师直起身,他手上却是空的,他没有捡她的那颗,捡了自己虚构中的。
坐最前排的郑冰冰爽气地站起来就要去接,“老师,是我的!”
方老师“呀”一声,“你这么一站,膝盖上的珠子就都撒了!看!还没有真的进入‘有’的境界啊!” 全班同学都笑了起来,他们一边笑,一边作势护着自己膝盖上方的空间。
依然没有一个人留意到高嘉渐而粗重的喘熄和她方才撒了一地的珠子。
高嘉不敢置信地甩了甩头,又狠狠眨了几下眼,难道是她已经完全陷入了自己塑造出来的假象里面? 不不不!
该是“无”不是么?
该是无中生的“有”才对啊!
为什么她却如此清楚地看见一切?
她右手中还捏着一根长长的线,线头上有一枚针。
她的手指,的的确确感觉得到针的硬度和冰凉的触感。
真的是有,是存在着的,不是吗?
她伸出左手,针用力一刺上去。
突然,手却消失了!
她“啊”一声尖叫,低头一看,自己的身体,正在一点一点,逐渐消褪,逐渐透明!
方老师抬眼看向高嘉,却叫着另外一个名字,“吴晓非,刚才还见你挺专心的,怎么这会儿走神啦?你看看,你的珠子都串到外面去了!”
高嘉浑身一凛,这才明白。
原来,自己和这珠子,都是虚幻,都是这个叫作“吴晓非”的女孩,构想出来的“无实物”。
26.珊
我爱阿珊!
我比谁都爱她!
这世上,绝对不会有人或动物,比我更加爱她!
我没有想过有人会质疑这一点。
就算质疑,我也不屑。
我在乎的,只有她。
而她此刻就躺在我的面前。
眼里都是痛楚,后腿伸得笔直,还在微微抽搐。
猎人刚才在追赶我们的时候,瞄准就是一枪!
我当时吓得一阵哆嗦,子弹从我脑后呼啸而来,心一阵凉,情急间,阿珊突然向我扑来,将我一把推开,她自己,却中了弹倒在血泊里。
猎狗来了!
我情急叼起她的身体,横窜入一旁的灌木。
尖利的灌木刺入我的皮肉,浑然不觉得痛。
我知道猎狗鼻子灵敏,所以半刻都不能停顿。
跑了许久,一直跑出灌木丛,来到小溪边,我闻得周围没有了猎狗的气息,这才将阿珊轻轻放置在地。 她不停颤唞,眼神涣散,但她知道我在,用尽最后力气说:“瑚哥哥,请你吃了我吧……”
我哭了,我怎么可能吃她?!
“阿珊,别胡思乱想了,你会好起来!”
她低头看了看伤口,潺潺流出鲜血,一身洁白的毛已经污秽不堪。
我俯在她身边,伸出前爪去抚摸她因痛苦而扭曲的脸。
她断断续续却语带急切:“没救的!吃,吃了我吧……起码……我们两个能永远,在一起!不然,也迟早会有其他兽类,将,我,吃掉的……”
她乞求般望着我,突然一阵猛烈的抽搐,而后停止了呼吸。
我不知所措地看着她,她最后的遗愿,竟是叫我吃了她!
我该怎么办?
我站起身来,走去溪水边,她一向最爱干净,一定不喜欢这样血污满身。
我将她的血仔细清洗,子弹的伤口散发着焦味,我将那子弹挖出来,还带着她暖暖的温度。
可是,她却再也不会睁开眼睛来。
我等她的身体渐渐凉却,湿漉漉的毛发阳光下很快就干了,但不再蓬松,而是黯然贴在她身体上。 我终于相信,她再也不会活过来了!
但她却要我们永远在一起!
我闭起眼,泪却还是止不住涌出。
一口咬住她的脖颈,撕扯下她的一块肉来!
我狠狠咀嚼,那不是吞食,而更像是一个仪式。
她一口一口融入我的身体,和我的四肢百骸合为一体。
她转换为我的能量,周游到我的每一个细胞里。
我从来没有觉得与她如此接近!
片刻,我将她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都嚼碎了咽下去。
她的形体消失在我的嘴里,而她,却从此长存在我的生命里,再也不会分离。
没有人愿意相信,一只狐,会因为一只兔的死,而真的伤心。
据他们揣测,我是因此想到自己未来同样悲惨的命运,假惺惺哭她,实则是为自己害怕。
而后,我这个肉食类的畜生,理所当然会将她吃到肚子里。
人,真的是一种很自以为是的动物。
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但我却也懒得和他们争。
反正,在他们眼里,总自诩比我辈高级,他们还很好笑地一一赋予我们定义,狐就是狡诈,虎就是凶恶,狗就是忠诚,鸡就是勤奋……
哼哼哼哼……
27.脏
洗不干净,怎么洗都洗不干净!
那一滩血渍,好像是纤维本来就有的颜色,再怎么洗都没有减损半分。
红梅简直要抓狂了。
一把火,付之一炬,但那血,渗入眼里,挥之不去。
还是脏!
她的整个身体,都是脏的!
和这血渍一样,可以毁去,但即使化作灰,都摆脱不了肮脏!
无法挽救。
她想到那男人,胸中泛起一阵恶心!
他在她身体里肆虐,她不敢叫,不敢反抗,甚至不敢哭。
那是她的上司。
经济危机,他说如果不从,就裁去她的职务!
公司那么多销售人员,大家能力都差不多,为什么要留下她?
他说,这就叫潜规则,大家都懂的,她也该识时务。
红梅知道,这个时候,如果没了这份工,很难再找到新的。
她是女人,没有很高的文凭,没有很多工作经验,好不容易进了这么个还算体面的企业,已是上天的恩赐。
她住的是公司提供的宿舍,如果失业,连栖身之所都失去。
辛辛苦苦才能来到深圳打工,每个月微薄工资,还要寄去大半贴补乡下家里。
她忍了,她没有表情,办公室冷冷的桌面,任他发泄兽欲。
回家洗了十几个钟头的澡,皮肤全部泡到起皱,红梅却还是觉得自己里里外外都肮脏!
她前思后想,忍不住一通电话,告诉家乡男友。
对方电话里沉默许久,最后坦言,无法接受。
他说,他爱她,同情她,只是叫他以后如何面对肌肤相亲?
他看见她的身体,就想起那男人,叫他如何温存亲密?
她放下电话,扔在一旁的内裤,血淋淋的,是他毁灭她一生幸福和清白的所有证据!
她哑忍不下去。
全身浇透了汽油,一把火,活生生烧死自己。
魂却每天拿着那条染血的内裤,洗了又洗,却怎么也洗不干净。
她心里恨,不肯投胎,要他死,要报仇!
孟婆一杯汤递了过来,劝她忘记,好重新上路。
她推了,回过奈何桥,不要当人,她忘了前尘,岂不任他逍遥下去?
孟婆倒也不勉强,苍老的手,按住她捏紧的拳头。
你杀他有什么用?
他迟早会死。
你要做的,是报复!
叫他活下去,叫他加倍痛苦!
从此,这个强暴了她的男人,每晚都会做同样一个梦,梦里,女子香艳玉体,一手握了他胀大的生殖器,一把冷刃,割稻子般一刀下去,鲜血喷射出来,他狂叫醒来,尿湿床单。
正当壮年的男人,从此不举。
没有医生能医治。
看了无数心理咨询师,试了所有治疗方案。
最后,他疯了。
一日梦醒,他红了眼,拿刀狠狠砍下自己的生殖器。
还是没死,他被救活,但从此神志不清。
六十三岁,在精神病院孤独死去。
28.叮
1303的住户死了!
