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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农场的创建与发展 柳映权 1952年格尔木和平解放。1953年9月“中共阿尔顿曲克工作委员会”和“阿尔顿曲克哈萨克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宣布成立。1954年底在西宁市成立了格尔木农场徘徊处,1955年3月初第一批人员进驻格尔木。由此,格尔木第一代垦荒者用镐头唤醒了这片亘古荒原。 农场人员进入格尔木后,展现在面前的是一片荒凉、原始的自然景观:昆仑山下是一望无际,寸草不生的戈壁滩,北面是植被稀疏的草地和沼泽,中间地带是起伏不平的沙丘群,茎叶干枯的白刺林和布满盐壳的荒漠地。成群的黄羊和野兔窥视着陌生的来客,哈熊和野狼也不时在驻地出没。冬天的大风吹得飞砂走石,天昏地暗,夏季的蚊虫包围着劳动的人群,落在身上的蚊群遮盖住了衣服的本色。垦荒者多来自祖国的内地,他们在逐步适应着高寒缺氧和艰苦环境的考验,了解着当地的土壤、气象、水文、地理等情况。遵循省委提出的“边勘察、边开荒、边修渠、边生产”的方针,在昆仑山下,柴达木盆地的南缘第一次开辟了绿洲。 格尔木农场地处格尔木河东西两侧的冲积洪积扇缘地带,东西长约90公里,南北宽约35公里,总面积3150平方公里,折合78.7万亩。境内平坦辽阔,呈东西长的带状,南经平均坡降1/150。由于气候和地理位置的关系,土壤均呈不同程度的盐渍化或沼泽化。据建场初期化验:土按含盐碱成分最低3%,最高50%以上,平均为6%;含氧离子最低0.6%,最高为13.6%。土壤类型按南北垂直分布是建场初期对农业生产的最大威胁。1955年因盐碱和土地不平而缺苗面积达13858亩,占播种面积的64%. 格尔木地区年平均降水量只有40.2毫米,全年平均蒸发量为2736.2毫米,是降水量的68倍。全年均日照时为3095小时,年平均风速为3.米/秒。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在当地没有灌溉就没有农业的命脉。当地光照充足,但地温偏低,因此作物种类单一,给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来一定难度。 格尔木农业的发展经历了艰难和曲折的道路,农业组建至今,大体经历如下几个时期: 一、格尔木劳改农业时期(1955-1965年):1955年3月正式建立,下设三个大队、两个工程大队、新生队和畜牧。1960年12月经青海省劳改局批准,改为格尔木联合企业公司,下属单位改名为格尔木农场、诺木洪农场、金峰农场、联合加工厂、畜牧场、拖拉亥农场。1963年8月联合企业公司撤销,原单位合并成格尔木和诺木洪两个农场,归省劳改局直接领导。格尔木农场场内部设秘书、政治、管教、计划、生产、财务、供给等7个业务科和三个作业,劳力4089名。因生产上本着因地制宜随高就低的原则,当年开荒2.38万亩,播种小麦油菜、蔬菜等作物21524亩。与此同时,修筑临时千秋收后购进了牲畜,年末存栏大牲畜718头(匹)、小牲畜3754只。1955年生产粮食27.91万斤,平均亩产19.91斤;生产油菜籽0.97万斤,平均亩产1.39斤,生产蔬菜2.4万斤,平均亩产45.54斤。全年亏损91.27万元,其中农业亏损84.16万元。 从1955年到1965年,格尔木劳改农场平均播种面积为42132亩,共生产粮食6705万斤,年平均亩产159斤;共生产油菜籽98.64万斤,年平均亩产27.82斤;共生产蔬菜5641.8万斤,年平均亩产2546斤。 二、军垦农场时期:根据国家屯垦戌边的总体战略和加快青海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务院于1965年3月22日批准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生产建设兵团青海农业建设师(厅级)。在中央、西北局和青海省委的大力支持下,青海省于1965年9月起开始筹建农业建设第十二师,1965年8月至9月先后接收了原格尔木农场耕地52307亩,以及水利设施、房屋、林木、牲畜和草场等。 农建师组建初期,有各类人员共16419人,其中;从全省各州县抽调干部1150名(含原农场留下的干部)从沈阳、济南、武汉、广州等8个军区调来转业官兵2249名,做为农建师的骨干,从山东和西宁市吸收城市知识青年8129名,做为农建师的主力,另有家属2500名,就业职工2181名,工人210名。 农建十二师成立后,先后接收和组建了一团(现河东农工商公司)、二团(现马海工闹公司)、三团(现河西农工商公司)、四团(现格尔木市大格勒乡)、工程团(现小岛建筑安装公司)、园艺场(现园艺公司),还有阿拉尔牧场、大柴旦牧场、鱼卡煤矿、高泉煤矿、西大滩煤矿、鱼卡石棉矿、鱼水河水泥厂、糖厂、军垦服务社、职工医院、勘察设计队、农业试验站、农建师第一、二中学(现格尔木市实验小学和市四中)等。 