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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需要分成兩個部份來討論

單身老貓 2012-02-13 18:25:03 ( reads)

合約的部份,雖然這個合約的有效執行期是兩個月,然而如果您不能使用這個時段,並不代表對方應該退您的錢,這個部份應該在合約中有詳細的說明,如果沒有,那麼您需要看這個學校相關的慣例是如何處理的.

有關對方的工作人員所答應您的處理方式,原則上你應該考慮這是一種"客戶服務"的處理方式,而不是對方必須這麼做的,同時不論對方(與您討論並做出這個 ofeer)的工作人員的身份為何? 最終仍然在於這個學校的負責人是否同意這個安排,所以簡單的說,對方有權堅持依合約走,也可以網開一面給與您任何方便,重要的是您不能拿對方的好意當成公理,這兩者有相當的差異的.

至於從法律上來看這個問題,原則上對於合約上的糾紛與債務上的問題法律有一定的追訴期,(各州對於不同性質的問題有不同的追訴期,所以您需要查清楚您當地的相關規定)良心說因為事件發生在 2010 年年底,您的案件或許仍然在追訴期之內,也就是說現在再追究並不會太晚,同時因為所涉及的金額不多,這個案件應該完全可以在當地的 small claims court 解決,這一類法庭的訴訟程序相當的簡單,同時立案的程序也不麻煩,特別是這一類案件通常只要求原被告雙方自己出庭,所以無需高深的法律素養,同時判決是由主審法官來決定,所以如果您有心,應該根本無需要找律師來解決,然而是否能取得您想要的判決,這之間最重要的關鍵是您是否願意做足功課以事實去處理....

 

跟帖(2)

在座

2012-02-13 20:58:21

我觉得yelp之类的也就是给人发言的地方,不是法庭,他们说的话也不需要那么工整.

單身老貓

2012-02-14 04:48:28

這個問題,老貓不想再浪費時間與各位去辨論,您認為應該如何就隨您的意去. 老貓不奉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