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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证还是墓志铭:卢武铉、朴元淳的自杀与当代进步主义阵营的困境(以及我想说的其他相关问题)

革命军中马前卒 2022-07-08 17:16:44 ( reads)

 

    去年7月,韩国首尔市长朴元淳因涉嫌性骚扰下属,在面临调查和舆论压力的情况下自杀身亡。而2009年5月,与朴元淳同属一个政党(虽然党名不同,但是其实是一个党系,韩国政坛有改名的传统)、同属进步阵营的前总统卢武铉,则因为其亲属乃至本人涉嫌受贿,在检方调查和舆论压力下自杀身亡。

    这两起自杀案件、这二人所涉问题乃至这二人本身,都有着非常强烈的共同点,也能反映很多深刻复杂的问题。在讲他们及与之相关的各种问题之前,有必要先讲一下韩国政治的一些背景信息。

    韩国政治背景:进步与保守阵营的对立

    如果对韩国政坛有所了解的都会知道,韩国政坛乃至整个国家分为进步和保守两大阵营。保守阵营是指原韩国独裁政权时代的既得利益者、价值认同者、同情支持者及其在民主时代的继承者。朴正熙、全斗焕、卢泰愚、李明博、朴槿惠就是他们的代表或者说代言人。保守阵营在独裁时代是既得利益者,通过独裁统治残酷剥削压榨人民获得权力和财富,并形成绵密的关系网络。他们大肆镇压民主运动(监禁和杀害民主人士和青年学生,最著名莫过于光州事件)、压制自由(如“言论统废合”)、滥用职权、官商勾结、贪污受贿(所谓“不正蓄财”)、强占民女(情况很少但是也有)、亲媚外敌(与日本右翼勾兑)、虐待弱者(可参考“三清教育队”和“兄弟之家”事件)……总之他们治下韩国就是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

   而进步阵营几乎正好相反。进步阵营的主流,在独裁统治时代的身份包括在野党人士、人权律师、社会运动人士、青年学生、进步教师、觉醒工人等,典型代表人物如金大中、卢武铉、文在寅、金泳三、全泰壹、朴钟哲等,他们主张社会平等、政治民主、人权至上、维护个人权利(包括劳工权利、妇女权利、其他弱势群体权利)、民族独立、社会自由(新闻自由、言论自由、艺术自由)等,并与独裁专制政权进行英勇斗争。在斗争中,许多人付出生命的代价,还有的人残疾、精神失常、家破人亡。

    而1990年代韩国实现民主化之后,保守阵营和进步阵营仍然继续存在并长期对抗。保守阵营虽然普遍转向拥护民主政治和社会自由,但是在政治观点上仍然倾向于保护既得利益、维护旧秩序、倾向格差主义(反平等反平权)和精英主义,对待人民疾苦较为冷漠、对弱势群体缺乏关怀和尊重、经常在政治斗争中使用龌龊手段等。而进步阵营则坚持前述的那些目标,十分强调(尤其和保守派相比)道德自律、平等与同理心、保护弱势。这从民主化后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保守派和进步派执政者政策的差别就可以看出来,相关例子和具体分析在此不记述(展开讲实在太长了,有兴趣可以自行查阅)。

    我写这些背景,意在强调进步阵营对正义与平等的强烈追求,有着高度的道德自律意识及羞耻感,以及对个人品行的极度重视。而支持进步阵营的韩国公众之所以支持他们,很大程度正是在于进步阵营尤其其政治家对道德和正义的标榜。

    进步阵营丑闻频发:金大中亲属的入狱、卢武铉及亲属涉贪、朴元淳吴巨敦安熙正性侵害、曹国以权谋私

    问题就在这里。进步阵营执政后,却接连不断的爆发丑闻,从政治的到个人生活的无所不有。首位非保守派总统金泳三(他不完全算是进步阵营)的儿子受贿入狱;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民主化后第三任总统金大中,其三个儿子均因腐败问题被判刑;金大中的后继者卢武铉,其多名近亲属涉嫌收受贿赂,其本人也被指控受贿(未被证实)。这只是总统级别的,其他进步阵营要人的丑闻也时常出现。相对晚近的,有政治新秀、文在寅的得力助手、前法务部长曹国,在青云直上时被曝出其本人及亲属的多桩丑闻,包括女儿涉嫌利用其权势由他人代写毕业论文、伪造实习证明,以及其本人及家人涉嫌逃税等。而最近的,就是去年在席卷全球、在韩国也引起反响的me too运动中陷入性侵丑闻的首尔市长朴元淳、釜山市长吴巨敦(此外还有“me too”之前发生的忠清南道知事安熙正被控性侵并被定罪案,不过他的情况和另外二人不太一样,他一度强烈否认犯罪)。二人都是进步阵营最主要政党共同民主党的骨干,朴元淳不仅是首都市长,还是下任总统的热门人选。

    而以上这些人,起码在丑闻曝光前,都非常强调自己的道德操守以及对正义的追求。其中,金大中、卢武铉、朴元淳等人的政治成功,就是建立在其追求和建设“道德政治”的基础上的。金大中的名声举世皆知,他不仅以反抗极权的勇气为人所钦佩,还在执政后高举反腐的旗帜。而他三个儿子却因腐败被判刑。当然,其两个儿子是在其本人执政期间被判刑的,另一个儿子也是其亲密盟友卢武铉当政时被捕,这可以理解为大义灭亲或者司法独立,但是其家庭丑闻仍然是其一个污点。卢武铉更进一步,本人陷入受贿丑闻,虽然未查实,但是确实是和腐败有些瓜葛。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即便金卢二人未直接参与甚至完全未参与腐败,但是其亲属一定是利用了其影响力、信誉、人脉等,而非可以完全“割席”的。

    如果对金卢二人尚可以以“亲属犯罪不代表本人”来为其开脱,那朴元淳性侵就可谓无法以任何方式开脱和洗白了。当然,有人(尤其一些中国人)以阴谋论方式分析朴涉嫌性侵事件,认为是政治对手乃至“外国势力”的陷害,但这样的阴谋论其实不值一驳。种种迹象都表明朴元淳的确性骚扰了女下属(哪怕情节还不算特别严重,也没有强奸),具体论证也不在本文展开了。朴元淳是人权律师出身,一向以正义捍卫者和弱势群体保护者形象示人,且实际上也确实在做相关的事情。朴元淳青年时因反抗朴正熙独裁统治而被拘留、退学,后又考入另一大学,毕业后成为人权律师,经常为弱势群体打官司,积极参与公民运动。他当上首尔市长后,着力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如改善劳工待遇、提高福利标准、减免大学学费、为中小学提供免费午餐等。

    最令人注意的,是他常年为女性权利而抗争与奔波。在他担任人权律师期间,经常为性犯罪受害女性提供法律支持。1993年,他为一位被性骚扰的女性大学助教担任辩护律师,成功打赢了韩国史上首次性骚扰控诉案的胜利。他也积极为韩国“慰安妇”寻求正义,曾出席民间团体举办的“女性国际战犯法庭”,要求以强迫逾10万南韩女性充当慰安妇等罪行起诉昭和天皇。担任首尔市长后,他推动设立了”两性平等委员会”,推行了许多保护女性的政策,曾多次公开表示“要加强对女性的支援,坚决抵制性暴力”。

    正是因为如此,他被指控性骚扰才引发了巨大的波澜。而这也是他走向自杀的原因。一个人一身正气,并特别强调反对性暴力、保护女性的政治人物,自身却性骚扰他人,这对于其名誉的破坏和人生前途影响会何其之大,不言自明。不谈实际影响,仅仅这种强烈对比和反差就足以令社会公众错愕、令其自己无地自容。当然,这又是对标榜道德与正义的进步阵营一个沉重打击。

   阴谋论是可耻的,但是因此否定朴元淳那些功绩、认为朴元淳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和淫棍色狼的,同样可耻。朴元淳从学生时代直到首尔市长任上,所作所为显然是实在的、真诚的,他也的确非常正直或者起码想做一个正直的人,他也的确是想成为为民请命、保护女性等弱势群体的人权卫士和政治家,也的确在这样做。

    进步主义者自我矛盾下的道德困境:卢武铉、朴元淳自杀之因

    那么,一个正直的人、为民请命的政治家,怎么可以同时是一个性骚扰罪犯呢?这是许多人的疑惑(当然也有很多人不疑惑,但是绝不会公开承认不疑惑),也正是朴元淳自己内心矛盾之处、走向绝望之因。而十多年前因自身和亲属丑闻而自杀的卢武铉,本质上也是在同样的困惑和矛盾中自杀的。

    朴元淳和卢武铉都陷入了一种自相矛盾的道德困境、政治困境、人生困境中。一方面,他们非常重视道德操守(这种道德操守包括对知识分子的道德要求、对政治家的道德要求,以及对于一个文明社会普通的现代公民的道德要求),都强烈追求人权与公平正义,身怀着对人民的热爱尤其对弱势者的同情,以及对各种犯罪者、加害者尤其恃强凌弱者的痛恨。这样的人,对自身的要求往往远远高于社会的底线、远高于对其他人的要求。对他们来说,名誉、尊严、道德操守重于生命。这种高尚的情操,也是他们能够做出巨大功绩、产生极大人格魅力并得到广泛支持的原因。

   而当他们因为种种原因做了突破社会底线的事情后,这种道德高尚却反而成了逼死他们的根源。一方面,他们无法忍受社会公众对其看法的改变,对各方的指责与批判都无法面对,曾经因为其道德高尚而支持他们的民众会对他们十分失望,甚至加倍厌恶,认为他们这些“伪君子”还不如那些保守派“真小人”。另一方面,他们的对手保守阵营则会对他们更加刻薄的批判与讥讽,把他们的丑闻来回翻炒、扒出和分析每一个细节,进行精神上的剥皮和鞭尸,着力强调他们的“表里不一”、“道貌岸然”,进而否定其政治盟友乃至整个进步阵营,再进一步否定他们的信仰和价值观及基于这些信仰和价值观的一切行为。

    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他们无法面对自己,无法面对自己的灵魂与信仰。对于他人的鄙夷和批判,尚有方式逃避,但是却无法逃避自己内心对自己内心和行为的谴责、自己灵魂对自己灵魂的拷问。这话在中国就是个假大空,但是对于真正真诚正直的人,尤其生活在高度文明环境中的人,这种自我谴责和拷问不仅实实在在存在,还极具杀伤力。当一个人无法自洽,而且还是与自己最坚守的理想相背离,而且还跌破了连普通人都不应跌破的底线,那就会十分痛苦绝望。尤其是当事情无法挽回,那就等于判了其精神上的死刑。而对他们这样将道德、理想等精神追求看的远比肉体生存重要的人,这也就必然让他们选择结束生命。许多人对他们自杀感到错愕,其实完全在其思想架构的情理之中。当然,他们自杀也不仅是因为无法接受自己违背道德与理想,也有希望以此避免拖累进步阵营、影响其信仰的崇高和价值等原因。不过对他们而言,仅仅一种原因就够说服自己自杀了。

    进步阵营丑闻与悲剧根本原因的探析:韩国的特殊情况与世界/人类社会的一般情况

    如果仅仅把二人看成进步派中“失足”的特例,当做普通的偶发性政治丑闻,那也就没有特别强烈的分析和评论必要性了。事情远比人们看到的更加复杂,反映的东西实际上也比前面这些看似深刻的东西更深刻。(而且从许多进步阵营政要纷纷“落马”看来这并非特例,只不过其他人没有像卢朴二人自杀而已)

    卢武铉陷入的是腐败丑闻及裙带关系,而朴元淳陷入的则是性丑闻,还有曹国陷入的是权贵特权丑闻及裙带关系。他们所涉及的犯罪行为,都是根植于人性、社会结构、文化、传统和日常习惯之中的。在现代文明社会,公认的共识是要遵纪守法。可是现实的世界,却同样有各种心照不宣的共识暗示甚至直接推动人们去违法乱纪、损人利己。人们都知道道德和法律的要求是不应该贪腐、接受各种好处,也不应该利用特权谋取私利,而性侵害则更是社会禁忌。

    可是,另一方面,同样众所周知的,是腐败、以权谋私、拉关系走后门无处不在。至于性侵害,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人也会知道这是普遍现象(当然对问题的态度、重视程度是另一回事)。当然,民主法治健全的国家和专制腐败的国家、发达国家和欠发达国家,这些问题的普遍程度和严重程度是有很大差别的。但是,即便在民主法治健全的发达国家,相关问题仍然很普遍(这种“普遍”并不是说非要发生个50%甚至90%才是普遍,哪怕有10%就可以说普遍了。就像说某地犯罪率、谋杀率高,哪怕十万人中每年有20人被杀,就说明治安很坏,遭遇抢劫率10%就是很普遍了,而不是非要一半人被杀死、所有人都被抢才是“普遍”)。

    韩国:转型期的激变、冲突,理想与现实的落差

    而韩国作为后发的发达国家、民主化实现时间远远晚于其他发达国家的国家,一方面,民主政治在短短十多年内迅速发展,法治以加速度得到完善和健全(尤其一视同仁性和执行力度的极大加强),人民的权利意识猛烈觉醒,人们对于人权、正义、保护弱势及道德政治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标准越来越严格。另一方面,韩国却没有经历那些发达国家那种循序渐进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成长过程,从政客、精英到一般平民的观念和素养还没有跟上民主成熟程度、法治健全和严格程度、思想文化和社会风潮的进步速度。此外,韩国还存在大量积压的、遗留的、无法猝然改变的各种历史问题,以及许多突然大量增加但暂时没有找到合适解决方式的新问题。

   于是,革新进取的制度、法律规范、公民道德要求,与充满大量传统习惯性的国民行为,发生了激烈的矛盾冲突。而国家、国民对道德、法律、社会正义的崇高要求、公开的标榜,也与从政治经济精英到一般国民的实际素质和行为形成显著落差。各种新旧问题集中爆发,社会矛盾和问题纷繁而沉重。而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文艺自由的极速发展,更让这些问题得到极为充分的暴露,让这些矛盾冲突及黑暗面得到极为充分的暴露,进而造成更为巨大的社会冲击。

   在这样的情况下,韩国不断曝出各种丑闻,从高官的腐败渎职、性侵女性、迷信邪教,到科学泰斗黄禹锡造假事件、经济精英三星财阀李在镕贿赂事件,以及平民制造的密阳青少年轮奸事件、残疾机构管理人员性侵儿童(“熔炉”事件)、虐待儿童的“郑仁”事件、“N号房”事件等,诸多社会问题纷纷爆发。其中,涉及性暴力的事件因其在旧道德中的禁忌性及新思维中的残忍性及二者共同的零容忍态度,尤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震惊。这些案件根本上说都不是偶然,而是韩国转型期社会矛盾激烈、人权问题得到大范围暴露的必然结果。当然,这一切在专制时代同样发生甚至更为严重,但是由于轻忽人权重视政权稳定、信息封锁和舆论控制、法律的法不责众与“刑不上大夫”传统,以及“习惯成自然”约定俗成的默认和受害者在环境驯化下的逆来顺受,加上其他更加恶劣问题的相对冲淡,这些现在被视为极为严重失德乃至犯罪的行为并未得到有力关注和有效解决。

