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反”运动与“抗美援朝”(17)
“五反”运动与“抗美援朝”(17)
恐怖的“五反”运动
中共说他们发动“五反”运动的目的,是因为民族资产阶级三年来(即从中共建国后就开始)持续不断的用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材、偷工减料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种种不法行为“向党进攻”,腐蚀国家干部,损害国家利益,因而“五反”是一场正义之战。然而实际情形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就整个私营工商界言,不能说犯“五毒”的人一个也没有,但那是极少数。毛泽东发动“五反”运动,把所有工商业者都当成“五毒”犯来处理,那是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污蔑,这个罪名是强加在民族资产阶级头上的。其实,毛泽东污蔑民族资产阶级犯了“五毒”,说民族资产阶级向党“猖狂进攻”,他的“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民族资产阶级的钱财。毛泽东要通过“五反”运动逼迫民族资产阶级乖乖地交出他们的钱财来充当“抗美援朝”的军费。为了达到这个预定的目的,因此运动一开始就是雷鸣电闪、狂风暴雨,造成一种恐怖气氛,要给民族资产阶级一个下马威。各种早就罗织好的“莫须有”罪名劈头盖脸而来,不容你争辩,也无处可让你申诉,非至你举手投降,低头认罪,交出钱财,决不罢休。由于是这样的目的,所以整个“五反”运动的第一个特点就是恐怖。中共就是要故意制造出这样一个恐怖的环境,好让民族资产阶级从一开始就从心理上放弃抵抗,从而方便他们宰割。
为了这场运动,中共作了精心的准备。他们训练了人数众多的工作队作为“五反”的骨干队伍,并利用工会、妇联、青年团、街道、学校等团体组织,广泛发动群众对工商业者进行斗争。在运动中,中共广泛运用报纸,电台广播,和在工厂,街道设置临时的有线广播等舆论工具,从各个方面对资本家进行政治恫吓和精神折磨,全面臭化资本家的形象,不但让资本家对自己丧失自信,也让大众远离他们而让他们倍感孤立。而为了配合和加强这种恐怖气氛,各地还出动公安部门大肆抓人。白天黑夜,警车响着凄厉的警报声在街上呼啸而过。北京市从运动开始到二月十五日,近二十天内就逮捕了所谓“贪污分子”三百六十六人,“违法资本家”二百五十三人。上海从二月二十日陈毅市长开大会发动工人斗资本家,至二十五日,几天之内全市就逮捕了二百多人,发生自杀四十八起,死了三十四人。文革中人们将红卫兵的种种暴行形容为“红色恐怖”。其实这种“红色恐怖”早在中共建政初期的“土改”、“镇反”、“三反”“五反”中就已大发过“神威”。
我曾在网上看到一位上海资本家诉说自己在“五反”运动刚开始时对那种“黑云压城城欲摧”声势的感受:“日子一天比一天不好过。每天睁开眼睛,打开报纸,头条新闻不是‘万恶奸商暗害志愿军’,‘资产阶级坐探打入国营公司,盗窃经济情报’,就是‘丧心病狂的奸商已被逮捕’,‘高级职员大胆检举老板不法行为’,连篇累牍,触目惊心。走上街头,到处是‘打退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坚决与资产阶级划清界限’的标语和喇叭里的喊话:‘你坦白了没有?!’踏进企业,看到的是职工纷纷召开检举大会,斗争情绪激昂。回到家中,如果我们有参加家属学习班的妻子,站稳立场的儿女,还会经常听到委婉的劝导。总之,背着沉重的包袱,还在抗拒和坦白的道路上彷徨苦闷的工商界,当时颇有四面楚歌,空前孤立,天罗地网,如坐针毡之感。”
这位资本家面对“五反”运动为什么这么惶恐?是因为他也犯了“五毒”,自知将难逃运动的清算所以害怕?这位资本家有没有犯“五毒”他没有说。但联系到当时有不少资本家选择自杀这个事实,再将这个运动放到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考量,则当时的私营工商业者何以普遍对这个运动恐惧,普遍的感到彷徨、焦急、担忧的原因,就不难理解了。因为当时的中共正在大开杀戒,镇压地主、镇压反革命,到处枪声不断,遍地血腥。现在中共又提出要“反击”民族资产阶级的进攻,怎不让他们胆颤心惊?我以为,毛泽东在发动“五反”时是充分估计到当时社会正在进行的“土改”和“镇反”两个运动对民族资产阶级所起的威慑作用的。可惜这一点却被许多“五反”研究者所忽视。在我见到的一些有关“五反”的论述中,很少提到这两个运动对“五反”运动的影响。因此本文在正式展开“五反”运动的讨论前,觉得有必要先说一下“土改”和“镇反”这两个运动的大概情况。这样可以帮助大家更真切地体会当时民族资产阶级的处境。
