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点站不住脚了?
cold-eyes
2013-03-16 14:57:31
( reads)
愿意洗耳恭听你的法理。。。
1.他们同学四年,美国同居6年,结婚2年,在美国育有一幼子。
2.双方都在做身份转换。
3.2011年矛盾“爆发”,没有什么具体的言行,比如家暴,语言攻击等。
4. 2012年9月女方回国看望患病的外婆,后者在探亲中病逝;期间女方的母亲患急性病毒性肝炎。(原来还商量好男方后带孩子回国)。
5.不知具体时间发生问题,我想是女方的一封措辞激烈的邮件引发男方要彻底甩女方。注:银行取钱没有问题,因为是共同帐户。要女方还帐也没问题,是女方自己单独的卡。各种借口不给视频孩子,指责的不具体,法律上也没问题,因为孩子目前在男方家,单独实际抚养至少6月,双方没有协商好具体视频时间和地点地点,法院也没有介入。情理上还是不视频为好,因为两人会在视频中大声吵闹,会影响或吓到孩子。
6.2013年1月,女方说收到法院离婚的传票。
7.昨天看到这个帖子。
男方没有权利,没有力量,没有任何理由主观上不让女士回美国。回不回美国是女士自己的决定。如何回美也是女士自己要解决的问题。要不要孩子,如何得到孩子,何时得到孩子,还是女士要自己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听起来比较冷酷,但这就是现实。
愿意听到你的法理意见。
也愿意帮助这个女士,但她不理我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