    而矢志克服和改变这些丑恶现实、致力于社会公正与保护弱势的进步阵营,却同样不能免除这种转型中的冲击。而且,进步阵营在这种冲击中受害更大。如前所述,他们一直标榜对不公正、不透明、伤害弱势的坚决反对和打击,所以他们一旦也涉嫌相关犯罪,那就会更大程度的伤害其信誉和地位。还有,进步阵营面对这样的丑闻,无法采取保守阵营和过去专制独裁时代那些龌龊手段,不能压制控诉、打击报复、封锁消息,不能护犊子保自己人,也不能违背诚信原则否认犯罪或者巧言令色狡辩,或者即便有所这样做,但也做不到保守阵营尤其那些恶人做的那么熟练完美、不择手段,于是就容易被戳穿打破,且更加损害形象和信誉。

    于是,进步阵营虽然强调高标准的自我要求,且在现实中普遍都在努力这么去实践,但却经常性曝出丑闻,并导致其在政绩斐然情况下在选举及政治竞争中受到挫败。而连续不断涉及腐败、性侵、使用特权等与其公开标榜截然相反的丑闻,也让公众对进步阵营的各种承诺及推崇的价值取向产生深深的怀疑、不信任,让进步阵营的根基动摇。

    今年4月,韩国对朴元淳和吴巨敦留下的首尔和釜山市长的空缺进行了补选。几乎没有意外的,保守派大获全胜,以很大优势击败了进步阵营派出的候选人。而仅仅在一年前,韩国进步阵营还在国会选举中大获全胜。可以说,曹国、朴元淳、吴巨敦的丑闻直接导致了进步阵营支持率断崖式的下降。

    美国为代表的其他民主法治国家:人性、社会结构、文化传统与习惯下的系统性与必然性的罪恶

    美国民主党与共和党:灯塔之国的君子之败与小人之胜

    其实,并不只是韩国,全世界许多国家的进步阵营或者说革新势力都在面临这样的困境。美国也是非常典型的例子。

    美国民主党就基本与前述韩国进步阵营的各种主张和原则一致,而共和党则类似于韩国保守阵营(当然也有很大区别,例如美国共和党没有韩国保守阵营那种独裁专制黑历史,倒是民主党有支持奴隶制的黑历史)。自一战时的威尔逊总统以来,历任民主党人都非常重视人权、公正、扶弱,并基于这样的价值观推行内政外交政策。而因此,民主党人尤其那些特别标榜正义的民主党人,会受到比常人更多的道德审视和更严格的道德要求。

    就以近年来的一些事件为例。如希拉里的“邮件门”事件,其使用私人电邮处理公务,虽然这显然只是一种非恶意的失误(当然作为国务卿和总统候选人,这种行为确实是重大失误),但因此她遭到了美国各界包括民主党内许多责难。而她任职国务卿期间发生的美国驻利比亚大使被杀事件,也引发了广泛的批评。这都成为她2016年总统竞选失败的原因之一。虽然其对手特朗普是个完全道德沦丧的人(虽然他并不比那些没他看起来流氓但是更坚守既得利益的人在实际上更坏,不说中国的,仅仅副总统彭斯、前总统里根都比特朗普在实际上更值得厌恶),但反而是希拉里因各种批评指责受到更大挫伤。最近的政绩斐然的纽约市长科莫性骚扰女下属事件,其实也算不是特别严重(虽然其中存在他及其他下属变相威胁受害者的行为),但是他受到党内外很大压力,在坚持一番后不得不辞职。其他不少民主党政要也因在种族问题、宗教问题、性侵害问题上算不上特别恶劣的行为而去职(或者即便不去职也让自己的政治生涯不可能再进一步)。他们出于价值观和诚信节操,不可能不承认错误,也不可能彻底推卸责任,他们同僚也不会包庇甚至还施压,所以只能接受失败甚至主动结束政治生涯。

    而共和党就不一样了。虽然也有一些共和党人爱惜羽毛,或者比较有羞耻心在犯错后承担责任,如尼克松就在水门事件后去职(哪怕是各方压力下),其他像罗姆尼、麦凯恩也品质高尚,但还有许多共和党人道德十分低下,或者有些时候不低下有些时候低下(就称为“选择性低下”吧)。特朗普就是其中最明显的例子。关于他的道德丑闻不胜枚举,仅仅任上撒谎就超过2万次、平均每天23次,这些都有据可查我就不列举了。而特朗普任命的大法官卡瓦诺也涉嫌性侵多人,此外还有其他各种劣迹尤其擅长利用职权压迫弱势群体,引起其毕业学校耶鲁大学众多师生上书反对其担任大法官,但其仍然得到了几乎所有共和党人的集体背书,成功当选大法官。这些共和党恶棍之所以能够当权,就是因为他们根本不顾忌道德,更没有诚信,做了坏事死不认账、被抓住手也能通过同党权力背书和利用法律漏洞逃脱制裁,于是即便道德沦丧、作恶多端,也可以平步青云畅通无阻。

    其实不止两党个体是这样的情况,由两党所有个体分别组成的两党整体的主张、政策、行为,也是几乎一样的。例如典型的“杰利蝾螈”式选区划分,即故意在划分选区时使用龌龊手段,以使本党能够得到更多议席。在早年民主党和共和党都这么做过,但是二战后至今民主党已放弃这样做,而是交由中立的选区划分机构按专业主义方式划分。但是共和党却继续采用这一方式,将选举利益最大化。当然,还有坚持早已过时但特别利于共和党的选举人团制、反对首都华盛顿特区和美国自治邦波多黎各拥有参议院席位(这两个地区都高度支持民主党)、坚持强化参议院权力限制众议院权力等,都是共和党为一己之私所做的违背情理但却钻了制度和法律漏洞的行为例子。这些得到了共和党中绝大多数成员(支持者)、议员、官员、学者的支持。而民主党虽然苦于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现实,十分渴望改变,但出于对宪政民主体制、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的尊重,并不特别强烈推动改变这些不合理的现状,更不会使用同样龌龊的手段处赢得权柄和政治优势。

    非常突出的例子是2016年,保守派大法官斯卡利亚去世。总统奥巴马本想任命一位自由派大法官,而且这也确实是他的权力。但是参议院共和党首领麦康奈尔以“不应该在总统即将离任时任命大法官,应该让下任总统提名”为由,阻止奥巴马任命,企图将任命拖到下届总统当选后。奥巴马考虑到共和党人的诉求,为两党和解、美国团结而放弃强行任命大法官(当然他可能也是考虑到希拉里胜算极大,特朗普几乎不可能当选总统,下任总统还会任命自由派大法官)。结果2016年大选结果十分意外,共和党的特朗普当选总统。2017年特朗普即任命保守派法官戈萨奇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九名大法官中保守派和自由派的比例为5:4(虽然大法官罗伯茨有时倾向于自由派,但是大多数时候还是以保守派观点在争议案件中投票)。

    但是,2020年,为女权主义和弱势群体奋斗一生的进步派大法官金斯伯格女士溘然长逝。她临终遗言就是希望让下一任总统任命她的继任者。而且这样也符合共和党人提出和创建的“总统任期最后一年不应该提名大法官,应该让下任总统提名”的惯例。但是这时绝大多数共和党人完全放弃了一致性,纷纷支持在特朗普任内就任命大法官。四年前反对奥巴马任命自由派大法官的麦康奈尔,非常积极推动特朗普任命保守派大法官。于是,极端保守的女性巴雷特被任命为最高法院大法官,接替了与她观点完全相反甚至完全对立的金斯伯格。美国最高法院保守派与自由派的比例变成6:3(这时即便罗伯茨倾向于自由派,也无法改变自由派在每次争议投票中失败的局面了)。美国将迎来持续数十年的司法黑暗时代,对弱势群体更是噩梦。民主党人为了坚持道德,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当然,除了以上所说,还有许多民主党君子败给共和党小人的原因。例如2016大选,比较尊重支持者个人选择、强调个人权利的民主党,正是因此“惯”出了一些对希拉里不够激进政策不满的反叛者,拒绝投票给希拉里以示不满。而共和党核心人物则通过支持者对宗教信仰的虔诚和服从性,成功动员起支持者团结和积极投票。希拉里承认自己局限和犯错、进步主义人物为相对中立和具批判性也不积极为她背书,而特朗普则撒谎不承认一切错误,极端自由主义者、宗教分子、种族主义者等全力支持他……反正就是好败给坏)

   君子斗不过小人,本应是野蛮专制国家才普遍的现象,在美国这样一个“灯塔国家”却不断发生。进步阵营因此遭遇各种挫败,这些挫败背后是以亿计平民、相对弱势者权利的被侵害(仅仅特朗普执政四年,就改变了美国和全世界许多人的生活与命运)。

   而韩国也一样。金大中亲属、卢武铉本人及亲属的丑闻,让保守派从“专制余孽”的道德困局中脱困,李明博和朴槿惠的胜选就是例证。而文在寅好不容易上台,一度高歌猛进。可是曹国、朴元淳、吴巨敦的丑闻,让进步阵营在一年内人心大失。4月补选只是一个开端,根据民调,下届总统选举也很可能是保守派获胜。如果保守派获胜,那劳工、女性、身心残障者等弱势群体处境又要恶化。朴元淳、吴巨敦、安熙正伤害了三个女性,保守派上台则是让千千万万韩国女性以各种方式被伤害和利益受损。

   回到本文主旨上来。进步阵营在美国和韩国一样面临自己的道德困境,即如果“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坚持远高于当今社会现状的道德标准和行为方式,那自己反而会成为这种方式的牺牲品,既是优势但更是软肋,不仅导致阵营中一些人(包括最具政治前途的伟大人物)前途尽毁,还会在许多重要的政治竞争中败北,最终无法掌权和推行政策。但是反过来说,如果不奉行相应的原则和道德标准,那又有何底气和理由去向全民推行这些主张和政策呢?就像性骚扰问题,如果连支持反性骚扰、倡导女权主义的政治人物自己都性骚扰了还不承担责任,那又如何去为民众做表率、改变社会风气、执行相关法律和政策呢?或者说白了,怎么有脸说一套做一套、对人对己搞双重标准呢?

    可既然如此,明知道后果这么严重,为什么进步阵营那些人还要犯错误、犯罪呢(暂时不谈那些出于政治斗争方面不得不做的事)?如果说韩国有前述的某些特殊因素,那发展比较成熟的美国等国为什么也有这样的情况呢?

    人性的本质与历史的变迁

    这就是人性和社会的本质造成的了。我列举的这些人物的错误乃至罪行,如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失职渎职、性骚扰性侵害、党同伐异,乃至为了一些舒适坏了大事这种非常不理性的行为(前面提到的希拉里邮件门就是典型)……以及对这些错误和罪行的口非心是、对待他人相关行为和对自己类似行为的双重标准……这些都深植于人性和社会存在之中,想要完全的克服有着极大的难度。趋利避害、自私自利、欺软怕硬、结党互助是人性和动物性及社会生存的必然(人比动物还多了个谎言或者说不诚实)。在趋利避害、自私自利、结党互助中,本就存在损人利己、以直接或间接伤害他人为代价的一面,而且这一面恰恰在绝大多数历史时期和地理区域是主流,非损人利己甚至所涉各方双赢多赢的才是例外。虽然现代的民主和法治机制、文明教化对于抑制这一切起到极为重大的作用,可是并不能杜绝这一切的发生。进步阵营的人也是生存在社会中的人,自然不可能完全逃脱人性和社会存在中恶的一面的魔掌。即便有一部分人能够克服,可是毫无疑问一定会有一部分人没有克服,而暴露出来的又只是没有克服者的一部分。

    这一切丑恶早已广泛存在于人类社会,而且古近代远比现代普遍和严重。只是在不平等、落后、黑暗、绝大多数人们都在为基本生存而挣扎的年代(这样的年代占了进化为人类后的人类历史的99.99%时间),这些都被“忽视”、“习以为常”、“忍耐”、“沉默”这类思想和方式将其影响淡化为几乎为零了。只有在以上这些错误和罪行达到某种非常严重的程度,或者因某些因素意外得以以某种特别明显的方式暴露,又有某种势力因其需要而特意提及时,才会被大张挞伐,犯事的当事人才会被追责、当事人的名誉才会被破坏(假如人已经死了那就没办法肉体追责只有毁损名誉一方面了),且这样条件苛刻的可被谴责被追责的年代,也只是在人类社会中最近的这0.1%甚至更短的历史时间段内。在这样漫长历史过程的压抑和塑造下,触犯、制造那样的错误和罪行的倾向和冲动进一步的、如同进化论中生物演化过程那样刻入了人性、刻入了人类社会的存在与现实(当然我知道生理演化和心理演化、自然演化和社会演化并不完全是一回事(虽然也不是完全无关))。

    而与这些人为的错误与罪恶并列发生的,是人与人类社会产生和发展了辉煌灿烂的伟大文明。文明在早期和中期(以现在为基准划分)还是比较野蛮的,但是文明成分越来越多,野蛮成分越来越少(当然中间有过巨大波折和反复)。以古希腊、古罗马及“四大文明”的出现和兴盛为标志,人道、民主、法治、平等、正义理性开始成为人类追求的方向和文明核心内容。而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将以上文明核心进行了极大升华。二战之后的一系列政治和运动、制度建设、经济发展,则将人类文明推向新的高峰。到了21世纪的今天,人类社会的道德标准、法律标准及对这些标准的实践要求已经前所未有的提高。

    但是,那些根植于人性与社会存在的错误和罪行并没有消失。而那些忽视、遮掩、忍耐这些错误和罪行的人为和自然因素却少了很多,在那些政治经济发达、社会自由的国家地区尤其如此。于是,以权谋私、性骚扰、渎职、拉关系走后门获利以及否认相关错误及罪行的行为,都成了按理不应该做、做了就必须要被揭露、揭露了就必须要被痛恨、批判、追究责任的行为。可是,人性却让完全克服这些变得十分艰难。即便成熟的民主法治国家有各种各样的机制预防和警告,人们还是有突破这些防范机制的倾向。

    民主法治的局限与结构性、思想性、习惯性造成之错误与罪行的根深蒂固

    还有,即便是民主法治、物质丰盈的国家,仍然存在大量社会结构问题、根本的意识形态与文化建构上的问题,这些结构性东西包含在文化传统、生活习惯、宗教、种族、性与性别、劳动与职业及其他社会领域和社会关系之中。这样的社会结构和思想建构,反而让那些从普世价值、基本道德角度看是错误和罪行、乃至法律明令禁止的东西,变得反而是去做且不张扬才顺理成章,不去犯相关错误和罪行(乃至不包庇附和相关错误和罪行)、公开控诉和揭露反而是违背常理、阻碍社会正常运转、影响他人利益。这些中国人应该都很有体会,但是其实发达国家也广泛存在,只是程度和层面不同,程度较轻但是更加隐蔽、具迷惑性和难以拔除(用个形象的话说,就是所谓“改革进入深水区”,只不过这个“水”更深,深到几乎永远难以触底)。

    这样的背景和情况影响下,就出现了大量在社会上广泛存在,但是却明令禁止或为公开道德不容许的行为。就像曹国为女儿上学通过关系做了证明书、帮助写论文,以传统眼光看就是人之常情。何况帮助做并不一定是伪造,至少不一定是完全伪造,普通人也有可能让别人帮忙写论文啊,只要不被人看见怎么证明?卢武铉对亲属腐败知情但是不报不“割席”,也可以以“亲亲相隐”辩护。而他亲属腐败得到的钱他有没有受益,受益是不是犯罪,他亲属腐败是不是起码客观上利用了他的影响力和关系,那也是一本糊涂账,怎么说都有道理。在这两个案件中,如何区分正常的家庭关系和以权谋私,真的非常容易区分吗?能区分但是现实中任何人能那么死板遵守吗?至于亲属贪腐,腐败收益和正常收入很容易区分吗?私人礼物和贿赂真的泾渭分明吗?老鼠居仓边,能忍住一口不吃吗?换成其他人例如那些义愤填膺的批判者当官能完全清正廉明、公私分明甚至大义灭亲吗?希拉里邮件门事件也情有可原,一个人不可能一辈子都紧张的谨守规范,即便专业特工还会疏忽露马脚,在重要位置单独执勤的人就没有打过盹、玩过手机,或者违反程序脱岗一会吗?大多数有重要工作甚至保密工作的人,从没用过私人手机、邮箱之类谈过一次公事吗?