在“三反”和“五反”运动发生前,中华大地上正在轰轰烈烈地进行着所谓的“三大运动”:土地改革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和抗美援朝运动。说到“土改”和“镇反”运动,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大规模地杀人。作为中共最高领导人的毛泽东,无论对土改还是镇反,都亲自规定过杀人比例。他对镇反运动定的杀人比例是:“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杀此数的一半,看情形再作决定。”(《毛泽东致小平、漱石、子恢、剑英、仲勋同志并告一波、高岗同志电》,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日。)杀人不是按法律根据一个人的罪行来定,而是按人口数的百分比来杀,显然所杀之人不一定真有该杀之罪,而是因为中共的政治需要。杀人是为了“杀鸡儆猴”;而大规模杀人,则明显是要造成一种恐怖气氛,使人不敢反抗他们。当时因为分配给各地的杀人数字太过庞大,靠有关部门审批根本查不过来,因此中共一度将杀人权下放到乡一级,几个乡级的干部凑在一起就可以决定杀什么人。其中不乏有趁机报私仇、泄私愤而滥杀无辜的。
镇反运动杀了多少人?据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一九五四年一月的报告:截至一九五一年十月第一期“镇反”运动中,全国共逮捕了二百六十二万余名反革命分子,其中杀了七十一万二千余名,关了一百二十九万余名,先后管制了一百二十万余名。按此计算:这第一期“镇反”运动处决的人数,就占了当时全国五亿总人口的千分之一点四二,已经超出了毛泽东的要求。而这还只是“镇反”运动第一期的“成果”,接下来的镇反第二期又杀了多少人呢?所以那时候真的是杀人如麻。长城内外,大河上下,到处是歌声伴随着枪声,红旗对照着血污。而徐子荣说的这个 “镇反”第一期,就在“五反”运动发动前不久,可想而知,当时这种大规模杀人对人们起的威摄作用有多强烈。
中共发动镇反运动,大规模杀人,有没有这个必要?这些被杀的人是不是都该杀?不同立场有不同看法,非三言二语就能说清。但我们要知道,这些被杀之人,其实每一个都是一个单独的个案;这个人有没有罪,该不该杀都需要具体分析。人命不是韭菜,可以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镰刀下去下去割一大片。不过对这些我这里不准备详谈,我只想指出一点: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即解放军占领南京的第三天,毛泽东和朱德联名发布了一个《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旨在安抚民心,敦促尚在抵抗的国民党军政人员放下武器。《布告》有八条内容,又名《约法八章》,其中第五条说:“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凡属国民党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大小官员,‘国大’代表,立法、监察委员,参议员,员警人员,区镇乡保甲人员,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者,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责成上述人员各安职守,服从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的命令,负责保护各机关资财、档案等,听候接收处理。这些人员中,凡有一技之长而无严重的反动行为或严重的劣迹者,人民政府准予分别录用。如有乘机破坏,偷盗,舞弊,携带公款、公物、档案潜逃,或拒不交代者,则须予以惩办。”第六条说:“为着确保城乡治安、安定社会秩序的目的,一切散兵游勇,均应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凡自动投诚报到,并将所有武器交出者,概不追究。其有抗不报到,或隐藏武器者,即予逮捕查究。窝藏不报者,须受相当的处分。”(《毛泽东选集》第四卷P1343,人民出版社一九六〇年九月第一版。)这两条,既是中共对国民党军政人员的承诺,也是中共对人民的承诺,中共自己自应遵守。然而一年以后,中共觉得政权相对巩固些了,而昔日的政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其实都没有新的反抗政府行为或新的犯罪行为,但中共却翻脸不认账,突然发动镇反运动,重翻老账,大加杀戮。这种背信弃义的做法,除了凸显了中共睚眦必报的狭隘心胸,和杀人如割草的残忍,我想对于广大人民最大的教训就是这个政权言而无信。而一个言而无信又喜欢杀戮的政权,实是老百姓最害怕的政权。因为他们无所适从,担心动则得咎,祸从天降。现在,中共在“镇反”和“土改”运动之后又开始发动“三反”、“五反”运动,从中共在“三反”中的做法就可看出,他们完全是无中生有,强加人罪名,所以设身处地替这些资本家、工商业者想想,他们对这个“五反”运动怎能不怀疑,不恐惧?
