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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老貓 2026-02-07 05:36:44 ( reads)

烏龜女士,您還是讓老貓騎在您身上,會比較舒服 ! 哈哈

這是五天前老貓給樓主的建言

老貓看了一些您有關健身與健康的帖子,老貓的了解是您是相當強勢的博主,良心說,您的事,老貓真的想不再過問,但是看到您非常執著的作為,真的很難過,所以老貓這是最後一次勸您,聽與不聽,隨您。

因為您所做的任何訴訟,除非您希望能取得相當數額的賠償 (如二戰中被強制關押的日裔美人在 90年代提出訴訟最終在15年之後取得美國政府的道歉與相當數額的賠償),任何這一類的訴訟只是往一個錢坑中投錢,不會有任何的結果,特別是律師業是一個營利事業,所以有您這種願意做冤種的客戶,就會有律師願意接受您的委託,因為這種沒有實際目的的訴訟,不賺白不賺。真正要讓對方能聽到你的聲音,您必須成為管事的,或是有實際權力核發對方預算的立法者, 事實上您在一個回帖中提到,因為您過去不間斷的努力,郡政府管理學生運動的辦公室,已經要求您不要去"騷擾"他的工作人員,這就是殘酷的事實,因為不論是在政府工作的人或是拿預算的部門,過了下午五點鐘,任何事都是明天再說,沒有任何人會去考慮,您的孩子不能被歧视,因為這是它們無法控制的部分,或許您因為是來自中國,真的相信政府可以控制一切的聲音,但是在美國, 民權法案都已經通過立法成為法律超過60年了,為啥有色人種仍然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更不要說對於您這種亞洲來的外國移民,誰會在乎? 而您的孩子,表面說是亞裔美國人,但是實際上是"失根的蘭花",在中國或是美國都是不討好的一群。這是相當痛苦的事實,但是你只能接受,你唯一能做的事是教育您的孩子比其他人更堅強,皮更厚,面對挑倖,會知道何時該戰,何時該躲,因為現實是,這個事界本就沒有絕對的公平,有的只是如何在不公平的世界中找到生存之法,

 

法律訴訟是否可以讓您的孩子不能被歧视,簡單的說,過去 60年,ACLU與NWACP,每年 file 不少於於數千的民權訴訟,但是解決了任何問題嗎? 所以您認為您的案件可以改變任何現實嗎? 最多是取得一個無關痛癢的判決,對方道歉,然後呢? 沒有任何事會改變,因為訴訟的結果管不了言論自由,對方可以不用帶有歧視性質的言語,但是稱你為 "法客" (法壇的客人"), 行不行? 同時講白了,除非你是大金主,有錢可以贊助整個單項運動賽事,州内运动协会和全美运动协会,為啥要理會您? 您只是千萬參與運動賽事的運動員與家長中的一粒小水滴, 有你或是沒有你,根本沒有差別。所以除非你有本事將案件一路打到聯邦最高法院, 建立一個教科書級別的判例,如 Tinker v. Des Moines (1969),那才有道理,但是真正的問題是,你有這個時間與金錢嗎? 

老貓教育自己的小貓是讓她認清一個現實,這個世界非常的糟,你不能阻止人家因為你的種族,膚色或是宗教信仰而恨你,但是你可以在最憤怒的時候也不去用相同的恨傷害對方,因為你比這些人更高貴,你是 GIFT

G 代表 Giver(給予者)、I 代表Introducer(介紹者)、F 代表 Fighter(為家庭、為婚姻而戰的人)、T 代表 Teambuilder(建立團隊的人)

 

老貓想說的就這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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