    而性骚扰、性侵害问题就更复杂了。在男权社会中,考虑问题都是男本位的,主动权和话语权都在男性方面,女性是被动方接受方。这样的环境下女性的自主性是小的,喜怒哀乐的解释权是男性所有的。当然,哪些是正常的男女交往,哪些是骚扰,即便以双方都没有撒谎隐瞒扭曲事实为前提,一些时候也确实并不好区分,男女关系和情爱本来就是个复杂到无穷变幻的问题。如果过于严苛制定规则,一方面是实行不下去,还有就是实行了也就跟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差不多了,或者起码破坏了正常的两性交往。还有,对异性(一部分人是对同性或双性)的好感和性冲动根植于人的生理和心理,没有人是柳下惠。虽然大多数人都知道和遵守某个边界,但是具体边界在哪不同的人有不同标准。不仅不同人不同文化有不同标准,同一文化同一法律体系下,具体每个侵害者和受害者被评判和处置的方式结果也不同。而科莫及其其他下属对受害者的施压甚至威胁,其实也是从古到今包括现代社会加害方及亲友对待受害者的习惯动作,就像办公室职员9点上班打卡一样的习惯。何况,从某个角度说,和这些男性政治家在男人之间的残酷对抗相比,性骚扰也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他们对待男性比对女性其实更加有攻击性、更加没有礼貌甚至恶毒。他们男人在残酷斗争之余,难道可以一下子就能切换到对女性的完全尊重了吗?这种不尊重可能没有一点性方面的成分吗?(以上一些话确实不政治正确甚至很错误,但是却是普遍现实)

    另外,就是保护重要人物的必要性及功过对比问题。虽然“人人生而平等”自法国大革命以来已逐步成为人们公开承认的共识,但是实际上却并非如此。从古至今,就没有过真正完全的平等、没有完全的一视同仁和同等对待。人们一般认为功劳很大甚至巨大的重要人物,不应该因为一些“小错误”而毁掉前途、身陷囹圄。这在情理上确实有道理,或者某个角度有道理。在历史和社会发展中,有些人物贡献斐然,甚至有着巨大且不可替代(或者按情形推断同时期其他人极可能做不到)的贡献,这种贡献对国计民生意义非凡。还有些人虽然不是什么伟人和领袖,但是是社会精英,其正在或将要得到的职位地位很高、对国家社会人民很重要。如果因为涉及某件或者几件足以锒铛入狱或者影响前程的事,将其如普通人那样处罚,那将让其前途断送,也无法去为国家、国民继续做贡献,产生的影响将远远大于其犯罪的损害。而且,对于这类重要人物,的确可能会有对手力量专门找茬抹黑,甚至栽赃陷害,以图破坏。如果对这样的人违法必究,那确实可能导致重要工作无法进行、各种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目标无法实现。

    就像汉代名将李广因私怨杀死霸陵尉,如果依法处死李广,他的功绩将大减,抗击匈奴的北方前线提前少了一员大将,不知多少汉军和平民将因此多遭匈奴入侵而死难;关羽是杀了仇家逃亡后才遇到刘备桃园结义,然后成就一番盖世功勋的,说白了当初就是个畏罪潜逃的杀人犯,应该绑送官府才符合法律和道德,如果那样当然也就没了后来威震华夏的成就、义薄云天的美名。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家马丁路德金嫖娼(还是嫖白人女性,虽然此事有争议,但是根据多方信息应该是真的),如果按现在的道德要求和政治正确标准,那恐怕也得结束政治生涯或者转趋低调。还有卢梭那些自曝的行径,放在现在即便人们原谅他,但他也不可能得到任何正式荣誉和重要职位。

    还有,对卢武铉、曹国、朴元淳、科莫等标榜道德政治的进步主义者“严格要求”,也会导致以后越来越少的政治人物秉持强烈的道德政治原则和主张,尤其不再有那么强烈的正义感和高标准的追求。因为如果自己如此标榜、立旗,自己却无法完全做到,那一旦事情败露就会受到比一般人犯相关错误和罪行多十倍百倍的损害,立的越高摔得越狠。“高处不胜寒”,有志于高擎道德政治旗帜的人也就心灰意冷了,本就不想这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的政治人物也就不再被“道德绑架”了。这样一来,腐败与肮脏政治又将悄然回归,以权谋私、获取非法收入、利益勾兑、性侵害性剥削女下属以及不诚实和双重标准,将重新成为高层政治的常态,并上行下效处处腐败。这样环境中的人当然也会互相“理解”,给同僚甚至政治对手留有余地,不再会那么苛刻的追究责任。放下了道德枷锁,还能逃避开法律枷锁,何乐不为?这并不是空想,韩国以前的政治常态即如此,美国也不干净。这些更是世界大多数国家政治高层正在发生的、未来也将继续发生的。

    那么,容忍、默许这些人犯这些错误、罪行,反而才是对的吗?

     “存在即合理”吗?要保护加害者还是受害者、稳定还是正义?

    当然不是。以权谋私、剥削压迫、欺凌侵害、打击报复,从来不应该“存在即合理”。对这些人和行为来说,权力的加持和社会结构及文化传统的掩护不是脱罪的理由,在某种程度反而让伤害更深更久更沉重、让受害者更加无助、绝望和麻木。同样类型的错误和犯罪行为,“借势”对加害者的收益和对受害者的客观伤害、损失普遍会比“独狼”更大。例如抢劫偷盗,大多数案件每次也就获利几百几千美元,可是只要稍微动一下权力,那得到的何止万元,甚至有些利益千金难买。而这种谋私和特权,对他人的损害尤其隐性损害何止像被抢一次那样“少”,可能就断送了别人前途命运(因为资源总和是一定的,以非建设性方式取得利益,那这个利益有人得就一定有人失)。只不过这种东西就像间接税一样,不容易感受到或者因无力改变而默认而已。

   当然,发达国家人民因为接受通识和普世教育,起码一部分人已经清醒了。就像曹国为女儿谋利、崔顺实为女儿谋利引起韩国数十万人烛光抗议,其中就有很多大中学生及其家长。韩国高考也很激烈,考生苦读十多年,就为了一朝金榜题名,有的人还长年多次复读,自己和家庭付出巨大牺牲。所以他们看到曹国、朴槿惠这些权贵为自己或者亲友子女谋利、利用特权协助上大学才十分愤怒。他们的愤怒没道理吗?他们不应该为捍卫自己前途命运而呼喊吗?还有像逃税、获取非法收益,也是获利巨万,其非法获益导致其他合法经营者和政府财政收入减少,这些损失最终不还是由平民百姓承担吗?欺凌、侵害,同样是借助权力和特殊环境更能肆无忌惮,受害者无从逃避。像吴巨敦性侵下属还致伤事件,韩国许多国民都能感同身受。被注目的只有朴元淳、吴巨敦、安熙正,可是其实韩国各工作机构恐怕有数以万计甚至更多的的类似侵害者,每年类似的侵害无可计数。在韩国那种高度格差化的社会,上下级之间有明显的尊卑之分,权势欺凌和侵害很多。韩国精神疾病患病率和自杀率都非常高(四分之一人口患有各种类型和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自杀率居经合组织(OECD,即部分发达国家和少数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经济俱乐部)成员国首位),与这种欺凌与侵害文化的盛行颇有关系,也说明这些欺凌和侵害的伤害之大。

    至于重要人物和精英需要保护的说法,完全有相反的理由说明这样的人更需要严格要求。因为这样的人物权力、影响力巨大,所以其非法行为收益更多、伤害更大更广,而且对他们违法犯罪的处置有着重要的表率作用、对同类案件有着标杆意义。如果朴元淳、吴巨敦、曹国等人可以赦免、包容,那下面的层级呢?其他做出贡献的人士呢?发“免罪金牌”吗?哪些人应该包容从轻哪些人又应该按法律公事公办?上行下效怎么办?“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选择性执法吗?同样罪行不同的人犯就不同对待并不惜歪曲诠释法律吗?法治屈膝于既得利益集团和丑陋的惯例与现实吗?那韩国宪法序言里的“誓以正义、人道和同胞之爱,巩固民族团结,打破一切社会弊习和不义之事,在自律与相互协调基础上,更加巩固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所有领域做到人人机会均等,得以让每个人各自发挥最高度的能力。在享有自由和权利的同时,完成遂行责任和义务。对内则期求均衡地提高国民生活,对外则献身于恒久的世界和平以及人类共荣,藉以永远保障我们及子孙后代的安全、自由和幸福”岂不是在扯淡?有些国家可以不把宪法以及一切法律当一回事,可以说一套做一套,但是民主法治的国家不能。

    现代民主政治之所以要强调限制公权保护私权,原因正在于要防止上述那些利用权势和体制谋私为恶。可是除了权力,社会结构、文化传统、风气习惯、非公组织等,同样是“势”的一种。现代民主政治对权力有很大限制,但是却没有足够的限制好后几种,甚至对权力的限制还放纵了另外几种“势”(当然不限制权力同样可能会让另外几种“势”得以借权之“势”双“势”甚至多“势”作恶)。

    就像性侵害问题,现实中非自愿的性行为非常普遍,也的确存在诬告或事发情形复杂的状况。而且,如果定罪加害者,他的一生很可能就毁了。但是,强奸案毁掉了多少女性?对其心理和生理伤害又有多大?相关研究汗牛充栋,只不过总被大众忽略。我前几天还看了一位知名女权主义者写的在中学时期被性侵害的经历,触目惊心。难道为了保护加害者的前途命运,就要让受害者饮泣终生?当然有人说这女权主义者不是还生活的好好的甚至成为社会精英吗?且不说她经常因创伤而痛苦,包括因此罹患精神疾病而服药(虽然其患病未必是这一个原因或者性问题一个方面),其实像她这样相对成功的人生是幸运的,还有许多受害者因此沉沦甚至发疯、自杀。所以我们这个社会的正常运转和稳定和谐,要以每年全世界数亿、中国数千万强奸受害者为代价吗?何况,这种纵容只会让更多人放开胆量侵害女性,放纵即是鼓励。国家机关、社会环境出于种种原因而放纵性犯罪的态度,本身也就是在塑造和强化强奸文化,形成恶性循环。这样的世界应该是女性所待的吗?何况,不谈伤害,仅仅是为女性独立和自主权,就不应该容忍性侵害的存在。女性的觉醒就在于其对成为独立个体、与男性一样有完整人格与自主性的认识和实现,而非是作为男权社会中的物件和工具而存在。

    所以,在中国及许多欠文明国家的人看来小题大做、不可思议、破坏稳定的法律、价值观及它们的实践,即例如对朴元淳、曹国、科莫等人所涉事件的态度和结局,也就不奇怪了。

    墓志铭与通行证:进步阵营“自掘坟墓”、保守阵营不胜反胜

    但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下、强调“执法必严”、“一视同仁”的情况下,进步阵营会付出沉痛的代价。前面已经说了两点,一是进步阵营对道德政治尤其社会平等、清正廉明、保护弱势的强调,让他们涉嫌谋私和侵害时更加面临道德批判,二是人性和社会现实促成其犯错犯罪,还有重要的第三点,即他们的个人价值观尤其对诚信的坚守,反而将他们置于绝地。

    诚信,是从古至今各民族各文明都推崇和强调的做人做事原则和信条。诚信对于人类文明非常重要。可是在现实中,谎言和背信却是常态。而越是如此,诚信也就越发被看重,也就导致各方各人更加标榜。但是由于各种现实原因、主观原因,许多人不能或者能但是不做到诚信,或者至少不能做到完全甚至大半的诚信、在重大问题上的诚信。当不诚信被揭穿时,不诚信的人又会通过各种方式辩解或者沉默,或者干脆否认不诚信(这又是一种不诚信)。当然不诚信的人也并不是一辈子都不诚信,诚信的人也不见得一辈子每句话每件事都诚信。不诚信有恶的目的也有善的目的,也有不得已的自保目的。人类就在真真假假中继续强调着诚信的重要性,但是却长期没有实现建成高度诚信的社会。而政治方面则更是尔虞我诈,诚信虽有,但是稀缺,在重大利益上利己总是压过诚信。

    但是,随着政治文明的发展,对于建立道德政治的呼声越来越强。尤其在民主体制下,更加强调诚信的必要性。而进步阵营所坚持的各种主张和原则,例如正义、平等、公开透明、社会监督、保护弱势,都需要诚信为基本,也以建设一个诚信和有道德的社会为奋斗目标。这无不要求进步主义者诚信和表里如一。进步主义者的道德情操和正义感也不容许自己成为自己所讨厌、痛恨的那种人,当然包括不诚信的人。如前所述,他们还往往强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上这些当然并不是说进步主义者都能做到,但是重要的政治骨干尤其那些国家领袖和重要部门首长、地方大员及重要的人权活动人士,是一定要努力做到的。能做到的,也就成为了众望所归的政治明星,人们支持他们也是在于肯定他们的品行尤其诚信和正义感。

    于是,当他们因为种种原因犯错、犯罪,就不能像其他人尤其他们的政治对手那样撒谎、狡辩,用谎言或者巧言令色为自己开脱,而是要实事求是承认自己的错误乃至罪行。他们更不会像那些恶棍人物那样反咬一口、威胁和报复举发者、受害者。他们一开始也就没有预备相关的黑暗手段,既没有心理预备思想预备知识预备,更没有实际预备(并不是无力做这些预备而是不想不愿预备)。他们如果撒谎,不仅对不起自己的信仰,也对不起支持者的赞美与期望,更对不起各种直接或间接的受害人。于是,他们在犯错犯罪后只有老老实实承认犯罪,并且还要勇于承担相应的责任。他们放弃了那些肮脏龌龊的手段,将自己引上圣坛,也就等于自动放弃了逃避惩罚(包括舆论审判和影响)的种种可能。

