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城论坛
+A-

8 老师,感激您的热心帮忙。 您再请进。

平安是福888 2024-09-15 16:30:14 ( reads)

8 老师, 那您的理解是 特殊青少年移民 对我侄儿的情况是根本行不通的? ?

那只好还是回到 您提到的Hague Adoption process 一个选择.  

您前面的回复:

It deserves you to try Hague Adoption process to adopt the child because it is the only way to change the child's future.

从您前面的回复, 您提到Hague Adoption process  很复杂,

1. You can use the Hague adoption process. Good: the child does not need to live toegther with you for at least two years and the child can get the green card immediately after the adoption is completed. Bad: the process is very complicate and you need to hire an experienced lawyer to help you. 

我们从没有在美国自己雇佣律师的经验,律师费用可能昂贵先不说,也不知道怎么去判断好与不好的律师。  

又感觉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了。。。 只好再去仔细读”Hague Adoption process“ 如何领养的程序”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Intercountry-Adoption/Intercountry-Adoption-Country-Information/China.html

我把链接里“如何领养”翻译成中文, 如下: 

如何领养
1)USCIS 批准您的 I-800A 表格(申请确定是否适合从公约国收养儿童);

您认为我第一步要做的是要去填 I-800A 表格 并提交申请吗? 

但感觉从填这个表需要选择一家经美国认可或批准的收养服务提供商  开始,都是给针对美国公民去中国儿童领养机构领养儿童的,侄儿并不在中国儿童领养机构。 

所以不知道怎么走下面的了, 卡住了。  

2)中国中央主管部门确定该儿童符合跨国收养资格;

3)USCIS暂时   批准您的 I-800 表格(申请将公约国收养者归类为直系亲属);

4)美国领事官员就此案签发了“第 5/17 条信函”,在此之前,请勿在中国收养或获得儿童的合法监护权。

请   继续阅读以了解更多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收养管理机构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 

流程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海牙收养公约》的缔约国,因此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养儿童必须遵循专门的程序,以满足《公约》的要求。下面简要概述了《公约》领养程序。您必须按照以下顺序完成这些步骤,以满足所有必要的法律要求不按顺序完成的领养可能会导致儿童没有资格获得美国移民签证。 

选择一家经美国认可或批准的收养服务提供商作为您的主要服务提供商,该服务提供商已获得中国中央主管部门的授权在中国开展业务 
向 USCIS 申请被认定为适合并有资格收养(表格 I-800A) 
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收养和匹配儿童 
向 USCIS 申请认定儿童符合作为公约收养人临时移民美国的资格(表格 I-800),并获得美国同意继续进行收养(第 5/17 条信函) 
在中国收养儿童 
为您的孩子申请美国移民签证并带孩子回国 
为您的孩子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1.选择一家经美国认可或批准的收养服务提供商作为您的主要服务提供商,该服务提供商已获得中国中央主管部门的授权,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养儿童的第一步是选择一家在美国的领养服务提供者,该提供者已获得认证或批准,可向美国公民提供跨国领养服务 [并已获得中国政府的授权]。在每个公约案件中都必须确定主要提供者,并且只有获得认证或批准的领养服务提供者才可以作为您案件的主要提供者。除非国内公共机构为您的案件提供所有领养服务,否则每个跨国领养案件都需要有主要提供者。您的主要提供者负责: 

确保22 CFR 96.2中定义的所有六项收养服务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提供; 
监督和负责任何受监督的提供者,并遵守有关使用其他提供者提供收养服务的要求(见22 CFR 96.14); 和  
根据22 CFR 96.44制定并实施服务计划。 
经认证的 ASP 通常负责处理特定国家的跨国收养。有关经认证的 ASP 及其特定国家计划的信息可在我们的网站上找到。  请注意:虽然进行家庭研究 的机构必须在您居住的州获得许可,但您选择作为跨国收养主要提供商的 ASP(通常称为“安置机构”)则不需要。 如果您找不到经认证的 ASP 的计划符合您的需求或在中国工作,您可能希望咨询负责监督 ASPS 的一个或两个认证实体:1) 跨国收养认证和维护实体 (IAAME),www.iaame.net/contact,以及 2) 收养服务卓越中心 (CEAS),www.ceadoption.org /contact 。 

2. 向 USCIS 申请,确认适合并有资格收养

为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孩子,您需要满足中国政府和美国移民法的要求。

在您选择经认可或批准的收养服务提供商后,您必须通过提交I-800A 表格(申请确定从公约国收养儿童的适宜性)获得 USCIS 的收养资格您需要提交家庭调查、提供生物识别信息并配合背景调查,这是申请的一部分。请参阅 USCIS网页上有关适用性判定的内容以及美国移民局关于收养父母适宜性认定的政策指导. 除非有例外情况,家庭研究必须由根据 22 CFR 96 获得授权准备家庭研究的人员准备,并且必须符合8 CFR 204.311中的要求。 

