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老婆把我扔进了监牢(5) 转贴, 大家都看看吧,对美国法律制度的
(首先我的律师经法官同意后对我发问。以下用英文)
律师:你是7月19日夜里被逮捕的,对吗?
我:是。
律师:被逮捕时,逮捕你的警察告诉你(权力)可以沉默吗?
我:没有。
律师:到警察局后,讯问你的警察告诉你(权力)可以沉默吗?
我:是。
律师:逮捕你时,你知道是是因为什么吗?
我:是。
律师:逮捕你时,你知道妻子在哪里吗?
我:不知道。
。。。。。
律师:在警察局时你承认“威胁” 了自己的妻子吗?
我:没有。
律师:你说了什么?
我:我说我没有“威胁” 自己的妻子。
律师:你当时承认自己有罪吗?
我:没有。
律师:你们结婚多少年?
我:X年。
律师:结婚后再中国生活了多少年。
我:X年。
律师:在美国生活了多少年?
我:X年。
律师:你以前殴打过你的妻子吗?
我:没有。
律师:你说的是以前在中国时也没有吗?
我:没有。
律师:你们发生争吵时你们在哪里?在干什么?
我:家里,吃饭。
律师:正在吃饭?
我:是。
律师:那时你们都谈了什么,或者说争吵了什么?
我:(此处略,很长时间的陈述,无外乎就是因为什么“鸡毛蒜皮” 的事情争吵了。。等等。用了几分钟得时间)
律师:现在你做什么工作?
我:XXXX。
律师:在这个之前你做什么工作?
我:XXXX。
律师:在中国之前你做什么工作?
我:XXXX。
律师:被逮捕那晚是警察去你家里?
我:是。
律师:你反抗拘捕了吗?
我:没有。
律师:你认为你近期的情绪正常吗?
我:是。
律师:出狱后你做过违反“禁止令” 的事情吗?
我:没有。
律师:你的专业是什么?
我:XXXXX。
律师:你妻子的专业是什么?
我:XXXXX。
律师:你妻子在去警察局报案时,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
律师: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警察逮捕我的时候。
律师:警察告诉你的?
我:是。
律师(对着法官) :没有问题了。
(自己知道,我的律师不会问很刁钻,所以回答时也没有感到紧张,都是简单的问题,时间也不长) 。
这时检察官站起来申请提问,法官允许。
(感到稍些紧张,知道不会有什么好的问题了)
检察官:你发案那天晚上和妻子吵架的内容是什么?
我:(就是重复刚才的话)( 这是第一次自己面对面的和控告我的检察官对话,自己突然觉得各种感觉涌上心头。(横下心来)自己就想看看你到底想干什么?!你到底能干什么?!所以,她提问问题和我回答问题的时候我的眼睛一直在紧紧盯着她的眼睛(用冷静、气愤、蔑视的眼光),就是想看看她的眼睛里到底有什么?!想说什么?!我自己觉得心庭坦荡,因为我不是罪人。。所以自己也采取了咄咄逼人的架式面对她)
检察官:你妻子以前打过报警电话,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
检察官:你经常的酗酒吗?
我:不!
检察官:你是说你从来不酗酒?
我:是。
检察官:那你喝酒吗?
我:是。(TMD,喝酒和酗酒是一回事?)
检察官:你每天都喝酒吗?
我:不。
检察官:发生争吵那天晚上你喝了多少酒?
我:一罐。
检察官:没有喝更多?
我:老婆离开后又喝了一罐。(知道这后一罐不算数,嘿嘿!)
检察官:一共几罐?
我:两罐。
检察官:你经常喝酒吗(HOW OFTEN)?
我:是。
检察官:那你是说你天天在喝酒?
我:不是,有时在晚餐时才喝酒。
。。。。。。
检察官:你以前“威胁” 过妻子或者“殴打过” 妻子吗?
我:没有!
检察官:你听过你妻子报案的录音了吗?(废话!全法庭人多听见了!)
我:是!
检察官:那时事实吗?
我:不是!
检察官:那你妻子为什么那么说?
我:不知道!(心里这个骂呀!这个傻老婆,十足的呆傻呀。。。该打 N个大板!)
检察官:你妻子说你经常“威胁” 她,还要“殴打” 她,是吗?
我:不是!
(此时心想,你不能绕开这个“威胁” 和“殴打” 吗?转来转去的想叫我迷糊?没门!。。清醒中。。)
检察官:你现在的工作和你以前在中国的工作那个你更喜欢?
(我看出了她想叫我说不喜欢美国的工作,这样我就会“抑郁” ,就会产生心里的波动。。。就会有暴力倾向,就上了她的当了。。嘿嘿,我还没有那么傻)
我:都喜欢。
检察官:都喜欢?!
