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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成立后大陆时期(1912-1949)是有选举的,战争时期中断,但1948年又恢复

精木 2026-05-03 10:32:15 ( reads)
请列出中华民国成立后大陆时期(1912-1949)的选举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1912-1949)的选举主要集中在北洋政府时期(以国会选举为主)和行宪国民政府时期(1947-1948年大选)。这一时期的选举体现了中国从清末谘议局选举向共和制、宪政制过渡的尝试。
以下是该时期主要的全国性选举列表:
一、 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
这一时期的选举以议会(国会)选举和由国会选举产生的大总统选举为核心。
  • 1911年 临时大总统选举:1911年12月29日,17省代表在南京举行投票,选举孙文(孙中山)为首任临时大总统。
  • 1912-1913年 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中国历史上首次全国性国会大选。
    • 选举时间:1912年12月至1913年2月。
    • 选举结果宋教仁领导的国民党在参、众两院均获得多数席位。
  • 1913年 首任正式大总统选举:第一届国会在北京召开后,选举袁世凯
    为正式大总统,黎元洪为副总统
  • 1918年 第二届国会议员选举(安福国会)
    • 背景:1917年“府院之争”导致第一届国会解散。由安福俱乐部主导产生的第二届国会被称为“安福国会
      ”或“新国会”。
    • 后续:该届国会于1918年选举徐世昌为大总统。
  • 1923年 大总统选举(曹锟贿选):1923年10月,曹锟通过向议员提供重金贿赂的方式当选大总统,引发广泛声讨并导致北洋法统的瓦解。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二、 国民政府行宪时期(1947-1948)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推行“从训政走向宪政”,在大陆范围内举行了唯一一次大规模直接选举。
  • 1947年 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选举
    • 时间:1947年11月21日至23日。
    • 规模:合资格选民数约2.5亿至4.6亿,选出约2,961名代表。这是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民主尝试之一。
  • 1948年 第一届立法委员选举
    • 时间:1948年1月21日至23日。
    • 意义:产生行宪后首届立法院,代表民意行使立法权。
  • 1948年 正副总统选举
    • 时间:1948年4月。由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在南京间接选举产生。
    • 结果蒋中正当选中华民国行宪后首任总统,李宗仁击败孙科当选副总统。 [1, 2, 3, 4, 5, 6, 7]
您是否想深入了解1947年行宪大选的具体选票分配或女性选民的参与情况?
1947年至1948年的行宪大选是中华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民主尝试。以下是关于选票分配及女性参与的详细情况:
一、 选票与名额分配
1947年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国大选举)和1948年立法委员选举(立委选举)的席位分配采用了区域、职业及特定团体相结合的方式。 [1, 2]
  • 国民大会代表(共3,045名)
    • 区域代表:共2,177名。每个县、市及同等区域各选1名;人口超过90万者,每增加50万增选1名。
    • 职业团体:包括农会、工会、商会及教育等团体。
    • 特定团体:涵盖蒙古(57名)、西藏(40名)、边疆地区民族、侨居国外之国民(华侨)等。
  • 立法委员(共773名)
    • 省市区域:各省、直辖市按人口比例分配名额,每满300万选出5名,不满此数者亦选5名;人口超过300万者,每增加100万增选1名。
    • 职业与边疆:包括职业团体、蒙古、西藏及侨民席次。
  • 实际投票情况:合资格选民约2.5亿人,占总人口53.8%。虽然官方宣传声势浩大,但受内战交通破坏影响,实际收回的有效选票约为2,000万张 [1, 2, 3, 4, 5, 6]
二、 女性参与及保障名额
1947年宪法是中国历史上首部明确赋予女性平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宪法。 [1]
  • 性别平等条款:宪法第7条规定:“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130条规定:“年满二十岁者,有依法选举之权”。
  • 保障名额制度
    • 法律规定:宪法及选举法规定,“妇女团体”选出的代表名额需由法律定之。在第一届国民大会
      中,女性代表的名额约为总额的十分之一
    • 进步性:当时的观察家认为,妇女投票是“民国元年(1912年)所无”的新气象,女性选民参与积极,甚至有政党主席夸口其民主程度远超35年前。
  • 实际产出:虽然女性席次在当时仍属少数,但这一保障名额制度影响深远,后来在台湾的各级选举中演变为更为明确的“妇女保障席次”。 [1, 2, 3, 4, 5, 6]
三、 政党席位博弈
为了鼓励多党制,国民党在选举中采取了“礼让”策略,将约三分之一的名额(如国大代表中分配了300席给青年党,260席给民社党)划归其他合法党派。然而,许多国民党成员因不满礼让,以“独立人士”身份参选并胜出,导致最终国民党籍代表占比仍高达81%左右。 [1]

 

昨天有网友问: 1948年那次选举的投票人数:合资格选民约2.5亿人,占总人口53.8%。虽然官方宣传声势浩大,但受内战交通破坏影响,实际收回的有效选票约为2,000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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