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荷兰这个国家,我既熟悉,又陌生,我知道,荷兰足球队世界闻名;我也知道,这个国家盛产奶酪,郁金香;提起荷兰,我眼前就会浮现出《向日葵》前的梵高和《夜巡》后面的伦勃朗,还有地平线上一座座巨大风车在缓缓运转。
虽然在欧洲近代史里,在英,法,德,俄的彪悍队伍里,很少看见荷兰的身影,但早在十六世纪,当别人还在封建割据,互相厮杀的时候,荷兰已经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
十七世纪是荷兰的鼎盛时期,它的商船比英法德等国的船只总数还多,几乎垄断了整个海上贸易,成了闻名遐迩的“海上马车夫”;
可惜后来的四次英荷战争和一次法荷战争,让荷兰的国力急剧下降,慢慢地退出了世界的中心舞台,经过先后二次独立,终于有了如今我们看到的荷兰。
虽然我们总是荷兰荷兰的叫着,但其实这个国家的正式名称 是尼德兰(Neitherlands)。
因为最重要,最发达的几个城市诸如阿姆斯特丹,海牙和鹿特丹都在南,北荷兰省,所以很多年来世人都用荷兰来指代整个国家。
但南北荷兰毕竟只是十二个省里的两个而已,长期用荷兰指代国家难免以偏概全,从2020年1月开始,荷兰政府要求所有公司、大学、使馆及政府机构统一改用官方称谓“尼德兰”,但为了少打一个字,我在游记里还是沿用荷兰这个名字。
每逢节日和重大比赛,有荷兰人的地方,就是橙色的海洋,但我一直不明白为何这么多颜色里面荷兰人独爱橙色。
其实原因很简单,荷兰王国来自奥兰治 拿骚家族(the House of Oranje-Nassau),奥兰治(Oranje)的意思就是橙色。
这个家族的血统始于著名的奥兰治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他在1544年被加冕为奥兰治亲王。在他的领导下,荷兰赢得了与西班牙的80年战争的胜利,虽然后来他死于西班牙派出的刺客之手,出师未捷身先死,但荷兰人依然尊他为国父,而橙色也就成为了荷兰王室的象征和荷兰的国色。
海牙市中心矗立的威廉铜像。
荷兰首都是阿姆斯特丹,但它的政治中心却在海牙。
海牙(The Hague)原名"Des Gravenhage"(意为伯爵的藩篱“),它是荷兰的第三大城市,是荷兰中央政府,议会,王宫,使领馆以及国际法庭所在地。
荷西80年战争中,北方的荷兰人信奉新教,南方的西班牙人信奉天主教,因为痛恨后者动不动就搞宗教审判,愤怒的荷兰人冲向当地的天主教堂和修道院,将神龛里的圣母像掀倒在地,捣毁教堂内部的装饰物,当时的破坏倒是爽,但如今这片土地上留给后世者的就只有寥寥几处冷清的教堂和教堂里空荡荡的大厅了。
诺代恩德宫(Paleis Noordeinde),是荷兰王室的三座宫殿之一(另两座是阿姆斯特丹王宫和豪斯登堡宫),我们去海牙的时候,只有宫殿的花园部分对公众开放。
荷兰天气阴晴不定,我们在王宫花园转悠的时候,天空又飘起了细雨。
雨中的荷兰女王威廉明娜(Wilhelmina of the Netherlands)的雕像,这位女王在二战期间,流亡英伦,但一直通过广播号召荷兰人民坚持抵抗纳粹的斗争。
荷兰采用的是不同于萨利克法的继承法,这种继承法允许在特定的条件下,王室的女性后代可以继承王位。过去的100年里,荷兰王室三代都没有男性,于是连续出现了三位女王。
威廉敏娜女王(在位时间:1890年–1948年):她是父亲威廉三世的唯一子女。
朱丽安娜女王(在位时间:1948年–1980年):她是威廉敏娜女王的独生女。
贝娅特丽克丝女王(在位时间:1980年–2013年):她是朱丽安娜女王的长女。
2013年贝娅特丽克丝女王退位后,她的儿子威廉-亚历山大成为国王,荷兰这才重新迎来一位男性君主。但有意思的是,亚历山大只有三个女儿,看来下届荷兰国王又是女王了。
荷兰的政府部门都集中在市中心的霍费弗湖(Hofvijver)畔。
我身后的这一片建筑是荷兰的国会大厦(Binnenhof)。
这座不起眼的八角亭是首相办公室。
写作此文的时候,我读到一则荷兰新闻:
“海牙市政府近日表示,荷兰首相Dick Schoof和总务部所有剩余官员必须在9月18日之前离开Binnenhof(国会大厦),这栋建筑物在翻修过程中的火灾隐患太大,将不允许首相和他的官员们继续在那里工作。”
荷兰一路走下来,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这个国家人工开挖的一条条运河,一座座人工湖,和依在水边栏杆上的形状各异,色彩不同的一辆辆自行车。
微雨下,一只小乐队在指挥的抑扬顿挫的手势下,演奏荷兰国歌《威廉颂》。
在乐队身旁注视着他们的铜像是荷兰的开国元勋之一约翰·范·奥尔登巴内费尔特(Johan van Oldenbarnevelt),他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联合创始人,并在当时英法荷三国的同盟缔结中,起了关键作用。荷兰首相马克·吕特认为他是荷兰历史上最重要的政治家,可惜,因为宗教立场不同,他最后被奥兰治 威廉的次子莫里茨(Maurits van Nassau)处决。
老约翰可能还在愤愤不平,我和威廉都是开国元勋,都先后死于非命,但就因为我不姓奥兰治,你们就不拿我当国父了吗?
