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城论坛
+A-

“五反”运动与“抗美援朝”(21)

jiangshui888 2025-01-02 05:25:46 ( reads)

“五反”运动与“抗美援朝”(21)

 

以上资料散见于一些著作和网上。总的说,有关“五反”运动的真相到目前为止揭露的仍不多;至于中共官方自己透露的,更是凤毛麟角,难得一见。不过,我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撰的《陈云传》中却发现了一些,虽是一鳞半爪,却因是出于中共官方之口,那就弥足珍贵了。现也将这些转录於下:

“五反”中,一次陈云这样责诘有关干部说:“现在我们算资本家的‘五毒’帐,是不是算多了一点,是否有点像在农村曾经有过的那种苛刻算法:一只老母鸡下了很多蛋,蛋又孵了鸡,鸡里面又有多少公鸡多少母鸡,母鸡又下了多少蛋,蛋又孵了多少鸡……我看是有的。”他又举例:“蚌埠有一百五十家工商户,资本只有一万五千亿元,要退补的就达三万亿。浙江省有几个工厂,‘五毒’帐超过了加工订货的全部收入。算的太多了,恐怕站不住脚。”(《陈云传》P800。)虽然,《陈云传》中没有更多这方面的批评,但即此也已够了。那种“鸡生蛋、蛋生鸡”的算法,以及资本只有一万五千亿,却要退补三万亿,“五毒”账超过全部加工订货收入,是“五反”中普遍发生的事情。对此,不能仅仅以运动中出现的“过火”现象或“矫枉过正”来解释。如果“五反”真是为了反对资本家的“五毒”而不是为了敛财、劫财,那末首先要遵守的一条就是实事求是,说理也好,斗争也好,要有真凭实据。这样,对资本家、对广大群众的教育效果也更大。所以,若运动的目的不是为了敛钱,又怎会普遍发生“鸡生蛋,蛋生鸡”那种算法呢!

陈云的批评使我想起了一件事:一九五一年中共发起增产节约运动时,陈云作为中央财政工作最高领导人做过一个增产节约的动员报告。可是到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中共发动“三反”、“五反”运动时,中共成立了一个增产节约委员会专管“三反”“五反”运动,毛泽东就委任做事一向心狠手辣的薄一波做了主任。在这场运动中我基本上看不到陈云做过什么,好像成了旁观者。这中间什么原因我虽不清楚,但当初我读《陈云传》时,感觉陈云在增产节约报告中所提各项措施还算中规中矩,是比较实在的、也是传统的增产和节约的方法;但同时也感觉他这些办法恐怕对解决财政困难起不了大作用。而再看薄一波在“三反”“五反”中积极配合毛泽东的所作所为,就令人不能不感叹毛泽东的“知人善任”了。不敢“刺刀见红”,怎能克“敌”制胜?宜乎毛泽东在这场运动中要让陈云坐冷板凳了。

工商户这么高比率的“违法”,有人以此为据,说毛泽东发动的“五反”运动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好得很!这种论调至今还在盛行。然而说这种话的人,据我看若非无知,就是故意拍马,而且还不算真正拍到了点子上。因为这样高的“犯罪”比例,毕竟也是在贻执政者之丑。人们不禁要问:第一,工商业者几乎统统“违法”,则你的“法”是什么法?俗话说“法不责众”,这么多人违法,你又如何执法?第二,有这么多人违法,说明绝大多数人们还不知法或法律观念不强。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执政者首要的工作不是一味的责罚人,而是教育人。不教而诛恰恰是执政者的失政,是暴政的典型特征,对此我想通今博古的毛泽东不会不知道。但当时恐怕因是“火烧眉毛”,毛泽东也顾不得这些了。