警方接到报案,破门入室。
女性的尸体,睡着了一样躺在厨房的地板上。
她全身上下没有半点伤痕,甚至找不到尸斑,但皮肤出奇干涩褶皱,暗哑灰黑,按上去的质感却像是一块软软的泡沫塑料板。
警方抬回做了解剖。
切开胸腔时,竟发现肉里面一层泛着微白,五脏六腑全部都有一定程度的脱水萎缩,呈现各种程度的灰白黑——她的身体内部,竟然是一种煮熟之后的状态!
实习的法医,当场吐了。
见过血淋淋的死人,但没见过熟了的死人。
膛里闷了许久,透着一股前所未闻的馊腥,远胜于普通尸臭。
一时,没人能断定死亡时间和“烹饪”手法。
难道她的体内,曾神秘内燃?
经过调查,死者名叫莫瑶,是一个大公司的女经理。
她没有男朋友,性格孤僻,又好像以前有过一个,没多久就分了手,从此绝口不提。
邻居说,她平时不太出门,常常见她买些微波炉食品,拿了许多DVD片子,在家看到半夜三更。
她的家里,果然堆积了不下万张DVD,机器里放着的,是前一阵热播的《金婚》。
封面被她撕得稀烂,男女主人公甜蜜的合照,破碎一地。
公司里的同事,纷纷猜测她被一个男人欺骗了感情,说不定还因此怀过身孕,因为她有一段时间,破天荒休了2个月的长假,没有在公司出现。
没有人知道那男人是谁,警察无从入手。
尸体的位置在厨房,家里没有煤气,只有一台用了很久的微波炉。
当时,微波炉的门敞开着,里面有个空空的玻璃杯。
一个细心的女警突然叫了起来,“你们看,她的死法,像不像是被微波炉‘煮’熟了?”
的确,微波辐射能引起食物内部的分子振动,从而产生热量。
这种肉眼看不见的微波,能穿透食物达5cm深,并使食物中的水分子也随之运动,剧烈的运动产生了大量的热能,于是食物“煮”熟了。
这就是微波炉加热的原理。
用普通炉灶煮食物时,热量总是从食物外部逐渐进入食物内部的。
而用微波炉烹饪,热量则是直接深入食物内部,所以烹饪速度比其它炉灶快4至10倍,而且,永远是里面比外面先熟。
而如果一旦发生微波泄漏,便会危害到操作的人。
可是,现在的微波炉,早就有了许多防止微波泄漏的措施。
一般的微波炉都有联锁微动开关,如果遇到意外打开,就会自动切断磁控管。
那么,这台微波炉的微波怎么会泄漏?怎么会将一个大活人辐射到内部煮熟?
没有人知道。
莫瑶的微波炉,还是她第一年上班领到薪水时买的,用了有十四年,她依赖它,烹饪所有食物。 甚至,她也曾用它,煮过自己意外流产的婴孩。
40岁的女人,怀了一个负心汉的野种,她是堂堂经理,丢不起这个人。
老中医给她配了一副打胎的药,在家喝了,痛了足足十几个钟头,终于一个血块掉了出来。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想想看过一部电影,叫做《饺子》。
加了重料,撒了花椒,放入微波炉,大火50分钟,煮熟了,香气四溢。
吃下去,毁掉自己不可告人的证据,顺便,也可以补补身体。
真奇妙,工作了多年的微波炉,好像一下子有了灵气。
它为主人热过许多食物,从不知道这人肉,能发出如此诱人的味道。
它好像从此上了瘾,不断回味,并深深怀念这肉的奇特香味。
终于有一天,它趁她加热一杯水,悄悄打开了自己的门,转呀转,最后,“叮“一声……
29.潇
你不会知道,我有多冷。
腊月的潇水,冰封了整个江面。
曾经有一个穿着蓑衣,带着斗笠的诗人,在江雪中独钓。
他钓的是傲骨清高。
而我,我在千尺寒水中,钓的是替死的人。
我死了有多久?
三五百年?
忘记了。
我只记得,当初的永州城,还是一片荒芜。
我是去给重病的妹妹延请大夫。
孤身上路,行至江边,三伏天,口渴之际,掬起一汪江水,送到嘴边,突然被一股巨大的力量一拽,跌入水里。
惊慌中睁开眼,是一个浑身长了青苔的水鬼。
它死死箍住了我的腿。
我一口一口灌进水,无法呼吸,无法浮出水面。
那水鬼苦苦哀求:“这位小哥,行行好,我在这里已经有一百七十多年了,你替了我,好让我投胎去……” 肺部和腹部,涨得一阵剧痛,我失去了意识。
等再回过神来,已经成了一只没有形体的亡魂。
我看不见自己的身体,只看见绵绵的江水。
曾被无数文人骚客赞美过的潇湘之水,沁入我,春流到夏,秋流到冬。
渐渐的,认识了许多和我一样急切想要投胎的水鬼。
它们痴痴守在岸边水底,伺机等候过往的路人。
有的很幸运,三两天就找到了替死的人。
有的却和我一样,寻寻觅觅,直到生遍了青苔。
这么多年了,来来回回,我也觅到过不少机会。
好像那次,独钓的诗人刚刚被贬,永州山水,在他眼里不是美景,而是牢笼。
他一一游遍,看不见前途,空有一身才情,却没有施展的空间。
我在水底,他在舟里,我该有能力拖他下水。
但我没办法动手。
他为人正派激进,算是个好官,积极革新对抗专横跋扈的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得罪了权贵。
更何况,他家里还有一个年迈慈母,刚刚迁来此处,生活过得清苦,连个像样的住处都没。
叫我怎么忍心加害?
我在水里静静仰视,听他落寞间,吟出一首传诵至今的好诗。
只是,错过了那次机会,大好的机会。
一个著名的诗人,足以让我转世投胎入豪门!
不止那次,还有之后很多次。
每个匆匆而过的路人,都有自己不能推脱的使命和一家老小殷切盼念。
有的系了十年寒窗苦读的寄望,赴京赶考。
有的为和恋人相会,日夜兼程。
有的哭着千里寻夫。
有的为友雪中送炭。
……
我当初,何尝不是为了给自己病重的妹妹,找一个好大夫。
我多么希望找到一个十足的恶棍,好心安理得叫他送死。
但再一想,如果他真的这么恶,死后岂非轻松就能找到下一个人当他的替身?
唉……
我想,我也许永远找不到那个合适的人了。
30.菁 ——“足球与鸽子”之祭
他叫陈晓斌,爱看足球。
但凡重要的比赛,他即使排上几个通宵,也要买到那张球票。
他只身在汕头打工,偷到过一台不错的摄像机,从此得意地举着它,帮别人拍拍婚礼葬礼的录像,偶尔也和几个地痞流氓诱骗些无知少女拍些毛片,赖以糊口。
他死,没人收尸。
死因,是新型隐球菌脑膜炎。
这种病,多是因鸽粪传播引起。
他爱去现场看球。
开幕式的鸽子,呼啦啦群起而展翅,几坨鸽屎砸中他的肩,兴奋中,浑然不觉。
陈晓斌是死在自己家里。
说是家,也不太像,只是一个简陋的棚屋。
没家人,也没朋友,常常有几个钱就跑去赌,几天不上工,也不会有人当回事。
汕头地方焗热。
尸体不到三天便发出恶臭,抬到殡仪馆,工作人员嫌恶地掩着鼻子,直接让几个小工抬去后面的堆尸房,那里,都是无人认领的“弃尸”。
陈晓斌才当壮年,没想过自己早死。
之前有些头疼脑热也不以为意,后来,剧烈头痛伴恶心呕吐,他还以为自己是“打飞机”纵欲过度。 谁想料,不出三周,一坨鸽屎,要了他的性命。 他
看见自己的尸体被胡乱塞在一个冰格子里,那个冰格,锈迹斑斑,连打开都有些困难。
原来,这就是他最后的归宿。
突然,有人在外面叫喊:“阿黄,先别弄进去!刚有个送进来的,身体没了,就一个头,家里人说,要画个妆,给她弄个全尸!”
