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鞋,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让你Review贾静雯的案子,是让你看看法官怎么判的,不是让你看当时闹得多大
汉代蜜瓜
2013-03-19 06: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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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在台湾或许是Something,在美国她是Nothing,而且其前夫绑架孩子成为Primary Care Giver很长一段时间,贾静雯只有探视权,美国的法官依然把孩子判给了她,倒是台湾的法官把孩子判给了父亲。
联合监护权=/=联合抚养权。
你自己跟前夫最后是协议离婚的。如果你们是联合抚养,孩子轮流住,那么你的孩子一定是年纪到了一定的程度。没有法官会把一个吃奶的孩子判给爹家住三天,娘家住三天的。
这位丈夫已经File了离婚,你既然说“楼主老公根本没想到离婚那么远”,还说什么双方父母要负责任,请问楼主老公不满18岁?法院的离婚申请不是他自己签的字,是爹娘拿刀逼着他签的?你这么说,从另一方面就证明了这个人没有足够的心智和能力教养孩子。
而楼主老公的母亲帮他带孩子,在美国法官看来,也是他没有能力给抚养孩子的一个证据。楼主老公已经成年,父母跟他是两个家庭,楼主父母双全,爹在中国,娘在美国给他养孩子,法官会认为这位祖母能给孩子提供长期稳定的感情纽带和成长环境?祖父母高龄,任何一方突发心脏病高血压等老龄病,孩子的感情环境都会发生巨变,法官有什么理由选择祖父母而不选择生母?
楼上的冷眼同学说母亲不付抚养费——这不是扯淡么?母亲是辞掉工作的全职妈妈,哪来的收入付抚养费?这不是无理搅三分是什么?
收入问题,只要父亲有足够的收入,母亲是不是有足够的收入支持孩子的生活,在美国,至少在加州不是法官所要考量的范围。你说他说的合理,哪一点合理?
最后,这位丈夫的所作所为,已经跟绑架无异。我不多说了,但是我敢负责地说,只要这位母亲到了美国,最后的结局将跟这位男人期待的截然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