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要纠正一下,才不会产生歧义
好汉
2009-10-10 22:26:46
( reads)
一,第二部分
“ .....11月排期公布,除印度外,其他单列国家EB3和ROW同步,中国EB3虽然前进三个多月,但是10,11月加起来的可批名额只有181个,占自己最高配额的7.2%,再来对比其他国家,墨西哥85.5%, 菲律宾13.3%,印度13% (此处应为:印度18.8%)....”
二,第三部分
“....结合这两条条款,中国EB3的Priority Date人数只要比ROW在同一财政年内的人数多,就应该guaranteed 2502 个名额..."
应为:
“.....结合这两条条款, Priority Date比ROW在同一财政年内的cutoff date 早的各EB类别申请人必须保证获得7% 全世界本类别名额,也就是说,中国EB3应该guaranteed 2502 个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