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这种混杂了工业油的食用油,即便残余量较少,也让人恶心,难以下咽,因为普货罐车不只是可以装工业油,还可以装工业废水、塑化剂、废机油、减水剂,同样会造成对人的伤害。更大的后果是,类似用便盆盛出美食让人食用,这样的行为方式,有违人的基本文化行为准则和伦理规范,除非是精神病人,才会有这样的行为。
因此,用装工业油的罐车装食用油,哪怕是清洗过,也会留下一些工业用油残余,这方面又成为一个监管空白。农药残余等有食品卫生规定的安全残余量,但是用装工业油的罐车装食用油,其中混杂的毒物含量,根本就没有标准来监管。
关键是,能否查清有多少中国民众食用了多少这样的混装油,以及能否阻绝这样的行为再次发生。
无论是被调查的普货罐车司机,还是这些司机所属的公司,都承认驱使他们这么干的一个重要动机,是可以节省每次洗车时须要付出的几百元人民币洗车费。这几百元的钱倒是省下来了,但导致的是中国很多公众都吃上了工业油污染的食用油,对健康和生命的危害效应,虽然不致有急性毒性副作用(也许还没有显现),但长期的慢性毒性副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甚至不排除致癌、致畸、致基因突变等严重副作用。
应当承认,这是随剂量反应而体现为毒性的大小,但即便是较少的剂量,对基因、遗传的影响,也可能通过下一代体现出来。此外,如果罐车装运的是机溶剂、酸、碱、重金属等,不洗车再装食用油,混合了这些物质的食用油即便量少,也可能对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造成损伤,甚至是急性毒性反应。当然,更严重的是造成慢性毒性作用,影响造血功能,诱发白血病等。
北京《新京报》记者经过长时间的追踪调查发现,中国许多普货罐车运输的液体并不固定,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为了节省开支,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没有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体是否洁净,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
另一方面,即便根据“剂量才能决定一种物质是否有毒”的理论,罐车不洗,混装工业油和食用油,也有违人类社会的行为规则。简单地讲,人们不会用尿壶当作杯子盛水喝,更不会用便盆当作碗盘,盛饭菜食用。不同的器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更与人的卫生和心理认知和感受习习相关。
“运输规范”条例禁止混装混运
现在,媒体披露的行为责任人有五大类,罐车运输行业、储粮企业、食品公司、能源化工企业和监管部门。中储粮集团已经要求直属企业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及中储粮集团《中央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严格排查,从严从快严肃处理。但涉及此事的其他行业,同样须要立即行动查处。
“运输规范”禁止不同油类混装混运的规定,主要在两点,一是专车(罐)专用,食用油与非食用油应分开用车罐;二是即便运输的都是食用油,也必须在每一次装运前,清洗干净,否则就有卫生和食用问题,甚至引发宗教政治问题。例如罐车装猪油后,不洗干净,又装植物油,难免不会造成前一种油的残余留下,不同的气味或混杂气味,让食用者难以下咽。
底层百姓餐餐食毒
现在,舆论还只是止于揭露和批评这些人不洗车。然而,即便是洗车,也是不允许的。中国于2014年开始实施《GB/T303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其中要求,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或容器运输。更进一步的是,装入油脂之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容器是否为专用容器,以及容器是否清洁、干燥。
所有这些情况表明,罐车混装工业油和食用油的要害,不在于是否洗车,而在于根本就不能用同一器具装有毒的物质和无毒的食物。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善恶不分、香臭不辨、美丑不察,以为小恶可以为之。但其实这并非小恶,而是大恶。做出这种行为,也在于蝇头小利损害了良心,让无数中国民众,尤其是底层百姓,不知不觉吃下有毒有臭味的、混杂了工业油的食物油,而且是一日三餐,餐餐食毒。
简单地讲,人们不会用尿壶当作杯子盛水喝,更不会用便盆当作碗盘,盛饭菜食用。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善恶不分、香臭不辨、美丑不察,以为小恶可以为之。但其实这并非小恶,而是大恶。
当然会有人辩解,即便罐车不洗,也没有多少工业用油混杂到食用油中,因为剂量较少。其实,食品卫生和毒理学原理早就揭示,工业用的煤制油是一种由煤炭加工而来的化工液体,如液蜡、白油等,其中含有不饱和烃、芳香族烃、硫化物、苯和氨基苯等成分,长期食用可能导致中毒。
(作者是北京学者)
即便洗车,一般都要用碱水,洗完再高温蒸罐,才能洗得相对很干净,如果只是普通的水洗,也会有残留。残留的煤制油,会与食用油相混,如煤制油中的白油液蜡,本身是无色的,颜色比较透明,也不容易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