小工一听,白忙活一场,他忿忿啐了口唾沫在地,又连拽带扯,把陈晓斌弄回了担架,抬到了化妆室。 化妆室的老李干这行有些年头,经验丰富,手法熟练。
一具女尸,生前不小心卷入了轧钢机,救下来的时候,基本上就只有一个头。
家属给了厚厚的礼,还有两条中华烟。
老李懂,这得好好显显身手。
动手前,老李还教一旁的徒弟,两人对着陈晓斌双手合什一拜:“有怪莫怪啊,反正您也没人送终,就借您身体一用。”
说完,他便开始动手。
切了头,身体清洗干净,泡了防腐药水,刺鼻的味道略微掩盖了尸臭。
老李告诉徒弟,给尸体化妆的时候,得跟它们多聊聊天。
他一边麻利地缝上了女尸的头,一边嘴里叨念:
“哥们儿,虽然这个头是别人的,葬礼也是别人的,但你就当是你自己的吧!横竖都是给别人参观嘛,到底是谁的又有什么关系?”
说话间,按好了头,老李开始挖胸塞棉花填充。
陈晓斌在旁看了干着急,他怎么说也是个爷们儿,现在换了头,还要“隆胸”?
老李突然觉得袖子被什么东西勾住了,还没来得及看,徒弟哇一下叫了起来。
原来,搁在一旁男人的头颅,不知怎么咬住了老李的衣袖!
老李在这行混了那么久,这些只是小场面。
他一边喝斥了几句大惊小怪的徒弟,一边继续叨念:
“哥们儿,您看您,也不是什么大名人,谁死了不都是一撮灰么?您怎么这么想不开,死咬着不放呢?” 他轻轻一抬手,袖子从头的牙缝间抽出,若无其事,在头颅上扎根红绳,继续隆胸。 陈晓斌只觉得脖颈间被突然勒紧了,一下子失去了所有力气,只能飘在那里,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胸口,多了两个“大馒头”。
最后,老李犹豫了一下,这“小弟弟”……要不要切去?
徒弟忍不住笑了,“李师傅,哪有女人长小弟弟的?”
老李点了点头,叹了一口气,手起刀落,再把浓密的阴毛盖盖好,欣赏一下,完美无比!
葬礼上,挂着女人生前的相片,亲戚朋友哭哭啼啼,扶着棺木看见她完完整整,激动得直想跪下来酬谢。 陈晓斌跟着自己的肉身,来到礼堂里,他身体的主人,原来叫作小菁。
他有些惆怅,又有些高兴。
不管怎样,他的头虽然被抛在弃尸堆里,身体总算有个像样葬礼。
虽然,那是别人的葬礼。
31.隐
你猜,今天我会拿这个字些什么题材?
也许第一想到“隐世”二字。
嗯,因为我第一想到的也是这个词。
那么今天,就直面直觉吧。
讲讲隐世的故事。
一场一场的会议。
大会连着小会。
今天接见群众,明天迎送领导,后天研究方针。
形式,来来去去都是“会”。
林凤以前没曾想过,原来是这样的一条路。
以为千辛万苦晋身仕途,总该有朝一日,有所作为。
但,原来不是的。
他此刻坐在那里,只觉得自己,是一部开会机器。
每天说着同样的话,做着同样的事,开着同样的会。
那些伟大精神,传达来传达去,他常常忘记自己身处哪个会议室,参与的那个议题,要解决什么问题。 一进房间,看见那张大得没有边际的长桌子,他的头就开始隐隐作痛,痛得他没有办法集中精神。 即便是这样,也没有关系。
这个会,照样进行下去,那些例行公事般要说的话,要发的言,他一张嘴就能自动往外冒,完全不用担心。
他喝了一口水,润润干痒难忍的嗓子。嗓子舒服了,反倒显得头更痛了起来。
突然,心里有个声音开始说话:“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当初的抱负么?你除了将自己变得越来越世故,还改变了些什么呢?”
他暗惊,像是盆冷水浇上头顶。
当年,年少气盛,来自乡村的他,一心要为民请命。
真的一踏入官场,才知道事情远远不是一腔热血就能解决。
这是一局气势恢宏的棋,一子举起,全盘牵制,哪容随便出手?
他的锐气消磨殆尽,只剩下一个不大不小的副职身份。
不高不低,不温不火,除了开会,不用做任何其他事情。
那个声音又说:“既然都明白了,你也清楚这个游戏不适合你,不如提早退了吧!”
太可怕了!怎能有这样的念头?他暗暗甩了甩头,赶紧将这个念头甩开。
但这个恶念却像是长了吸盘似的牢牢吸住了他,无论他怎么集中精神,都无法摆脱干净。
不行,我才刚54岁!
沉稳,圆滑,历练——是提拔的最佳人选才对!
我不能放弃!
就算再厌倦,就算再头痛,再渺茫,我都不能放弃!
说不定,说不定,说不定哪天我还有升迁的机会!
“唉……”
那个声音长长叹了一声。
肉身执于一念,终究不能正视自身。
纠结间,林凤突然发现自己漂浮了起来。
他渐渐离开了桌面,越来越高,俯视整个会议室。
但他能看见那个自己,还呆呆地坐在原地,手里捧了几张稿子,不时在上面做些笔记。
灵魂与肉身,已是分离。
林凤留那肉身继续千篇一律的会议,等待一个飘渺的良机。
他在空中盘旋了一圈,没有人看见他。
而他,倒能看见一个平时道貌岸然的上级坐在那里,偷偷脱了鞋,左脚给右脚挫脚皮。
这就是官场?表里如此不一!
他的肉身,却还是兢兢业业坐在那里。
灵魂抛弃这凡胎,毅然归隐而去。
32.輙
马车儿,你听见了么?
我要去找我的良人。
他二月离家,下山为禹王建造战车。
一去经年,全无音信。
马车儿,你是他一手精心打造。
上好的木料,他一根根细细挑选,一直打磨到双手起泡,又长满老茧。
这双车輙,用桃木制成,刻了奚家的图腾,是你的双耳。
我此时就在你耳边,我说的话语,你定能听见。
快快驱了车轮,送我去找我的良人。
奚仲,发明了第一辆车子,短短几天,便远近闻名。
禹王见了,十分赞叹,封为“车正”,统管部落所有的车马。
另外还要他筑城邑宫室、制订车服制度。
奚仲离家做了大官,他喜爱造车,不停地创新,不停地改良,禹王的野心,也随之越来越大,寄予更多厚望,要他造出一驾又一驾传奇。
那时,正在为王制造一种规格比较高的高轮包厢式马车。
车轮直径达一丈之高,两个轮间的宽距一丈五尺,总高足有三丈。
专门用来让首领和那些很有身份的人乘坐、出行。
他特地用铜皮加固了车身,正敲打得起劲,远远的,突然听见了马蹄和车轮滚滚的声音。
他停下手上的活,一抬头,看见一辆马车由远及近,细细一瞧,竟是自己多年前造出的第一辆“包厢式”。 他记得,他做完后,送给了自己的妻,她坐在车厢里,笑得幸福无比。
他惊讶地迎了上去,掀开车厢的帘子。
里面坐了他的妻。
苍白的脸,已经腐烂生蛆。
只剩了一半容貌,供他辨认。
身上,穿了入殓的白色寿衣。
她,竟是死后,出的远门。
从家乡到这里,几千里地,她倚靠着车厢的窗户,一手垂于窗外,手指刚好及着车輙,仿佛耳提面命,叫它带着她的尸体,千里迢迢,来寻自己的夫君。
33.胖
应该是世界上最离奇的爱情故事。
王先生是个事业有成的翩翩佳公子,相貌堂堂,家底厚实,工作勤力。
未婚妻比王先生大六岁,相貌平平,普通白领,好吃懒做,脾气又坏,体重接近两百公斤。
这样悬殊的差距,不要紧。
王先生完全不介意。
当初他们第一次见面,王先生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哟,你还挺胖的。”
胖女人当场拍案惊起,脸上横肉都竖了起来。
王先生忙笑呵呵地安抚:“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胖挺好的,我就喜欢女孩子胖!真的!”
