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圣节晚上在前院放了两张椅子,上面有糖果让上门trick or treat的自取。我们在后院,不知道前院发生的事情。两个多月后,收到律所发来的信,说有人在取糖时摔倒,说我们的台阶不平,有裂缝等,当时call了救护车,一月份双膝要做手术,问我们要home insurance 和coverage的信息。对方具体的medical condition 没有提供。我们的台阶是有小裂缝,肯定不至于会摔跤,可是也没有证据是对方自己粗心摔的。
请问我们需要提供home insurance和coverage 给对方律所吗?请问我们要请attorney吗,还是就交给home insurance去办就行了?
实在是烦心,求大家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