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流水(8): 尘埃落定
文章来源: longhair2011-06-15 20:19:05


大朋友的法庭听证终于在五月中结束了。

上庭前,最后一次去见律师的时候,他律师提出要我出庭做证人,因为对方列出了三个证人,包括他女儿A。当时,我们还是很震惊的,虽然,我们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知道她做出什么事都不是意外。其实,A出庭作证对他并不是说会造成多大的不利,因为我们知道,她可能会说的那些,并不是事实,而且有证人有证据;就不算上我,我妈好彩当时也跟着我们住呢。只是,如果当妈的,心知独明事实如何,为了达到目的,不惜把自己的女儿推上庭,去total distroy他们的父女关系,那还真不是一般的nasty.

临上庭一天,他律师说不需要我作证了。这样一来,我本可以不用去法庭了,但是,大朋友希望我到场以给他心理支持。于是,我让他和律师确认,如果我不是证人,是不是也可以进去。他说,确认了,可以的。结果,只是容许进法庭的大楼、听开始简短的court despatch环节;不是容许进去旁听的,因为是family case

按法庭公函要求,早上八点半到达,等侯。九点,等侯在指定庭堂的一帮当事人们和律师们进入,等侯派遣。庭上的法官,一个一个叫计划当天要听证的官司。双方或多方的律师上前,沟通最新的状况,然后,派遣法官知会该官司将由哪位法官、在哪个厅听证。这时候,我们听了双方律师的呈词才知道,大朋友的案例,证人名单全部取消,听证将由原来的两天变更为一天。不用拖多一天,这是个好的消息。

这个环节挺有意思的。有律师说最近联系不到了当事人,最后一次沟通还是四月份的;有说双方当事人都没到现场的;还有当事人来了,又不见了,要开广播寻呼的……有些无奇不有的样子。

九点多点,大朋友他们就上庭了,一直到下午四点多结束,大部分时间,我就只有干坐在外面、百无聊赖地等了。中午午饭时间,他律师让他早点回来,沟通指导一下下午的进程, 这个环节我可以参与。鉴于语言关系,其实,没怎么参与。不过,就可以感知一下他律师的策略和方法。总得来说,我对她的感觉还不错,蛮聪明伶俐但不让人觉得凌厉、相反让人觉得挺柔和的一个靓女。看起来真挺年轻漂亮的,不过,可是怀着第三个孩子,下月就临产了的哈。

虽然百无用处地枯坐了一整天,还是庆幸我去了。因为临结束,法官做呈词前,先给了十几、二十分钟庭外时间,让双方来尽可能达成协议。这个关键时候,我强大的原则性,绝对是帮他站稳了自己立场的 —— 有违既定原则的协议部分是不能答应的。既然认为自己的要求/解决方法是合理的,为什么要妥协、而不留给法官去判、去给个说法?

事实证明,坚持具common sense的原则是正确的。法官的判决,虽然并不是我们最希望争取的结果,但是,我们觉得是reasonable的。因为对方搬家、给孩子转学,孩子已经是更多的时间跟她在一起了,虽然她是擅自、非经他同意这么做的,但是,毕竟这已经既成事实了一段时间,所以,法官决定维持原状,孩子们的抚养权归她,他从即日起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说到这点,他律师说 —— 其实,我之前也说过多次 ——她当初决定擅自搬远的时候,没有即时去file motion来阻止她和争取孩子扶养权,他就已经失去先机了。当然,他与人为善,不愿起冲突的的个性,决定了他当时不想打官司,尤其是对方也一再表示希望庭外达成协议,虽然,他知道,她根本就不是个会守协议的人。现在,回头来看,她当时的做法和态度,其实很可能,正是她争全部抚养权的计划中的一步,很关键的一步呢)

除此而外,她所有的其他不合理要求,没有一样得到了满足。据美女律师说,当大朋友陈述他因自己自小失去父亲,(七岁时,父亲重病进医院,一直在医院直到过世,当时他十四岁),所以希望给自己的孩子全部而完整的父爱的时候,法官是很动容的。从大朋友后来描述一些细节来看,我觉得,法官应该是挺同情他的处境,在可能范围内帮了他不少的。

无论如何,这个官司打下来,我们的感觉是松了口气,也舒了点心 —— 这世道有理还是有地方可以讲的;这世上还不是逞无耻、耍无赖就可以为所欲为的;这justice system还是有正义的。

坦率地说,这个结果,以我们的标准来看,不是个对孩子好的结果,因为她非常不稳定的生活方式(e.g一个学年换三个地方住,孩子们换三个学校读),以及她很不hard working的行为“榜样”(e.g, 换过无数的工作,从来做不长,现在干脆闲赋在家拿社保);不过,对我个人来说,甚至对我们三个来说,这未尝不是一个相对简单和舒服的结果。希望得是,这好一番折腾之后的平静,可以尽量持续得长一点—— 碰上个爱无理作的人,还真不知道是不是奢望呢。

好了,最后说点法庭一日的花絮哈。

-        法庭跟我从电影、电视里得到的印象很不一样,倒是象个普通的办公大楼。很多不同的庭来处理不同性质的案例。每个庭的外面都有一些小房间,供律师准备或律师和当事人沟通,需要的时候好象自由选用就行了。还有就是一排排椅子,供人等侯用。

-        我等着的那地儿的两个庭应该都是family case的。外面等的人不多,就是庭上正处理的案例的证人等候出庭,或是我这样的陪同来、却进不去的家人什么的。而隔壁呢,就一直人流不息,外面等侯处总是坐得满满的。因为时不时看到等候的人群中有警察,我估计应该是处理交通案例的吧。

-        见到很多律师,形形色色、多姿多态。唯二的共性,一是黑袍加白领结、二是拖着或提着个大公文包。我注意到,白领结的样子是有不同的,不知道是不是有特别的意义,先存下疑问,回头问问。见到的律师居然大部分是女性,难怪之前看到篇东西说,魁省的律师从业人员中超过半数是女性呢,在我这唯一的体验中,这是太显而易见了。而且,而且呀,年轻漂亮的还很不少,看起来柔柔和和、甚至有些柔弱的也不少,很有些against 人们对律师的stereotype的。

-        本以为法庭是个很严肃的地方,呆在里面的人可能都会很小心翼翼,甚至谨小慎微的。结果,一天就见了两次很有规模的争吵/骂闹,比我这几年来见到的都多。刚开始挺觉得意外,尤其是看到维持秩序的保安/警察什么的,半天才过来劝开一下,没怎么太当回事儿的。后来一想,这要上法庭的,可不就是闹得不可开交的人嘛,上庭听证之前,狭路相逢了,稍微有点啥,就干上仗了,也不算奇怪了。


另,后记: 上庭之前,根据种种迹象,我们估计她应该是会马上再搬的,一直还没有, 只是为等官司完。不过,庭上,她就信誓旦旦地说,她不会搬、就是搬也会保持在现居住处附近。法官、律师都信了;说真的,我们没信。一周后,大朋友去接孩子,果不其然,他们要搬了,这个夏天,一个比现住处再远近一百公里的地方。现在据说是临时的,让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