真的是真的!
第一次见面之后,王先生就对这胖女人展开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追求。
每天清早快递一盅冰糖燕窝。
中午则亲自开车为她送来精心准备的丰盛午餐。
晚上轿车办公楼下守候,只要她一出旋转门,他慌忙下车替她拉开车门,舍不得她多走一步路。
晚餐,一般是王先生亲自下厨,六菜一汤,水果甜品。
他说,他就是喜爱为她天天做饭!
那一年的情人节,王先生请了一支专业的交响乐队,自己穿了白马王子般的华服,玉树临风站在胖女人公司门口,当着全公司同事的面,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结婚进行曲》现场奏响,王子打开手中蓝丝绒盒子,一颗足足1克拉的钻戒!
同事们被这样气势汹涌的排场震慑了,他们看看站在百花中间的女主角,都暗暗觉得那颗钻戒的主人瞎了眼。
但王先生,眼里含情脉脉,他看着她,像是欣赏一件世上难得的艺术品。
求婚成功后,他立刻安排她住到自己的豪华公寓,方便朝夕相对。
王先生每天早上都6点起床,去菜市场挑选最新鲜的食材,为胖女人精心准备一日三餐。
两人住在一起,同进同出,王先生还亲昵称呼为“小心肝”!
此时,这两百公斤的巨型“小心肝”,便会自豪地娇笑,笑声震得整层楼板都在发颤。
有夫如此,妇复何求?
未婚妻的体重涨得比王先生公司的股票都要快。
突破了两百公斤,并还有继续疯长之势。
她看着自己的体型,问王先生,“你真的不介意不胖么?” “怎么会!你再胖,都是我的小心肝!”王先生斩钉截铁,说话间又给她削了个苹果。
“对了,小心肝,明天是我妈八十大寿……”
未婚妻警觉地眉毛一竖,问:“要干吗?”
王先生赔笑,“不是要花钱置办,工资卡不都在你口袋里么?我只是想,带你去见见她老人家,你看咱们就快结婚了……”
未婚妻“哼”了一声,“她那么大年纪了,眼睛又不好使,见不见不都一样?”
王先生想了想。
也对,母亲眼睛不好使,耳朵却还得力,万一这女人发出什么怪声音,母亲听了反而心烦。
他起身到了厨房,为她倒了一杯热牛奶,牛奶促进睡眠。
胖女人睡着了,鼾声如雷。
再悄悄撩开她的睡衣,光滑饱满的肚子上打了一针,麻醉皮表,又不会伤及其他部位。
王先生熟练地拿了一把切菜刀,剖开她的肚子,肥油沾了满手,厚厚的一层脂肪下,掏出他梦寐以求的肥美“小心肝”。
“妈,今天是您八十大寿,有钱也难买的补品,我终于给您找到了!
看,这对肝多好!两百多公斤的胖子,才有这么一对肥大的肝!
一会儿白水煮了,加些姜片黄酒撇腥,入了盐,切成薄片,醮着生抽,味道一定鲜甜!
人的肝最是补眼,您吃了,眼睛自然就会好了!”
“儿子,这肝,会不会有问题?”
“您放心,这些时日,都是我自己下厨,她吃得每样东西,我都千挑万选!”
“那,她家人会不会发现?”
“她没有家人,都死光了,她自己脾气又坏,连朋友都没一个,最适合不过!”
王先生的母亲坐在桌边,拄着一根导盲棍,苍老的双手摸上儿子的脸。
她欣慰地笑,眼珠无神灰白,却放出异彩。
34.鬼
五百多年。
你死死生生,过了六世。
每一次我都找到你,看着你,从一个生命,转换成另一个生命。
你也许已经忘记了。
你成了另外一个男人,另外一个女人,又成了另外一个男人。
我却无法舍弃这一生的记忆。
我停留在这里,看着我和你之后的世界,如白驹过隙,惟有我还在这里。
变化太快了。
以前我们匆匆赶路一个钟点才能到达的“老地方”,现在,几站地铁眨眼就能到了。
紫禁城,现在叫故宫。
而你最爱吃的茯苓糕,现在没有人会在路边摊叫卖了。
太多事情,来不及去看,去细细品尝。
又或者是,因为没有了你,我觉得一切都没有了意义,食如土,酒如泥。
今晚,是我的最后期限,拥有最后的坚持,见证最后的甜蜜。
我放不下,我不想喝那杯忘忧茶。
有太多难忘的事情,我要代替你,一一记下,刻在心里。
黎明前,我一个人去了我们住过的四合院。
好在那里还叫“中剪子胡同”。
找起来并不算困难。
但现在住了另外几家人。
有个足月孩子被我带起的一阵阴风吵醒,他看见我,吓得哇哇大哭。
我赶紧躲到屋顶,不敢再进屋子里去。
院子里,柿子树还在。
我想起和你在这树下度过的岁月。
天热,我们坐在树荫下抢着吃一串冰糖葫芦。
你不再叫我陈小姐,牵着我的手,而叫我“阿苏”。
我甚至记得你当时和我说过的每一句话。
你如果还记得,一定也会觉得唏嘘不已。
我曾经说,我要为你生一个孩子。
因为我要他代替我们活下去,看我们来不及看的世事变迁。
现在,我看见我们的孩子,我们孩子的孩子,还有他们的孩子……
那是我和你结合的延续。
缠绵缱绻,生生世世,永永远远,代替我和你的爱情,一直流传下去。
我想,也许我该放心地,离去。
你说呢?
35.帛
赵娘娘寿辰。
王公贵族的女眷都进宫献上寿礼。
是祝寿,也是女眷们竞相争艳的时候。
雅云小姐定做了最轻薄的血色纱衣,镶嵌了三十三颗夜明珠,绣的是初绽牡丹,掺了八宝金丝绣线,即便再昏暗,也能藉由夜明珠的光晕,勾勒牡丹吐艳。
下半身配的轻纱素罗裙,青烟般款摆,步步生云。
更有金步摇点缀乌黑环鬓,举止间细碎声响,撩人心弦。
她临出门,口里含一凉玉,防止天热生汗,又搽了新近流行的浓烈胭脂,两颊如春。
她满意地接受所有女眷暗藏妒忌的致意,走到自己的座位。
有另一位小姐隔了不远,坐在那里。
这,便是哥哥做梦都想迎娶的相府小姐?
她轻快扫视,相府千金穿了简练的胡服,英姿飒飒,不施粉黛,大大咧咧坐了,俏皮地晃动手里的扇子,另一手里,捧了几方丝帛,上面题了不同字迹,看了嗤嗤笑着,娇颜犹胜春色几许。
那是同来赴宴的贵公子们,借机递送的情诗。
雅云眼尖,署名的帛,除了几个大臣的俊俏公子,更还有皇上最疼爱的九皇子!