相比“镇反运动”,另一个更让民族资产阶级感到心惊肉跳的是“土改运动”。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以农为主的国家。民族资产阶级乃至一般的小商小贩,他们大多不是本身就是农民出身,几代以上祖宗也是务农的,与农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中共在农村进行的“土改”,他们很多人早有耳闻。记得上世纪五十年代末著名小说《上海的早晨》中,有一个情节就说到资本家徐义德太太的娘家是无锡乡下的,在土改也遭到了冲击,还有人逃到上海来避难,所以他们对土改情形也都清楚。被中共煽动起来的贫苦农民,尤其那些农村中的地痞、流氓,即农村中的“流氓无产者”,他们残酷斗争地主及其家属的暴行,常常令他们闻“土改”之名而色变。
二〇〇六年《当代中国研究》上有一篇鲁东大学政法学院教师纪程的文章《“阶级话语”对乡村社会的嵌入——来自山东临沭县的历史回声》,说到一九四七年七月七日中共华东局发出《关于山东土改复查的新指示》后山东滨海区临沭县土改的情况。根据这个“七七”指示精神:“这次(运动)要彻底搞,彻底打乱封建势力,对地主的房屋、土地、浮财所有东西都彻底拿出来,甚至种子、农具”也不例外。 中共认为“地主(拥有的)一切都是非法不合理 的”,对他们要实行“扫地出门”。“一切照百分之九十农民的意见要求行事,对地主有生杀予夺之权,任何人不能干涉”。纪程说:由于在“批斗地主(富农)过程中下放了杀人权,在笔者所调查的地区,打、砸、杀地主(富农)的现象很普遍,甚至出现了‘乱捕、乱打、乱杀’现象,有些中农也被错杀。据当地农民回忆:‘那时候斗地主很吓人的,经常出人命。了不得!打死很多,几乎每村都有。有攀比风气,人家村打死地主,咱村没有,不代表 咱落后了吗?革命不坚决!’那时候地主(富农)可惨了,有的是被斗完后枪毙的,有的是被乱棍打死的”。“ 滨海区杀死人有一万多人(12,000人余),冤死多少还不了解”。据“百度百科”资料,当时中共的这个“滨海区”,北起胶济铁路,南至陇海铁路,东临黄海,西界沂河,包括今日临沂地区的日照、临沭等;潍坊市的诸城、高密等;青岛市的胶南、胶州;江苏的赣榆、新浦等共十六个县、市、区。如此平均算起来,单这一九四七年“土改”复查一次运动,每一个县或市、区,就要杀人七百五十个。而这还不算自杀的。山东是中共的“老解放区”,土改不止搞一次,而是有多次。一次就杀这么多人,几次下来要杀多少人,真不敢想象。
土改杀人恐怖,斗地主也吓人。二〇〇七年六月号《二十一世纪》网络版刊登云南民族大学副教授李巧宁的文章《新区土改中“斗地主”》,其中说到陕西土改的一些情况:“安康专区洵阳县土改初期一个全乡斗争会上斗四个地主和一个半地主式富农时,两个被打,三个顶了石头,其中一个嘴里咬一块石头。有的村让地主跪瓦渣石子。安康工作组一个干部叫民兵把地主捆起,动员群众打。渭南官路蔡村斗了六个地主,其中五个被吊打,群众称之为‘六个地主打了两双半,留下一个打得眉眼烂’。蒲城个别乡斗地主时把地主吊在樑上,脚下还给垂石头,还有的用‘凤凰单闪翅’、‘猴吃桃’、‘站炭渣’、‘划白圈监禁’等方法逼供。褒城县第一期进行土改的30个乡中计有18个乡发生过打人现象,被吊打地主近40人。”
