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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提得好,我来试试看。没有准备,乱说

聂耳 2026-01-18 15:30:31 ( reads)

1) 最高法院有的只是对宪法的最终解释权,不干涉具体案子的判决

2) 既然法官是个永久性的位置,那么法官为什么要放弃他认为的正确的解释,而去违背自己对上帝的承若? 美国历史上的大法官应该都是基督教的信仰者(没查过)。如果哪一天有一个无神论者当上了大法官,那么这个制度可能就要改写了。所以美国人总要说 愿上帝保佑美国。只有当一个国家的70%的人是有信仰时,它的法律才有意义,否则就是装饰。

3) 只有当4:4票时,那个九分之一票才要起关键性一票的作用。这同时也说明二种不同的解释都有一定法律的合理性。你不能说他有偏护。而其它的比例的话他那一票就无关紧要了,

暂时就想到了这些,想到再加

跟帖(3)

色大胆小

2026-01-20 06:49:25

最终解释权很厉害,可以颠倒黑白。

聂耳

2026-01-20 13:16:18

确实可以颠倒黑白,所以我写了第二点;社会的信仰和个人的素质是民主制度的保证。其实你说的情况在2020年1月6日已经发生了

聂耳

2026-01-20 13:28:11

至于第3点;虽然他任命了3个最高法院法官,但是就“选举”是否公正这点说最高法院那时并没有受理川普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