    这样一来,进步阵营必然经常明星陨落、大将失蹄。其实有许多事件,如果他们拒不承认,或者想方设法利用各种法律和制度漏洞狡辩,即便不搞打击报复等残酷手段,也是完全可能脱罪的。就像性侵犯问题,是非常容易通过“不承认”或者辩解为男女朋友关系而脱罪的。即便被定罪,如果他咬定牙关告诉支持者自己被冤枉、被政治迫害政治报复,那是会有很多人相信的(他们不这样说甚至自己承认犯罪,都有这么多人尤其中国人替他们开脱,呵呵),台湾陈水扁就是一例。但是他们拒绝这样做,大抵并不是一些人说的弃车保帅(当然客观上是有这样的作用),而是他们的信仰和道德操守不允许他们这样做。

    打倒他们的不仅有诚信,还有内疚感。其一生追求公平正义、清白无暇、扶助弱势,然而自己却做了对不起信仰、对不起国民、尤其对不起直接受害者的事,打击可想而知。真正丧失良心的人是不会内疚和忏悔的,哪怕其作恶是完全恶意、所做之恶十恶不赦;有良知的人即便犯罪有种种有情理可原谅的动机,所做并不算太恶,也无法接受自己犯下的罪行,产生的痛苦可能比其造成受害的人还大。于是他们就会选择坦率认罪,甚至自杀。

    于是,进步阵营哪怕百人中一人有罪,那一人也极易暴露;保守阵营或者反动阵营即便百人中十人有罪(甚至有些国家是百人全员有罪),可能也只会暴露一人甚至全员“无罪”。两个阵营暴露的罪犯比例相当,那进步阵营是暴露多少就是有多少(仅限于那些重要政治人物而非包括普通职员),保守反动阵营则是暴露的仅仅是冰山一角、十中之一甚至百中之一。

    进步阵营的一些杰出人士(或者说在犯罪前算是杰出人士),用他们的前途命运甚至生命,证实了“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这句名言。他们成了践行道德政治、诚信政治、干净政治的试验品和牺牲品。

    这些,中国人至少说绝大多数中国人是不会理解的,或者理解了之后,也不会向着这些“牺牲品”想让人们理解的方向去理解,甚至会向相反的方向理解和行动。

    当今中国如何对待这些丑闻中所涉错误和犯罪及原因

    为什么要说中国?我写这一切最主要的目的,虽然有分析和讲述韩国、美国等外国进步阵营及各种政治与社会问题的目的,但是最根本的当然是为了中国(前面那句话说的内容也是为了中国)。

    进步阵营这些人犯下的这些进步阵营人士的错误、罪行,以及一切类似的错误和罪行,在中国都完全不算事、不算大事。或者,只有在某种势力甚至许多势力的刻意制造下,这样的事才会被重视甚至无限放大,最终成为其人一辈子不可能清洗的污点(当然如果时局和环境变了就又不是污点)。

   之所以如此,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中国社会问题实在太多太大、人民苦难太深重,使得这些问题实在“排不上号”,且导致人民麻木不仁。当今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都十分恶劣且在继续恶化。如政治上的权力垄断、人治主导法治、实质普选与代议制的荡然无存,经济上官僚资本主义膨胀、贫富差距悬殊、平民大众民生无法得到保障,文化与意识形态上万马齐喑、谎言遍地、人民丧失信仰和迷失方向,各种社会矛盾也十分激烈。此外还要明白,中国从文革劫难中才走出40多年,且近期文革余毒又现,浩劫的创伤和影响远未消除。这样的大环境下,如美韩那样的“丑闻”根本算不上什么,人们也不会真正在意。

    第二,因为这样的问题实在太普遍、牵涉的人太广泛了,如果较真处罚,那全中国几亿人都得被拘捕,尤其既得利益阶层几乎全军覆没。从体制内到事业单位,从国企到私企,从要害部门到清水衙门,稍有权力的有哪个干净的(不排除真有,但那几乎一定是有某个大后台,因而不需要同流合污,但是归根结底还是同流合污嘛)?有些部门没权力的也全都不干净。没贪污受贿不代表没有非法收入(所有“灰色收入”其实都是非法收入)和各种谋私。私企又有哪个不依附于大大小小的后台?又有几个完全缴清税务?至于性侵害性别歧视之类,那也是太多太普遍了。只不过在这种残酷现实下,许多女性都不得不“自愿”了,只有不同程度依附于男性才能生存发展(同样,除非有后台和足够资本独立才能避免)。这样情况下,被骚扰侵犯有时反而是个“好事”。所以对这种到处都是的情况怎么查怎么处置?

    第三,习惯成自然,这些行为已经由不合理变成当今中国状况下的“合理”,也就是所谓“潜规则”,得到社会各界广泛的默认,并进一步成为文化、思想意识、社会结构的一部分,于是有了充分的“合理性”。比制度、法律更长久的也更深入人心的,是文化、宗教及传统惯例。原本中国就从古代至今积累了大量旧习俗旧文化旧道德,而中国近现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又严重畸形(满清种族殖民、日本入侵和占领、中共统治都十分邪恶扭曲,只有民国那段比较正常),所以也就没有接受正常的现代文明熏陶洗礼尤其民主法治的塑造。于是,在正常的现代民主国家所不容许的事情,在中国已经被当成十分合理的现象。

    第四,在前述这些情况下,大多数人反而是需要去参与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勾结依附,以及部分女性在并非完全处于好感下发生各种层面的关系等,才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在各种竞争斗争中优胜(同样是除非有后台和资本等远离或者自甘下游)。如果不这样做,就会被淘汰出局或者至少成为相对失意者。而且,那样做会被同流合污者视为威胁,不仅没有好报还会落得更惨下场。

    所以,在中国的人们已经习惯了这些,而且必须要接受和习惯这些,而且所有参与者都要去维护这些丑恶的存在。只有参与了丑恶,才算是交了“投名状”,大家才是“自己人”,否则如何制约要挟你?

    当然,并不是说中国不会曝出类似丑闻,相反这种丑闻时常曝出,但是曝光动机、方式、影响、处理方式与结果,都与现代民主国家不同(当然也有一些相同之处)。现代民主国家的曝光多出于个人维权的动机,中国则是出于权力斗争利益竞争、打击报复;前者一般会发给媒体和诉诸法律、找公益机构,后者一般会在圈子内传播、寻找盟友靠山拉帮结派党同伐异;前者一般会产生重大社会性公益性影响,激励更多人维护权利,后者则只是促成某些个人的“落马”或失败以及另外的人的胜利,没有公益只有私利;前者至少有一部分会按照法律和公序良俗、专业和中立方式裁判,也有一部分让弱者得到公道和补偿,后者则是谁权势大手段多心地黑谁赢,结果只不过是又一次丛林博弈后的分赃罢了。(当然我所说的现代民主国家曝光的正面性,只是说一部分并不是全部,而且这一部分也不乏各种复杂灰暗成分,但是中国则是极少)

   但是,这并妨碍中国人对民主国家曝出的这些丑闻也不在乎,相反,至少有一部分人是颇为“在乎”的,出于维护中国体制优越性、维护自身既得利益等原因,需要丑化西方、丑化民主体制,所以会对这些丑闻放大检视和传播,各种批判,以证明民主的虚伪、无用和“西式”民主国家的丑陋。事实上这反而证明了民主国家有维权的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对人权的重视。这些传播和批判者未必不知道,但是他们仍然要这样传播和批判,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独立思考。当然也有更加阴险的动机,也就是以此来警示同样属于既得利益者的自己人,不要支持民主法治,不要学习西方,否则就得失去既得利益甚至锒铛入狱了。

   民主化开启后的中国又如何?进步主义者能出现和生存吗?

   专制主义下中国现状是如此,但是它不可能永远存在,早晚会有转型、走向民主自由的一天。那时,中国和国人又会如何对待前述丑闻中那些错误和犯罪?如何对待可能出现的前面定义的那种“进步主义者”?

   我是非常悲观的。

   中国在民主转型期,肯定无法迅速拔除各种弊病,将经历长期的政治、经济、思想和社会阵痛。而前述那些丑闻所涉的错误和犯罪,除了一些技术层面上很容易杜绝的,大部分都会继续长期而普遍的存在(且那些极易杜绝的也未必会去杜绝,哪怕民主了)。这些错误和犯罪所涉人数仍然像当今专制时代的比例这么大。

   在这样的情况下,以既得利益者即社会中上阶层为主的各种以权谋私、违法乱纪、非法获得收入、欺凌弱势的人,会团结起来心照不宣的相互保护、支援,维护这些非法行为的继续存在和涉事者的不受追究。至于为什么,一是因为那时社会环境如制度法律、思想观念、社会结构仍然让做这些错事甚至犯罪利大于弊、做比不做更能生存。第二,就是即便在民主自由可以有所改变,他们也会继续捍卫既得利益。第一点前面已经说过,主要说第二点。

    许多自由派人士或者说亲西方者认为,民主自由就意味着走向光明、根本问题得到解决了。这完全不是事实。不同国家地区民主的类型、质量、倾向性都大不相同,甚至单从绩效方面看,许多民主国家(地区)之间的差异还大于许多民主与专制国家(地区)之间的差异。同一民主政治系统在不同国家都有不同效果。当今世界大多数民主国家都是不成熟不完善的,这些国家虽有民主所需的一些基本架构和核心内容,如普选、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言论与新闻自由等,但是社会仍然充满着不平等不公正等各种丑恶,既得利益者仍然主导着国家权力、掌握着财富人脉知识等各种资源、控制着主流话语权。他们比民众能更好更快适应新的政治体制、更有能力和更熟练的运用新的法律和制度,将专制时期的既得利益保持下来甚至扩大。他们要保护既得利益,就一定要让以前的各种特权得以保留。如果不能以权谋私、腐败、党同伐异、欺凌弱势,也就无法保有特权及特权带来的利益。

   我在另外一篇政论文章中就提及中国“民间力量”的复杂、国民内部矛盾的深刻、既得利益者的顽固:

    中国“民间力量”内部是有深刻的矛盾的,有些甚至是不可调和的、大于与专制政权的矛盾的。不同阶层、不同区域、不同利益集团,有着巨大的利益分歧、意识形态差异。例如许志永先生的公盟在未解散时,推动教育平权,反对最强烈的,并不是专制政权,而是京沪等地户籍居民。京沪户籍居民和外地务工者都是“民间力量”,但是却有着近乎生死攸关的矛盾。

    从改革开放到邓小平南巡,再到中国融入全球化进程,数十年间中国已经培育了一批“先富起来”的既得利益阶层,并且正在或已经实现了代际传承,利益逐渐巩固,身份地位越趋清晰,其阶层所属也已稳定下来,形成了庞大的求稳苟安、仰上俯下的精致利己主义群体。

   对于这些处于相对有利地位的中产阶级中上层、京沪等特大城市户籍居民、部分国企央企及事业单位(如三桶油、医疗、烟草、铁路等行业群体)成员,高知理工“工业党”成员(以上群体部分重合)……他们宁可选择与中共合作,也不愿意放弃相对的特权;他们宁可一边没有民主和政治自由、被上层剥削,一边剥夺比他们更弱势者,保持相对于平民大众更优越的地位和特权,也不要人人平等。这既是这些精致利己、因私为恶者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价值观,也是由他们精密的算计决定的。至少从他们角度,成为次于核心特权阶层的“二等人(或称为‘优势集团’)”,以压迫下面“三等人”、“四等人”……也比人人平等更有利于他们(至少从经济上和他们的价值判断上)。

……

    那些“优势集团”成员掌握着巨量的财富、知识、人脉、话语权等资源,远比工农大众有更强的推动变革的能力。但既然他/她们如今在习近平统治下,享受着较为优越的生活,又缺乏对自由民主的向往(专制独裁、反自由民主的洗脑教育是其次,更重要是利益。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他们在非民主环境下有额外的“自由”,例如在专制而非法治下,这些既得利益者更容易搞潜规则获利、胡作非为乃至违法犯罪更易于免责和“疏通”。相对于弱势者,荫庇于鼓励弱肉强食体制下的“优势集团”成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更便于攫取财富,公共资源配置也更倾斜于他们,更能不择手段的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他们有什么动力去选择变革呢?

    这些“优势集团”与工农大众的关系,很大程度就像种族隔离时代南非的白人与黑人的关系那样。如前所述,他们甚至在专制下过得更好,可以享受廉价劳动力、户籍特权、相对良好的治安、相对优良的公共服务(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他们为何要选择失去相对特权、甚至面临战乱和财产再分配的风险,去推动中国的改变呢?尤其在如今渐变不可能的情形下,他们更不会赞同革命、“打倒旧社会(如今的社会)”了。对相对弱势者,习近平时代是尊严和权利上相对的“最坏的时代”,但对这些“优势集团”,恰恰是“最好的时代”。(而且,这些“优势集团”中的许多人是有能力移民到发达国家或在国外长期生活的,可以既在中国大陆争权夺利、聚敛钱财,又可以去享受西方的民主自由法治,至于中国是否民主,其他国人是否自由,他们并不关心)

……

    其实,即便真的因为种种因素结束极权、走向民主自由,这些既得利益集团也一定会千方百计保护这些既得利益和相对的优越地位。我在引文中所说的他们不愿意民主、民主会导致他们失去特权,只是说相对于专制极权而言,意在强调既得利益集团的顽固保守。事实上,即便实行了民主政治,他们一样有诸多手段将特权延续下去。他们一样反对废除体制内编制(伴随编制的巨额非基本工资收入)、公务员终身制、国企垄断、户籍制度(城乡、地域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等制度性差别),以及继续维持秩序高于自由、维稳高于维权、精英贵于平民、特权高于平权的社会结构、社会文化、相关的制度与法律及实践。他们可是不愿意真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是明里暗里主张自己高人一等、“刑不上大夫”,觉得自己高贵娇贵而平民卑贱低下。

    这从中国既得利益阶层的政治取向就可以看出。不需要深入他们内部,仅仅通过他们露出的那一点思想和行迹,就能明白他们在民主制度下政治取向如何。中国社交平台“知乎”是高知精英群体聚居地,虽然这里并不都是高知精英,但是比例相当高,尤其比较活跃的答主基本都是有优越学历/职位/家境/背景的,说其知识地位财富在中国前1%并不夸张。这里的各种言论很能反映既得利益阶层尤其年轻一代既得利益者的价值取向。