1966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了。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和破坏,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清队”和“一打三反”中又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群众生产积极性不高。在1966年到1976年这段时间里,农场的生产经营成果极差,粮食作物平均亩产都是历史最低水平。由此形成了“花钱靠国家,吃粮靠返销”的被动局面。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又刮起了知识青年“回城风”。尤其是1979年,极少数人打着“民主”的旗号和“为广大青年谋利益”的招牌,组织游行、上访,煽动停工停产,致使农场在思想上、组织上、经济上都遭受了极大损失。1979年农场播种面积为33419.8亩,比上年播种面积减少41.9%,粮食总产158.26万斤,比上年减产78.9%。小麦平均亩产只有58.82斤,比上年减少107.98斤;全年亏损额高达1351万元。 农场的整顿恢复时期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开始的。当时农场的主要任务是稳定情绪、安定人心,尽最大努力解决生产和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恢复和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并通过发展生产来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 中菜青海省委和青海省革委会以青发(1979)66号和青革(1979)102号文件发出《关于进一步办好格尔木农场的指示》,这具文件肯定了农场的成绩,指出了办好农场的必要性和发展方向。为了生产的需要,取乐了团、连、排的名称,改为总场分场、大队和中队建制。随着农场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抽调多余劳动力充裕到省内教育、水利和基建等部门,对因病不适应的青海高原工作和家庭确有困难的青年职工,由省劳动部门和山东联系,按山东有关规定做了妥善安置。农场职工的家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符合条件的由农场就地吸收为农工。对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昭雪。通过对省委指示精神的落实,给农场增添了活力。 为了贯彻十一届三中全地精神,提高农场的自我发展能力,省政论对农场实行了定额补贴、限期扭亏的目标管理,即从1981年起到1983年每年财政亏损包干定为990万元,在第4年补贴为550-600万元。这种“断奶”的措施成了农场减亏和扭亏的强大动力。 农场的改革是从高速生产关系入手的。 1980年在全场范围内试行“三定一奖”,既定产品产量、定产品上交量、定上交利润(或亏损补贴)。超计划利润(或减亏)提成奖励。这是农场实行生产责任制的起点。在此以前农场实行的是作业项目定额管理,劳动者不为最终劳动产品负责。 1981年又将生产、财务两项指标逐级承包,按生产、财务两项指标成情况定奖赔。 1982年提高了浮支工资比例,实行联产联利计酬。把职工的劳动报酬和经营成果挂起钩来,更进一步地将管理人员和承包人员的责、权、利紧密地联系起来。从1982年起农场实现了油料和蔬菜自给,全场小麦平均单产达到243.3斤。 1983年实行工资全部浮动,联产联利计酬。全场粮食总产645.91万斤,平均亩产263.7斤,由此实现了粮食自给。 1984年是农场生产责任制向纵深发展的一年。1983年秋,总场党委书记、场长魏振杰同志带领宋鸣吟等同志赴内蒙巴彦淖尔盟农垦企业参观考察,吸取了外地的先进管理办法,并结合格尔木农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兴办职工家庭农场、推行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经济责任制。1983年底召开了三级干部会,决定从1984年起在全场推行。这种责任制取消了职工的等级工资,原等级工资只做为档案工资,在调离农场或退休时才起作用。职工的探亲休假路费和门诊医疗费用等都从承包收入中解决。职工的经济收入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劳动成果。