我:是。
检察官:你以前学过什么专业?
我:XXXXX。
。。。。。。
检察官:你在家里做饭吗?
我:是。
检察官:天天是你做饭?
我:不。
检察官:什么时候?
我:只要有机会。
检察官:只要有机会?
我:是。
检察官:什么机会?
我:只要有时间。
检察官:你有自己的房子吗?
我:是。
检察官:你有自己的公司吗?
我:是。
检察官:经营状况好吗?
我:一般。(看出她想套我进她的圈套,房子和公司每月都需要PAY很多的BILL,希望我说不好之类的,那她一定觉得我在工作、生活上有压力。。。嘿嘿,没门!老子还没有到PAY不起BILL的时候)
检察官:什么叫一般?
我:没有压力,能维持(KEEP BALANCE)。
检察官:你给妻子打过电话吗?(在禁止令后)
我:没有。
检察官:为什么?
我:不敢。
检察官:为什么?
我:无法录音。(就是法官上次给自己一些“豁免” 的电话的事情)
检察官:。。。。
(这时发现这一贯“咄咄逼人” 的检察官官,问我问题的时候有时不太敢不正视我的眼睛了。。。快感中。。。。)
检察官:你们夫妻间感情好吗?
我:好。
检察官:那为什么吵架?
我:每个家庭都有吵架。
检察官:吵架时你是否很气愤?
我:是。
检察官:那你怎么办?
我:看电视!
搞了一会儿,又问了一些不痛不痒的东东。。估计这个检查官也感觉到了我这个“死猪” 真的不怕“开水烫” 。我此时自我感觉我的思路很清楚,我觉得她也感觉到了。。。另外我觉得我也没有必要胆怯,因为这个检查官是在这整法庭上我唯一可以得罪的。
。。。。
检察官(对法官):没有问题了。
(自己这时觉得还没有过瘾呢?怎么不问了?(真的不是自己好斗,是因为这憋了一个月的时间没有机会在法庭上为自己申辩(就是第一次出庭说过几句话) ) 。
自己“余兴未尽” 的“悻悻” 地重新走回“被告” 席。
讯问我之后,基本上双方的举证就基本结束了,进入到陪审团审议的最后阶段。但是在陪审团最后进入密室审议前,检察官还有最后的一次机会在法庭上申辩 (前面我说过,在陪审团期间,(原告) 检察官有两次机会,而(被告) 我的律师只有一次机会申辩),检查官申请,法官同意。。。这个时候这个检查官又把那个录音带拿出来,在法庭上播放我老婆报案时的录音。这次到不是从头到尾的放,是专挑老婆“哭声最大” “跑飞机最偏” 的地方放,放一段,停一段,说一段,控诉我一段。。这一段段,一段段的,只想叫自己变成聋子!!
残酷的迫害呀!!这样折腾了又是将近40分钟,到了中午时间了。。
法官宣布休庭,宣布:下午1:30分继续开庭。。。
。。。。。出法庭后,自己感觉有些要“赢” 的感觉,因为凭自己的感觉这12人的陪审团都说我“无罪” 不容易,但是都说我“有罪” 就更不容易了。。。(心里的小九九打了一遍,还是觉得“胜算”大,心里开朗了些。。)
只是想今天有结果,无论什么结果。
1:30分,法庭正常开庭,法官先说,这个案子各方的证人和证据在法庭上的出具已经差不多了,对被告(我) 也进行了讯问。。。这时法官问检查官和我的律师,你们还有没有什么其它的证据或者证人了可以出示给陪审团和法庭的?都说没有。。这时我感到这个 GAME接近 OVER了。看看陪审团席上陪审员们,觉得他们也是和辛苦的,和他们不着边的这么个小小的案子,牢牢地被“绑” 了四天。有的人每天开几个小时的车来这里,而且一来就更不自由了。。。百思不得其解啊!什么法律呢?什么制度呢?对谁有好处呢?。。。。就是折腾所有的人。。。。想了想去,噢,对了,只对辩护的律师有好处啊。
在胡思乱想之际,法官告诉陪审团,现在正式进入陪审团审议阶段,这时法官宣布法庭休庭。这时陪审团就离开法庭,进入他们的审议室进行陪审团审议(隔离)。法官告诉检察官和我们可以在庭外等候结果。我和律师说,我想出外面呼吸一下空气,律师告诉我,行,但是不能离开,我说只在外面呆一会儿。。。
走到外面,强烈的愿望就是希望陪审团能尽快的有个结果,最好是今天。看看自己的表,今天只剩下几个小时了。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走也不是。。。。很痛苦。就像等待这这人生的裁决似的!
