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美国赋予人民拥枪,是基于宪法第二修正案,目的是限制强势的专制政府,防止政府权力膨胀进而侵犯公民权力,赋予公民反抗的武器——“枪权天授”。
新疆的“在教育营”的法理底层逻辑在哪儿?
对不起,根本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十有八九是哪个官员一拍脑门想出来“妙计”。但逻辑还是有的。
本坛网友已经说了,逻辑就是“预防胜于治疗,极端思想者都是潜在恐怖分子,潜在就是要教化,教化就是大众性的……不需要特定搞清谁是将来的恐怖分子。都接受一下教育”。
简言之,防患于未然。
主意不错。然而,这不代表可以漠视法律为所欲为。
否则,你懂英文就是潜在的美帝特务,你怀疑一亩田里能打1万斤麦子就是潜在反革命,你说毛主席活不到一万岁,你就是潜在反党份子,你裤腿超过8寸,就有”极端思想“,轻者坐牢,重者枪毙。80后门别以为我在说相声,这些都是真真实实的发生过的事情。
全民拥枪的法理逻辑是对付专制政府,而“再教育营”是反其意用之:政府以维稳做借口,不分青红皂白对付”潜在恐怖分子“。
全民拥枪造成美国枪支泛滥,每年都有数万人死于枪击。我想,大多数华人,尤其是有年幼孩子的华人并不赞同全民拥枪,即便美国白人对此也是争议不断。咋一说到新疆,全民拥枪又成了“理解”政府做法的“逻辑”了?
再重申一遍:绝不姑息恐怖暴力,但无论什么手段都必须要有法律授权。也不是做什么都不行, 打击恐怖活动的实施者与策划者是重中之重,对民众的启蒙教育是另一个层面。这种启蒙教育可以在基层社区开展,绝不能以剥脱公民基本权利为代价,伤害公民人身自由强制执行。本人反对的是”再教育营“这种非法的集中营,不反对普法教育,不反对学知识学文化,更不反对惩治恐怖分子。
我倒是希望中国采纳美国拥枪的法理底层逻辑,一旦政府以未经法律授权强制行为拘留民众,他们可以拿起武器反抗,看谁还敢无法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