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反”运动与“抗美援朝”(15)
“五反”运动与“抗美援朝”(15)
由于中共查贪污主要靠“逼、供、信”,三木之下,何求不得?所以中共在运动中抓出来的所谓“老虎”、“贪污犯”有很大部分是假的,或者是将小贪污打成了大贪污。以致到了“追赃”阶段就出现了大量翻供现象。如广东省一九五二年三月初统计,全省有百分之九十的“老虎”定不了案,翻供的很多。财经、政法、文教系统和各区的一千五百零五只“老虎”中,有三百零六人公然翻案。苏北区党委在向上级的报告中承认:苏北区各县县级机关在“三反”中“由于斗争粗糙查出贪污分子虽多,而掌握证据材料不足,贪污分子翻供普遍,使追赃、定案、处理增加困难,无法结合进行。”( 中共苏北区委:《关于县级机关“三反”结束工作与当前生产的报告》,《“三反”、“五反”运动(江苏卷)》,第249-250页。)翻供多,很大的一种可能是冤枉的多。这本应引起办案人员的警惕。但是,在一些思想极左的人看来,反认为这是因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力度还不够。有些“打虎”队员说:“追赃没有打虎痛快”,“越追赃,翻供越厉害,还是交给我们继续打,看他翻供不翻供?” 到最后,中共在实在无法找到实据的情况下不得不为这些人平反。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已经受到无可挽回的严重伤害,甚至已被搞得家破人亡。所以,大量的冤、假、错案,是“三反”造成的第一个不良后果。
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统计,“三反”运动中全国打出了二十九万二千多只“老虎”,后来下降为十万五千多只。东北区降幅最小,约百分之三十一;华东区降幅最大,约百分之八十三,其中上海达到百分之八十九点二。(见《上海通史》第十一卷《当代政治》P62。)
截止到一九五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整个苏南区共打出“老虎”五千一百八十一人。但后来定案的“大老虎”只有九十人,尚未定案的“大老虎”却达九百三十九人之多;中小“老虎”中,定案的四百八十六人,未定案的三千六百六十九人。
镇江市原揭发出大贪污分子三十九人、中贪污分子二百五十四人,定案结果只有大贪污分子一人、中贪污分子四十八人。
中共南通地委和南通市委运动后期经多次核实,“老虎”数字大幅度下降。在打出的六百零二只“老虎”中,定案的只有七十三只,其中“大老虎”八只,属于完全打错的有六十四人。泰州地专直属机关经过处理结案的“老虎”四十六人,只占原“老虎”数的百分之十四点五。
乌鲁木齐公安局“打虎”中由于使用“逼、供、信”的办法,把一些没有贪污的打成了贪污分子,把小贪污分子打成了“大老虎”。事后对其中四十三起案件加以甄别,结果全部不能成立,十二人被打错,三十一人被打冒。
陕西省军区“三反”复审定案时发现,全军区原打“虎”一千二百三十一只,其中一亿元(旧币)以上的十四只。只经第一次甄别,就将“老虎”减少到二百七十六只,其中一亿元以上的三只。
安康军分区原打“虎”(贪污一千万元以上者,旧币)一百十二人,第一次定案时只能定三十三人,复查后能定罪的只有十一人,只占原打“老虎”数量的百分之十一。
上海市一九五二年五月对“三反”做了一次复查,全市“小老虎”就从八千多只降为一千零十二只,“大老虎”从一千三百九十只,降为三十六只。
以上是全国部分地区、部分城市的不完全统计,而且还不是最后定案的统计。然而就这样也可看出“三反”高潮中被滥打冤枉的严重程度。《上海通史》分析出现大量假“虎”的原因说:“(1)贪污范围牵涉太广。在‘打虎’中把解放前的贪污及其他违法所得统统算作贪污。(2)计算方法不合理。许多物品作价太高。(3)逼供现象较普遍,被打对象为了不吃眼前亏只得胡乱招供。”其实,打出这么多假“虎”的原因远不止这样简单。运动中被打成“老虎”的人,不全是因为经济问题,有相当数量的人仅仅因为不被上司喜欢,或领导为了交差凑数,就将他们凑数做替罪羊。如“三反”开始时上海市领导为了制造声势,开大会时突然宣布八个高级党员干部为“大老虎”,并于以撤职处分。这八个人中有六个被公布的罪名,与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都不相干。还有两个没公布罪名的,一个是所谓“历史上一贯犯有严重错误”的黎玉,另一个是市财政局和税务局局长顾准。黎玉,一九二六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东省政府主席,山东野战军政委等职。一九四七年因在山东土改问题上与饶漱石、康生发生矛盾被批判,上海解放后调任上海市委秘书长等职,此时又竟将他作为“大老虎”打倒。顾准则是一个年轻有为的老干部,精通会计业务。因他在征税方法上同中央财政部有不同意见,被上级领导认为他“不听话”,于是也趁这个运动的机会把他整了下去。大会公布的罪名是“一贯存在个人英雄主义,自以为是,目无组织,违反党的方针政策,思想上,组织上与党对抗”。这个罪名同“三反”简直风牛马不相及。八个作为典型的“大老虎”没有一个是“真老虎”。这场运动的荒谬於此即可见一斑。
