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白色恐怖43年期间,” 8296人被捕,1061被执行死刑” --致死人数比是中共搞各类政治运动死掉的少几个数量级。
仅文革: 172万8000余人死亡
“文革”中(1966-1976)的死亡人数:
1980年邓小平对意大利女记者法拉奇说:“永远也统计不了,因为死的原因各种各样,中国又是那样广大,总之,人死了很多”。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合编的《建国以来历史政治运动事实》给出的文革数据则是:“420余万人被关押审查;172万8000余人死亡;13万5000人被以反革命罪处决;武斗死亡23万7000人;703万人伤残;7万1200余家庭整个被毁”。1978年12月13日,叶剑英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说:文革期间,全国整了1亿人,死了2000万人,浪费了8000亿人民币。
台湾白色恐怖 : 据维基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7%BA%E7%81%A3%E7%99%BD%E8%89%B2%E6%81%90%E6%80%96%E6%99%82%E6%9C%9F
受难者[编辑]
对于白色恐怖受难人数,根据“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基金会”呈报行政院的数据,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为止,申请补偿的件数为8,500件,已领补偿金者为13,000人。“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基金会”执行长倪子修表示,这些只是领取受难补偿的人数,并非确切受难人数。
至2009年7月“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基金会”的确实统计,台湾在二二八事件后期到解严后两年的白色恐怖共43年期间,因思想、言论涉及叛乱罪,被依动员戡乱时期检肃条例逮捕受难者有8296人,其中1061人被执行死刑[28]。政府迁台早期许多只身来台的外省人成为白色恐怖的受害者,但他们可能没有亲人替他们追求平反。许多本省人与外省人的案情由于世事变迁、人事不存,受难的讯息不能流通。
- 根据法务部向立法院所提之一份报告的资料显示,戒严时期,军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29407件,官方最保守估计的无辜被害者约14万人。根据司法院透露,政治案件约6、7万件,如以每案平均3人计算,受军事审判的政治受难人,应当在20万人以上[20][21][22],他们是戒严的最直接牺牲者。其中,1960年那一年,执政当局将12万6875人列为“行踪不明”人口而予以撤籍。由此推论,当时受迫害致死的人数应极为可观。[29][30]
根据“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基金会”所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在已知的白色恐怖受难者中,本省人约占60%,外省人约占40%,虽然本省人受难的人数比外省人还多,但是外省人中的受难比例较高,因为外省人只占当时总人口数的15%[31]。
依据《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依现行法律或证据法则审查,经认定触犯内乱罪、外患罪确有实据者”,不得申请补偿。意即真正的“匪谍”和“共产党员”不能得到补偿。
据中共官方媒体环球时报报导,1949年前后中共共派出1500余名特工进入台湾,被中华民国军事法庭公审处决的有1100余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联络部于2013年12月在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无名英雄广场来纪念这些被处决特工。[32]
衡山老道
2024-06-11 20:41:31这是谣言。叶帅根本没有说过这些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