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着可能被版主删贴的可能也忍不住说几句,首先
holly2007
2006-08-10 21:15:51
( reads)
首先我是个女人
其次极度同情你老公
最后为各位好心给LZ回贴的热心人感到幸庆,幸亏我们都没有在她面前劝说,不然不给“打”了也给“捅”了!或许还会有见警察录口供的机会!!
结论:此女不可取(娶)
PS:天下的爱人都是要来爱的,不是打的!
stp
2006-08-11 08:30:08实话实说, 怎么能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