    至少在2015-2020年这五年,社会达尔文主义是知乎的绝对主流。这些人极端讨厌“白左”、反对平权、反对公平再分配、反对女权、反对政治正确、反对同情弱者……而支持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不择手段、效率至上、格差社会、国族主义、重理轻文、男权主义……最典型的莫过于在2016年前后,在美国总统大选及美国政治问题上一边倒的支持特朗普及共和党,而极端厌恶希拉里和反对民主党。他们支持特朗普,可不是像美国南方白人、保守派基督徒那样很大程度出于听信谣言和反智主义,这些人的知识水平是绝不会相信什么“QAnon”阴谋论的,他们完全是出于价值观及背后的利益。他们非常厌恶主张平权的希拉里,而对特朗普那种反政治正确、蔑视诚实与公平、鄙视弱者极为赞同。在卡瓦诺涉嫌性侵事件上,也完全支持卡瓦诺,并竭力否认卡瓦诺涉嫌性侵,对联名反对卡瓦诺当选法官的耶鲁大学师生冷嘲热讽极度愤恨。这是因为作为法官的卡瓦诺在各种判决中总是支持强者和既得利益者一方,如一贯保护大企业大资本家利益、站在权力一边,判罚一贯不利于劳工、女性、残疾人、LGBT群体。

    他们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无不与进步主义、进步阵营所尊奉的价值观相悖。这些人常年浸淫于恶劣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中,只有残忍、冷漠、不诚实、损人利己、拜高踩低、善于表演,才能生存和发展。正如钱理群先生对“精致利己主义者”的定义,“他们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其实不是“一旦掌握权力”,而是已经广泛的掌握各种大大小小的权力或者职位。这些人并不是狂热的民族、宗教或意识形态信徒,一切都以利益(当然不一定是物质利益,精神愉悦和达成某些目的也是利益)为首位,并且非常坦然的作恶、钻漏洞得益和逃避制裁、撒谎、推卸责任、双重标准,这正与我前面提到的进步主义者如卢武铉、朴元淳等人的信仰和坚持的核心原则相对立。

    就像现在中国官员在台上讲的那些,和所作所为完全相反,但是却没有丝毫愧疚(当然也或许一些人有),真有后悔也只是对自己在权力斗争中失败的痛悔、没有爬到更高位置和完全不受制于人而沮丧;公务员拿着微薄的名义工资和丰厚的实际收入及各种特权待遇,对各种明显错误甚至害人的政策执行不误,一切循规蹈矩,对群众冷漠无情,然后还能把责任都归咎于上级的愚蠢和老百姓的愚昧,自己摘的干干净净;军警特宪(姑且这么称呼吧)作为保卫政权生存的最大屏障,是这个邪恶政权的底气所在,他们也觉得自己辛辛苦苦、流血流汗十分不易,还有许多不能说的东西也让他们感到委屈,可他们从不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可以受损、应该与人民真的平起平坐;法院法官月月年年逆情违理枉法判案(当然我并不是说所有的案件),对明显的事实证据视而不见,政治、维稳、关系、绩效……都能压过基本的是非。但是他们还能道貌岸然的自居正义化身,冠冕堂皇的讲那些法治和正义的凛然大词,而不会因为毁了多少人命运、帮了多少坏人而愧疚自杀;医疗群体一方面通过以药养医、收取各种贿赂,对医改强烈抵触不愿减少哪怕一部分既得利益,另一方面又强烈要求政府和警方依法打击“医闹”即激进医疗维权者;教师讲一些他们自己都从来不信也没指望学生真信的东西,也习以为常甚至从中得到乐趣;京沪津、东北等地部分还算开明的居民(完全无耻的就不用评论了)也时常批判各种丑恶现象、体制和政策甚至专制本身,但是如果有人要指责其户籍特权和地方保护主义、歧视外地人(不止是说言语思想上歧视,这方面倒不见得严重,而是关系到实际利益时的歧视性对待),要推动部门改革国企改制、清理历史遗留问题之类,立即坚决反对,不是认为享有特权理所应当,就是把一切甩锅给整个政权和中央,不承认自己参与了压迫剥削,不认为自己有什么责任和义务放弃特权,甚至还得了便宜嘴上还说自己最吃亏。他们之间也时而互相批判,但是归根结底还是同一阵营的既得利益者。

    这些人都特别崇拜美国共和党及特朗普强调的“law and order”,但是只遵守有利于自己的那部分“law and order”,或者干脆就是自己出于自身利益参与制定的“law and order”,自己犯起法和破坏秩序的程度和危害恶劣多了(和各种抢劫、偷盗、强奸的罪犯的所获所得相比多太多了,最重要是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受惩罚),即便原本就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和规定也能照犯不误贪心不足,还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会巧妙的利用法律依靠政策依附权力参与政权来逃避惩罚,而且能对犯罪坚决否认或以一万个理由狡辩。这样的人当然不会成为、拥护卢武铉、朴元淳这样的人,更不会被打倒这些人的丑闻打倒。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这些人对卢朴不乏溢美之词,且赞誉颇为真诚,但是如果真的摊上这样的领导人、又对他们也如此要求,那他们一定是会去弄倒弄死的。(当然我也不是说体制内就没有好人、知乎上就没有正义之士,相反其实是很多的,但是和大多数坏的相比那还是少数)

    虽然到了2020-2021年,知乎情形发生了一些变化,青年毛派极速崛起,成为最大的一支声音。青年毛派的个别主张与社达主义者几乎完全相反(例如再分配问题),但是在其他大多数问题上其实是相同的。毛派看似极左,但是现在有了更多右翼甚至极右成分。极左网站“乌有之乡”引用毛“喜欢西方右派不喜欢左派”的话,公开发表过亲特朗普的言论,《纽约时报》也曾经有关于毛派支持特朗普的分析文章。知乎上很多毛派本来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川粉。这种转变大抵和新冠导致中国经济极速下行及大量失业有关,导致以前的部分既得利益者转向毛派。但是他们底色没有变,残忍、极端、弱肉强食、蔑视人权的思维没有变。除了在劳工权利方面有非常强烈的追求与西方主流左派一致(当然相对更极端,实现的手段也不一样),其他如女权、环保、教育、科技、司法、历史问题、国际关系等方面不仅不一致还往往完全相反。他们拒绝包容性的政策而是主张排他性的,最警惕的不是权力而是资本(他们要的就是毛式“无产阶级专政”),不考虑现实可行性和科学性而是原教旨主义和反智主义。他们对中左的社会民主主义和中右的自由主义都没兴趣甚至十分厌恶,只在毛派和川粉间摇摆甚至身兼两个身份且自觉自洽。虽然其主张也有一定道理,从某些角度甚至很值得同情理解,可根本上是需要否定的,真正实行也一定只会将国家人民带入更残酷的深渊。

   我所说的这些只是冰山一角。其实只要经常逛知乎,很容易发现既得利益者们普遍的利己(并且同时损人)、残忍、狡猾、不诚实、不道德、冷漠、有才无德。而且这只是从他们说出口的、加以粉饰和保留的东西判断,更多涉及违法犯罪或者触及红线的东西,他们不会说不敢说,现在说的表现出来的也只是冰山一角,他们实际上的恶劣不知要高多少层级、反映的体制黑暗社会黑暗不知要多多少倍。(当然,这些人还是有点诚实的,否则外人更看不到既得利益者里边发生的是什么。这也佐证了稍有诚实,就会导致觉醒和酝酿反抗,也证明他们压制言论舆论是“合理”的,因为被压迫者看到这些更多不是感激说出真相而是痛恨犯罪和特权、痛恨既得利益者。所以又可以反推他们一定更会隐瞒,实际的黑暗要比现在看到的不知严重多少)

    这些人怎么可能会甘于因为类似于曹国、卢武铉、朴元淳那样的“小”事情而失去前途、身败名裂,更不会愧疚而死,而是会不择手段的疯狂捍卫既得利益和各种特权,对反抗者百般迫害、对进步主义反扑。他们不会成为韩美进步阵营那种人,也不会让其他人成为那种人。

    如果中国未来有了卢武铉、朴元淳那样的人物,他们真有可能被陷害致死。因为这样的人一定挑战他们的既得利益,并且树立一个不容忍种种违法乱纪、猥琐龌龊的标杆,让他们无地自容无处遁形。至于手段当然五花八门,从生活作风到裙带关系,从政治主张到经济财务,总能找出问题,不能就栽赃陷害。陷害不成也能污蔑一番。美国不就盛传“希拉里性侵儿童”吗?这种无稽之谈都有那么多人相信。民主党和希拉里非常重视儿童权利,所以就故意这么污蔑。香港也有建制派的“耳语系统”污蔑为纪念六四奋斗数十年的李卓人是“六四凶手”,这种彻彻底底颠倒黑白的行为,还真能造成很大的杀伤,包括对被污蔑当事人心理的伤害(哪个人被污蔑做了自己最痛恨的行为,能不感到冤屈吗?)。大多数人民对政治和社会没我们这些人那么关心和熟悉,相信胡说八道太正常了。即便不能达到污蔑,也能搅浑水,让对他们代理人的指控变得模糊、同样可疑(哪怕是完全的事实)。马克吐温《竞选州长》一文那些东西,在浸淫厚黑和社达许多年的国人这里就是小儿科。

   且不说诬告陷害,中国真有卢武铉、朴元淳那样人物,也免不了真有什么事。中国现在和未来转型期的制度、法律和社会环境,远比韩国的要糟糕。我前面已经说了作为后发民主国家的韩国转型至今集中爆发的各种社会问题,而中国无疑更糟。中国的政治专制严酷程度远超当年韩国右翼军人政权,社会自由更是不如。除民国部分地区的少数时期外,中国长期没有民主运转的经验,也没有成熟的公民社会和大规模的政治反对力量。1980年代和21世纪最初十几年曾经有过一些自由,但是非常有限,而且自2013年起这些有限自由也被剥夺殆尽。在这样的情况下,各种社会矛盾积累的如同高压锅,无数弊病积重难返。国家分裂、内战都有可能,更不用说其他。这样的环境有曼德拉也没用,苏联不就是有戈尔巴乔夫也没用吗?如果一个领导人没点厚黑和狠辣,恐怕无法控制局面。

    还有,不仅卢武铉、朴元淳那样的人物难以生存,出现这种人物的土壤都没有。我再次引用我那篇政论文中的内容:

    中国国内外的大多数自由派,包括许多民运人士,难道不是在本质上已背弃工农阶层及弱势群体了吗?中国的自由派人士、民运人士,大多数都是里根、哈耶克的信徒,甚至是特朗普的支持者,难道会支持左倾的、类似于1970-1980年代西班牙希腊、拉美诸国、韩国那样的民主革命?说的更直白一些,中国的自由派本身就是“优势集团”的成员,大多数人考虑问题与那些精致利己主张弱肉强食、自由放任的“一等之下,百等之上”的相对特权者、处境优越者没有区别。或者再直白一些,这些自由派只是反感头顶上有中共的控制压迫,但根本不在乎平等、公正、平权这些,甚至坚决反对之,不是主张完全自由放任、实质丛林化,就是想“彼可取而代之”的“在野共”,甚至兼而有之,把两种恶叠加。

   这些人德智皆乏,论才智,除了在个别领域有成就,视野普遍狭隘,基本的通识性人文社科常识缺失,认知水平和理性思维能力差;论道德,前面讲的他们的主张已经证明其卑劣了。这些人最多有肤浅的、选择性的同情心(而对异质群体则不仅不同情而是袖手旁观,甚至落井下石了),同理心和悲悯心就完全没有影子了。这些话不好听,但是难道不是事实吗?我曾经多次分析过支持特朗普的中国自由派人士的心态,他们对中国受苦难的百姓,尤其底层民众的内心想法大抵是:1.我同情你,但那都是共产党干的,与资本主义无关,相反资本主义非常好;2.我虽然同情你,但我们尊卑不同,我是贵族和社会精英,你是底层老百姓3.即便共党亡了,自由民主了,我还是精英,你还是底层,可以让你不受专制迫害,但平等别想。当然,其他的群体,无论是体制内权贵和其他既得利益者,还是平民大众,价值观同样乃至更加差劣。但是,作为希望改变中国的力量,就应该对自身有更高要求,而不是去“比烂”。我们要做开拓者、变革者,而不是“取共而代之”者。

    我在《十论民运》中对此也有所评论,摘录于此:

    中国民运,几乎完全是右翼分子的天下。绝大多数民运分子,都是哈耶克、里根的信徒,乃至是麦卡锡、特朗普的拥趸。而左翼极为微弱,聊胜于无。如此左右失衡的民运结构,既造成中国工人、农民、学生、少数群体等较弱势者在民主运动中失声、失“利”;也导致中国民运丢失了可资动员的庞大根基,是目前民运衰败的关键因素

   反观其他国家的民主运动,左翼往往是中流砥柱。韩国的民主党系、南非的非国大、西班牙的社会民主系、巴西的劳工社民系、波兰的团结工会(当然它和它的继承者后来变成右翼,但至少在1990年代之前,它的诉求很多是左倾的)、缅甸的民盟……都是强调平民利益和社会公正的左翼扛起民运的大旗,把民主与平等作为首要的政治目标,以工人、学生为基干,以被压迫的平民为基础

   如果是已故美国参议员、前总统候选人麦凯恩式的右翼,即便政策主张不一定好,但品质值得尊敬。可中国民运的右翼多为特朗普式的,从他们的人品到政治主张,还有对特朗普的态度,都让人感觉极为不安。正如秦晖教授所说,无论左右,都要坚守“共同的底线”。而这些特式右翼的主张和行为,则在不断的穿透底线,置人民利益于不顾

   民主运动,应以革新、进步、民主、重建为基调,实现人民为国家主人的目标。而右翼价值观,则多强调守成、稳妥,倾向于精英主义、利己反智的保守基调,这就注定使其缺乏左翼改变现实的意志,更没有左翼唤醒受压迫平民的动员能力。不为人民争权利,只为自己要自由,民运必然狭隘化

……

    中国民主化究竟要借助哪些国际力量?中国民运人士、自由派、政治反对派、维权人士、公民运动人士……究竟要和怎样的“国际民主力量”联合?

