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伯为什么不能嫖娼?
一剑飘尘
在区伯嫖娼门出来之前,本剑根本不知道区伯何许人也。所以,我希望认识区伯的网友,把这文章转发给他,告诉他,嫖娼不是坏事,因此让远在美国的一剑都知道了他,说明这个嫖娼行为是很有国际影响力的。仅此一点,就说明这次嫖娼门是非常有价值的。
当然,区伯一定不同意本剑上述价值论观点。这是为什么区伯离开看守所以后,立刻发表声明,说嫖娼是长沙警方的栽赃。区伯嫖娼的时候,一剑不在现场,也没有提供过避孕套,当然没有办法确认到底是警方栽赃还是人赃俱获。但是,中国警方的公信力,天下人皆知。所以,我不敢说区伯没有嫖过娼,但是这一次是不是警方栽赃,我要在心里打个问号。跟我有同样想法的人,一定不是少数。所以,我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
我的问题是:区伯为什么不能嫖娼?
当然,从法律的途径看,中国可能有禁止嫖娼的法律。但是,中国更有宪法35条:人民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到了今天,还不是空对空?中国还有反腐法,却弄成了无官不贪。所以,违法这件事情,不应该让区伯如此懊恼。不要说在一个非法治的社会,违法并非可耻的事情。就是美国这样法治社会,当初的民权运动也是通过故意违法的方式,最终达到了纠正错误法律的目的。
许多中国人向往法制,却毫不懂得法治。法制不同于法治。因为法制只是法律制度。不要说今天这个社会,就是封建王朝,也有各种各样的法律制度。不要讲别的,仅仅一个死刑,中国就曾经有:烹、炮烙、活埋(坑)、斩首、车裂、腰斩、大辟、绞、凌迟、活剥人皮等等几十种方法。这些都是上了刑律的,都是法制的一部分。但是,这不是我们追求的法治。什么是法治?美国小学就开始教授的内容是:每个人都遵守法、政府要守法、政治领袖要守法、没有人超越法。
所以,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国古代的那些法制都是要被废黜的。因为无论谁,即使犯法当死,也不会愿意遭受凌迟、活剥人皮这么残酷的刑法。法制之下能够制定这样的法律,是因为并非法治社会。制定法律者自己,超越了法律。这是这种严刑峻法能够制定的原因。
再回到区伯的案子。他为什么要觉得嫖娼可耻呢?在一个法律面前并不人人平等的国家,违法并不可耻。所以,无论这个案子,是否长沙警方的栽赃陷害,区伯,你都可以挺起腰杆做人,你都可以继续检查公车私用的情况。因为这种法律,只是捆绑民众的枷锁而已。
中国自己的报刊最近不是说了“反腐没有铁帽子王”。许多人因此猜测谁是铁帽子王。这么严肃的问题,竟然变成了八卦,本剑也只能一声叹息:国人难道就不能有一点理性逻辑吗?“反腐没有铁帽子王”其实说了两件事:一个,中国在此之前一直是有铁帽子王的;二,现在只是希望在“反腐”这个问题上没有铁帽子王。其他领域有没有铁帽子王呢?至少,我相信区伯这类被嫖娼,是不会发生在铁帽子王的头上的。
前段时间,有个红二代在回答记者提问“为什么红二代中没有抓到贪官”的问题的时候,回答说:红二代有红色基因,对腐败有抵抗力。我不知道这位二代是在哪里学习的生物学知识,竟然基因也有红色和黑色。我只能劝他,为了保证红二代的基因永不变色,千万不要再把子女等等送到美国这些黑色资本主义国家了。这种基因论当然是个笑话,就是文革时期血统论的翻版。红二代没有出现大贪官的原因,与染色体无关,与“铁帽子王”有关。
作为平民百姓的区伯,靠抓公车私用,在网络上获得了名气。但是,因为不是“铁帽子王”,遭到打击报复,也是可以想见的。所以,我并不奇怪发生嫖娼门这样的事件,我也不去质疑警方的无耻言论。因为这样的无耻,不是第一天见到。我只是奇怪,区伯似乎因此耿耿于怀。显然,在区伯看来,嫖娼是一件耻辱的事情。这也难怪,中国这个民族是一个感性重于理性的民族,是一个八卦重于权利的民族。许多中国人乐于八卦而忽视维护自己的权利,甚至对于那些站出来维护公众权利的人,冷嘲热讽。对于这些中国人来说,嫖娼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我相信,这是区伯不能释怀的原因。
其实,嫖娼在我看来,不仅不是不道德的,而且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作为年过70的区伯,还有这样的生理需求,这本身就是可以自豪的事情。人生一世,风雨无数。到了这样的年纪,还能够如此健康,夫复何求!在一个法律都被践踏的社会,道德又算老几?至于一些街坊邻居的八卦,随他们去吧。区伯打击公车私用,已经造成了整体贪腐的官僚阶层的忌恨,这岂是八卦所能够淹没的功绩?嫖娼者,不缺一个区伯,也不多一个区伯。这本身就是一个个体自由选择的权利。我倒是希望区伯能够继续嫖娼,因为据我所知,在娼寮之所,公车私用也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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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成
2015-04-02 08:24:01你也去!嫖娼是你们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