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周早上送男娃去summer camp, 一般听收音机里的歌。男娃告诉妈妈,他发现妈妈喜欢听的英文歌的几要素:
1. 第一要素是,歌词得唱得很清楚,要不妈妈会听不懂。这样旋律就会比较慢
2. 声音很rich. 妈妈问这是啥意思,他说是有undertones, overtones这些
3. 声音很Smooth。 妈妈不明白这什么意思,他说Sam Smith vs. Ed Sheerans. 妈妈喜欢Smith, 不喜欢Sheerans, 前者的声音非常smooth, 而后者则没有。他告诉妈妈,去比较这两个歌手的两首歌,妈妈马上就会明白smooth是什么意思。
妈妈再纳闷的问娃为啥可以听出这么多东西来。他说因为从小学琴,就多了music sense.
这真是养娃的乐趣呀。
妈妈也经常给男娃推荐一些老歌,中英文都有。他又跑来问妈妈-为啥老歌都这么好听呢。
妈妈告诉他--这些老歌时大浪淘沙,经过时间考验的歌。同时代的大多数歌则已经被人们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