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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万恶之首-做了坏事还要人们歌颂他

狄冠元 2024-11-17 15:36:27 (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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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知道羞耻,所以才偷偷摸摸;

 子墨之墨色瞳仁 墨色瞳仁 2024年07月31日 08:05

作者: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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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朔说:“小偷知道羞耻,所以才偷偷摸摸;劫匪知道罪恶感,所以才蒙着面;骗子知道缺德,所以不敢用真名;奸商知道丧良心,所以常去庙里烧香。如果人做了坏事,还理直气壮,甚至还要人们歌颂他,那他就是万恶之首。”

在这个世界上,小偷因知羞耻,故而偷偷摸摸;劫匪明了罪恶,于是蒙着面目;骗子通晓缺德,因此不敢用真名;奸商深知丧良心,所以常去庙里烧香。这便是世间众生相,令人唏嘘不已。

羞耻心、罪恶感、缺德之念、丧良心,这些本应是为人之基本底线,却在现实中被一些人弃之如敝履。小偷、劫匪、骗子、奸商,他们为了一己之私,不惜践踏道德,铤而走险。然而,他们的所作所为,终究难逃众人之眼,亦难避良心之谴。

偷偷摸摸、蒙着面、不敢用真名、去庙里烧香,这些行为或许能给他们带来一时的心安,但却无法掩盖他们的罪恶。

王志文在电视剧《天道》里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烧香的不一定是善人,乞讨的不一定是穷人,顺着你的不一定是好人,穿着衣服的不一定是人。凡事不要看外表,家财万贯也买不了太阳下山,身无分文不代表日后就没有江山。水不试不知道深浅,人不交不知道好坏。人人都有好皮囊,但未必有好心肠!

这样的人,他们的行径,不仅伤害了他人,也败坏了社会风气。

然而,我们在谴责这些人的同时,亦应反思社会之现状。是何原因,让这些人丧失了道德底线?是利益的诱惑,还是道德教育的缺失?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若人作恶,却理气直壮,甚至欲人颂之,此乃万恶之首也。

恶者,逆天理,背人道,损人利己,伤天害理。其所为,必受众人唾弃,遗臭万年。

然,现世中,不乏此类恶者。他们为非作歹,却毫无羞耻之心,反而自以为是,洋洋得意。其行可恶,其心可诛。

若任此风蔓延,社会将陷于黑暗,正义将被压制,善良将受践踏。世人当警醒,莫为恶者所蒙蔽,莫为恶言所惑。

我们当以正义之剑,斩恶除魔,守护善良与公平。让恶者无所遁形,让善者得到尊重。

同时,我们亦当自省,莫以恶小而为之。每个人都应坚守道德底线,以善为本,以爱为源。

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如此,方能使自己有正确的人生观,内心向善,罪恶便无处滋生。让自己远离恶之源,追求美好与正义,才是我们的追求。

王阳明也曾说过:“良知是一种天赋的道德观念,它使人能够辨别是非善恶。”

良知,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人们心灵的深处,诠释出人们对道德的追求,也要让良知驱使着我们追求真理,尊重他人。

因为,良知是做人的根本,是我们在人生道路上的指引。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应该保持良知的清醒,不被利益和诱惑所蒙蔽。

无论怎样,都要用良知去引领我们的行为,成为有道德、有担当的人。在良知的光辉下,我们的人生将更加精彩,世界也将变得更加美好。

现实之中,我们不能纵容这些不良行为的存在,而应以正义之光照亮黑暗,以道德之力抵制邪恶。同时,我们亦需加强道德教育,让每个人都明白,做人要有羞耻心,要有道德底线。

任何时候,都不要做掩耳盗铃之事,千万不要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以为捂住自己的耳朵,就听不到铃声,从而可以偷走铃铛。这种自欺欺人的行为,正是丧失良知的表现。它告诉我们,良知是一种内在的觉知,不能被外在的行为所掩盖。

亦如有人说:“无愧于事,不如无愧于身;无愧于身,不如无愧于心。”

所以,唯有不适良知,有正义感,知行合一,做人做事无愧于心,如此,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和谐,人生才能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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