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政府抗战初制定惩治HJ条例,46年重新修订公布。同年民国司法院做出解释,台湾人不适合此条例。不记得共和国有类似
萧嵐
2024-12-14 06: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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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政府抗战初制定惩治HJ条例,45年废止原条例。46年重新修订公布,战后惩治HJ,68年才正式废止条例。
46年民国司法院做出第3133号解释,【台湾人民于台湾光复前久已取得日本国籍,其在中日交战期内,基于其为敌国人民之地位供职各地敌伪组织,应受国际法上之处置,不适用惩治汉奸条例之规定。】
延安政府有也有惩治HJ条例。不记得共和国制定过类似的专门惩治HJ条例。惩治反革命条例可能有些相关内容,50年代初制定的。
新手庚
2024-12-14 10:32:32是这样。法理上的就能惩治,但道德上没办法。中共后来基本继承了国民政府的判决,该坐牢的接着坐。中共并没有对汉奸的惩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