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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笔字写得不错耶~~~

笑比哭好 2012-05-02 06:46:39 ( reads)

我比较不喜欢这种游街示众行动.犯了罪,就按法律制裁呗.哪条法律规定了除了死刑或监禁或剥夺政治权之外,要在公众场合被罚这样卑躬屈膝的?更何况,白纸黑字写著犯罪"嫌疑人"呐!!!

 

 

跟帖(3)

husky

2012-05-02 09:08:22

可不是嘛,怀疑是ps的

笑比哭好

2012-05-02 09:51:35

你的名字写得还是满有气势的,那第一横那最後一纳~~~

阿方

2012-05-03 05:49:32

第一横一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