另外,全国各地在开展“三反”时几乎无例外地将旧政府留用人员作为运动的重点。陈永发先生在《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一书中这样说:“在如火如荼的表面下,三反运动其实却有其内在限制。首先是在三反行为中,官僚习气和浪费行为难以认定,所以尽管有人认为这两方面的问题比贪污更加严重,但各级单位首长在实际斗争时都集中精力于贪污现象,而置其他两个问题于不闻不问。”“三反运动虽然以全部干部为目标,各级首长实际执行时,却有照顾老干部的倾向,以致批评火力经常集中在新干部和留用干部的身上。北京市发现六百五十名贪污分子,其中五百十四人是留用干部,仅一百三十六人是老干部。苏南发现集体贪污案件八十五件,其中四十五件涉及留用干部。”《上海通史》第十一卷亦指出:“贪污人员中,留用人员比例最高。”所以,“三反”也被中共利用为整肃异己的一个机会。
“三反”运动的不良后果之二,就是从此造成具体办事人员谨小慎微、时时警惕“瓜田李下”之嫌的作风,和工作“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想法,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助长了官僚主义的发展,由此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由于“三反”运动不是实事求是,而是为了满足上级要求打“老虎”的成绩,大搞白色恐怖,捕风捉影、无中生有地被怀疑、逼供。大批工作干部因为成为运动的对象被隔离起来而无法工作。即使没有被隔离的,也都人人自危。很多人为了避嫌,工作能不做的宁可不做;一定要做的,本来一个人做的偏要几个人一起做。《陈云传》提到当时的情况说:“税务局的税务员、银行的放款员、企业的采购员、贸易公司的验货员、海关的验估员这五种人还存在‘宁左勿右’的情绪。他们都怕当‘老虎’,上街时几个人一起去,跟资本家谈话也得几个人,一个人不敢讲,电话一个人也不敢接。验货的规格特别严,标准特别高,‘次货’高到百分之六七十,甚至百分之八十。上海有的地方检验乒乓球时,还要用放大镜一个一个地照。”(《陈云传》P799-800。)
“一九五二年一月下旬以来,随着‘三反’运动进入集中力量打‘老虎’阶段和‘五反’运动开展,曾一度造成业务停顿、生产受损。”“浙江财委报告浙江合作社系统‘三反’以来,预购肥料大幅度减少,肥料加工大部分停止,肥料供应不能按计划实现,群众意见很多;土产品收购或减少或停顿,已收购的土产品则因‘三反’停止业务而出现了积压和腐烂的问题,工人反映不满;年货供应由于开展‘三反’未销出,已损失一百六十亿元,各地群众迫切要求推销土产,以便购买目前春耕急需的各项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
“粮食部门集中力量进行‘三反’斗争,曾一度影响到粮食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个别地区已发生仓库无人管理、粮食发热、生虫和霉坏的现象。为此,陈云签署下发政务院经济委员会《关于及时加强公粮保管以防霉坏的指示》。”(以上见《陈云传》P799-800、794、795。)事情要惊动到中央专门发指示,发生粮食霉变的地方恐怕不止“个别地区”那样简单。
中共天津市委二月十四日在给毛泽东、中共中央、华北局、中财委并彭真的请示报告中反映:自“三反”以来,内外交流、城乡交流停滞,批发商业成交减少一半,银行不贷款,私人不买货,工业生产开始下降,税收显著减少。一部分直接受到影响的劳动人民已在叫苦。如不采取措施,经济上的萎缩现象还要发展,时间过长,则元气损伤过大。天津市委认为,在不影响“三反”运动的条件下,必须兼顾经济工作。(见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