雅云隆重的装束,一下被这轻飘飘几块丝帛比了下去。
她的艳,和她的活泼轻盈相比,甚至有些滑稽。
那些男人,频频向这里暗送秋波,但不是向她,而是直指这位相府千金。
她恼得有些发汗,伸手一抹,胭脂随着汗水染了一手红晕。
后花园内,宴会还没开始,天色却有些昏暗,雅云悄悄站了起来,退去内堂修整妆容。
拐到小径,一小片桑园,绿荫掩映,倒也十分凉爽。
雅云放慢了步子,细细欣赏,冷不防突然有个人拦住了去路,吓得她差点失声尖叫。
一抬头,原来是一个白衣男子。
他的脸生得奇怪,好像五官都扭在一起,但肤色白得惊人,没有血色,说不出的怪异。
雅云一看,就十分讨厌。
男子有些局促,手里捏了一方雪白丝帛,犹豫着塞到她手里。
展开一看,是他一首情诗,颂她身姿美丽,那字迹颇有几分秀雅,没有丝毫化开,不知用的什么墨笔。 雅云可没兴致细细品味诗中字句,她想起方才相府小姐的笑容,想起那些俊俏公子,再看这唐突的男人一张丑怪的嘴脸,心中不但不高兴,反而更添了几分厌恶。
男人的情诗,不但不是颂赞,而更像是对她美貌的一种侮辱。
但嘴里含了玉,又不好发作,恼羞成怒,两根手指间捏了那轻柔丝帛,用力扯裂开来,发出清脆决绝的一声,情诗撕作两半。
她心头直跳,觉得畅快之极,胜过任何恶毒言语,毁去他的不自量力。
撕裂丝帛之声,化作一股恨意,射穿男人的心。
他突然身体奇怪地扭曲蠕动,一张口,千丝万缕,将雅云裹了,悬于空中。
雅云还来不及反应,便被生生撕作两半,如同他送给她的那一首,亲自吐丝编织的情诗。
36.殤
嘭!!嘭!!震耳欲聋!是金属撞击的声音!
陆一夫整个人都弹了起来,从火车晃动的上铺滚落,重重摔在狭窄的通道上。 这“嘭”的声音如此熟悉!不不不!岂止熟悉,简直刻骨铭心!
是的,就是那一天。
虽然依旧弥漫了浓重的硝烟,但陆一夫的心很轻快,带着一种胜利在望的喜悦。
再有一小时车程,他就要越过这条战乱之国的边境。
后视镜里,是即将逃离的魔域,浑身金色毛发的“猛兽”成群结队地在那里残杀异族人民。
这些天来,他的血液里充斥了恐惧,一有火药气息,这恐惧马上膨胀,让人失去理性。
仿佛成了习惯,他木然地跟着别人四处逃窜藏匿,忍耐饥饿和寒冷,一旦身边的同伴突然中弹倒下,就立刻夺下他身上的水以及残留的粮食,继续前进。
陆一夫只是个驻异国的外交官员,战乱了,他一心要回自己的国土,或者退一万步说,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于是他和几个同伴费尽心思,趁夜色逃出边境。
呀!迎面来的什么人?好像是一队士兵!
侵略国的标识跃然于目,个个手里昂然地举着武器!
完了!
陆一夫心里一揪,来人已拦住了他们的车子!
他和同伴鱼贯下车,只觉膝盖颤唞到不能自已。
那群士兵把他们押到一个大厅,他不敢抬头,也想不起任何外交措词,曾经叱咤一堂的说客竟然哑然无语。
正前方的大桌后,道貌岸然地坐着个军官样子的人,是谁他没看清,只觉得声音很冷,像结了冰,“你们的立场是什么?说!”
陆一夫的嗓子发不出声音,脑子里只盘旋着对死的恐惧。
“说!”军官唰一下站起,巴掌重重拍在桌面,却像打在陆一夫的脸上,火辣辣的。
“……我们祖国是什么立场,我就是什么立场!”
这个是他前两天的外交辞令,此时背书般脱口而出,衣衫下冷汗如雨!
沉静……
对方渐渐坐下。
沉静,是最好的恐吓。
陆一夫的同伴都偷偷挪开几步,留出军官“解决”他的空隙。
然而——
“你们可以走了。”
军官话音一转,变得轻快之极。
陆一夫简直难以置信,他抬头看——对方闭目,一只手慢慢摸着自己高高的鼻梁,表情让人摸不着边际。 他还没来得及想这话中含义,同伴们已经拖着他的身体向外退去。
他不敢回头再看,但心底想着对方会不会有什么动静。
五步,三步,两步,就要到门口了!
突然——嘭!!嘭!!
声音震耳欲聋!
那个瞬间,陆一夫僵住了,毫无知觉地站在离门口只剩下一步之遥的地方——那是枪响!
太熟悉了!这些天来,太熟悉这个声音了!
他当下失聪,只见面前几个士兵不停大笑,肆意开心!
子弹贴着陆一夫耳边擦过去,耳皮子灼焦了,发出令人恶心的气味。
“死亡”,就从他耳边生生擦过!
从此,他惊惧这“嘭”的一声。
十年了,回国十年,连火车换轨发出金属碰撞声都让他惊弓而起!
离开那个人间地狱,四十五岁的他,成天筋疲力尽,四肢发颤,从此不能人道。
而且,他再也听不得任何金属撞击的声音。
他当不了神采飞扬口若悬河的外交官了,一开始想当普通的大学教师,但只要学校上课铃一响,他便会无故吐血并晕厥过去。
他跑遍了全国求医,最后所有名医齐声宣布:你残废了,是一级。
医生们医治不了他的怪病,只说这叫战争遗留综合症,是心病。
战争遗留给他的,不是死亡,是“心殇”。
37.茗
清风溪水远流长,
腾波浪,逐轻狂。
佳人柔荑忙,松枝点秋霜,
一品绝世茗香。
待迟暮夕阳,醉入茶汤。
方听得,一沸缘边涌珠响。
“公子,恐怕奴家这茶,和你的诗一比,相形见拙了呀。”
柳姑娘,不不不,是在下显拙了。
姑娘弃世人常用的铜镬,别出心裁改用竹筒烤茶,焦香中更带一缕竹风,何其雅致。
不知烤制的是何方香茗?
“奴家先不透露,公子喝了可作一猜。”
哦?柳姑娘想必用的也是稀罕茶叶,在下对茶只是略知一二,恐怕可猜不著。
“嘻嘻,公子过谦了。
奴家不过挑选最合时宜的一物。
品茗,时人都讲究冬雪烹煮,精选冰丝银缕,再盛以细巧杯盏。
殊不知,失了地点时宜,即便再珍贵的茶叶,都味如浊泥。”
而柳姑娘你的竹器,就地取材,简而不陋,又随手拾得松枝引火,再以此时清晨采集的霜露为水,果然是因地制宜,妙极妙极。
“公子,嘘……听,二沸了,舀出一瓢水待用,就要入茶末了。”
柳姑娘,研了茶末,怎不先入箩筛选?
“万物具有神、形。
茶经过烤制、研碾后,形具碎,魂魄依然。
只有将之全部入水烹煮,方不失其全副精神。”
原来如此!在下真是入了俗流,远不及姑娘冰雪之心。
“呀,三沸了,加入方才舀出的一瓢水止沸,茶,便成了。”
噫!在下从未闻见过如此沁入心神的茶香。
仿如……不不不,任何一句颂赞,都亵渎了它的香气!
“公子,请,品,茗。”
唔,入口如清风带苦,转而又似拂柳点水,微微回甘,入喉若暖泉奔涌直下,濯洗一身凡尘烟火气息,最后,又于舌尖留下一抹醇韵。
……在下实在不知,世间竟有如此佳品!