总之,如此这般,经过一轮操作,中共终于如愿以偿。等到大小工商业者纷纷“坦白交代”,承认自己的“五毒”罪行以后,要勒索的钱财已笃定逃不掉,毛泽东就又故示大方,将一些按其承认违法数额本应划为严重违法户或完全违法户的大户,改划为“守法户”或“基本守法户”。以体现他的“皇恩浩荡”,体现中共的“恢弘大度”。如荣毅仁,他是全上海乃至全国最大的资本家,运动中被逼迫交代违法所得金额,从最初坦白违法所得三百亿元(旧币)后来逐次增加到二千四百亿元,工作队才算放他过关。按中共所定的划分工商户类型标准,(各地标准不尽相同,在上海市)偷税、漏税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下的可划为基本守法户,达到一千五百万元的就要划为半守法半违法户。至于像荣毅仁承认的这样大的数额,恐怕不是完全违法户也是严重违法户了。但是,中共因为他的影响巨大,将他划为完全违法户或严重违法户毕竟名声不好听,有损国内外“观瞻”,说共产党建政伊始就已容不下民族资产阶级了,因此主持上海“五反”运动的薄一波和上海市长陈毅经反复商议,暂且定了他一个基本守法户。但他们也不敢自专,而是上报周恩来征求中央意见。周恩来报告毛泽东,毛泽东听了说:“何必那么小气!再大方一点,划为完全守法户。”(见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179页。)此例一开,全国各级领导无不心领神会。后来全国各大城市一些有头有脸的大资本家,特别是挂有“政协代表”、“工商联委员”等职衔的,在运动正式开始前就已内定从轻发落,此时就更加“高高提起,轻轻放下”,给足面子。如前面提到过的工业巨子刘鸿生,尽管他在运动中被迫承认的“违法所得”金额也很高,比起一般的中小资本家大了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但他竟然也划了个基本守法户。毛泽东的这个做法自以为可以博得一个施政宽大的美名,其实是露了“五反”的底。什么划分等级,在运动初期的宣传中似乎是一件严肃得不得了的事情,工商业者的生死荣辱在此一举。其实这些在毛泽东眼中不过是儿戏一桩。什么违法、守法,还不都是他一句话吗?所以,若论“五反”运动的荒谬,这也是一个具体的表现。

当然,中共给足大资本家“面子”,除了考虑舆论影响,更是出于今后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继续利用。原因正如薄一波在向中央的报告中说的那样:如果将上层资本家大部列入严重违法户或完全违法户的话,“以后继续团结使用将发生困难,应根据其政治态度及其企业的设备、技术、产量、工人等情况,从轻处理,一般给以守法户、基本守法户或半守法半违法户的通知书”。对刘鸿生就是因为中共上海市委认为刘家经营的企业主要是“对国计民生有利的主要工业,工厂大、工人多、设备佳、技术好、生产丰、纳税多、作用大”,于是就将刘家定了“基本守法户”。究其实质,还是因为刘氏所经营的企业对中共而言还有利用价值,经济上既已狠狠地敲了一笔,名誉上稍留余地又有何妨?

