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中国的政府是中华民国,是联合国五大安全理事会一员,1971年联合国会员国投票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才代表中国
安全理事会通过,中华民国弃权
公告没有法律约束。比如七国集团公告俄罗斯必须退出乌克兰领土,这只是一个呼喊,它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明白?
公告代表签署国家的立场,旧金山和约本来是想坐实波茨坦公告,但中国没有参加,但美国立场并没有改变
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没有参加,这意味什么呢?旧金山公约无效或者有效,对不对?但是无论何种结果是否指向台湾地位未定?
中国没有参加表示中国与日本的战争状态没有结束。不过后来中国与日本有单独签约?
记得中日建交公报里,日本政府对台湾的态度好像比美国政府对台湾的态度更暧昧很多。
没有签约表示中国认为与日本结束战争状态还需要美国等国的加入
很明显你混搅了美国立场和国际协议之间的关系。美国立场,包括中国政府立场,随便哪一天都可以改变的。但国际协议签字画押不能改
台独当然想美国改变立场,但是历史证明美国不会改变立场的
目前美国官方对台湾归属不持立场,但坚持台湾问题的解决必须是和平的。
美国政府的立场是基于台湾关系法是有美国法律效力的,台湾关系法目的是保证台湾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因中国统一而受到伤害
美国政府的立场是基于美中三公报这些国际条约,与台湾关系法是基于美中三公报做出的美国国内配套立法。
没有什么的不能改的。
公告有法律约束力。 日本无条件投降, 就是接受波茨坦公告。
法律是弱者的救命稻草。强制才不会在乎法律。
波粒子3
2025-11-26 08:00:49当时中国的政府是中华民国,是联合国五大安全理事会一员,1971年联合国会员国投票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才代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