与此同时,承包者的承包经营自主权敢扩大了,允许职工家庭农场购买除土地以外的各种生产资料,允许雇工,允许承包者在完成指令性计划的前提下经营养殖、商业、加工业、服务业和运输业等。对农业承包者不再发工资,在家庭经济实力还不强的情况下,每月预借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费,按生产费用由承包者处理或先由单位垫支,待农产品收获后结清。 农场的工业、商业、饮食服务行业、建筑安装业等也实行了不同形式的承包。实行定上交纯利润,超利分成;把富余劳力编入劳动服务队,开辟新的生产门路;对管理机构定员定岗,工资预留30%做为责任工资,待年底视经营效益按比例返还。 1984年的改革力度较大,为以后稳定发展生产打下了基础,也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但在推行这种责任制的初期,由于一部分职工思想承受不了这种压力,1984年元月3日河西分场出现过少数人聚众闹事的事件。后经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事态得以平息。从1980年到1984年,由于生产关系的逐步调整,生产力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在这五年里,粮食作物总产依次为168.13万斤、344.21万斤、499.18万斤、645.91万斤和700.25万斤;粮食作物平均亩产依次为:96.49斤、191.00斤、243.00斤263.70斤和260.38斤。 从1985年起,农场进入稳定发展时期,农场的生产经营工作迈上正常发展的轨道。 1985年5月总场召开了场务扩大会议,按照干部“四化”要求高速了各给领导班子,大力高速产业结构,变封闭、自给的产品经济为外向性产品经济,确定了“强化农业基础,大力发展工矿业,积极开拓场的同时,稳定对农业的政策扶持,曾两次提高粮油内部收购人格,直到1990年家庭农场不负担企业管理费和固定资产折旧费,取消等级工资后,对家庭农场生活费依据其承包面积预借。 在调整生产关系的同时,重视了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在国家对粮油价格放开以前,致使农场亏损面大的主要原因是农业亏损所占比例较大,而农业亏损的主要原因除生产经营责任制不健全外,农业生产条件较差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从1985年起,在农业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主要做了如下工作:开展了以深翻土地、破除田间老埂渠、重视规划条田主要内容的低产农田改造。从1986年到1990年共完成低产田改造33631亩次,土地连片1291亩,收复撂荒地23302亩。这给以后逐年提高产和总产、降低农业亏损、提高农业职工经济收入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以支渠防渗和开挖排水渠为主要内容的农田水利建设,有效地减少了渠道渗漏,加快了灌溉速度,减缓了地下水位的上升速度,巩固了低产田改造和收复撂荒地的成果;通过引种、试验、示范、开展了农作物优良品种的推广工作。以春小麦为例,原种植的“瀚海304”因未提纯复壮而造成种性退化,产量较低,1989年引种试种“柴春236”,到1991年推广面积达11737.6亩,平均亩产达594.5斤,对照品种“瀚海304”平均亩产为398斤,“柴春236比对归品种增产49.3%;近年来引进“青春533”,平均亩产均在760斤左右,已成为农场当前的主栽品种。1995年河西农工商公司种植“青春533”,有12户在480亩的面积上平均亩产均在千斤以上,被格尔木市评为1995年十大新闻之一;另外还开展了大面积的农业耕作技术和化学灭草,有效地控制了荒草;以配方施肥和模式栽培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新技术和常规技术的推广;加强了农业技术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农业职工科学种田的素质。 从1985年至1996年,农场粮食作物平均亩产依次为:267.65斤、301.75斤、375.02斤、453.94斤、333.64斤、353.42斤、382.52斤、412.00斤、440.80斤、417.52斤、668.20斤和745.80斤。1987年、1989年农场荣获农业部颁发的“全国粮食生产创高产”奖状。 在种植业方面,农场除保证粮油肉菜自给外,从1989年起每年都可提供数百万斤商品粮。为了满足城市日益增长的蔬菜需求,农场重视了“菜篮子”工程建设。截止目前蔬菜播种面积在1600亩左右,其中温室和塑料大棚面积达220亩。蔬菜总产1800多万斤。从1983年起农场开始了淡水养鱼,现有水面4500余亩,先后投放鱼600万尾,从1984年起已有收益。 