因此之故,现在我们在看到的一些地方“五反”后期定性分类的数字,比起运动高潮期的数字,守法户的比例都要高。有的地方还不止是高一点点,而是高好几倍。如江苏省誌记载南京市的“五反”:一九五二年五月中旬运动基本结束时,全市二万五千四百零六户工商户中,划为守法户的比例高达五十一点四,其余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占百分之四十八点六。比起毛泽东三月定的标准,守法户的比率高达五倍。《常州市誌》说:当年全市参加“五反”受审查的工商户共六千九百九十一家,运动最后划为守法户的有二千七百十六户,占总户数的百分之三十八点八,也差不多高达四倍。各位看官须知,运动初期的守法户是绝对没有那么多的,其中有不少所谓的“守法户”在运动初期也都经历过炼狱般的煎熬。福建省“五反”运动,有一篇《建国初期历史:争取财政经济好转与“三反”、“五反”运动》的文章,大约是怕详细分列五类数字会露出破绽,干脆换了一种说法,把第一、二、三类的数字混在一起说,说:“经过调查核实,福州、厦门两市参加‘五反’运动的工商户共计二万零八百零六户,确定为第一、二、三类的占绝大多数,为百分之九十八点六七。完全违法户为极少数, 福州有五十二户,占全市参加运动总户数的百分之零点三;厦门有八户,占全市参加运动总户数的百分之零点四”。这样取巧的叙述法,也算是另树一帜,别开生面。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工商业户的“违法”所得,运动后期经过所谓“甄别”、“核实”,往往由中共主动将金额降低。但降低退补金额不是由于中共的仁慈,也不完全是因为中共实事求是,而是这样大的数额工商业者根本拿不出来。而且中共还不想即刻消灭民族资产阶级,还想继续利用资产阶级,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发生了所谓的“甄别”和“核实”,自己找下台阶,将退补数额降下来。如上海市最初运动中打出工商业者“违法所得”高达十万亿元(旧币)(一九五二年国家财政总收入也仅一百八十三点七万亿元,由此可知这个“违法所得”数额的巨大。)这样高的违法金额,工商业者根本退补不出来,除非如“土改”那样没收他们所有的资产。但若是如此做法,就好比杀鸡取卵,今后再也没有蛋可吃了。后来市委经过第一次 “核定”,将退补总额降到八点四七万亿。但这仍是上海工商业者无法负担的。当时由于上海“五反”是薄一波亲自坐镇的,上海市委不太好讲话,于是由华东局代理书记谭震林向中央代言。谭向中央算了一笔账:一九五一年上海资本家赚了大约八万亿元,交掉政府各种税款和抗美援朝的捐献三万亿,剩下五万亿,还要付出红利、奖金等各种开支,显然八点四七万亿的数额太大了。他建议中央应将退补款控制在八万亿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为宜。如果要上海退补十万亿是不妥当的。几经周折,最后定为实退三点七五万亿。

其实,谭震林说上海资本家在一九五一年赚了八万亿利润,那也是大大高估了的数字,实际没有那么多。如前述一九五三年六月上海市委根据十八家典型户的调查,发现一九五一年他们的实际盈利只有二千零六亿元,而当年政府的所得税就高达一千一百二十七亿二千九百万元,占去了盈利的百分之五十六,再加上捐献飞机大炮和支付红利、奖金等开支,很多上海的工商业者不仅一九五一年白忙了一年还要倒赔。所以,这因为谭震林上言而最后定下的三点七五万亿元退赔款,实际上还需要工商业者们拿出过去积蓄或变卖家产,才能缴清这笔“飞来横祸”的罚款。

需要提一下的是在具体执行退补的政策时,中共对各种不同等级的工商业者还有不同的政策。对一些头面人物和亲共的大资本家,中共一般会给足面子,但在罚款方面则不会放松。虽然,中共对资产阶级的罚款确实有所降低,但一般多掌握在“再多抽一点血就会丧命”临界线上。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不过是让民族资产阶级不致就此一命呜呼,而是能苟延残喘继续供他们利用。一句话,对他们搜刮钱财的手不会软多少。然而对于也被卷入运动的那些小本经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虽然运动初期工作队对他们一样粗暴凶狠,但到了运动后期具体执行退补款时,与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还是有所不同的。此时中共基本上将他们统统划为守法户,罚款数额上也有所放松,以体现他们对待不同的阶级不同的态度。由此证明他们同情劳苦群众的阶级路线。除此之外,中共这样做还有一个算计,第一是这些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本身“油水不大”,不是这次运动的重点对象,即使要他们全额缴交“偷漏“税款,数额也微不足道。而放过这些人,中共不但凸显他们是为”穷人“服务的政党,也可以落一个实事求是的好名声。第二,藉此可降低违法户的比率,起到掩盖重罚资产较多工商户的作用。

 

跟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