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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再见!”小女孩嘟起小嘴在左小霞的脸上重重地亲了一口,蹦蹦跳跳地出门了。
小女孩是左小霞的女儿,叫乐乐,今年五岁,今天第一天上学前班。粉色的毛衣外套,上面坠满绣球花一样的毛球,一蹦一跳之间,犹如一只花蝴蝶。本来计划要和丈夫冯炳坤一起去送女儿的,可是昨晚突然接到一个女客人简妮的电话,约好今天一大早去看公寓。
一团粉色的背影消失在过道拐弯处,一眨眼,乐乐五岁了。离开欢欢的那一年,欢欢也是五岁,也是刚刚上了学前班。八年过去了,欢欢现在应该十三岁,青春期的男孩,也不知长成什么样子了?想起欢欢,左小霞的心里便开始发堵,八年没有养育过也没有见过面的儿子始终是她心里的一根刺。如果不是五年前,承受高龄产妇的风险生下乐乐,不知自己会不会疯掉。好在我还有乐乐,不然岂不是只在为他人做嫁衣裳?
想到欢欢,就不得不想起他的父亲向明浩。
与向明浩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怎么开始的?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一个初秋的晚上。芝加哥的天气阴冷潮湿,天空飘着小雨,香香川菜馆涌进一波又一波的食客,她在逼仄拥挤的餐桌餐椅之间穿梭无数次。直至眼皮沉重、双腿麻木、后脚跟生疼,最后一位客人离开后,才吃上晚餐。
从老板娘翠姐的手里接过小费,她记得清清楚楚是一百二十美元。从餐馆出来,雨已经停了,无月无星。地上湿漉漉的,一片一片的低洼处水光盈盈,她绕开大大小小的水坑,往停车的地方走去。那天上午有课,午后才赶到餐馆,前面的停车场已满,只好把车停到餐馆后面的路边。那里原来有一盏路灯,彼时却没有亮着,黑漆漆地。小街安静极了,只有自己的灰色尼桑车孤零零地停在不远处。她快步向车走去,突然窜出一条黑影,鬼魅一般地冲到眼前。那人一身黑衣,整张脸用黑头套蒙着,只留下两只鼓出来的黑灰色眼睛和一排白色牙齿。手里一把明晃晃的刀,发出瘆人的光,不足一分钟便抢走她钱包里的钱。如果不是听从翠姐的建议把一半放在包包的夹层,如果不是向明浩跑过来,另外六十美元也在劫难逃。
唉!穷学生,真是艰难啊!错误也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左小霞轻轻叹息一声,自言自语中准备出门。她化了淡妆,黑色阔腿裤,黑色高跟短靴,紧身及腰灰色短毛衣,托起傲人的胸部,外面披一件铁灰色厚长风衣,左手腕上挎一只灰色教练包。脖子上一条金色上洒满细碎红玫瑰的丝巾,成为灰黑色系列的点睛亮点。
临出门之际,她对着立在门边的穿衣镜照了几照,又转了一圈,飘逸而干练,她满意地笑了。
走出公寓大门,沿着二十五街从第一大道步行至第二大道,乘坐15路车在第八街下车,最后又步行几条街,其间穿过华盛顿广场公园,往南不远处有一处高层公寓,她与简妮约好在那里见面。左小霞不喜欢地铁,一般坐公共汽车,只要不是特别冷的话,她更喜欢步行。在曼哈顿做房地产经纪多年,左小霞早已驾轻就熟。她今天要带简妮夫妻去看公寓。简妮的丈夫在纽约大学谋到一份教职,希望在大学附近找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房。左小霞手上正好有房源上市。是她的一个客人戴维陈的出租房。戴维陈几个月前,厌倦了曼哈顿的吵嚷拥挤,左小霞帮他在皇后区买了一套独立别墅。腾出来的公寓出租事宜便交由左小霞全权代理。
简妮打来电话,晚到半个小时。左小霞便踱步到华盛顿广场公园里。
八月底的纽约清晨,凉意已浓,来来往往的人流脚步匆匆。一对母子迎面走来,小男孩大概四、五岁,亮黄色的薄毛衣外面套着蓝色牛仔连身裤,戴着一顶蓝色牛仔布帽,说话奶声奶气。一位年轻的妈妈牵着小男孩的手,一边走一边说话。
离开欢欢的那年,欢欢也是这么大。也有一件牛仔连身裤,是棕色的,里面经常配亮蓝色的毛衣。欢欢五岁时的影像定格在了她的记忆里,她不知道五岁以后的欢欢长成了什么样子。她最近总是想起欢欢,或许是因为乐乐刚刚过了五岁生日的缘故吧。她总能在乐乐的脸上、眼睛、神态里看到欢欢的影子。每次想到欢欢,左小霞的心总是被猛烈地抽一次,又狠狠地疼一下。如果当初不是向明浩以拒不离婚相要挟,她又不想对簿公堂争夺抚养权,为了自己的后半生幸福,她把欢欢留给了向明浩。
没有带走欢欢,是她最大的遗憾。
(未完待续)
(短篇小说收录于竹心中短篇小说集《阳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