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算是侵吞我的股份吗?我只有我们共同的公司的合同。这么快回复,感激不尽
作为股东之一, 他不可以将business opportunity
那就告不了多少钱了,餐馆全是cash。要回原来的股份
这个倒是可以找评估公司估价,我们以前卖餐馆也找过
你和他跟原房东有合同,合同到期你们原来的公司有优先权继续下去。他一个人不能做两个人的主。
一个人能不能做主是看
如果一个股东换了公司名字,和原房东签约然后经营同样的生意?
是啊,我也觉得这样明摆着侵犯我的利益,但是不知道有什么法律
你这样的想法是做生意的大忌
谢谢你的提醒,只是平白无故被朋友这么出卖
我还被亲舅亲姨出卖背叛呢,又怎样?打官司还没依据,这能自认倒霉。
有一个专门的词形容这样的情况, 我一下子想不起来.
CyberCat
2011-11-02 10:36:21作为股东之一, 他不可以将business opportu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