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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提到的的秦某风和汤翠莲案都是法律已经进步的判决。我记得看到一个案子,其中的女犯人比《命悬一生》中的细妹还惨。

BeagleDog 2025-11-07 19:04:19 ( reads)

是山西的案子,1983年严打时期枪毙的。

这个女人出生时,妈妈难产死了,因此就被全村人视为灾星。家人只让她干活,还要挨打挨骂。所以改革开放后,她就出外挣钱,在发廊做黄色产业。后来扫黄,就被公安机关抓起来返乡了。回乡后,她又被当地的恶霸霸占。恶霸年纪大,已有家室。等恶霸外出做生意时,她又和村里年轻的人在一起,还生了孩子。恶霸回来后,把这女人和她孩子的爹捆起来打,还把小孩摔死了。后来这女的就一把火把这恶霸烧死了。就因此被判死刑。

这十多年前看到的案子,可能记得不是很准确,不过大致不差。当时我就觉得不应判死刑。中国法律过去连合理自卫都没有,只能说是法律不健全。

跟帖(3)

april113

2025-11-08 08:20:27

这才是以前的真实,不过好像后来法律改了,对被家暴而不得已反抗的女性不像原来惩罚那么重了,当然在我看来,根本不该惩罚她们

朦胧的心

2025-11-08 19:07:14

新修订的治安法明文规定正当防卫者不违法。见义勇为是值得鼓励的。

花似鹿葱

2025-11-10 06:35:17

明确的法律条文执行起来也常常会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