我在前面曾说过土改中的所谓积极分子有不少是农村中的地痞、流氓,并非是无根据的“污蔑”。我六十年代参加工作后接触过不少农村干部,公社、大队、小队的都有,其中公社和大队级的干部中很多是“土改”的积极分子,是在“土改”中入的党。但接触下来,觉得其中有些人虽然满口政治“新词”,在我们面前还算“规矩”,但观其对一般社员的作风,仍难掩其地痞、流氓的本质。又我见到过一篇作者李里峰、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副教授的文章《华北“土改”运动中的贫农团》(原载《福建论坛:人文社科版》2006年第9期),其中有对独古庄贫农团成员的分析,也可为我的话作佐证。文章说:“独古庄贫农团共有十余名贫农委员,大致情形为:牛俊五,流氓贫农,非党员,未当过干部;齐铁栓,中农下降贫农,丢失关系的党员,曾任中队长;陈二夫, ‘乱搞男女关系’屡教不改,被开除党籍,曾任支部宣传委员;张小居,流氓贫农;牛洛柏,‘吃喝不止的下降中农’;张德换,贫农党员,退伍军人;张二黑,贫农党员,曾任武委会主任;陈老生、牛老正、张洛祥,皆为贫农党员。其中后五人都较为老实,‘不主事’,贫农团实权控制在牛俊五、张小居等‘流氓贫农’手中,其‘后台’则是曾任分区委员、后因病回村的张善元。根据县委文件的描述,该贫农团在权力行使中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极度膨胀的权力欲望。这些流氓无产者因为各种客观(贫穷)和主观(懒惰、作风不正)原因而长期处于社会边缘,为村社道德话语所不容。而一旦他们掌握了足以决定他人命运的权力,怨恨、报复、补偿的心理和谋求物质利益的动机,就极易刺激其权力欲望的无限膨胀,加上他们本就无视各种道德和纪律规范,更易形成权力的滥用。牛俊五公然声称:‘咱村的天下是我坐着,毛主席犯错误犯到我手里也不行。’在反贪污追浮财的名义下,贫农团私立刑房,对与自己有仇者进 行‘报复性’与‘勒索性’的吊打,打人时‘禁街’,全村中贫农在内一律不准出门,前后被打者有7户13人,其中6人为旧干部及其家属。在吊打原支书张秋格后,对空放枪,派人告诉其家属说‘已经打死了,去料理后事吧’。为勒索劳动中农张洛坡的粮食,一个晚上毒打全家四口人,‘用棉花塞住嘴,然后吊打、用火烧、棍推,晕醒了后,再用灯烧耳朵’,使张失去劳动能力。这些做法的激烈程度比土改初期斗争地主不遑多让。”……所以当年的“土改”,实在比土匪打劫还可怕。
近日在网上看到作者谭松的《血红的土地》,其中采访原川东奉节县横石村洋沱坝,现为湖北省利川市柏杨坝镇水井乡水井村的一位李姓受害者,述说他本人和家族在土改中的悲惨遭遇。除了他本人遭受多种酷刑,险些丧命,生殖器被整坏从此丧失生育能力,他家族中有多位长辈被斗惨死,多位家族中妇女被脱光衣服毒打、侮辱。由于具体情节太过残忍,且篇幅颇长,不便复述,有愿知详情的读者,可以自己去网上查阅。
在这场“土改”运动中全国有多少地主被杀?这是一个在当时、现在、甚至将来都说不清、道不明的数字。据中共国家统计局编撰的《建国三十年全国农业统计资料 1949-1979》:土改前全国共有四百万户地主,可是土改后只剩下了二百五十四万户。这减少的一百四十六万户地主哪里去了?因为这些地主,只要人没有死,家没有散,即使他家的土地家产全被没收分光了,他们还是地主成分,不会改变。在统计户口时,这些地主的户口也是不会取消的。所以,这减少了的一百四十六万户地主,是否地主本人被中共“肉体消灭”了,家也妻离子散不复成家,因而不再在统计数字内,《资料》虽没有说明,但可以肯定的是当时被杀和自杀的地主数量肯定十分庞大。 “维基百科”说:土改运动中被杀的地主“周恩来估计八十三万人,毛泽东估计二——三百万人,费正清等学者采用的数字都超过一百万。” 网上《中国报道周刊》报道的《毛泽东为什么要进行血腥“土改”?》一文(作者颜昌海)称:“据有关专家估计,当年的土改杀死了二百万‘地主分子’。一位美国学者甚至估计有多达四百五十万人在土改中死亡。前中共广东省副省长杨立在其所著的《带刺的红玫瑰——古大存沉冤录》一书中透露,仅一九五三年春季广东西部地区土改复查中就有一千一百五十六人自杀。整个广东土改中杀人达几十万。谢海涛编著的《毛泽东的一生》说:土改没收地主的土地约七亿亩,被杀的地主在五百万以上。(《毛泽东的一生》P189,香港阿尔泰出版社一九七六年十月六日初版。)上述各种数字差别很大,目前也无法肯定那一个数字比较正确。但是,一个土改就使地主家庭减少一百四十多万户,则死亡人数起码要超过一百四十万。即以毛泽东自己估计的最低数字也要二百多万。又据大陆官方公布的数字,在这场土改运动中,近三亿无地农民分得了原属地主和富农的土地七亿亩,近三百万头耕畜,近四千万件农具,以及三千八百万间房屋和一百零五亿斤粮食, 可见这场运动的残酷和规模浩大。