。。。。。。。。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好像有2小时吧。突然听到自己的电话响,我的律师来电话叫我赶快回到法庭,告诉我:JURY已经有 VERDICT了,心里紧张但是迫切的想知道后果,连跑带巅的回到法庭,看见已经有很多的人在那里了。这时看见陪审团的12人都走出来了,在他们回到座位时,全体的法庭人员(法官除外) 全部的起立,面对这陪审团员们(每次都是这样,陪审团走进/走出法庭时,全体人员要站立,行注目礼。。。这是法庭上的规定,看得出陪审员的地位有多高!牛啊!)
这时陪审团坐定,他们其中的一人(陪审团团长,建立陪审团时法官指定的) ,把厚厚的文件递给法官,法官就像接圣旨似的接了过去。。看了看,然后宣布全体起立(此时全体法庭的人都站立) 。
法官宣读陪审团的决定:
WE,THE JURY IN THE ABOVE-ENTITLED CASE,HEREBY FIND THE DEFENDANT,XXXX(我的名字) ,NOT GUILTY OF CRIMINAL THREATS,A VIOLATION OF SECTION 422 OF THE PENAL CODE,AS CHARGED IN COUNT 1 OF THE COMPLAINT。。。。。。
。。。。当听到 NOT GUILTY时。。反到没有了感觉,脑里一片空白,恶梦?结束了?。。立在那里、愣在那里!真的没有了感觉,没有眼泪,没有兴奋,没有。。真的什么都没有。。。。梦魇般的生活结束了。。。傻傻的站立在那里。。。这时我的律师拥抱我,并和我大声说: NOT GUILTY!我却无言!。。。。。后面的一些旁听席上的人过来向我道喜,和我拥抱,握手,不认识的人,真诚的为我高兴,可是我自己却高兴不起来,此时的我真的觉得自己变成植物人了。
法官这时对着我说:XXXX, YOU ‘RE FREE TO GO!
走出了法庭,突然的涌出了很多的眼泪,很多的,自己无法控制的眼泪。
感谢神,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感谢所有为我高兴的人!
一路的跌跌撞撞走来,体会了很多。
当这个恶梦结束后,自己曾想过,也许有人需要知道我经历的这些。自己更想是否有必要花些时间把这个故事告诉大家。一些好心的朋友告诉我不要这样做,担心我写这些的时候,就会多一次的痛苦。但是几天下来,自己觉得做为一个曾经经历过原本不想经历此事的人,无奈的被拖入到梦魇般的现实中的人,更做为一个在国外生活的中国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一定有很多和自己相似的人和家庭,都有着相似的生活压力和烦恼。就像我前面说过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一个有喜怒哀乐的普通人,所以我无法避免有时的冲动、避免有时的家庭纠纷和情绪激动。今天我经历了这个事情,可能明天其它的人又深陷其中。所以在此自己还是想用这个浅显的(近似于可笑的)经验提醒每一个可能会像我一样遇到麻烦的同胞,只是想用我的这个教训(或者是经验)来对一些可能涉及或已经涉及此类问题的人和家庭有一个好的借鉴,就算是自己的一点点的期许吧。 (请原谅自己在工作之余写的” 拙作“,因为时间的关系,写的时候没有经过任何的” 润化“,更没有经过细心的” 校对“,就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所以难免出现了很多错别字,出现了很多文章结构的差错,见谅!)
人生的经验有很多种,对家庭事务的处理方式也是一种经验。作为生活在国外的我们,有时按中国人的传统和习惯对家庭内部事务以及矛盾的处理方式在国外是行不通的,甚至会因自己的无知付出巨大的代价。
希望在国外生活的每个中国人都能够更加的理解,我们不仅仅需要在事业、生活上追求,我们有时更需要掌握一些简单的,最起码的国外的法律常识。无论你生活在美国、加拿大还是在英国、澳洲、日本。。。我想哪里都一样,面对且适应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不同的法律制度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每个生活在国外的中国人都是在付出了超乎想象的努力后才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点点的幸福和权益。我们原本很难,所以我们更不应因为自己的无知和失误使自己的生活变得更难。所以,清楚的认清如何处理家庭内部的矛盾对我们是重要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权衡出什么是最佳方法的原因。
最后,感谢所有在自己痛苦的时候给予自己精神上很大帮助的人,你们的帮助将使我永生难忘!
也感谢所有看过这些文章的朋友,谢谢你们的耐心和时间!
更希望每个生活在国外的中国人,永远的快乐、幸福!
(完)
fm
2006-09-02 15:04:45希望生活在美国的作者,快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