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来之,则玩之
文章来源:
皆因有缘
于
2007-12-26 04:27:46
俗话说,“即来之,则安之”,其实不然。
这里的规矩原来是,“即来之,则玩之”,你看ID林立,马甲横行,不知是男是女。
不但要“玩”,而且要“搏”,只有横的,敢骂的,才能立足论坛,人无耻,则无敌,果然是句真理。
我看“博客”应该改名为“搏客”,不“搏”的人只能关门大吉~~
要么以“玩”的心态,要么以“搏”的心态,否则很难独善其身。
人生何尝不是如此,本人也来“玩”一把,玩世不恭,难得糊涂,妙哉。
玩好了,您勒~~