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朋友们把自己过去做 GA 拿的钱呼之为奖学金,真的也是令我难以理解其奥妙所在。
既然做过 GA,想必都完成了学业并有学位,英语也不会差哪儿。奖学金的英文叫 Scholarship,是白给你的钱,奖励你优异的学业表现,不要你回报什么。而 GA 拿的钱,是付你平均每周 20 小时工作的工费或工资,叫 Stipend。
理解了这俩英文词汇的含义及 GA 的工作性质,有谁,还会继续把 GA 的 Stipend —— 工资,混同于奖学金呢 —— Scholarship ?
把做 GA 当助教或助研所得收入呼之为奖学金,而非助研或助教薪金,奥妙何在?
另外据我所知,当年完全的自费生很少会受人关注并给予GA。自费公派,不清楚。
总而言之,老师每年的由学校当局配给的GA经费很有限。没有政府给予研究经费的,就全靠老师自己根据担当的课程和研究项目及注册的学生人数,跟学校当局要求经费来配置GA的助教或助研了。
一般 Full (Graduate) Assistanship 或 GA,要求每周平均 20 小时助教或助研的工作。工时高于 20 小时,需要研究生院主任的批准,但也不能超过每周 30 小时。无论如何,每周 20 多小时化在 GA 的工作上再加自己学业所需要的时间,每门功课能保证 B 以上并按时完成学业,真的就是“学霸” 之王了。
研究生院那么多学生,老师手头有限的 GA 给谁,不给谁,是个生意经。给中国学生,至少你能给中国的母校推荐一下给你 GA 的美国老师,让母校发函邀请老师到母校讲学 “一游” 什么的。
你学业优秀,老师也没有义务就一定要把 GA 恩赐赋予给你。很多老师把 GA 也是当作 “礼尚往来” 的工具,就像和人做生意。
我听说不少过去公派的留学生完成学业之后并在美国大学任教也有研究经费的,基本就把 GA 全 '恩赐'给中国来的学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