在工业和服务业方面,农场也迈出了前所未有的步伐。工业以中小型为主,内涵外延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农场、集体、个体一起上。自1985年起,农场新上了砖厂2座,年产红砖3500万块。新建水泥预制构件厂,其设备先进程度和生产规模、产品5000立方米。还有涂料厂、钢窗厂、保温材料厂等,填补了格尔木地区建材行产的空白,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认可,市场得到了信誉良好。农场机修厂曾经是格尔木地区建场较早、设备齐全、规模较大的厂家、在机械理和制造方面做出过世巨大贡献。农场建筑安装公司,是三级施工单位,施工设备先进,技术力强,为城市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农场先后建成了农垦饭店、青垦大厦、青垦商城、集贸市场等商业和服务业设施,并改扩建了水泥厂等。农场走出了经济结构单一的困境,形成了农林牧副渔。工商建运服综合发展的格局。 从1988年开始,省农林厅对格尔木农场签署了以场长柴全柱带头冲毁对格尔木农场签署了以场长柴全柱带头承包经营的、一定三年不变的《经济合同书》,在农场范围内的企业单位均实行场(厂)长、经理负责制。在1988年的三轮承包中,农场的生产和经营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1988年是格尔木农场向上级承包的第一年,这一年就全面完成了承包指标,农场一举扭亏为盈,首次实现利润32万元。以后由于农场建场历史较长,遗留问题较多,职工离退休高峰期的到来,离退休费用急刷增加,加之市场竞争激烈,农场的亏损额又有回升。 1997年,农场面临的困难依然很大。1996年粮油作物平均亩产已分别达到781斤和203.9斤,增大了再上新台阶的难度。市场竞争非常剧烈,格尔木地区商业和饮食服务行业已接近饱和程度,要想赢得市场还需加倍努力。离退休人员和离退休费用已达到高峰,每名在职职式平均负担0.61名离退休人员,农场负担过重。农业职工大量退休后,劳动力亦感不足,在未引进劳动力以前,影响了播种面积继续扩大等。农场场长韩选民同志就是在这种艰难的条件下,开始了新一轮承包。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的指导下,农场将抓住机遇、深化企业改革,面向市场开拓进取。其基本构思是:在农业上要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搞好农田基本建设,大力开发土地资源,保质保量地完成农业综合开发任务,使之更快地发挥效益;要根据市场需要高速种植结构,在保证粮食供给的同时,逐步扩大经济作物各植面积;要树立大农业思想,加强农业广度开发,逐步向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合作化的方向发展,要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向规模要效益;要继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推行科学种田,要引进优良品种、引进科学的耕作技术,增大农业的科技含量、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要进一步深化农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借鉴农村土地承包的经验和形式,实行租赁等方式,把土地的使用权和农产品的处理权交给职工,克服一切由企业包揽的弊端,从而扩大职工生活费用自理;继续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不断扩大蔬菜种植面积,保证对城市的蔬菜供应,要逐步扩大日光节能温室的面积,用三年时间把园艺公司真正建成格尔木地区的蔬菜基地。 在工商建运服行业上,仍取抓大放小和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加快所有制结构的高速,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大力推行股份合作制,实现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酱联合,是农场所有制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积极倡导联合投资、参股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职工发挥个人场长搞个体经营。要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新的就业渠道和经济增长点。