很多人对海牙的唯一印象来自这儿的国家法庭,这座沿袭了古罗马和拜占庭风格的和平宫,被誉为“荷兰被拍照次数最多的建筑”。
可惜,我们来到和平宫的时候,倒霉催的荷兰天气又不配合了,雨丝变雨滴,小雨变大雨,想着来海牙的主要目的还没达到,只能匆匆离去。
这次来海牙,我们有两个主要目的。
第一,参观莫瑞泰斯美术(Mauritshuis),这是对荷兰文化与艺术感兴趣的旅行者不容错过的地方。
这座建于17世纪的美术馆和阿姆斯特丹的荷兰国家博物馆、梵高博物馆并称为荷兰的三大博物馆。此馆虽然不大,但却收藏了800幅绘画,50件微缩模型,20件雕塑和各种版画素描,有人说“莫瑞泰斯美术馆是最伟大的博物馆中最小的一个,也是最小的博物馆中最伟大的一个”。
这座建筑曾是荷兰驻巴西总督约翰·毛里茨(Johan Maurits van Nassau-Siegen)的住宅,他也来自于奥兰治王室,他的祖父是荷兰国父威廉一世的弟弟。
不仅是荷兰古典主义建筑中的开山杰作,也成为世界建筑史上的重要作品之一。
和我们以前去过的西班牙普拉多美术馆相比,莫瑞泰斯规模要小得多,但收藏的却多是荷兰艺术史上的精品。
这幅与达·芬奇的《蒙娜丽莎》齐名的油画《戴珍珠耳环的少女》,是荷兰画家维米尔(Johannes Vermeer)于1665年创作完成的。
达芬奇描绘的是成熟的少妇,而维米尔刻画的则是豆蔻年华的少女。画中的姑娘,睁大眼睛,嘴唇微张,眼神清澈得有如一泓溪水。她微侧着脸,望着画外,好像在期待着什么。这位少女的身份是个谜,但300多年过去了,站在画前,我依然觉得她是那么鲜活,感谢维米尔,抓住了她回头瞬间的那份清纯之美。
伦勃朗的《蒂尔普教授的解剖课》,作于1632年,那时伦勃朗才25岁。当时阿姆斯特丹外科医生行会委托他画一幅行会医生的群像,每一个被画者都希望自己的名字出现在画中,为了不显得突兀,伦勃朗在画中让其中一个人拿着一张纸,纸上是8个人的名字,然后在画的右下角斜放着一本解剖学讲义,纸与讲义遥相对应,和人物融为一体。
伦勃朗运用光的明暗强烈对比手法,使得主题非常的鲜明,受光部分质感极为强烈,美术史学家把这种充满张力的暗调称为“紫金色的黑暗”
这是伦勃朗的《一位老人的肖像》。
《Kitchen Scene with Christ at Emmaus》是荷兰画家约阿希姆·贝克拉尔(Joachim Beuckelaer)的作品,我看了半天才有点明白画的意思。
画面前景展示了一个繁忙的厨房,里面充满了丰富的食材和家庭日常用品。画的最右边,宗教故事《基督在厄玛乌斯》却处在非常不起眼的角落。
这幅画作于16世纪,这一时期的荷兰艺术逐渐从宗教题材转向现实主义,画家大概是想说明相对于枯燥无味的宗教题材,每天遭遇的世俗生活才更实在。
这幅《扶着高背椅的小女孩》是伦勃朗最好的学生戈弗特·弗林克(Govert Flinck)的作品,在光线的运用上,作者深受其师的影响。
不知不觉二个多小时过去,从博物馆出来,雨终于停了。
今天的第二个目的地 - 马德罗丹小人国公园(Madurodam)。
小人国建于1952年,是Maduro夫妇为纪念他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牺牲的儿子而出资建造的,作为献给荷兰儿童的一件礼物。
小人国有自己的城徽,市长由前荷兰女王贝娅特丽克丝 担任,市议会议员由海牙 30名海牙小学生组成。1972年,小人国被“荷兰城市联盟”接纳为正式会员,成为世界上最小的城市。城内汇集了以25:1比例缩小的荷兰国内120多座著名建筑和名胜古迹。
看着一座座逼真的模型,儿子童心大发,流连忘返。
小人国做得非常精致,来参观的成人比孩子还多。
我们去的时候,早过了郁金香花季了,在花田模型前,儿子说,妈妈,等你老了,我推着你去看花吧。
小人国的模型并不是静止的,飞机场的这些飞机和铁轨上的火车都在自动运行。
去小人国的时候,是我们抵达荷兰的第二天,当时我对荷兰的各式建筑还不算太了解,写这篇游记的时候,当我重新审视当初拍摄的照片,看着那些我们一路走过的地方,我不由得感叹,这些模型做得实在是太逼真了。
这是鹿特丹的方块房子。
这是阿姆斯特丹的国家博物馆
这是水坝广场上的皇宫。
这是阿培尔顿的皇家夏宫。
这是马斯特里赫特的圣母大教堂。
这些年来,儿子和我们最亲近的时候都是在旅途上,一起走世界,一起行天下。在这个小人国里,看着兴致勃勃的儿子,LD对我说,那个婴儿肥的儿子又回来了。
雨过天晴,海牙街头自行车穿梭,这是一座勃勃向上的年轻城市。
虽然此前来过荷兰,但总体说来,我对这个国家还是比较陌生的。绝大多数人,包括我自己在内,刚去一个陌生的国家的时候,因为种种意想不到,因为扑面而来的海量信息需要消化,都需要一段时间心理适应。
来到荷兰的第二天,我想自己应该是度过了那个不知所措的阶段。
咪呜
2024-08-27 04:04:27小珂出品,必是精品。从来不虚此言。我去了海牙那么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