还望姑娘不吝告知。
“公子,这茶叶,取自我最芬芳娇嫩的青春,今日公子翩然造访,饮得奴家一杯香茗,他日若有机缘,自当相会于茫茫人世。”
——涓涓溪水边,惟一柳树,纤纤柳枝几垂至地面,细看,失了几片最是鲜嫩的柳叶。
树下老根盘结,栖有一蝶,慵懒地舒展了几下翅膀,仿如一梦初醒。
蝶柳迷梦,他梦中化作一位公子,品一杯柳叶香茗,邂逅一段人世缘。
38.念
记不清具体的时间了。
从爱上阿娇那天起,我每个礼拜,都会一个人去麦当劳,吃一顿儿童套餐。
以前的儿童套餐是很简单的,后来无故多了很多选项,看得我心烦。
我就点最便宜的那款。
固定的搭配,从未改变。
多要两包番茄浆,用力把它们挤到杯盖上,有种说不出来的痛……不,不,是痛快!
说实话,我憎恨那个味道暧昧、有酸黄瓜的小汉堡,但我每次都恶狠狠地将它最先干掉。
然后是小小一杯饮料,拿在我的手里,小的有点滑稽,但甜腻刚好覆盖汉堡余味。
最后,才轮到那一小包半软的薯条,机械地送入嘴里,口感颓废。
每次都是这样……哦,不,有时会剩下一点没沾完的番茄浆。
真讨厌!
什么都不美味且小小的一份,什么都不尽如人意。
但只有那个附送的玩具——精致、有趣!
我疯狂地拥有它们每一款、每一套。
但它们其实也不能算是我的藏品。
对我来说,我要的只是每个礼拜那一份期盼,就好像还和阿娇在一起。
她总是那么孩子气,喜欢这些玩具,并全心全意希望一套玩具能完整地拼凑在一起。
于是我不停地赴这样一个约,即使我最后发现,那些玩具只不过是堆无用的垃圾。
这样一堆有鲜艳色彩和可爱造型的垃圾,放在我这样一个肮脏怠惰的男人的陋室里,显得格外刺目。 我每天凝视抚摸,并想像着下一款、下一套,甘心周而复始地费力收集。
我以前觉得阿娇真是很天真。
明知道只是促销,一个骗局,却心甘情愿接受这种温馨的谎言。
但现在我才发现,天真的人是我而已。
我继续默默收集这些玩具,直到有一天,被人发现……
经济不景气,空了很久的一处凶宅,终于有人肯买了。
房东带了客人看房。 门一打开,布满灰尘的空房间,满满堆了一屋麦当劳的玩具。
这些可爱之极的小玩意,奇怪地出现在空关了数年的房间里,甚至还有最新款的蜘蛛侠系列。
它们每一只,都纤尘不染。
格外诡异。
房东知道内情,当时出了事,明明已经将所有东西扔了干净,怎会又出现?
他顿时被吓得不轻。
当年的事情,闹得很大,惊动各路媒体。
是情杀。
男人知道女友喜欢麦当劳玩具,每个礼拜都陪她去吃儿童套餐。
后来女友还是变了心,卷了所有细软,冷冷还给他所有玩具。
恋爱中的小女人,撒娇装稚气,固执地要买那些玩具。
一旦她不爱他了,便觉这些都是累赘,甚至在讽刺自己年龄。
男人一时想不开,掐死了女友,自己也判了无期徒刑。
他在大牢里不堪忍受痛苦,没多久就死了。
但心里,却还念着每周一次的约定。
成了习惯,是精神支柱。
灵魂,继续收集一款又一款,摆放在旧时甜蜜的屋里,等他的女友,回心转意。
39.愧
在我写下这篇文字的时候,我的妈妈,正在为她的妈妈哭泣。
我没有哭。
不是不悲伤,而是顾不上。
我从来不知道,我那么依赖于我的妈妈,而我的妈妈,也和我一样,依赖她的妈妈。
妈妈是我的信仰,而外婆,却是妈妈的信仰。
外婆病的时候,妈妈整个人都崩溃了。
两个多月来,她没日没夜照顾外婆,不眠不休不上班不关心任何其他事情,是怕失去她的母亲。 而我,也崩溃了,我变得坚强,独立,功利,承担所有,是怕失去我的母亲。
因为我知道,只有我变得强大,才能在她倒下时,不眠不休不上班地照顾我的母亲。
妈妈说,她愧对外婆,因为在外婆病发初期,她一直以为是普通胃病和老年性心脏病,她带外婆做了所有能做的体检,却独独漏了一项核磁共振,以至于没有查到外婆得的,其实是癌症。
我却更觉我愧对我妈妈,因为我无法帮她分担,唯一能做的,是等待她倒下后,去默默地承担。
但我甚至不会比她做得更好,因为她是我的信仰,我如何能超越我二十多年来的唯一信仰? 就好像她也觉得自己没有做得更好,不能像外婆那样,牺牲所有自我,根本不将自己当成一个有任何物质和心理需要的“人”!
外婆,是这个世界上最成功的母亲,在她最后的时间里,四个子女,统统守在身边忘我地悉心照顾,为此,两个小儿子因偏执于中药西药的选择和抱她起来的方式而发了疯;女儿抛下了自己的家庭和高薪的工作,连家人的电话都懒得接听;唯一大儿子还有些理智,只希望母亲少受点苦,多吃点爱吃的东西,但屡屡被两个疯狂地给母亲灌药的弟弟阻止,他们巴巴地认为母亲还有得医,不该吃那些忌讳的东西。 外婆,是这个世界上最失败的母亲,她教会了她的子女,永远依赖自己,顺从他们的一切不合理的意愿,永远牺牲自己所有喜好,吃所有的剩菜,省下所有的积蓄,只为给子女多买一件新衣,哦,还有,要忍着自己所有的病痛,不麻烦子女带自己去看病。
甚至,她最后很坚强的每天喝十一顿中药,只是为了让自己发疯的孩子满意,也顺便希望自己病好,不要再麻烦子女。
外婆,对您,我也有愧。
我从小不喜欢和你生活在一起,你把我从幼儿园接出来,我就拼命逃,逃到奶奶家去,狠狠伤了您的心。 您以为我是嫌弃您穷,但其实,我只是害怕您那份可怕的“无私精神”。
因为我觉得,人应该懂得适当地自私,不但保护自己,也让被迫受恩惠的人,松一口气。
40.杏
村里说,自留地的坟,要一律迁到公共坟场去。
梁梦才匆匆从市区赶回乡下去。
奇怪,太奇怪了。
坟头,无端端生一棵杏树!
这杏树枝桠怪异,像一个伸长的爪。
满树的杏花,粉白惨艳。
挖开土,只见杏树的根从棺材板里蔓延滋生。
奶奶的身体大部分腐烂,头颅被树根缠绕,主干,自她口部而出!
梁梦只知道奶奶是吃东西的时候噎着了才死的。
难道竟是一枚杏核不成?
清理了树根,将奶奶的尸骨一一收拾,刚抬起头颅,竟然发现下面还有一具尸体!
