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促国家尽快制定《文物鉴定》法
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已经制定得相当繁多,可谓林林总总。虽然说不上已经完善,但趋于完善。
尽管趋于完善,我总觉得在文物鉴定方面的有关法律显得异常薄弱,以致常常出现真文物被“鉴定”为赝品,而假文物又被“鉴定”成真货的闹剧。导致文物鉴定这个圈子里鱼龙混杂,“专家学者”泛滥成灾,无良“专家”们在没有法律可以制裁的情况下用欺骗手段浑水摸鱼,不当得利,而把持有真品的物主忽悠得一文不值还要上交某某机构销毁,“专家”们的所作所为不仅抹黑了高雅文物的纯洁,而且把鉴定这门神圣的工作玩弄成了敝屣。因此制定“文物鉴定法”已经迫在眉睫、箭在弦上,不能再让“专家”们胡作非为,忽悠百姓。
在文物鉴定中的两大主题甚为重要,一是物,二是人,物,即是被鉴定的文物,人即鉴定文物真假之人。
当下鉴定文物的人都以专家称谓,问题是何人可以称之为专家?目前我国的文化界和教育界没有“专家”这个法定职称。倘若为教授,则有大学或者相关的机构给予教授证书以资证实。倘若是博士,也是同样条件可以用证书来证实。唯有“专家”这个民间职称在神州大地就像幽灵又像病毒似乎无处不在,
尤其是在文物鉴定领域之内,几乎个个都是“专家”,抑或“大师”。王刚主持的某电视台文物鉴定节目中专家们频频出错乃至出丑,王刚把真品给砸了,物主气地将其告上法庭讨要说法,有的“专家”故意将真品说成赝品,当物主曝出自己爷爷或奶奶的名字后吓得“专家”手忙脚乱连忙谎称由于灯光亮度不足因此将真品“误看”成赝品。
笔者也遇见过类似的专家,专家的特征就是满头无毛的秃顶,那秃顶男子号称自己是近代和中近代各朝代的书法鉴定专家。几十年的鉴定生涯中出错率为零,业绩“以清零式遥遥领先”于同类专家。 嗣后我拿出一副一位名家的书法请其估拍卖价,并对其说明是哪位大家赠我母亲的生日礼物。秃顶专家用放大镜端详了一会摇头说,这是一幅伪造的非常劣质的赝品,市场估价是10元人民币,属于安慰性质的价格。秃顶接着说,看你很认真的模样,为了不让你情绪跌到低谷,不让你的血压降到20-30之间,我愿意出100元人民币收购此物,但绝不是收藏,不是欣赏,而是作为专家对你物主的健康进行人道主义般的拯救。秃顶说完就掏出一张百元人民币交至我手中,然后伸出双手将那幅书法卷起。
我对秃顶专家说,慢着,先不忙给钱,我给你看一张照片。我说完便从包里拿出一张我母亲和那位书法家的合影,两人中间就是这幅书法作品。
秃顶看后表情非常尴尬,然后抬头看看房顶上的灯光说,这灯光太暗、太灰影响了我的鉴定结果。
喔噻,“专家”们都一样,谎言一旦被拆穿第一反应就是因为灯光昏暗因此看走了眼。至于这个秃顶“专家”采用同样手段坑害过多少人就不得而知。
但凡有文物被鉴定过的人都有一个同感,鉴定这个水窝,深如太平洋,险过大西洋。
不少受害者称,中国的鉴定行业之所以被搅得如此肮脏不堪、如此恶贯满盈,主要就是人心被环境的“病毒”所感染,“专家”们一边在昧着良心坑害物主从而获得不义之财,另一面又拿不义之财去被不良医生进行着恶性循环的“体检”和“治疗”,因此“专家”们进医院时是满头,出医院时成了秃头,成了秃头后的“专家”们当然心态要逆反、神经要爆裂,于是在鉴定这个行业里更加兴风作浪,坏事干绝,恶事做尽。
如果有个食品行业的文物物主在鉴定时也被秃头“专家”们欺骗,他为了获得心理平衡和对社会的不满,那些食品还能健康吗,还有营养价值吗?
诚然,我们国家已经颁布了食品卫生法,对于违法者可依法追究民事以及刑事责任。而文物鉴定的法律目前是一片空白,一块未被开垦的处女地,因此给了那些无良“专家”提供了一块法外之地,这样的局面应该尽快结束,尽快用法律和法规予以填补。
至于法律的条文如何形成则是法律工作者的工作内容,笔者无权掺和,但是笔者提一条建议:凡是参加文物鉴定的真伪的人士,必须担负鉴定的所有责任,鉴定错误者,依法赔偿错误的经济损失,如果发现故意“鉴定”错误,利用某种手段获取非法利益,则要担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该坐牢的就得坐牢,该教养的就毫不客气地送去教养。
只有国家对文物鉴定有详细的立法之后,鉴定这块处女地才能保持他永久的纯洁和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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