    我所看到听到了解到的是,中国国内外的大多数乃至绝大多数政治反对派,都选择了和保守主义、宗教势力(主要是基督教福音派等保守派别)、民粹主义、对华强硬派(甚至反华势力(实实在在的“反华势力”而不仅是反共势力,甚至是反华不反共势力)和种族主义者)合作,和主张自由放任、低人权低福利、弱肉强食的力量合作,和反进步主义、反人本反理性反科学的势力合作……总之和各种反动势力合作,而非选择和真正进步的、民主的、革命的、促进平等与社会公正的国际力量合作。

    中国政治反对派在与国际合作上如此的方向、如此的“主流”,原因、恶果、性质,与上一个问题的答案几乎一样。我直言不讳的说,如果中国民运、自由派,乃至整个政治反对派主流,依旧如此“国际合作”,那不是将中国变好,而是和如今中共的政策内质一样,甚至“引狼入室”,再多一重甚至多重外来的危害,让中国社会的腐烂、人心的败坏雪上加霜、蛊内添毒。

   这样的人又如何会成为卢武铉、朴元淳甚至金大中那样的人?除了都支持自由民主,他们政治观点和价值观完全相反。不排除有部分人士是左翼进步主义者,但是只是少数,且内部也有各种派别,不可能成为自由派的主流,也就不可能成为自由派推选的总统及重要地方首长的候选人。至于既得利益者当然更坏更不可能推出那样的人作为领袖。现在那些既得利益者把自己的错误和犯罪都归咎于体制、环境的不得已,但是真的到了民主到来的时候,他们依然不会放弃既得利益甚至会趁机扩大既得利益,将各种非法收益合法化,并在此外继续攫取其他非法收益。这样的人当然不会容忍直言他们的丑恶、挑战他们地位、剥夺他们非法所得的人上位。

    总之,如果中国有进步主义政治领袖,那几乎无法立足和执政。如果没有,那只剩下各种道德有亏甚至品质败坏、城府深沉甚至阴险毒辣、不信守承诺甚至讲白做黑、薄意寡情甚至残忍无道、利益至上而公义不修、不谙民生而擅于权斗、不恤弱势而代言权贵、不思改革而冷漠因循、不扬人权而建筑丛林……的政治人物主导中国。那样的中国,民主自由是会有,但是无非是少数人才真正能够有较大获利的民主自由,还是既得利益者掌握权力、大多数财富及各种重要资源,平民大众还是缺权少利,弱势群体继续唾面自干,以权谋私、非法获得收入、“刑不上大夫”、欺凌虐待当然一样都不会少、程度照样不会轻。或者说人们有了资源但是仍然严重缺乏平等和正义。至于性侵害,那是给男权社会中男人的“福利”,性资源本就是重要资源之一。如果女性都独立自主和勇于维权且维权易胜,那对权贵和既得利益者全部利益的损失比例,相当于一个四合院失去整整一座房、百分卷少了25分(我无意物化女性,但是那些权贵和既得利益者本来就是把作为性对象的女性当成资源和物的)。他们怎么舍得失去?

    这样的民主自由,还有多少意义呢?应该还是有很大意义,但是也打了一个巨大的折扣。不过,我们倒是不用太担心中国进步主义者会像卢武铉、朴元淳那样陨落了,因为一开始就不会升起。

     

    韩国美国怎么办:折中主义或许是个出路

    中国的问题无解,或者说我暂时没想出什么解,但韩国美国及其进步主义者面临的问题或许有些可以尝试的解决方案。

    第一,透明化与实时监督。诸如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拉关系走后门,对于进步主义者来说往往不是刻意而是被传统习惯和社会现实带偏,人不由自主就会在他人不注意时候违反规则,从闯红灯到搞腐败,各种黑箱交易和封闭场所暴力,乃至打游戏时候违反游戏中的约定,都是因为缺乏监督感造成的。如果时时刻刻都处于透明化与监督之下,下意识就会收敛和自我克制。在不损害其本人和家人基本隐私情况下,对于涉公事物都请中立人士时刻监督或者进行抽查,如财务、社交记录进行备份,供各监督者查阅。所有公事和涉及使用权力的,都完整记录在案,最好使用包括区块链技术在内的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影音记录,以备查核,也是自我警醒。或者,主动将一些可能具有争议的、公私模糊的决定曝光,诉诸公意,让公众评判该不该做、应该怎么做。在这种高强度监督下,当事人就不容易产生侥幸心理,即便有了问题也能及时被发现和中止。这种监督可以不强制而是本人自愿实施,其他人则只是还按照正常的一般监督和一般流程行事。

   第二,非故意非严重罪行定罪不罚。对于并非有意而是习惯造成的轻微犯罪,如涉嫌接受礼物未上报,但礼物价值远低于其年收入的情况,认为有罪但是不予起诉和实际处罚,仅仅令其引以为戒,或者要接受廉政培训。当然这种判决必须公之于众、接受公众评判,不能自己关起门罚酒三杯。这样就不会在功绩斐然情况下,因为不小心犯了一个小错误但是涉嫌犯罪,就直接葬送政治生涯。当然这仅限于这种并非主观故意、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更严重的那当然应该严惩不贷。此外,也要一视同仁,不能选择性使用有罪不起诉和有罪起诉,公正性必须得到保障。

   第三,性侵害问题脱敏化、非严重加害者去歧视化。性侵害问题之所以总是引起巨大波澜、当事双方往往一方“社死”、前途乃至一生毁掉,以及导致的恶人加害者拒不承认却“回家过年”、残存良心的加害者承认却“牢底坐穿”,很大程度就是因为问题的敏感性、社会各方对待的严重性。但是性骚扰、性侵害有不同的类型、程度、情节,虽然说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骚扰和侵犯都不对,但是如果凡是性侵一律让其身败名裂,反而导致以上所说的那些情况,而且还让更残忍手段、对受害者造成更大伤害的强奸犯相对少受了惩罚。比如婚内强奸和被陌生人强奸、被朋友侵犯和被仇人报复侵犯,能一样对待吗?

   由于性侵害其实相当普遍,真的以法严责众也不现实。但是,现代民主法治文明社会又要求诚信透明、有罪必曝必罚。这二者不可能同时实现。所以,也需要改变社会对于非严重性侵害者的看法。以前很多情况下是假装不知道世界上包括身边有这么多性侵害者,甚至对明知道性侵害过他人的人当正常人看,现在必须依法透明捅破窗户纸,那相关的价值观和看法也需要改变。我们过去能接受假装不知道性侵害那么普遍、能把未定罪但明知其实际上侵害他人的人当普通人看待,现在难道不能接受正常对待不那么严重的性侵害者吗?如果可以善待明知性侵他人却未受惩罚者,却不能接受已认罪受罚的,这岂不是自欺欺人、变相鼓励犯罪和撒谎吗?如果不能那性侵害问题更难以被曝光、矫正,还会出现更多社会问题。何况,一个真正文明进步包容的社会,当然也包括接纳不是罪大恶极且积极认罪补偿、改过自新的罪犯,哪怕涉及性侵害。

    第四,对真相无比强调,但惩罚应克制,着重探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及解决之道。只有这样,才能让当事人吐露心声,各方共同探析错误和罪行发生的原因,以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犯罪惩罚力度大,但是现实又没有营造一个让人可以轻易不犯罪的环境,只会导致更多人隐瞒罪恶,通过争夺或攀附权力、奔走钻营以逃避惩罚,甚至制造更大的罪恶抵挡惩罚、抵消惩罚的损失,然后恶性循环,社会永无宁日。

   但同时强调的是要坚决探明真相、公之于众,厘清是非黑白对错轻重大小,让受害者沉冤得雪,让加害者认罪忏悔,让旁观者明白事实。各方也要对受害者和加害者进行合理的对待,不让任何一方感到委屈。

    第五,犯案者在坦诚犯错犯罪的同时,可以不采取那么激烈和决绝的手段,耻感要有但是没必要为律己逼死自己。这样也能更好的探究事情来龙去脉、促进社会对类似问题的改善。其实这方面美国进步主义者就比韩国好的多。例如科莫性骚扰事件后,他的回应其实很得体,没有否认事实但是讲了动机、客观原因,且其中又没有诋毁伤害女性。他几乎承认了所有事实(没有否认任何具体指控),但是讲了这是受家庭和传统影响下非故意伤害性的行为,自己只是不能适应变化了的社会规范,且因此一度拒绝辞职。当然在巨大压力尤其民主党内部的施压下,以及其他丑闻的影响,他还是不得不辞职。虽然在一些激进女权、进步主义者看来,他的辩解是在推卸责任和狡辩,但这样难道不已经比绝大多数人要好了吗?虽说承认犯错犯罪并不是什么值得称颂的光彩盛事,但是难道要他否认事实、口是心非、反咬一口?

    其实欧美国家由于政治和各种社会运动发展成熟,进步思潮根基深厚,反而能够比较坦然对待曝出的问题。经过近百年的民权运动和舆论曝光,他们已经对各种普遍存在只不过不为大众直接观察到的犯罪,有了理性认识和脱敏反应,也知道什么方式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韩国作为民主和各种进步思潮的后发国家,过于强调正义与纯净,对罪恶十分仇恨坚决批判,然后虽然让部分人的正义得到伸张,但是也出现了严重危机和副作用,也完全可能导致反噬倒退。韩国进步主义者应该学习美欧,虽然这不是一下子能学的了而是需要长期积淀的。

    以上这些如果实行,其实都是有利于进步阵营、也有利于弱势群体及整个社会的。这样可以制止、修复绝大多数韩美进步主义政治家可能做、已经做的错事乃至罪行。但是这些对保守派没什么用,因为他们根本不会开诚布公、坦诚相告、表里如一,不过他们倒完全可能利用这样的机制模式脱罪。但是即便如此,实行这些机制仍旧远远的利大于弊。只是这些实行起来并非那么容易。

    我所说的这些建议,有些其实好像已经在实行,但是我不是特别清楚实行的细节和影响如何。还有一些可能并不容易实行。所以我的建议也有些想当然、理想化,或者多费唇舌,可是我还是希望能够有一点作用,说了总比不说好。

     墓志铭和通行证能一致吗?

     即便如上述建议那样做出一些改变,也并不能根本上解决奉行道德政治的进步主义政治家面临的政治困境、道德困境、人生困境。更无法改变的,是整个进步阵营面临的困境和悖论。

    对进步主义者及进步阵营来说,其主张、强调、尊奉的各种价值和信条,对他们既是助力又是阻碍、既是激励又是枷锁、既是胜利又是失败。

    如前所述,进步方一方面强调社会公正、帮助弱势、公开透明、天下为公,另一方面自身却因为人性、社会结构、历史惯性等无法完全做到以上原则。而且不仅不能做到那些十分理想化的目标,还无法避免违法犯罪等被视为社会道德底线的东西。而其对诚信、一视同仁、逻辑一致性、不包庇不袒护的高度坚持,一方面是走向文明进步社会必须的作为、实现各种目标的前提、解决一切弊病和犯罪的基础,另一方面则让他们失去了防御明枪暗箭的盾牌,在现实丛林中腹背受敌、进退失据、迷惘无措,不断失败。

    无数历史也让我们思考,进步力量这种对诚信、一视同仁、逻辑一致性、不包庇不袒护、尊重对方、无罪/善意推定……究竟值不值?对实现社会公正、帮助弱势、公开透明、天下为公究竟是更有利还是反而更有弊?

    理论上和部分现实上来说当然是有利或者说必须。你自己都不诚实、双重标准、区别对待、欺软怕硬、亲疏有别、猜忌对手、咄咄逼人……那如何可能让他人、让对手、让社会认可这些主张、去付诸实践呢?自己就在践踏理想和原则嘛。至于说折中,我前面提的建议就是折中,但是这很容易导致“逻辑滑坡”,容忍一次不诚实,可以在某件不得已的事情上撒谎,那第二次第三次再遇到类似情况呢?对A欺软对B怕硬,那对CDEFG难道又能不欺软怕硬而是一视同仁了?犯了小错小罪不受惩罚,就会进一步试探,然后再降低底线标准?那文明、人权岂不倒退了?人犯错犯罪不加制止,那就会上瘾,因为可以带来利益和愉悦,尤其战胜对手的舒爽。所谓“风起于青萍之末”、“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古人的经验早告诉我们防微杜渐的重要、逻辑滑坡的危害。而且究竟哪些可以容忍哪些不能,也并没有什么公认的明确界限。所以,想达成那些理想目标、维护人权和实现正义,就必须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但是坚持了就有利于正义、人权的实现吗?很多时候恰恰是相反的,甚至这种坚持导致了失败。前面我举的美国的例子就很典型。奥巴马、希拉里及民主党坚持君子之风(当然并不是完全的君子,但是起码明显要大幅好于共和党和特朗普、麦康奈尔等人),于是导致2016年总统大选的失败、大法官任命争夺战的失败。这两个失败的伤害是巨大的。美国社会正义一下子极速倒退,弱势群体由可减少许多苦难变成增加许多苦难。劳工方面,不仅整体上劳工福利和保障减少、更容易被解雇和被动失业,临时工、非法移民工人、女性和身心障碍者等群体在就业中也面临更多歧视性待遇,处境艰难;女权方面,女性受到的结构性歧视加重,性侵害更难得到解决、家庭暴力防护更难、更多妇女无法堕胎、童婚废止止步不前;环境保护方面,遏制气候变暖的一系列计划被搁置、破坏环境的各种经济措施出台,气候危机加剧,不仅未来人类面对危机,当下极端天气就会增加;枪支泛滥情况更严重,更多人死于枪下;医疗方面,“奥巴马医保”虽未被废除,但是在具体的医疗政策、法律争议判罚中,将对于患方越来越不利,多少患者因医疗政策保险政策改变而家破人亡。国际方面,人权导向的外交被摒弃,利益至上成为主要原则,美国与欧盟、加拿大等国关系紧张,却与俄罗斯、沙特等独裁国家交好,并无视国际规约撕毁伊朗核协议、承认以色列对戈兰高地的主权……这些状况背后是多少人的痛苦、绝望、死亡……而如果是民主党胜利,这一切都不会发生而且还很可能变得比2016年之前更好。

    如果民主党能像共和党那样不择手段或者不要脸皮,如在掌握总统职位和控制两院时,也学着共和党那样利用权力强行改变政治平衡,在国会议席增加和选区划分上完全倾向于自己,不顾反对利用职权强行任命大法官、党官方甚至候选人同样散布谣言和阴谋论及仇恨情绪攻击共和党对手、在制定法律及推行政策时完全不顾保守派情感和利益、穷尽一切手段利用法律和制度漏洞谋取政治优势及斗争胜利……那2016年大选结果完全是另一个样子,未来数十年最高法院的政治倾向也完全是另一个样子,亿万相对弱势的群体都能得到更好的生活,许多人的生命会被拯救(当然也会导致数量相对少的既得利益者生活变差一些、一些罪犯会被投入监狱或者死亡)。这并不只是影响美国人民,也会影响世界人民。如果美国是希拉里执政,人权必定是外交政策首要考量,尤其女权、儿童权利、劳工权利会被高度重视,世界上十数亿至数十亿人将直接或间接受益。

    所以,就为了坚持一些道德原则、不在与恶人斗争中变成恶人,就要付出这么巨大的代价吗?坚持正义却纵发了更大的不正义、出于善良的动机却致使邪恶更加肆无忌惮,好的行为却换来恶果。这究竟是对还是错?