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要通过转轨建制,进行制度创新,大力推行企业改制。要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实行“一厂一策”的办法。通过十五大精神的学习,农场的改革将全出现一个新的飞跃。 格尔木农场对社会的主要贡献: 格尔木农场为格尔木市和其他地区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农事产品,支援了城市建设。早在劳改农场时期,农场上交的征购粮和其他农副产品曾供应过青藏公路的建设者和柴达木盆地矿产资源勘探者,对格尔木地区的早期开发做出了贡献。直到目前,格尔木农场的穿凿在格尔木地区仍占绝对优势。从1988年起,农场每年完成国家定购任务60万斤,农场每年对外销售小麦均在300至400万斤。农场的蔬菜种植面积较大,亩产和总产较高,提供的新鲜蔬菜占当地生产的50%左右,对满足城市居民蔬菜需求,平抑市场价格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格尔木农场为格尔木市发展生产奠定了基础。1955年建场初期,农场就帮助当地哈萨克族牧民群众开荒造田、提供种子和农业技术,促进了民族团结。大格勒农场原是诺木洪农场1959年废弃的一个农场,1968年农建师进入该地区复垦,首先开挖渠道,用卵石衬砌了两条干渠,1969年开始农业生产。因该地区沙包又多又大,基本上没有连片的土地。当时军垦战士只能围绕沙包浇水、耕地、播种,有许多土地只能用人力拉有耕摆播种。以后经过规划设计,经过农场职工十多年的艰辛努力,机械、人力一起上,硬是把原来的数千块小地改造为灌排方便的数十块大条田。林、田、路、水基本配套,粮油产量年年上升。1979年省政论为安置龙羊峡库区农民,农场为了顾全大局将大格勒农场的8321亩耕地和全部水利设施、房屋林木以及部分机械设备移交给了库区农民。在成立大格勒人民公社以前,农场还为农民提供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农场留在大格勒的农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业务人员为农民提供服务,帮助库区搬迁带队干部和群众尽快熟悉当地的土壤、气象等条件,致力于加速库区群众致富。1980年为了支援格尔木市阿尔顿曲克区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经省委指示,从河西分场一、二划出耕地5357亩交农牧民耕种。该土地现由郭勒木德乡经营。1987年4月为了安置乐都县调庄农民,经省政论批准,从河西农工商公司十一、十二队划出耕地4148亩,农场职工也随之迁出,该地现由郭勒木德乡新乐村耕种。1995年5月为了安置大通县黑泉库区农民群众,从河东农工商公司6除草给耕地7016为地。现由黑泉库区农民耕种。以上省政论有批文划出的耕地面积为24833亩,有力地支援了格尔木市农业的发展。另外,农场在格尔木河间地区开垦并种植过的大面积耕地,其中有一部分被郭勒木德乡农民复垦耕种。这部分耕地尚未从农场耕地面积中核减。农场的商业、饮食服务行业、工业、建筑安装业等,为繁荣格尔木地区经济、推动城市建设起一定的作用。 农场在基层的商业网点、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为当地农牧民群众购物、子女就学、就医等提供了方便,增强了民族团结。 农场兴建和管理的东、西灌区,不但灌溉了耕地和草原,而且为城市绿化提供了水源,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随着农场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就业,减轻了城市就业压力。经农场培养教育,以后调往其它地区、其它单位的农场干部和工人,大多已马为现在单位的领导人和业务骨干。 |
格尔木农场的创建与发展 -- 柳映权
莼鲈之思
2026-02-04 09: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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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农场的创建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6-07-29 编辑:海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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