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谢谢你给这个连接,我不认为这个一个人可以交多份
兔M, 你还坚持你的观点吗?
其实在以前4个中心都处理I-140的时候,是有很多law firm这么干的
也就是说规定并不是许可的,特别是同个人在相同地址投放
应该说有可操作性,因为地址并没有假,如果是因为Efiling被
这个空子不好钻,谁敢肯定交第二份申请不会到第一份的
法不禁即可行,--移民局没有不许可的规定。
岂不是太多傻瓜了, 居然没有发现这条截径?
radiology
2008-01-29 20:06:27回复:谢谢你给这个连接,我不认为这个一个人可以交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