    历史总是证明卑鄙是通行证、高尚是墓志铭

    其实,纵观历史,往往都是不择手段、不讲诚信或者说在斗争中狠辣的一方获胜。西方文明初兴之时,罗马与迦太基争雄,战争各有胜负,一度息兵罢战。然而罗马为避免迦太基复兴,趁后者虚弱逼迫其签订条约,让迦太基放弃武装、交出一切兵器和船只、交付米粮、送出儿童为人质,然后却背信弃义,进一步要求迦太基焚毁城市、人口离开。这时的迦太基人才被迫反抗,可已解除武装、丧失抵抗能力的迦太基人纵使拼凑了一些力量,却再也无力抵挡罗马军队。然后,迦太基被屠城,90%以上人口被杀死,其余成为奴隶,这个一度与罗马争雄的强大国家彻底灭亡。而罗马从此称霸地中海,最终成为千年帝国。迦太基故地却几经外族征服,沦为多个帝国的殖民地,今天也还是一片破败。辉煌伟大的古文明之一,就是靠这种背信弃义而强大的,文明背后是深深的野蛮,野蛮之上还有更恶毒的狡诈背信。

   这样的历史,在中国同样不新鲜。玄武门之变,也是李世民先下手为强(当然按一些史书是“自卫反击”,但同样被记录的是李世民喜好修改史书),杀尽李建成李元吉后代、霸占李元吉妻子,逼其父李渊退位,然后成了造就“贞观之治”的“天可汗”。关于三李及争斗的史料也有记载李建成性格宽厚,不忍诛害李世民,也确实在此前放过了机会。更早的吴越争霸,许多人只知道“卧薪尝胆”的故事,但是忽视了夫差终究是放过了勾践和越国,勾践却在后来没有放过夫差和吴国(当然这个还有点情有可原)。同时期宋襄公在泓水之战中的仁义和礼让,不仅导致战败还成了笑料(虽然其实并不好笑)。再往晚近,国共内战改变了中国命运,后来就发生了一系列惨剧,几千万人无辜丧生,更多的人受尽了种种苦难。如果当年蒋介石不择手段,如抗战中保存实力、重庆谈判后扣押毛泽东、拒绝真正裁军、在国统区禁止中共活动、优待伪军和汉奸,就不太可能输给抗战中游而不击、假裁军真重编、统治区禁绝国民党势力、积极招收伪军尤其拉拢伪满势力的毛泽东的中共。那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都要重新改写。还有更多历史转折中的事件,从没有单凭仁义取胜的,却总有背信弃义成功的。

    到了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道德、契约、是非,但是人和社会的本质并没有改变。无论是宏大的历史事件,还是个体的是非争议,卑鄙仍然常是通行证,高尚仍然容易变成墓志铭。而且,涉及利益越大、越是生死攸关、影响深远的冲突博弈,越是会不择手段,越是无法由是非本身决定结果。至于坚持道义、信用、良知的失败者得到的同情、赞美,和那些巨大的现实利益(不仅有物质利益,还有精神或者说非物质层面的尊严、愉悦、自信乃至不痛苦,同样是巨大的利益)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即便把对前者的同情赞美拉到极致,又能抵消受难的痛苦于万一吗?这世界那么多值得同情的,程度情况也不同,又怎么可能都同情到极致?极度同情某个人某派别,是不是又对那些更悲惨的不公平?何况,这世界历史总是胜利者书写的,话语权也是强势者掌握的,他们的确很难完全颠倒真相、骗过每一个人,但是足以把水搅混让人各打五十大板,或者很多时候反而是倾向于卑鄙的胜利者的,失败者反而会被泼污诋毁(包括的确有污点和无中生有)、黑历史被放大,坚持道义良知不仅没有美名还反被冤屈,被道德枷锁压垮,还不如道德沦丧成功后的人得到的赞美多(这种赞美不止是虚情假意的,还有真心实意的)。不谈物质利益,正直者往往名誉和评价上也不如恶人。这样的现实下,能够继续坚守的还有多少人?(即便道义优势可以让对方暂时心悦诚服、民众暂时倾向自己,但无非只是压倒对方一时,可是随着事情的变幻、冲突的增多,以前的道义和坚守越来越贬值,等到大势变化,各方都不会再因为前面哪一方多么仁义、自己对对方有多少亏欠而放弃现实利益争夺)

    善恶正邪的复杂变幻让人难分黑白

    何况,在现实的各种斗争尤其涉及权力、利益、话语权的斗争中,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以真诚对虚伪、以良知对阴险、以善意对恶意。在漫长而复杂的博弈中,没有一方可以始终克制自己的感情与逻辑,不被对方激怒、带偏,再正直的人都不可能不带感情的、毫无非理性因素的参与斗争。相反,正义一方往往更具感情和冲动性,因为受害者受害后总比加害者加害后更不冷静,好人被冤枉也比坏人被说中更会激发痛苦。这就很容易造成正义一方失去克制,于是也变得不再坚持原则(哪怕只是一时、局部),而这样就一定被对方抓住大加挞伐,以毁损正义方的名誉。再说,即便不被激怒,对方也总能找出你的一些弱点缺点黑点,来转移焦点和改变旁观者态度。虽然鲁迅说“有缺点的战士终究是战士,完美的苍蝇终究是苍蝇”,但问题是现实中都是人,无法透视出人体和精神里边究竟是“战士”还是“苍蝇”。不同的人价值观不同,有些人眼中的小事另外的人觉得是大事,有些人眼中的成就另外的人则认为是灾难。进步阵营主导的正义一方,也往往会因为诚实和自省而承认一些错误甚至罪行,这不仅不会换来无道德无同理心一方的谅解宽容,还会成为攻击的把柄、易进攻的软肋。承认错误和罪行就意味着要付出代价,而且往往是很沉重的代价,有些代价足以令其丧失在博弈中胜利的能力。而后者绝不会主动承认哪怕显而易见的罪恶,矢口否认或者巧言令色。如果有德方也学无德方那样否认和狡辩,那也就不再那么诚实和正义了,也同样会被对方攻击。还有,即便双方有善意和克制,因为各种偶然和误解也会诱发不信任与对抗行为。何况没有误解也会有人故意制造误解、有了善意也会有人破坏善意。当然,过度的善意与克制又会导致事情无法解决、正义不能实现,即便实现了暂时的和平与进步,也会留下恶者恶行复辟的祸根。

    复杂漫长的斗争中,有原则有操守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一方,手段被更多节制、言行被加倍注视、问题被放大检视,即便表里如一、小心谨慎,还是处处破绽。而不择手段、毫无诚信和道德的一方,只要足够有才无德、狡诈狠毒、死皮赖脸、巧言令色,就足以将大部分甚至全部错误乃至罪恶掩饰和淡化,并且完全可以把他们这些品性扣给对面,只要其足够无耻和没有心理负担。

    不择手段的恶人的不断胜利,也会毒化人心,让更多人因为三观毁坏及追逐利益乃至为基本生存,成为他们或他们的支持者。即便站在他们的对立面,也只是“凝望深渊的人”罢了。

   当然,说了这么多,有向往正义的人可能在内心会拍案而起,“那无条件支持正义一方就行了,不看别的只看道德”。这确实是一个应对方式,但是并不意味着真的能解决好问题。

    第一,除了有些比较明显的相对正义和相对邪恶一方,还有很多情况是复杂的、不明的,并不是那么容易判断孰是孰非。我一直在讲进步阵营如何好,保守阵营如何坏,只是相对而言且特指一些国家的某些政治势力,并不代表说进步阵营没有缺点、保守阵营没有可取之处。很多事情既要看人看立场,更要看事情本身是非曲直,而几乎不可能也不应该在所有事情上100%支持一方。而且道德高尚的人未必在所有事务尤其专业问题上都能做出相对正确的判断(虽然有通识知识的人可以做一些引领和启示),所以还是要辨别是非曲直,而不可能简单根据谁道德好支持谁。

    第二,即便有些事情正邪明显,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明白。即便按照我们这样的人文主义兼理性主义者认为是非善恶非常清晰,足以决绝的站队某一方,但许多甚至大多数民众并不能。民众的知识和眼界有限,既可能被正义召唤,也可能被恶人煽动。如果他们所选择邪恶力量对其有益处还罢了,很多时候他们会义无反顾的选择坑害他们的人,甚至有时明知被坑害还心甘情愿。中国底层大量的毛派不就是如此吗?不仅专制国家和欠发达国家,发达国家也普遍存在。美国又是典型。支持特朗普的下层民众,按特朗普的政策将失去许多福利保障,个人权利更容易被侵害,但是仍然支持特朗普。特朗普对女性和女权极为不友好,却有半数以上白人女性投票给他。当然,这并不是否定民主政治的理由,可这是事实。

    第三,即便真的无条件站在了某个时期更加正义的一方,也未必是件好事甚至带来灾难。不同时期、不同处境、不同价值取向下,相对正义一方和相对邪恶一方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如果高估某人或者某群人的道德,他们作恶更难被预防和抵挡。如果从清廉、平等、纯洁、扶弱、革新性方面,国共内战中的中共显然好于国民党。可是,当大多数民众或自愿或被裹挟的支持他们并夺取政权后,换来的是加倍严酷的专制统治以及从未有的浩劫。1996年塔利班势如破竹般夺取阿富汗大部分地区,同样和其纪律严明、打着清除军阀和国家统一的大义旗号有关。还有例如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1980年津巴布韦独立,人民都把权力全权授予了当时确实代表正义的革命者,然后就糟了。当年的他们未必是坏人甚至是很好的人,但是一旦“尝到了权力的滋味”并且不受制约,那什么坏事都有可能发生。虽然说已实现军队国家化、权力制衡的民主国家不至于如此,但是一边倒的政治局势总是令人担心的。人性经不起考验,屠龙者成为恶龙是常有的事。

    所以,在这样复杂和险恶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境况下,进步主义者们希望开辟的道德政治、人权政治、纯净政治道路,虽极富正义和理想,却时常甚至多数时候并不能赢得现实的胜利。

    进步主义不是矫枉过正而是开拓人权

    说到这里,以及联系现实,可能很多人都很悲观,认为韩美那样的进步阵营的各种思想难以实行、行为矫枉过正、自掘坟墓。

    不错,我在文中对此做了许多批判和担忧。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反对这样的主张和行为,相反我是十分佩服、非常支持的。

    我们之所以认为那些主张难以实行、所作所为矫枉过正,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与完美世界有着极大距离的环境中。而中国人尤其离世界的“完美状态”相遥远。相反,我们距离充满着命如蝼蚁、等级分明、残忍暴虐的历史太近,甚至部分国家部分地区部分人仍处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人们尤其那些处于政治专制、物质匮乏、思想压迫、社会沉闷的人们,已经习惯了这个世界发生的许多幸与不幸。格差社会、以权谋私、党同伐异、虐待欺凌、恃强凌弱等不公不义,似乎像日月更替、春种秋收那样成为世界中必然发生、无可更逆的客观现象了。

    真的是这样吗?

    如果我们在历史长河中追溯,就会发现人类社会是在不断变化的,一切人权也都是从无到有的、人为建构的。从原始社会基本家庭单位和氏族的形成,到奴隶社会部落与国家等统治机器的产生,再到农耕社会礼仪教化的出现,以及工业社会中个人权利义务的发展,都是从无到有、从残缺到完善、从落后到先进的。人类以前没有的东西不代表后来也没有,某个历史阶段无法实现的目标并不是永远无法实现。这种变化既与客观世界和物质的变化有关,也和人不断的奋斗抗争、开拓创新有关(客观世界和物质变化很多也是人的奋斗的结果)。

    简单的说,就是人和人类社会的价值观念、权利义务、制度体制等,都是人为制造的,且在某个时间段之前并不存在,但被人为的建构了出来。就像氏族公社时期,人们根本没有国家意识,并不认为自己对氏族之外、同处一片地区的人有任何义务、产生任何同胞之情。对那时的人,也不可能明白稍微复杂的是非和正邪,只有保护族人和抵抗外人的本能。而且,即便与父母妻子儿女的亲爱之情,也是一种动物性本能性的,而非后来才有的有思想和灵魂和复杂内容的亲情(无论物质,仅仅精神层面,人类现在对父母妻儿的感情内容和支配对亲人言行的想法思想,能和尼安德特人、元谋人一样吗?)。但是随着文明发展尤其语言文字的出现,人类出现了道德,人类的活动不再只是出于动物性的欲望和本能,而是开始考虑是非、善恶、名誉、尊严这些闪耀着人性光辉的东西。再往后,宗教信仰被制造了出来,并且逐渐让全世界大多数人都信奉。而此前的人们头脑中根本没有这一切。启蒙运动(思想革命)、欧洲政治革命和工业革命以前,人们也认为人分三六九等是天经地义(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那位的意思也不是说要人人平等,只是说自己也能做王侯将相),本来就有主仆之分。那时的人们也不觉得男女应该平等,女性仍然是男性的附属物。三大革命后,强迫劳动、奴隶制、童工、人口贩卖还广泛存在并且合法,大多数人还是大字不识的文盲,并没有现在的劳工法、儿童保护法、普惠义务教育。政府也没有任何强制义务负责平民的医疗和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人病了就病了、死了就死了。此外还有一点,古代的暴力是非常普遍且残酷的,从民族战争到群体械斗再到非死即残的个人行凶,暴力是人类历史上司空见惯的解决争端的方式。

    可是现在这一切都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便有些国家还未真正实现结束旧时代的现象,也不会公然赞同那些陈规陋习。暴力虽仍然普遍发生,但频次和烈度都已急剧降低。人的权利和尊严都是发展出来的,社会道德法律和各种规范也是人为设计的,思想文化、社会结构和各种习惯也都是人建构的,而不是从人类诞生起自然就形成的。如果没有这些人造的制度、习俗、价值观,我们现在还像几万年前的原始人那样每天只有采集、饮食、交配呢,几千年前的人绞尽脑汁也不可能想到今天人类的生活(不仅物质还有精神生活)。

   这样的历史巨变也证明了,人权是从无到有一步步开拓和建构出来的,存在并不等于合理,旧的成例并不是只能永远因循。进步主义者提出的那些思想观念和相应主张,的确与这个世界的现状相抵触。可是我们究竟是要被现实征服,还是去克服人性与社会的丑陋,开拓出新的未来、将人权发展到更丰富的内容和更高的高度呢?既然人类可以从那样一个完全蒙昧和野蛮的时代走到今天,那为什么不能再走向更加文明进步的未来呢?如果我们的祖先满足于食色之欲,也就不会有后来灿烂的古代文明,人类只不过是聪明一点的畜生;如果止步不前于主仆怡怡的耕战时代,也就不会有民主法治平等博爱的思想和革命浪潮出现,也就不会有今天人民大多数的物质与精神生活。

   还有,我们也不能消极等待,将一切留给未来的人去做,而是越快越好。试想,如果人类各种奋斗和抗争让现代工业文明早在公元1000年时就产生(包括物质和思想及制度各层面),那我们的前数十代祖先都会免于“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的折磨,也不需要衣衫褴褛的跪拜官绅,每天麻木的在家里发愁发呆,而是像我们一样享受作为有尊严的独立个体的现代生活。

   现今的人类虽然已经取得了惊人的进步,还承受着各种各样的痛苦,物质上的在其次,主要是不公不义。进步主义者提出的那些主张,主要就是为了解决当今的不公不义,让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早日到来。那时人们的幸福程度相比现在,就相当于我们和古代的对比。如此巨大的提升,我们难道不应该让它早日到来吗?