这尸体没有棺材,但保存相当完好,像是经过精心处理。
看样子,该是一个老头,身穿华丽的殓服,躺在那里,脸容栩栩如生,手里还捏了白玉猪,上面刻了姓氏——爱新觉罗。
他的手,被奶奶化作枯骨的手指紧紧抓住,手指间,还有一块破布头。
里面,裹了她年轻时,收到的一封信书:
“阿香,
知道你喜爱吃杏,生杏虽酸甜可口,但不可多食,伤筋骨的。
这些杏子,特地托人带来给你,采自我家花园,可晒制成脯,生津开胃,给你下药,好好调理身体。 不要再想孩子的事情,堕掉他,你和丈夫,才可重新开始。
四夕卿“
那四夕卿,就是现在的这个姓爱新觉罗的老头。
他将自己的名字,拆了又拆,百般遮掩,送她一包打胎药和一包青杏子。
而去世前,奶奶已经没有了牙齿。
她生吞的一枚青杏,卡在咽喉处,窒息而死。
杏,在她口内发芽,被她腐肉滋养,根部越扎越深,越爬越远,穿透了几十里路,找到他的坟头,将他的尸身,卷到自己身旁。
41.梁
西窗已白,是我弥留之际。
但,英台她,她派了贴身丫鬟银杏,不辞辛苦偷偷传话,说要和我双双私奔去!
天哪!
我一口气接不上来,当场气绝。
怎么有这样难缠的女人?
当初白马书院共读,同窗三年。
她一个女子,无论再怎么乔装打扮,我怎会看不出来?
她端水隔席,又不经意露出耳环痕,诸般造作留下破绽,我一早看在眼里,只是不想揭穿。
我是一个穷书生,没有什么雄图大志,只是想读些书,回乡好当当私塾先生。
而她是千金小姐,心血来潮乔装出门,借读书之名玩恋爱游戏,家中还早定了马家亲。
你说,我与她怎么可能?
唉……都怪太多的故事里,说穷书生爱富家女。
真是荒唐,任她再如花美貌,但学识财富都胜我一等,如不是想攀龙附凤,男人见了她,连头都抬不起,怎么可能相爱下去?
因此,我始终佯装后知后觉,而她,却变本加厉。
十八相送。
她与我,双双井中来照影,比喻鸳鸯水中戏,甚至要庙中佛前拜天地。
她暗示明示无数次,我只能再接再厉装傻充愣。
但她却又说,家里有个小九妹,想要许配我为妻——
唉,我总不好当面推拒。
她走了三个月,我着实松了一口气。
刚收拾心情重新做人,她却偏偏托了师娘来点破一切,逼我前去祝家提亲。
我只能去!
楼台一会,她精心女装打扮,周身绫罗绸缎,珠光宝气煞是耀眼,却刺痛我仅有的一点尊严。
她说,即便是父亲不允,也要和我在一起。
简直就是经典的大小姐脾气!
而我,还要挨他父亲莫名其妙一顿毒打,气得我回家立刻吐血!
是的,我吐血,为的是自己如此苦命——
三百多个同学,为何独我被这个富家小姐相中了?
我身体本来就虚,加上心中郁结,更加重了病情。
但她,一而再,再而三,派了人催我带她私奔。
无奈!只能忍痛辜负娘亲,撒手西去。
但,她还是不肯放过我!
挖开我的坟,哭闹着要见我的尸体!
我,只能化作蝴蝶,逃匿而去,但她却依然紧追不舍,真真要命……
世人都羡慕我和她双双化蝶,怎知背后真相如此不堪?
所以,求求大家,莫要再提“梁祝”的浪漫凄迷,且听听我“梁”的心声。
42.露
没有安全感。真的。
明芝和陶良恋爱也有两年了。
但是,她就是觉得,陶良也许不够爱她。
起码,不像他自己说的那么爱她。
“你,到底爱不爱我?”
“爱啊!当然爱!”
“那,如果我以后变老变丑了呢?”
“也爱啊!你在我眼里永远是最美的!”
“那,如果我要杀了你呢?”
“就算杀了我全家我也爱!”
“那,如果我根本不是人呢?”
“你本来就不是人啊,你是天上的小仙女!”
他巧舌如簧,回答她这些问题,句句到肉,没有任何破绽。
但是,明芝总觉得,太会说话的男人,靠不住。
两年来,陶良确实对自己千依百顺,当初为博红颜一笑,甚至在迪士尼乐园借了一套卡通衣,带了巨型的米老鼠头套,陪她从头玩到底,周围所有女生和小朋友们都羡慕地怒视着明芝,觉得她这么普普通通的一个女孩子,凭什么如此好运,让米老鼠全程亲自奉陪呢?
明芝的眼睛,盯着陶良的胸口,那一层皮肤下,跳动着一颗怎样的心?
她看不见,她不能像《大话西游》里的紫霞,钻到他身体里,直接问问他的心。
她对他,已经全心全意付出,但总是怀疑,他没有奉献他的全部。
“男人,都是不可靠的!”
姐姐的声音,在她耳边回响。
她永远记得姐姐失恋回到家,那种痛恨的眼神。
明芝没有姐姐那么艳丽的容貌,自然更要格外小心。
她曾经派过自己的小姐妹阿蓉去试探过陶良的。
那次明芝说自己要出差去外地,让阿蓉去陶良那儿拿自己家的钥匙。
阿蓉婀娜地穿了件低胸小礼服,半夜三更,敲开陶良的门。
陶良当时的表情不太自然,他咽着口水,最后还是恭恭敬敬地将阿蓉送出门。
明芝又有一次装作头痛,谎称医生怀疑脑里有瘤,可能是顽疾,终身无法得治。
陶良更是没有表示丝毫嫌弃,他对她呵护备至,疼爱有加,甚至说,如果她怕辛苦,以后可以考虑不要孩子。
明芝想了又想,他该是爱她的。
他也许不是姐姐的那些薄幸男友,经不起一点考验,空爱她一张美丽的脸。
今天,是陶良三十二岁的生日,两人在家吃了烛光晚餐后,一起坐在沙发上看新买的碟片。
明芝觉得,该是时候给他最后一次考验。
倘若他过了这最后的一关,那她就可以放下心,全心全意和他共度今生。
明芝今天穿了白色紧身的小西装,下半身是一条荷叶边的短裙,挽了一个松松的发髻,脖颈细长,皮肤白皙,配一条水晶项链,格外清新。
昏暗的房间里,电视机光影闪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而陶良,痴痴看着明芝,再好看的大片,他都无心观看。
他足足追了她两年,两年来,他用尽十八般武艺,讨她的欢心。
也是奇怪,她并不是很美,但却有一种特别吸引人的特质,媚。
她闪烁不定的眼神,迷离而充满不安,不信任,却又分明地,深爱自己。
她总是缠绕着他,问一些很傻的问题,喜欢听他信口开河的一一回答,更喜欢编织一些琼瑶片里才会发生的故事,考验他对她的爱,到底有多深。
这样一个女人,什么都好,唯一的缺点,就是多疑。
他有时候喜欢她那种多疑,不像过去的几个女友,一旦确定恋爱关系,就开始疏于打扮自己,有时候不化妆,戴了厚厚的玻璃眼镜就出来见人,毫无初见时那种惊艳之感。
独她,每每见面,都精心打扮,在家二人世界也不会当面抠鼻子挖眼屎,就算是造爱,也懂得娇羞地闭上眼睛,揽住被子怕他看见自己赤摞的身体,一切都那么恰如其分,带着神秘的一缕无伤大雅的不安。 他想到这里,心头一阵狂跳,搂住她肩头的手,渐渐滑下去,偷偷伸入她裙子里,抚摸她圆润的臀。 突然,陶良的手触摸到了一团毛茸茸的东西,软软的,温热的,还在微微颤动!
他的手触电了一样收了回来,瞪大了眼睛看着明芝。
“明芝,那……是什么东西?”
“陶良,你真的爱我吗?”
“……你告诉我,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那是我的尾巴。你若真的爱我,会不会介意,我是一只猫妖?”
明芝看见,陶良的脸一下子僵硬了,他的嘴部渐渐发出奇怪的喘熄,最后他狂吼了一声,撞翻茶几,夺门逃了出去,嘴里还不停喊着:“妖怪啊!救命!”
