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独立的宪法法院:
保障宪法的贯彻执行.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个自由有个前提: 不害人不危害社会。。。。。
吃饭还能噎死人呢.
吃饭噎死, 和自由啥关系?
夫妻两躲在被窝里说啥都是自由
有人举报呢?
文革时期,老婆举报老公,儿子举报母亲,其母被判死刑!(后来悔之不及)梦里说梦话反毛,也可定罪!
可以试一下
东方红是在重庆唱响的.
好像在重庆谈判时,东方红在重庆演唱会上唱过,具体忘了.
言论控制,共产党是前无古人.
习以前是国民党领导的?
毛时代你说“毛猪头”试试?大饥荒饿死那么多人你表达一下不满试试?
到几曾回首,走错地方了.
我只有一个要求,清明的法制
现在的宪法是维护党和领袖的利益,不是人民的宪法,有人问彭真,党大还是法大,答:党大!
任志强被判十八年,将死於狱中!
以前说国民党是党国,实际上共产党更过分.
国民党时代公共场所可以贴“莫谈国事”的警示, 现在, 贴这样的警示本身就能让你吃牢饭!时代车轮滚滚向后啊。。。
不管是那个党,不要个人崇拜,不要终身独裁。如果做不到这两条,何来言论自由(不同意见者会被那些崇拜个人的盲从者们灭声)?
为你点赞!
终身制是封建残余,是帝制的延续。搞个人崇拜,祸国殃民,中共早就禁止了,结果被小学生死灰复燃。
你这是寻衅滋事。
我也就一个意见:太阳兄必须当党组书记!
共和党还是民主党的?
你就辣么不待见康米党???!!!
还要等一等。-:)
真能够做到这样,就不是共产党了。
缘木求鱼,与虎谋皮
需要去当地公安机关报备,通过了就没问题
保深
2025-02-28 13:31:55这个自由有个前提: 不害人不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