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远房外甥女,在加州,她的丈夫和另外一个中国的男生开了一家按摩院。我外甥女在那里工作了将近2年,她有加州的按摩执照,以为是可以按摩的,结果她和另外一个女的,因为没有加州的certificate, 都是只有加州的按摩执照,导致警察检查时,要revoke 整个按摩院的执照。她的先生和合伙人是有加州的这个certificate 的,是可以工作的。现在他们请了一个中国律师帮他们上诉,不知道赢的几率大吗?
他们的按摩院租约是6年,现在还有3年才到期,如果按摩院开不了了,他们肯定毁约不租了。租约是她先生和另外一个合伙人的名字,还不是以公司的名义租的。如果房东追缴他们的租金,我外甥女和他先生在银行联合账户下还有3万多块钱,这钱需要取出来吗?如果我外甥女把这3万多块钱,存在她自己的名字下,这钱能保住吗? 他们只有一个自住房,大概值45万,里面有25万的贷款。这个自住房是不是受法律保护?他们现在应该做什么以减少最小的损失?如果我外甥女的先生申请破产,是不是欠的租约的钱,就不用还了?
谢谢各位专家和朋友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