   个人奋斗看似抵不过历史进程,但其实历史的进程也是许多个人奋斗的集合的结果。虽然奋斗抗争的结果有许多不确定性,也一定会有反复甚至悲剧,但是人类不仍然总体是向前的吗?如果不去改变,那可能没有一些因改变而发生的不幸,但会有更多因为没有改变而发生的不幸。

    所以,进步主义者那些主张和目标,都是可敬的,也并非不可行的。他们的激进也可以理解,因为那些不公不义实实在在的伤害了无数的人,并继续在各个角落发生着。我们自己不应该被伤害,也不应该允许其他人被无辜的伤害。可是,作为加害者的大多数既得利益者因此获得利益,所以不肯改变;作为受害者的大多数“既失利益者”因受害而虚弱并逐渐麻木不仁,所以无力改变、无心改变。所以许多不公不义才长期存在。进步力量的兴起和进步思潮的涌动,让这些“存在即合理”的丑恶得到关注批判,即便未能立即有效解决,就足以让人鼓舞振奋,看到改变的希望。 

    韩国进步主义令人敬佩

    韩国的进步主义较为激进,前面我已经说了其弊端。但是,从根本上说这是好的,从感情上说更是令人感动和敬佩的。韩国进步阵营的政治抗争、社会运动风起云涌,而文艺与传媒界也刚勇尖锐,对制度性结构性乃至基本人性丑恶的揭露、对历史悲剧的铭记与反思、对不仁不义的权贵精英的批判、对为国为民英雄人物的讴歌、对受苦受难弱势群体的同情,都展现的淋漓尽致。他们所抗争、揭露、反思的东西,也正是中国所发生过或正在发生或未来面临的问题。

    韩国政治斗争的激烈,从其建国至今未有一个总统善终(文在寅暂时除外)就可看出。可是,至少民主化后发生的对几个总统或其亲属的惩罚,反而可以证明韩国不会姑息犯罪,不会因为是总统就放过,而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以及“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树立一个良好的示范、正确的明示。而非像一些专制腐败的国家领导人那样,其胡作非为不受追究,暗示和鼓舞了从高官到百姓的普遍堕落。

    而卢武铉、朴元淳的自杀,以及吴巨敦、曹国等人的入狱,确实会打击进步阵营,可也立下了不能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性侵害他人的警世钟。如果对他们宽容放纵,那恶劣的示范就会让更多人如此犯罪,造成的损害岂是他们这几条人命和政治生涯可比。如果这些人的生命和前途能换来未来特权犯罪、性犯罪的大幅下降,那可以说是任何解决相关犯罪方式中代价最小的了。许多专制或者民主法治不健全的国家领袖倒是得以善终,然而人民苦不堪言,导致的各种苦难何止成千上万人命的终结、百万千万人的人生命运的毁坏。如果容忍以权谋私为家人捞好处提供便利,因为其有地位和功绩而不受惩罚,那从上到下稍有成就和权势的人都是恃此搞特权,老百姓从整体到个体都要倒霉。如果对性侵害不能秉公处罚,那就等于暗示这种事的必然和合理,全国男性可以猥亵甚至强奸女性,多少女性将饮泣终生。

   还有,韩国那么多反映黑暗现实的电影,的确会让人感到某种绝望痛苦,让国民受到创伤。可也正是这些极为直白的揭露和强烈的批判,让社会正视那些普遍存在却又看不到的黑暗。有中国人说“韩国人只会拍电影而改变不了现实”,这是完全的谬误。韩国每部能够反映某个典型社会问题的影片播映后,都会对现实有重大实际影响,包括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出台或修订。如《熔炉》热映后,不仅当时该案重新判决,还出台了“熔炉法案”以加重处罚侵害弱势群体的罪犯。《素媛》也促使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出台。《辩护人》让韩国人民了解了军政府那段侵害人权的历史,并推动了该案的平反。《挖掘机》对光州事件责任问题的探究及每个参与者的拷问,都推动了现实上同样情况的上演。《杀人回忆》、《那个家伙的声音》、《追击者》、《断箭》等影片,也都促使人们对相关犯罪或体制及人性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提供各种方式以改变这样的现实。看到了黑暗,才更加向往光明。韩国电影深深的诠释了这一点。

    韩国进步主义与他国和地区的对比

    韩国进步主义的波澜壮阔,不仅体现在本身,还体现在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对比。没有民主法治、公民社会、政治性自由的中国自不必说,其他发达民主的国家地区也难以望韩国向背。

   与韩国一海之隔、同属东亚文化圈的日本,政治其实是一潭死水,虽然首相经常换,也不乏出现丑闻“落马”者,但人们已经习以为常,政治也不会因此有根本动荡,右翼的自民党仍然是长久执政的“万年执政党”。日本的公民运动波澜不惊(当然60-70年代的确大闹过,但是早已停了),国民对政府不满但又顺服,没有强烈的反抗心态。秩序下的自由既平静又无力。而日本电影虽也不乏深刻,但是却更倾向美学和哲学表达,反而淡化了其现实批判性。人们看到那些电影只会有一些深刻但虚幻的感慨,并不能直接与现实对接和产生强烈改变现实的冲动。这样的艺术说白了就是上流社会及知识分子的精神娱乐,平民大众和历史上的苦难只不过是他们充实精神生活的调酒剂和润滑油罢了。还有,日本对自己在历史上制造的滔天罪恶不仅不充分反省和弥补,还百般粉饰和怀念,这也就注定他们不可能在逻辑自洽的情况下挺起脊梁、拥有完全正义的底气(这也算一种报应吧)。

   而更具对比性的是台湾。台湾同样与韩国同属东亚文化圈,历史也非常相似,都经历过殖民时代、右翼独裁和民主转型,经济水平也相近。可是,台湾和韩国的政治风格、公民气质、社会氛围是截然不同甚至明显相反的。虽然台湾的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未必比韩国少和轻,如黑金政治的泛滥、转型正义的拖沓。但是台湾人的反应却与韩国非常不同。台湾的政治和公民运动是严重儿戏化的,从官员到普通公民的正义感使命感都是差劣的。或者说,他们看似也非常重视权利与自由,表面看来各种政治斗争、公民运动也不比韩国少,可是却没有真正的“心气”。舆论环境则更是如此,台湾的政论节目有多少严肃认真的?文艺影视则与韩国差别最为明显,其反映历史和现实的优良影视作品不仅寥寥无几,那寥寥无几的也是浅尝辄止、流于表面。《被出卖的台湾》除了反映一些表象,何曾直接表现复杂的政治博弈与专制机器内部的黑暗?连对黑社会的描写都有明显保留和粉饰。《我们与恶的距离》看起来挺深刻和触及社会边缘,实际上却以亲情冷暖、个人喜怒哀乐掩盖了社会结构的不公义和人性的丑陋(这点倒和大陆影视剧颇类似)。台湾的特点就是“小确幸”,对于深刻宏大的东西缺乏兴趣,也不愿直面社会和人性最黑暗残忍的一面,也就无法生发出气盖千夫的浩然正气、天下为公的家国情怀。这背后是台湾一方面与中国大陆离心离德进而舍弃博大的中华文化与民族精神,另一方面又没有塑造出自己的核心价值观与族群气质(或者说现在的这种状况就是价值观和气质),导致的民族精神的缺失、根本思想源泉的孱弱。

    反修例运动结束前的香港,也是可资对比的一个对象。香港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渊源,产生了相对独特的政治文化、思想运动和公民社会。一方面,香港的政治运动颇为壮观,社会思潮复杂多样,公民尤其知识分子的政治活力很强;另一方面,香港平民在日常却对政治较为冷淡,相对民权问题更关心民生议题。这显然是香港地狭人稠、生活压力大导致。而香港由于紧邻大陆并受大陆影响极大,所以香港政治总是与中国大陆的政治密切相关。而香港人的利益也与中国大陆及大陆人的利益有强烈相关性,既有相互依赖利用,又有竞争对抗排斥。而随着陆港冲突的加剧,香港的政治主流逐渐由“大中华民主桥头堡”变成“本土自决主义”,本土主义和分离主义主张压倒了对社会正义及民权民生改善的诉求,政治风气变得极端和畸形。即便后来没有发生全面清场及颁布《国安法》,香港的政治活动及思想运动也丧失了正义性、博爱性,与文明进步背道而驰。

    而欧美国家的政治进程、公民运动、文学艺术表达虽然也波澜壮阔,但是已经进入了相对的疲态,或者说其各种具进步意义、批判性质的运动和表达是分在历史不同阶段逐渐释放的,没有韩国这种因民主后发、历史沉重、转型剧烈、理想现实落差大等原因,而呈现集中而强劲的表达与行动。欧美反映制度、人性、社会黑暗的影视剧当然要远比韩国多,但是如果仅以现实主义手法反映黑暗面这方面而言,除少数难以超越的经典外,绝大多数作品还不及韩国的那些典型作品。

    还有的国家,例如与韩国同为发达国家、也同样受中华文化影响的新加坡,其政治尚未完全民主化,政治自由与公民社会不健全,价值观也因制度、文化、历史经历与国际环境等被压抑限缩。新加坡最重要考虑的是在异族异教的环绕下生存,是稳定和民生,正义与使命这些就被有意无意的束之高阁了。

    而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则仍然困在一些基本的生存与发展上,根本无法像韩国这样的标准去寻求真相、追逐正义。印度的恶性强奸数不胜数,柬埔寨儿童捕蛇为妓,尼日利亚遍地腐败,墨西哥深陷暴力和毒品泥潭……当更惨痛的悲剧普遍发生,那些客观上很严重但和更惨痛相比好一些的,也就自然失去了被聚焦的可能性与正当性,除非被某些力量有意推向舆论焦点。他们还没有条件去追求那些更高更深的正义。(当然,其实这些国家的政治变革、公民运动、舆论表达也都是很激烈的,可是由于其所处发展阶段尤其实力局限,无法有韩国同样甚至反而相对更温和的抗争的影响力、关注度)

    韩美及世界一切真诚正直进步主义者的伟大与其奋斗探索的意义

    于是,韩国进步主义的激进、刚勇、深刻、自省自律,就无比突出的体现出来了。这既有各种客观因素造成,更在于人基于良知的主观能动。从金大中、卢武铉、文在寅、朴元淳这些政治家,到林权泽、奉俊昊、金基德、金秉佑这样的艺术家,再到尹祥源、全泰壹、权仁淑、沈相奵这样的抗争者,以及千千万万的仁人志士与普通公民,韩国进步力量的奋斗、呐喊与牺牲,既充分诠释了“事在人为”,也展示了时代的局限、社会的复杂与人心的无奈。(当然我并不是说卢武铉、朴元淳这样的人是十全十美的伟人、英雄,这样说也会伤害他们罪行的受害者。我只是说他们只是部分方面伟大,而其拒绝泼污受害者而是认罪甚至自杀,虽然并不能以伟大相称,但是其已经伏法或者付出代价了。起码在当今时代,这还是值得敬佩的吧。同时这也不影响我对受害者的同情)

    韩国进步主义者对道德政治、正义社会的探索和追寻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反而造成了一些反噬和倒退,但是这种探索与追寻从根本上是应该肯定的。就像法国大革命付出的代价更大,许多革命之士也殒命断头台,却让世界永远不一样了。他们的牺牲是值得的,是“举大计”而死的“死国者”,不仅是本国本民族的英雄,也将永远刻在人类历史的功劳簿上。甚至说,那些还没有坏透了的他们的对手、那些倒在探寻正义之途路上的保守派,他们遭受的惩罚和痛苦也同样是有价值的、可算功绩的。就像法国大革命中的吉伦特派、保皇派及贵族阶层,与雅各宾党人、革命民众同样值得尊敬,国王路易十六夫妇也算死得其所,“因为共和必须生”。韩国全斗焕、卢泰愚、朴槿惠、李明博及他们的背后和下面所有付出代价的人,也都是进步进程中的罹难者。他们虽然坏,但是和那些完全违逆历史车轮、毫无底线、未受惩罚甚至生荣死哀的各国既得利益者相比,已经是“好”的了,毕竟与进步主义者共同完成了伟大的变革,并促使国家民族乃至人类社会前进。

    韩美等国的进步主义者所主张和践行的,虽然现在难以在功利层面取得全胜甚至导致反噬和倒退,实际成败得失(包括理想本身的成败得失)令人担忧,但其情可悯、其志可嘉。人类经历了漫长而昏暗的长夜,17至21世纪的人们虽未完全看见日出,但已迎来了充满希望曙光的黎明。只是,这仅仅是一部分人的黎明,而还有更多的人仍然处在昏暗之中,甚至对一些人来说他人的黎明恰恰是自己的黑暗。因此,我们不仅要实现有人得到正义、让主流和大多数人得到正义,还要让所有人都得到正义、所有人和世界的一切都得到完全的正义。那时候,一切逻辑不自洽与不诚实都将消失,一切问题和事情都能根据是非曲直本身得到恰如其分的处理对待,每个人都能得到与其付出相匹配、更与其德行相匹配的物质与精神所得。

    让历史来见证与审判

    这或许“永远(到人类灭绝乃至宇宙完结之时)”都不可能实现,但我们可以让现实尽可能接近那样的终点。百万年前的人类何曾想到4000年前人类如何“文明”的生活,4000年前人类也不可能想到21世纪的人有怎样的物质和精神,我们怎么能断言现在的一切丑恶都将永远存在、未来不可能变得有我们现在想象不到的美好呢(当然也可能有想象不到的黑暗与丑恶)?无论是思想和精神及价值观领域的转变,还是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都让未来有着无限的可能与拓展空间。但是这种美好不可能自动到来,而是需要无数仁人志士的奋斗才能实现,也完全有必要去实现,哪怕前路充满风险。

   “让我们忠于理想,让我们面对现实”。实现正义与美好,当然不可能只凭真诚与正直,现实中也没有人100%做到。可是,我们起码要避免不择手段和丧失底线,在权衡利弊时多考虑是非而非利弊,评判事情更多依据真相而非立场。在实现目标过程中,要循序渐进、考虑和兼顾各方利益,要有耐心和理性,争取以最小代价取得最大成果。在对待包括政治人物在内的各种进步阵营的人时,也要明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有问题当然可以批评甚至弹劾,但也要重视他们的功绩、不去以偏概全。

    说到这里,又回到老生常谈、被许多人早就说烂的观点和建议上了。不仅前面这段话,全文中还有许多东西应该也是别人已经思考和讨论甚至实行过的吧。如果这些方式真能有效解决问题,那进步主义的那些主张理想早就实现了。所以说明或许这世界通向正义的道路的确无解吧。可是,我们仍然要坚守、要抗争。一切,让历史来审判。哪怕未来高尚和正义者在有形无形“史书(口耳相传也是史书)”与“纪念碑(人心也是纪念碑)”上被刻上的是“卑鄙”与“邪恶”,卑鄙者在“史书”与“纪念碑”上的记录却是“高尚”与“正义”,所有正义之言如我以上的这些话反被最终胜利的恶人用来标榜自己、指斥真正的高尚和正义者,那天地自然与人文理性之魂,也会给世间所有人、一切事以公正的记录和审判。

                                                          王庆民

                                                     2021年10月7日

                                                共和历230年霞月紫茉莉日(初稿)

(需要说明的是,我个人并不是什么高尚和正义者,相反我有过很多不光彩的过往与现状,也不认为我自己未来就能改变的完美无瑕。但正是如此,所以我才更加向往正义与光明。何况,我在承认自己有丑恶的一面及“黑历史”的同时,也知道我起码比中国绝大多数既得利益者要清白和正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我也比绝大多数人要更加坦诚和更多自我反思,否则我也就不会写这篇文章及其他包括个人自述在内的各种文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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