3.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申请收养,并安排子女

向中央机关提交档案

在 USCIS 确定您适合并有资格领养孩子并批准 I-800A 表格申请后,您的领养服务提供者会将您的批准通知、家庭调查和任何其他所需信息作为领养申请的一部分提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养机构。中国领养机构将审查您的申请,以确定您是否也适合并有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领养孩子。 

获得中央机构的儿童转介

如果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认为您适合并有资格领养,并且中国公约收养中心主管部门已确定某个儿童有资格被领养,且跨国领养符合该儿童的最佳利益,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约收养中心主管部门可能会向您提供转介。转介是根据对您的档案和儿童需求的审查,为您和特定儿童进行拟议的匹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收养机构将提供有关该儿童的背景调查和其他信息(如果有),以帮助您决定是否接受转介。我们鼓励家庭考虑咨询医疗专业人员和他们的领养服务提供者,以了解特定儿童的需求,但您必须自己决定是否能够满足特定儿童的需求并为该儿童提供永久的家。您还必须遵守提交给 USCIS 的家庭调查中关于儿童数量和处理领养儿童任何特殊需求的能力的建议。了解有关健康注意事项的更多信息。如果您接受推荐,收养服务提供者会将此事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主管部门。 详细了解这一重要决定。 

准养父母可以接受或拒绝转介,并将文件寄送其机构,该机构再将其转发给 CCCWA。CCCWA 要求在向家庭发送转介后三个月内对转介作出回应。如果 PAP 考虑拒绝转介,他们应该与他们的 ASP 合作,联系 CCCWA 进行第二次转介。只有当 CCCWA 认为拒绝第一次转介的理由合理时,CCCWA 才会接受第二次转介的请求。如果拒绝的理由被认为是合理的,例如准养父母认为他们无法满足的医疗需求,CCCWA 可能会在一个月内将第二个孩子转介给准养父母。如果 CCCWA 认为拒绝理由不合理,准养父母将很难获得第二次转介,CCCWA 可能会建议准养父母撤回在中国的收养申请。 

收养残疾儿童或年龄较大的儿童的要求:一旦准养父母决定接受残疾儿童或年龄较大的儿童的推荐,他们有 72 小时的时间填写必要的表格以完成预批准申请。准养父母可以查看案件,包括医疗和成长记录以及孩子的照片。孩子的具体医疗或其他需求记录在推荐中,准养父母可以决定他们是否可以满足孩子的需求;例如,他们的保险是否涵盖孩子的医疗需求,以及他们自己是否能够提供任何教育或康复支持等。如果准养父母决定他们能够满足这个孩子的需求,他们会向 CCCWA 表明这一点,从那时起他们有 72 小时的时间填写必要的表格以完成档案。如果准养父母没有在 72 小时内填写并提交表格,孩子的名字将重新出现在名单上,其他准养父母可以查看该孩子的档案。欲了解详细信息,请咨询您的收养服务提供商。  

4. 提交 I-800 申请表,获得关于儿童移民资格的临时裁定  

提交申请,确定儿童的移民资格。  
在您同意与某个孩子匹配后,您将向 USCIS 申请临时批准该儿童移民到美国,方法是提交I-800 表格,即《将公约收养者归类为直系亲属的申请》。。美国移民局将暂时确定该儿童是否符合《公约》收养儿童的定义,以及是否有资格进入美国。 

提交移民签证申请  
在 I-800 表格申请获得临时批准后,如果您打算带您的孩子来美国与您一起居住,您或您的收养服务提供者将向美国驻广州领事馆负责向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儿童签发移民签证的领事部门提交签证申请。 

您将收到国家签证中心 (NVC) 的一封信,确认已收到临时批准的 I-800 表格申请,并会分配一个案件编号和发票 ID 号。使用此信息登录领事电子申请中心(CEAC),为您的孩子提交电子移民签证申请 (DS-260)。养父母应该以您孩子的名义填写这些表格。   回答表格上的每个问题。如果信息不适用,请在方框中写上“N/A”。 如果您对填写在线 DS-260 表格有任何疑问, 请查看DS-260常见问题解答、我们的在线移民签证表格页面,或联系 NVC,邮箱地址为NVCAdoptions@state.gov,电话为 +1-603-334-0700。领事官员将审查临时批准的 I-800 表格和签证申请,并(如果适用)建议您放弃与签证申请有关的任何不合格条件的选项。 