明芝愣住了。
她的尾巴,从雪白的短裙下露出,扭摆了几下,颓然地贴了沙发。
原来爱情,真是经不起考验的东西。
43.嘬
男人,总有些奇怪的审美癖好。
比如有些人,特别喜欢看女人的小腿,认为那种线条格外优美。
又比如有些人,特别喜欢看怀孕的女人,认为她们慵懒迟钝地挺着大肚子,脸上却有一种圣洁的光辉。
沈东呢,他此时突然发现,原来自己特别喜欢看女人嘬饮料时候的样子。
樱桃小嘴收拢,宛如一个含苞的花蕾,抿一根细细的吸管,脸颊因吸食的动作而微微内陷,脖颈随着吞咽,一起一伏,如暗涌的波浪,煞是引人浮想联翩。
他在茶坊的一角坐着,眼前一位美丽的女子。
她是来和他相亲的,初次见面,打扮得精致,涂了桃红的唇彩,水润欲滴。
她点一杯冰饮,叫红粉佳人,送来时,佳人配了妖娆的一根吸管,缀一片嫩黄柠檬。
她优雅地略伸了脖子,微微张嘴,含过吸管,轻轻一嘬,粉红色的液体便随之自杯中而起,滑入她口中,冰凉香甜。
她眯起眼来,享受液体在口中的芬芳,很认真的,再嘬第二口,粉嫩的脸,随着嘬饮料的动作而一鼓一翕。
沈东被她的样子彻底迷住了,忘记说话,只是痴痴地看。
女人抬起眼,看着沈东,“我的脸怎么了?你怎么一直傻看?”
她说话声音很轻,沈东几乎没有听清,但猜了个大概,慌忙回答:“噢,呵呵,你的脸很美,很美……”
女人一听,渐渐笑了起来,她松口,吐出吸管,还不经意间舔一下唇角,格外性感。
“呀,喝完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也该回家了。”
“我送你吧?”
“哦,好呀,谢谢你,沈先生。”
于是,沈东护送着她一路向她的住处走。
夜深了,原来不知不觉在茶坊坐了这么久。
街上没有几个行人,女人的家,在一条黑咕隆咚的小巷中。
小巷里坑坑洼洼的,到处都是积水,还散发一股垃圾的臭,和她那优雅的身姿十分不相配。
沈东想,原来她家条件这么不好呢。
怪不得生得那么美,却还找不到合适的对象,要找婚介帮忙。
但他自己条件也不怎么样,外表一般,略胖,且动不动就出一身汗,偏偏又不爱洗澡,以前谈过的几个女友,都说他身上永远一股汗臭。
想到这里,沈东有些紧张。
女人走到一扇破破烂烂的木门口,打开门,转身望着沈东,“我到了,沈先生,谢谢你送我回来。” “呃……不谢,哦,这个……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很好啊,我很喜欢你!很符合我的要求呢!”
沈东一听,开心极了,激动地上前握住女人的手。
女人倒也不忸怩羞怯,她甜甜一笑,靠过脸,轻轻吻住沈东的脸、唇、脖子,最后停留在他大动脉处,一根长长的,蚊子特有的口器,迅速扎入皮肤里。
而后,她轻巧地一嘬,眼睛眯起,脸颊一鼓一翕,动作纯熟,表情享受,优雅至极。
44.欢
他的呼吸,在她周身游走。
嘴唇离开她大约半厘米,似有似无触碰,时而伸出舌尖轻舔。
四十七岁的男人,痴迷着二十岁的禸体。
她青春、弹手、滑腻,是最好的催情剂。
他的手,一路求索,时轻时重,时急时徐,炽热,带些许汗湿,粘滞于她高耸起伏的曲线。
这曲线在他身下不停扭动,颤唞,欲拒还迎。
男人觉得时机成熟了,在最恰当的那个瞬间,侵入。
女人一声低吟,松开紧咬的唇,他立刻吻上去,含住她每一个喘熄。
她的身体,渐渐如火沸腾。
刚刚成熟的女体,带最原始的质感,勾起兽欲。
他将“人”的身份忘记,全情投入,没有丝毫顾忌。
律动中,她渐而忘记了矜持,反客为主,凌驾于他之上,指甲尖锐,掐住他脖颈。
是微妙的窒息,他全力反抗,但享受她疯狂地杀气。
千军万马于体内蠢蠢欲动,似要奔泻而出。
他极力勒止,青筋根根暴起。
霎时间,好像其他都不存在了,只剩在她体内不断膨胀的那一部分,是权杖,指挥着浑身感官,不准擅自行动。
她要掐死他一般,手指用力收紧,激发他最后求生的强烈欲念。
他要穿透她一般,将自己所有力气化为兵刃,无情地贯入她的体内,再抽离,再更狂地贯穿。
她与他,互相不肯放过,要将对方置之死地。
终于。
两人收势不住了,失控了。
最后的交锋,痛苦地嘶喊,像两具受伤的野兽。
至高点过后,重重摔下。
意识在逐渐模糊,身体无法冷却,误以为还在空中,与另一具周璇。
“你……咳咳,你是谁!”
他看见自己搂住她腰肢的手,竟枯藤般苍老干瘪,还有斑驳的老年斑。
再看全身,骨架根根凸显,皮肤缩水,层层叠叠的褶皱,霎时间,他成了干涸的老头。
“不是说好了相互不问吗?否则怎叫ONE NIGHT STAND?”
她笑容迷离,带着縞潮的余温,但神智清醒,越发精神。
借一副人皮,她就能汲取无数男人的精力。
他们总是能轻而易举地沉迷在陌生的女体内,新鲜诱人的皮相中,不论感情,不计后果,只顾交欢。
45.宅
严小姐:你好
昌盛香烛店:你好,想买什么?
严小姐:我想买个宅子——
昌盛香烛店:有货哦
严小姐:唉……有样子好一点的吗?
昌盛香烛店:目前只有这个哦,你如果需要,我们可以定做的!
严小姐:定做啊……等不及了
昌盛香烛店:那没办法了,我们这里目前只有这种的。
严小姐:嗯……这外观实在太差了!要不是急着用,我才不会要呢!
昌盛香烛店:恩,这个么,要看做工的呀,我们这个做工很好的,还带花园和佣人!
严小姐:但是好土气呀,像农民房似的,三层楼又没电梯,跑上跑下多累啊……
严小姐:唉……算了算了,现在跟你说这个也没用,就买它吧!
昌盛香烛店:呵呵,好的,请问你是要哪种提货方式?
严小姐:除了快递和平邮,还有别的方式吗?
昌盛香烛店:你也可以来我们店自提,交通方便的呀!
严小姐:自提?不要!我出来一趟不方便……
昌盛香烛店:那还是快递吧?明天发货,2天左右能到。
严小姐:不行,我现在就要的!
昌盛香烛店:这么急?你是家里刚有人过身还是已经做头七了?
严小姐:今天头七。本来是样样都有的,但房子烧了一半的时候,下雨了,没烧完……
昌盛香烛店:哦!那是挺伤脑筋的!
严小姐:对啊……
昌盛香烛店:可是现在太晚了,我们店里也没人送货啊!
严小姐:那……能不能麻烦你,直接烧给我呢?
46.罘
宋人有耕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
一日,适逢先秦韩非,见耕者守株,遂问:汝何为?
答曰:守株待兔。
韩非曰:何不置罘?
答曰:罘于汝等心中。
遂缚韩非,少顷,非化兔也。
耕者抚怀大笑曰:兔之触株,实属偶然,而人皆有好奇之心,每每自投罗网,可擒之不费吹灰之力耶。
乃携兔归。
慧惠
2017-10-05 17:05:10没完,这篇整理起来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