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历史的谈话
文章来源: 苗青青2010-01-27 09:25:05

今天和日本同事午餐。 感谢他给我女儿提供一些关于日本在中日战争中战争责任方面的一些资料和看法。

我们谈了不少关于东西方文化, 政治, 国家管理, 政府运作方式, 思维方思差异等问题。

新闻的作用

同事的父亲是亲历战争的一代人。 据他的记忆,当时日本政府操纵之下的媒体每天给人民传递的都是捷报频传, 战事顺利,我们一定能取得更多胜利的消息。 没有人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 关于进入侵略战争是否合法, 合乎正义的问题。 或许当时所有和政府的政策有异议的声音都被禁止登载, 结果有一天, 人们忽然从新闻里看到听到天皇宣布日本在战争中打败了, 感到非常的震惊和困惑。 怎么一直坚信胜利也一直在得胜的军队忽然就走投无路只有投降了呢。

新闻媒体的夸大不实报道引起不明真相的百姓的狂热支持,对于推动日本坚持错误的战争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一个诚实品性与功利心之间的较量。错误的选择会造成更多的错误。

责任的划分

战争打败了也打错了,怪谁呢, 在理智和法律上来说, 应该承担责任的是天皇, 因为按照当时宪法, 天皇是军队的最高指挥官。决定都是经他手做出的或者批准的。 但是,天皇在日本人心中是不可能错的,他是道德上至高无上的人,不可能犯极大错误。 如果真的发现他犯了极大错误, 日本人民不知道该如何去想下一步。 人们的目标于是转向军队的将领, 多数日本人认为是军队的将领还有当时的内阁官员欺骗了天皇,所以他们应该是责任承担者, 不是天皇。很多人写了很多书说明这一点, 确实也有一些将领谎报情况, 推动开战决定的证据。所以最后军队的首领东条英机等被国际法庭审判处死。天皇却没有被人起诉。

修宪

我的这位同事提起, 他在大学期间作了一个日本二战以后修宪过程的研究, 发现一些历史文件表明, 是美国人起草了新宪法的第一稿, 拿给日本人研究。 上面取消了天皇所有的权力。 日本方面立刻和美国人谈判说:天皇是对日本民族最最重要的人物, 不管你写什么内容, 天皇的内容必须放在宪法第一条。 于是, 后来的日本宪法确实把天皇放在第一条, 却取消了天皇原有的军队首脑的地位以及一切实权。

在远东军事法庭上, 战时的总理和军事将领东条英机以及其他一些战犯承担了战争责任,由于日本人和美国之间的谈判, 天皇被免于起诉。 但修宪过程中取消了他的权力也是对他的变相惩罚吧。 天皇从此以后在日本社会里失去了实际作用。

天皇的责任

日本政府和很多人都说,战争不是天皇的责任,天皇本意不是要打仗, 但是被将领们要挟,迫不得以。 战争是当时相对独立的军队的责任。他们利用手段欺骗了天皇,夺取了天皇的部分权力干坏事。

这些话听上去似乎有理,可是在法律上还是解释不通。

日本天皇做为当时国家最高领导人, 并没有真正承担起有效管理这个国家的历史责任。 自己不能控制战与非战, 反到让一帮狂热鼓吹扩张和战争的军队将领们主导了这个国家。 如果不是战争失败, 人们或许还无法发现, 天皇对这个国家管理的失控。 战后发现了这一点, 日本人的心态是, 那可能是这一个具体的天皇地位承担者,这个天皇个人能力有缺陷, 但天皇制度里这个抽象的角色仍然是至高无上的。

可是, 世界上真的有任何一个至高无上全能全知全善的道德典范人物吗, 日本人和很多东方人仍然信奉这一点,即使天皇领导下的战争使他们受害匪浅。 西方人是早已放弃了这个观点了, 可能因为圣经的影响, 也因为欧洲各国历史中皇帝和国王的各种缺陷早已经证明了这样的元首并不存在。 德国战败后从百姓到后来的领导人都能够实事求是,公开谴责希特勒也是使德国人民陷入不义战争的罪人。

现在西方的政府理论信奉的是任何权力都要有监督制衡, 因此三权分立。亚洲人仍有不少信奉一个明智的君主或者领袖。 这大概是东西方政府管理方面最大的思想差异了。

管理水平

日本的政府是如何管理的。 同事说到日本政府里,选上的首相有时不能够应付同一个党内在竞选中支持过他的内阁部长们。 所谓的 King Makers. 当有某一个或几个内阁部长们因为意见的不同威胁首相,要他自动下台时, 有若干首相觉得缺少了支持他无法工作下去, 竟然乖乖辞职了。说明这个当选的新首相面对反对意见的自信,能力和办法都不够。 这也表现出了政府运作中的管理问题,自民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执政 50 多年以后终于被老百姓选了下去。

反思和辩护的责任缺失

有意思的是, 日本官场也盛行义气行事的文化。 这意味着,上级信任下级做的事都和他的人格一样是无懈可击的, 因此上级不用祥细追究下级的每个行为和理由。 裕仁天皇也就不用细究日本在华军队的行为和东条英机的政策思想的正确与否。 这样,就造成了一个困难:为这个国家的错事负责的人往往找不出来。 东条英机在死刑执行前说他只是在执行天皇的命令。 天皇说军队报告的情况不符合实际, 导致他的决策别无选择。

近些年里日本发生过金融危机,企业连连倒闭的时期, 人们埋怨当时的财政部长, 但这位财长说, 所有那些管理银行的条例文件都是他的下属官僚们建议和起草的,不是他自己搞的, 似乎责任不在他。 那么, 他做为财政部长应该对日本政府负什么责任呢。

政府责任和个人责任制是起源于西方的管理思想。 比如美国宪法美国的宪法给总统,议会,政府规定了明确的管理事项范围, 就是为了分清责任。 除此之外,宪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要尊重信任各州政府的公务行为记录, 1967 年又制定信息自由法, 要求公开联邦政府的记录,公民有权查询,也可以向法院状告政府不予提供信息的行为违法。 这个法案确保了公民的知情权,和政府的解释责任和义务。政府有责任解释自己的政策,也就有压力反思自己措施的正确与否,如果不能给百姓做出合理解释, 这项政策就到了要改正的时侯了。

近年来, 东方也开始实行政务公开原则, 但是实行的有多具体, 有多彻底就因国而异了。

同事提起当初他在哈佛肯尼迪学院时, 曾与一位著名的政治学教授谈起东方与西方政府管理风格和文化的不同, 他当时坚持认为日本的政府人员工作风格并不比美国的差, 各有千秋。 这位教授说, 我并不怀疑你说的日本政府里有许多勤奋敬业聪明的官员, 但我的问题是:当政府的政策出了大问题的时候, 有什么有效的方法手段来纠正和弥补。

同事说,十几年以后, 他看到日本政府经历的情况,才认识到这位美国教授说的正在要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