过去,地主以出租土地收取租米作为他们营生的手段。而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为了生活,就以给地主当长工或租种地主的田来赚取自己生活的资财。这种劳资关系的合作,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是一种自然产生的关系。当然,租地主土地耕种要交租金或一定量收获给地主。虽然劳资双方对租金的多少可能看法不同,但这样的劳资关系几千年来也一直被人们认可,并不觉得这样的关系中有多少罪恶。因为毕竟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如同我们问国营银行借钱也要付利息一样。即使在今天,即使是共产党人,他们也不认为银行借钱给人收利息就是犯罪。同样,资本家因为有钱有技术可以开厂、开店;而工人、店员因为无钱自己开不起厂、开不起店,就只能去给人打工,赚取一份工钱,以此养家活口。在那样的社会中,绝大多数人都不认为当地主、资本家就是有罪;唯有为富不仁才是罪人。可是共产党来了,一朝变天,他们打着“革命”的旗号说,地主因为出租土地收租“不劳而获”是“剥削”,不仅财产被分光,而且还遭到暴力的批斗甚至杀戮。而资本家开店开厂因为“剥削”了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也是有罪的“吸血鬼”。在一些中共“解放”比较早的城市,如石家庄、沈阳、天津,也都出现过职工比照对待地主的办法对待工商业资本家的风潮,一样的残酷斗争,一样的没收财产。只是因为清算资产阶级令城市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不利中共统治,后来被中共自己压了下去。所以,虽然中共建政时签署的《共同纲领》将民族资产阶级也列为“人民”的一员,但眼看着同为“剥削阶级”的地主们遭此血腥悲惨下场,而现在中共又正摆开阵势要对他们进行一场大围剿,他们怎能不“兔死狐悲”,如猴见“鸡”被杀而胆颤心惊?
以上“土改”、“镇反”两个运动,在我们江南地区是差不多同时进行的。这两个运动合在一起杀的人有多少,说至少有三、四百万,那是极有可能的。在我记忆中,那时候我们小镇上隔三差五地召开公审大会枪毙人,每次有枪毙一个的,也有同时枪毙两个、三个的,前后总计也有几十个,都是属于我们乡行政区的镇上和周围农村的人。只是这些被枪毙的人究竟是“恶霸地主”还是“反革命”我就不清楚了。当时我读小学,同一个班四十多个同学中据我确知父亲被杀的就有四个。是不是我的同学中父亲被杀的特别多,别的班没有那么多,甚至一个也没有,我不知道。但这样的比例,几近十分之一的家庭有家人被杀,至少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当时杀人的规模。
“五反”运动在这样的基础上发动,其实不用再加压力,仅靠“镇反”、“土改”和“三反”运动的威慑力,基本上就可不战而屈人之兵了。
weed123
2024-12-20 14:26:47除了镇压,还有很多资本家自杀的。 有说仅在上海一地,从1月25日至4月1日的不完全统计,因运动而自杀者就达到了8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