如果符合所有公约要求,且儿童似乎有资格移民美国,领事官员将向中国中央主管部门发送一封信函(称为“第 5/17 条信函”),用于处理涉及美国公民父母和中国儿童的跨国收养案件。   这封信函将告知中国中央主管部门,父母适合并有资格收养,儿童似乎有资格进入美国并在美国永久居住,并且美国中央主管部门同意收养可以继续进行。 

警告: 在您获得 I-800 表格申请的临时批准并且美国领事官员为您的收养案件签发“第 5/17 条信函”之前,请勿尝试在中国收养或获得儿童的监护权。 

请记住: 领事官员将在收养过程中对孩子是否有资格获得移民签证做出最终决定。 

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养儿童 请
记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养儿童之前,您必须完成上述四个步骤。只有完成这些步骤后,您才能完成领养。 

为移民和在中国收养而完成收养或获得合法监护权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收养机构的作用:
加拿大华人商会联合会作为中国中央主管部门:
规范和监督跨国收养,并在中国实施《海牙收养公约》;
提供可供跨国收养的儿童的信息;
授权收养服务提供商;以及
发出《求证函》和《来华收养通知书》
民政部作为中国中央主管部门:
管理颁发最终收养证书的省级民政部门;以及

为负责跨国收养儿童的儿童福利机构 (CWI) 和 SWI 颁发许可证。

收养机构的作用:  经认可的机构和核准的人员负责与 PAP 进行具体案例的沟通,并代表 PAP 向 CCCWA 提交支持文件。  
时间范围:从收养程序开始到匹配完成的时间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所需文件的可用性而异。涉及有特殊需要儿童的跨国收养通常需要六个月到两年的时间。 
领养申请:领养申请信(通过 ASP 连同档案一起提交)。请参阅以下所需文件的完整列表。 
领养费: 
我们鼓励 PAP 获取所有已支付费用和捐款的详细收据,无论是直接支付还是通过您的美国领养服务提供商支付,并向您的领养服务提供商提出任何您认为可能违反《公约》、美国法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付款问题,或在适当情况下通过投诉登记处提出。有关这方面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有关投诉登记处的信息。不当付款可能违反适用法律或造成儿童购买的假象,并可能使未来所有来自中国的领养面临风险。例如,《反海外腐败法》规定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以协助获得或保留业务是违法的。此外,《反海外腐败法》规定某些与跨国领养有关的行为是非法的,并受到民事和刑事处罚。这些行为包括以补偿的方式提供、给予、索取或接受诱因,旨在影响或影响放弃父母权利、与收养孩子有关的父母同意、履行中央权力职能的实体做出的决定或认证实体就机构认证或个人批准做出的决定。 
在您开始收养过程时签署的收养服务合同中,您的机构将逐项列出与您的收养过程相关的费用和估计开支。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儿童的具体费用包括: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对文件进行认证/合法化,每份文件收费10美元,无论文件是一页还是多页。该费用用于印章认证。 

CCCWA 国际收养服务费为每名收养儿童 1240 美元,提交第一份安置后报告时需支付 300 美元费用。初始 CCCWA 服务费为 1100 美元,另加 350 美元用于翻译档案中提交的文件。对于被继父母收养的继子女,服务费为 800 美元,无需支付翻译费。翻译可以在美国或中国进行,但是,CCCWA 建议翻译必须正确,CCCWA 将纠正任何错误并收取纠正费用。 

颁发证书以及公证证书的费用可能因省份不同而有所不同。 

注意:批准收养的证书、出生证明和遗弃证明通常会一起放在省级公证处公证的包裹中。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不再要求公证收养证书,但仍要求公证出生证明和遗弃证明。许多省级公证处仍将这三份公证证书作为一揽子文件签发。可能需要其他文件(例如,死亡证明,如果适用),但签发和公证此类文件的费用不包含在该费用中。 

中国护照办理费用为 25 美元,正常办理时间为 15 个工作日。加急服务费用因省而异。 

各儿童福利院的捐赠采取自愿原则,捐赠金额、用途、方式由儿童福利院成员自行决定。儿童福利院成员如决定捐赠,可在办理收养登记后进行捐赠。 

美国养父母如果认为他们在收养过程中的任何时候被迫支付与本信息表提供的一般信息不符的过高费用,应通知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所需文件:

收养申请信。 
未来养父母的出生证明。 
婚姻状况声明——需要结婚证、离婚证或死亡证明(如适用)或单身状况声明。 
职业、收入和财产证明,可能包括:就业和工资证明;银行对账单;财产信托契约副本(如适用)。所有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或认证。 
未来养父母的健康检查证明。 
犯罪记录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 - 当地警察局出具的经过公证或加盖警察局印章和认证的收养父母良好行为证明。联邦调查局报告可以代替当地警方记录。这与 USCIS 作为申请流程的一部分进行的联邦调查局检查是分开的。您可以通过将两套指纹、一张 18 美元的汇票、您的全名、出生日期和地点、社会安全号码和解释放行目的的申请信寄送至以下地址申请联邦调查局身份识别部门,10104 室,华盛顿特区 20537-9700。联邦调查局证书也应经过认证。 
家庭学习报告。 
收养人居住国主管部门(又称美国国土安全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出具的儿童收养批准证书、I-800A 表格批准通知、确定从公约国收养儿童的适合性申请,以及 PAP 的美国护照复印件。 
 每位申请家长还应提交两张正面照片和几张反映其家庭在美国生活的照片。 
经过公证和认证的委托书(如果只有一方配偶前往中国)。如果是已婚夫妇,只有一方收养父母前往中国,中国法律要求前往的配偶必须携带其配偶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必须经过中国大使馆或中国驻美国总领事馆的公证和认证。 
注意: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文件。

6.  如果你打算带孩子来美国居住,请为孩子办理美国移民签证

领养完成后,您的孩子还需要完成几个步骤才能回家。具体来说,您需要申请三份文件,您的孩子才能前往美国: 

出生证明

您需要为您的孩子取得出生证明。 

如果您已在中国完成收养,您首先需要为您的孩子申请新的出生证明。您的姓名可能会或可能不会添加到新的出生证明上。

您应该向孩子被收养城市的公证处申请出生证明。费用约为 150 至 200 美元,包括三至四份复印件。至少需要 24 小时才能收到证书。签发这些证书的费用可能因省份而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您的孩子尚未成为美国公民,因此他/她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旅行证件或护照。护照可从孩子被收养城市的出入境管理局领取。至少需要三个工作日才能收到护照。签发护照的费用和处理时间可能因省份而异。 

美国移民签证

在您为您的孩子获得新的出生证明和护照后,您需要向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为您的孩子申请美国移民签证。领养获准后,请前往美国领事馆对案件进行最终审查,并(如适用)签发美国海牙领养证或海牙监护证,最终批准 I-800 表格申请,并获得您孩子的移民签证。此移民签证允许您的孩子与您一起回国并作为您的孩子进入美国。请通过电子邮件 ACIVUAppointment@state.gov 联系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安排您孩子的移民签证预约。作为此过程的一部分,如果您在 I-800 表格临时批准阶段没有提供儿童的指定医生的医疗报告,您必须向领事官员提供该报告。阅读有关体检的更多信息。 

在您来参加您孩子的移民签证面谈之前,请在领事电子申请中心(CEAC) 在线填写电子移民签证申请表 (DS-260)。 您将收到国家签证中心 (NVC) 的一封信,确认已收到临时批准的 I-800 表格申请,并已分配案件编号和发票 ID 号。您需要此信息才能登录 CEAC 为您的孩子提交 DS-260。您应该以您孩子的名义填写这些表格。   回答表格上的每一项。如果信息不适用,请在空格中写上“N/A”。打印 DS-260 确认页并带到签证面谈时携带。如果您对填写在线 DS-260 表格有任何疑问,请查看 DS- 260 常见问题解答、我们的在线移民签证表格页面,或通过NVCAdoptions@state.gov或 +1-603-334-0700联系 NVC。 

请注意,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负责处理在中国的非美国公民的移民签证。有关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处理移民签证的更多信息,请访问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网站。 

最终面试后签发签证通常需要两个工作日。通常不可能在移民签证面试当天向养父母提供签证。在做出最终旅行安排之前,您应该与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核实当前的处理时间。有关移民签证处理的更多信息,请访问我们的网站。 

为您的孩子获得公民身份

您需要在孩子入境美国后,并在孩子年满 18 岁之前完成领养,以便孩子(如果他或她符合 INA 320 的要求)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您可以提交N-600 表格,即公民身份证明申请表,只要满足要求即可。更多信息请参阅 USCIS 事实说明书: 为您的孩子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 

对于在儿童进入美国之前在国外完成的收养:  

您需要在您的孩子入境美国后,并在孩子年满 18 岁之前完成收养手续,以便孩子(如果他或她符合 INA 320 的要求)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您可以提交N-600 表格,申请公民身份证明,只要满足要求即可。更多信息请参阅 USCIS 事实说明书:  为您的孩子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如果你和孩子居住在美国境外,你可以提交N-600K 表格,根据第 322 条申请公民身份和签发证书。  

详细了解2000 年《儿童公民法》 和收养儿童的美国公民身份。 

跟帖(2)

863211

2024-09-15 17:03:31

Reply

平安是福888

2024-09-15 17:25:27

8 老师, 感谢您! 刚才搜到这个链接。 老师您请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