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乌有之乡看到喻权喻这篇文章,用一个中南海无名氏来证明郑必坚和龚育之。即便如此,郑也是在五年之后去做胡的秘书。华在会上
只在乌有之乡看到喻权喻这篇文章,人民日报上没有这篇文章。喻的文章用一个中南海无名氏来证明郑必坚和龚育之发明了两个凡是,这算“地摊货”吧?况且,郑做胡的秘书也在文章的五年之后,文章与胡有什么关系?
华本人在中央工作会讲话说明了两个凡是和他的关系。也说明了两个凡是社论的发表经过。
关于“两个凡是”的问题,我在去年三月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从当时刚刚粉碎“四人帮”的复杂情况出发,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捍卫革命领袖旗帜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出发,专门讲了在同“四人帮”的斗争中,我们全党,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需要特别注意坚持捍卫毛主席的伟大旗帜的问题。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讲了“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都必须维护;凡是损害毛主席形象的言行,都必须制止”。当时的意图是,在放手发动群众,开展揭批“四人帮”的伟大斗争中,绝不能损害毛主席的伟大形象。这是刚刚粉碎“四人帮”的时候,我思想上一直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后来发现,第一句话,说得绝对了,第二句话,确实是必须注意的,但如何制止也没有讲清楚。当时这两句话考虑得不够周全。现在看来,不提“两个凡是”就好了。在这之前,2 月7 日中央两报一刊还发表过一篇题为《学好文件抓住纲》的社论。这篇文章的主题,主要是动员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认真学好有关文件,掌握思想武器,深入揭批“四人帮”。但在我的上述思想指导下,这篇社论也讲了“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这“两个凡是”的提法就更加绝对,更为不妥。以上两处关于“两个凡是”的提法虽不尽相同,却在不同程度上束缚了大家的思想,不利于实事求是地落实党的政策,不利于活跃党内的思想。我的讲话和那篇社论,虽然分别经过政治局讨论和传阅同意,但责任应该主要由我承担。在这个问题上,我应该作自我批评,也欢迎同志们的批评。
zhiyanle
2024-09-23 07:51:31中共官媒发表的《中共党史大事年表》(177页)说,阅读【两个凡是】社论后,四月十日,邓小平给中央写信,批评了那个社论。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