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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没有养老保险,人们怎么养老?zt

yzout 2024-02-27 22:00:59 ( reads)

下文经出版社授权,摘编自《从前的古人生活慢》,大力丸儿 著,湖南文艺出版社丨博集天卷 2024年1月。

古代没有养老保险,人们怎么养老?

讲到这儿,有人可能会问:“咱们有五险一金以及各种商业养老保险,古代有类似的社会保障吗?”答案其实很简单:各种“金”是没有的,但是养老是可以实现的。

一直以来,退休、养老都是全民关注的焦点问题。不光是中老年朋友关注,毕竟这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现在连年轻人都关注起来了,年轻人也想现在——立马——退休。这么想来,那古代人呢,他们有退休制度吗?他们有!《礼记·曲礼》中有记载:“大夫七十而致事。”致事,通“致仕”,仕就是任职、做官的意思。“致仕”的本意就是把禄位送还国君,也就是“告老还乡”或“乞骸骨”的意思。那么“大夫七十而致事”的意思就是,假如你是有俸禄、有一定级别官职在身的官员,在七十岁的时候便可以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退休,这也是中国退休制度的雏形。

不过,现在我们向往的“退休”这个词,要是穿越到唐之前说出来,人们可是听不懂的。据考证,“退休”一词最早出现在唐朝大文学家韩愈的《复志赋序》中——“退休于居,作《复志赋》”。从此,“退休”一词便传开了。

不是什么官员都能享受退休福利

在古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大家都是皇帝的子民, 官员都是给皇帝打工的。官员要是想回家养老的话,得皇帝点头 才行。但要注意的是,“退休”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一定级别的官员”。先秦时期,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官员,起码从大夫起才涉及“退休”,之后历朝历代,起码是五品以上的官员,如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才有资格因身体原因提出退休的申请。韩愈之所以能退休,吟诗作赋,安度晚年,是因为他曾官至吏部侍郎,退休前任京兆尹兼御史大夫,相当于全面掌握首都的行政和司法监察工作。

那中下级官员呢?他们怎么退休呢?他们要向皇帝打报告提出退休的申请,可以说是相当困难的。咱们可以想一想,他们一辈子几乎见不到皇帝。毕竟朝廷中有那么多官员,皇帝日理万机,还经常各地吃喝玩乐,哪里能都顾得上呢?所以,一般官员必须要活到老,干到老。

当然,“七十”的标准是浮动的。比如明清时期,朝廷考虑到人们平均寿命较短,“人生七十古来稀”,干脆就将退休年龄降了十岁,明文规定“文武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也算是沿袭历史传统吧,六十岁退休政策沿用了很久。

一般官员都不能退休,士农工商等行业的老百姓就更是如此了。他们哪怕到了七老八十,腰背都佝偻了,也要为养家糊口而奔波。

但是普通人若是能靠勤劳的双手实现财富自由的话,想什么时候“躺平”,可以自己说了算,这跟咱们现代是一样的。

古代养老大致分为两种。

一种是原本有一定级别官职在身的官员退休后,朝廷会为他们养老。他们可以按月领取原先俸禄的一部分,不过这种“退休金”在各朝各代是不一样的。以汉代为例,那时规定俸禄达到两千石以上的官员退休后,政府每月会发他们退休前俸禄的三分之一,大概有六百六十六石,类似退休金吧!

“石”是官俸的计量单位,汉代的一石约合现在的三十公斤。以前的俸禄一半发钱币,一半发实物,例如胡椒、粟米、稻谷等。

如果你是一般官员,即使年龄大了,也没法致仕(退休),只要你爬得起来,就得继续干,继续为皇帝打工,发光发热。但身体的“零部件”是会磨损的,人到了一定的年龄阶段,各种疾病就都来了,你要是有一天真爬不起来了,那该怎么办呢?其实,各朝各代也不是全然不近人情。明朝代对那些“老疾不能任事者”以及软弱无能的官吏,则随时勒令致仕,也就是说,哪怕皇帝没有恩准你退休,你因为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为国尽忠,朝廷也会“勒令”你——光荣地离开工作岗位。那时朝廷会告诉你:“赶紧搬出衙门,别再来了,该干吗干吗去吧!”这话听起来刺耳,但实际上这跟退休差不多,也算是一种人性化的政策吧。只是这样退休的官员的退休金,就没有正常“致仕”的官员们领得那么多。不过,你若是遇到生活困难,比如“无子嗣,孤独不能自存”,朝廷会很温馨地提供救助——“有司月给米二石,修(一说终)其身”。

另一种是普通老百姓的老年生活。对他们来说,没有官职俸禄,也就没有退休金。不过,我们也不用过于担心他们的老年生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很多朝代都是以孝治天下,上至皇帝,下至百姓,都必须孝老爱亲,否则便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早在汉宣帝时,政府就出台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养老令”——《王杖诏令册》。
不光政府出钱、出力,那时全社会都要保障没有经济来源的老人生活下去。国家会赐予高龄老人一种把头似斑鸠鸟形状的杖藜,“鸠”者“久”也,取斑鸠长寿之意。西汉成帝时期曾颁布“王杖十简”,规定:“高年授王杖,上有鸠,使百姓望见之,比于节;史民有敢骂詈殴辱者,逆不道……”情节严重的还要被砍头呢!除了礼遇老人,官府还会发放实际的物资。“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可以领俸禄六百石,称作“无官之禄”,高于汉代一个小县令的月俸。此外,老人做买卖,可以不向官服纳。

到了明朝,政府抚恤孤老已经做得相当完备了,《大明律》中就责令各州县设立“养济院”收养孤老残疾的百姓。清朝时期,政府除了经常赐高寿者钱粮,还会赐老举人官职。康熙、乾隆还举办了“千叟宴”,践行尊老敬贤的理念。社会上形成了爱老、敬老的浓厚氛围,让无数老年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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