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客体隐喻的差异
春回人间
2026-02-07 13: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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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同一只动物走进两种语言时发生了什么?——谈隐喻的差异
在英语学习与教学中,人们讨论最多的,往往是语法问题,以及表达是否符合英语习惯的问题。
这些当然值得讨论,但它们并非真正的难点。真正棘手、却又更少被认真对待的,是隐喻系统的不对称——当一种语言认为某个比喻理所当然、无可非议时,另一种语言却可能对它拒之门外。
所谓隐喻(implications),并非只是修辞。
一个事物或物件,不仅告诉我们它“是什么”,还会引发一连串联想;那些看不见、却被共同感知到的意义,才是隐喻的真正内容。
比如农民用过的石磨。
在汉语文化中,它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农村、田园生活,也联想到劳作与艰辛,于是石磨成了传统农耕生活的象征;而在西方人的眼里,石磨更多只是一件带有异域风情的物件,甚至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值得收藏,却未必承载情感记忆。
再看动物隐喻。
有些动物——比如狗——在汉语里长期承担着负面象征。过去它既不受待见,又成了骂名的集中地:走狗、狗仗人势、狗改不了吃屎、打狗还要看主人、挂羊头卖狗肉……几乎所有不堪的角色,都可以往它身上安放。
但在西方语境中,狗恰恰相反。
它的隐喻高度正面:
loyal(忠诚)、faithful(可靠)、companionship(陪伴)。
人们说 Every dog has its day(人人都有得意的时候),
说 Love me, love my dog(爱我,就要爱我的全部),
甚至干脆称它为 man’s best friend。
同一只动物,在两种语言中承担着完全不同的象征任务。
因此,在汉译英时,若执意把“狗”一并带过去,往往会出问题。比如“走狗”不应译为 running dogs,而应是 lackeys;
“打狗还要看主人”也绝不是 Before you hit the dog, look at its master。讲英语的人只会困惑:打狗之前还需要征得主人同意吗?这就真成了“猴吃麻花——满拧”。
这种差异,并非谁生造的规矩,而是长期经验筛选后的结果。
这里还牵涉到一个“语言域”的问题:
一个表达,换到另一个语境中,往往就失效了。
中文里,“入骨”是一个高频的程度结构。
英语中我们可以说:
chilled to the bone(冷刺骨),
wind cut me to the bone,
tired to the bone(累到骨头架子都散了),
却不能说 hate someone to the bone(恨之入骨),
也不能说 love to the bone、reactionary to the bone。
原因在于:to the bone 在英语中主要承载的是生理感受,而非情绪深度。
情绪表达,英语更多交给 heart:
thank you with all my heart(真心感谢),
a heart-to-heart talk(掏心窝子的谈话),
my heart missed a beat(吓得心跳漏了一拍)。
从狗到石磨,再到骨头,这些例子都指向同一个核心问题:
有些隐喻,并不属于另一种语言。
当翻译执意为它们寻找“对应物”时,常常会出现三种结果:
语法正确,却听起来别扭;
意思大致相近,但价值判断被悄然替换;
看似地道,却已经不是原话。
这时,真正需要做的,或许不是“翻得更巧”,而是放弃翻译隐喻本身,转而翻译它要完成的功能。
例如“打狗还要看主人”,与其硬译,不如译为:
Before you hurt someone, you’d better see who is standing behind him.
(在伤害某人之前,先看看他背后站着谁。)
由此看来,语言并非一套可以任意互换的符号系统。
隐喻,是一门语言对世界长期选择的结果,而非词典里的对应关系。
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才会明白:
中译英真正的难点,不在英语,
而在我们是否愿意承认——
有些东西,必须改写,甚至必须舍弃。
这,或许正是翻译作为一种“写作”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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