对此《陈云传》也有所论述,并举了几个例子。如“从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下旬到一九五二年一月中旬,国营贸易额由每天平均三千亿元下降到一千七八百亿元。……随着‘三反’进入打‘老虎’阶段和‘五反’运动的开展,产品积压、货物销不出去、市场停滞情况更趋严重。二三月间,国营贸易公司贸易额进一步下降到每天平均七百亿元。”(《陈云传》P797。)我依这些数据估算,将“十二月下旬到一月中旬”作一个月算,则期间三十天共减少贸易额达三万七千五百亿元。将“二三月间”也作一个月算,由于期间的贸易额每天只有七百亿,则三十天减少的贸易额达更高达六万九千亿元。即使中间其他时间不算,单是这六十天全国国营贸易公司的贸易额就减少了十万六千五百亿元。贸易减少,利润也就减少。假如我们依百分之十的贸易利润计算,那就是一万零六百五十亿元(旧币,相等于新币一亿零六百五十万元),损失金额已相等于运动查出脏款的六分之一;若利润有百分之二十,则相当于查出赃款的三分之一。所以仅此一项损失就已十分可观。
毛泽东费了很大的劲,把“三反”运动发动了起来,结果在政治上带来这么多副作用。而经济上的损失其实远不止上述这些,单单计算运动期间政府支付参加运动的人的工资和供给的生活费用,也是一笔巨大的开支。据中共有关资料,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参加“三反”运动的总人数为三百八十三万多人,约占全部公教人员的五分之二。而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县以下机关和军队参加运动人员的数字。若将这些人也算进去,有人说有八百五十万至九百万;我以为即使没有那么多,恐怕五、六百万是不会再少的。这么多人集中起来脱产或半脱产搞运动,期间拿工资的工资要照付,吃供给制的国家照样要供给,还有运动中电话、电报、信件往来、调查人员的车旅费等等开支,平均以政府在每人身上花费人民币四十元(新币)计算,(一九五五年国家工作人员原实行供给制的一律改行工资制。我们一个县级的卫生单位,一批解放初以社会闲散人员身份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评工资时,每月工资大多在四十至六十元之间。原为从业的医生,则工资一般在七、八十元,也有高达一百多的。单位领导则在六十多和八十多元。运动高潮时间不到一个月,但后来复查定案有的拖了好几个月。所以平均一个人算四十元不算太多。)这方面总的费用也要二亿多元(新币)。而据中共说“三反”运动总计查出犯有贪污行为的人有一百二十多万,贪污的总金额也不过六亿(旧币六万亿)。所以以“三反”运动期间政府支付的工资等开支,加上运动造成的生产停滞等损失,中共在经济上并没有捞到多少好处,甚至可能得不偿失。
而这算的还仅是经济账。至于因运动伤害了人心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则更是长期的。中共自然也清楚这一点。《陈云传》说,由于“三反”运动错整了许多人,很多地方为了消弭广大干部的不满情绪,防止干部的离心倾向,运动过后又办学习班,向广大干部灌输阿Q精神,说运动中不这样做就不能克服当时严重的右倾思想。即使有人被冤枉打了“老虎”,那也“好似大扫除中碰破一个灯泡一样,大扫除运动还是正确的”。完全是共产党一贯的狡辩和耍无赖作风。至于更多的人则从运动中学得了教训:工作上可以投机取巧,但政治上必须紧跟领导,凡涉及政治、金钱物资的事,一定要懂得避嫌。否则下次运动来了,不能被领导视为“左派”,那就免不了会有挨整之虞。
当然,中共习惯说,像“三反”那样的运动不能算经济账,要算政治账;不能抓住运动中难免会发生的一些缺点、枝节问题不放,要全面地、正确地评价运动的伟大意义等等假大空的话。确实,全面地评价“三反”运动,它对后来防止广大干部迅速腐败的确也起了一定的警戒作用。但是,我们不能以事后的效应来反证事前的动机,说毛泽东当初发动“三反”“五反”目的就是为了反对和防止贪污腐败,而不是为了解决抗美援朝的经费。也不能说“三反”对防止干部的官僚主义和浪费所起的作用都是正面的,正如前面已经揭露的那样,由于运动中普遍体现的是“长官意志”,加上武断、粗暴而非实事求是的做法,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以致运动过后人们吸取“教训”,更助长了对上级拍马奉承、“唯上级命令是从”,和谨小慎微、“不做不错”的不良作风,使官僚主义和浪费发展得更为严重。中共执政几十年来,由于“长官意志”瞎指挥,各地都造成过极大浪费。 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中的弄虚作假现象达到登峰造极地步,什么原因?除了吸取了一九五七年“反右派”和“反右倾”的教训,难道与“三反”这些运动血的教训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